第四十二章 解谜

终于动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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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云升在望远镜中看清巨大身影后,便当机决断,立即出战!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那个东西在干什么?

    吃人,不是,杀人,也不是,它在用最原始最基本的方法掳掠命源——吃!

    这个办法说不上好,因为它很浪费,用进食的办法来获得生命的源动力,是每一个生命最为原始的本能,但它的好处在于不会像自己之前吸取拔异等人命源那样被枢机发现。

    因为它是自然,存在于自然,由自然而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就是自然的本身。

    如果那个巨大的身影只是一个普的异星球生物,在用吃食的办法来恢复命源,即便也许它是在吃中营地里的人,楚云升不会如此紧急决定,起码还会考虑一下得失。

    但它绝非那么简单。

    从它出现到现在,短短一小会的功夫,它的实力就像坐火箭一样飞升,太快了,快到楚云升都有些心惊胆颤。

    这是要冲击四元天,是冲着枢机去的!

    让楚云升猛地想起丁颜曾提起过的一件事,金陵城消失后,出现的地方竟不是虫子的世界,而是极为阴寒犹如坟墓的死寂之地,并且也曾见到过的一个巨人,也是用剑,也是要了很多人命,更是施展了四元天才能使出的强悍战技。

    丁颜所描述的巨人,和望远镜里的巨大身影更是极为相似。

    如果这个巨大身影的零维足够强,本身又可能就是丁颜见到的那样枢机以上的生命,且本体实力还在飞升,那么,达到枢机所缺的仅仅是足够冲击的命源而已!

    所以它在吃,不停地吃,依照生命的本能地去吃。

    可如果它仅仅是这样,楚云升仍也犯不着招惹一个飞速向枢机突破的怪物,这太冒险·太危险了。

    但它和其他所有生命都不同,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死气,楚云升本能地就觉得它不是“活人”,而是死人·死的不能再死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它还能活着,这种感觉让见多识广的楚云升也毛骨悚然,一个本该死掉的生命,却活蹦乱跳地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和他自己情况完全不同,他是该死却未死,而它却是死了又活过来·像是从阴曹地府里爬回来的一样诡异。

    楚云升和它都有死气,在他发现它的时候,楚云升几乎敢认定它也发现了自己,而且“盯住”了自己,不是它是不是有智商,而是完全是一种本能,就像楚云升需要补死一样的本能一样,它也需要楚云升的死气·只是它现在忙不到楚云升,它得先补充命源,一切都是按照本能行事。

    但楚云升只要一动·向着远离它的方向一动,它必然会追来,就像饿狗绝不会丢掉骨头不管。

    所以必须杀掉它,必须在它冲击到枢机前抢先杀掉它,否则,它一破枢机,回过头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

    除此之外,楚云升无路可选。

    不仅是他,跟随他的一百多名血骑也无路可选·他们也是身含死气的人。

    不是它死,就是楚云升等人亡,在生死抉择的关头,楚云升从不犹豫,而且一向是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将所有危险消灭于萌芽之中·他的战斗意识远超他的其他任何方面。

    时间就是决定这场谁先死战斗的关键,从楚云升下令出击起,一百多名血骑加上拔异等人,便一路向西狂奔,不计任何代价与体力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巨大身影的跟前。

    骑术,楚云升不是很好,领先的哨兵赶在他之前便越上了小山坡,按照他的命令,用连续不断的号音吸引起巨人般怪物的注意,尽最大可能地打断它继续食入命源,缓解它飞速提升的实力。

    饶是这样,楚云升奔上山坡,见到它的时候仍然一阵头皮发麻,在出发时,他还能感觉到这东西实力不如自己,等他拼命加速赶来,仅仅这么一会的功夫,它的实力已经稳稳地超过了自己!

    就是影人和自己也不曾这么快过。

    并不是说它比影人强,而是到了跟前,楚云升才能看清楚,这巨大东西的实力是被钉入脑袋里的金色三棱体给封死了,每被逼出一寸,它的战力与元气扰动程度便成倍的上冲,再让它食入大量生命源动力,转眼之间,它就能破枢机。

    到时候不仅是他和血骑们要死,就是这个星球上其他枢机生命也会发现异常,混战下来,楚云升感觉连其他枢机们都要输,那实力上升的速度实在太恐怖,了,而这颗星球连同他在内,全将变成它口里的食物,成为一个没有生命的死星。

    让它和其他枢机们血拼自己坐收渔翁之利的赌博,楚云升不敢赌,一来他自觉自己没那么好的运气,可以捡这么大的便宜,二来他输不起,一旦输了,就算他临时奇迹般地破了枢机,也未必再能敌得过它。

    他信奉一个原则,自己的生命必须靠自己的血拼出来,面对大脑袋如此,面对影人如此,此刻也是如此。

    营地里的人有没有看见他,楚云升不关心,血骑的号角也不是为了告诉他们自己来援,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吸引巨大怪物,并杀死它。

    掠过小山坡,楚云升便发现了血骑们的异样,巨大怪物身上的死气极为浓郁,远超自己,让它看起来更像是真正的不死之王!

    “散开,组阵!”

    楚云升凌疾驰中,大喝一声。

    连续不断的命令,可以让他们一直保持高度集中的战斗意志,不被被死气干扰到心绪,虽然自从跨过火线之后,在他们心底不死之王是真是假都不再重要,但宗教般的传统积威不可能一下子就消失得一干二净,跟了自己就完全切断过去那是意淫瞎扯,是个人都会有一个心理过程,要不然布特妮就不会痛哭,而十二血骑也不会狠狠地抽打战马。

    而他要做的就是砍下那东西的脑袋,用事实证明虽然它看起来更像是不死之王,但在自己的刀下,一样会死!

    会死的不死王,还是不死王吗?

    在他的喝令中一百多血骑齐齐低沉“嚯”了一声,分成两道锋矢骑流合拢而去,位于中间位置的十二血骑在布特妮的率领下,抢马加速而出,纷纷拔出长剑,笔直向巨大怪物发起冲锋。

    布特妮的确是一个优秀的战士,这一点即便是从来都不屑于血族的拔异也不得不承认,在她的率领下,十二血骑的气势竟比一百多名其他血骑更为让人惊心动魄,马蹄重踏地面的急促声,和她高举的长剑交融在一起,就像一只射出去的凌厉利箭。

    只有在战斗中战场上,她的“美丽”才让人不敢逼视,她才是一只光芒四射的战鹰!

    巨大人形怪物连导弹都炸不死楚云升估计以自己目前的战力,想要杀死它,必须一次出全力逼出全部的火元气只有一击的机会,一击之后,火元气耗尽,如果巨大怪物不死,那么死的就是他了。

    但巨大怪物不会站着不动仍由他攻击,而且,没有三品战甲的辅助,他也无法腾空攻击其要害,全力一击如果砍在它脚上腿上,都是失败必须精准地砍下它的脑袋,再用最近零维雷击下来的一点点杂质枢机之火彻底焚灭,一刀定乾坤。

    如何打?

    楚云升沉着脸,埋头猛进,来的路上已经想出了办法,他在战斗中应变能力还是很强的只在一试了。

    “快!还要快!”

    楚云升看着布特妮他们的速度,不停地大声催促,速度上不去,他的战法就成功不了。

    巨大怪物已经回头,怒吼一声,操起手中的巨剑,迎着锋矢一般射来的十二血骑重重地劈斩下来。

    血骑虽然强,但如果被它重剑劈中,也必是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但他们英勇便英勇在这里,没有楚云升的命令,没有布特妮的带领,即便头顶上重剑破空之音呼啸如雷鸣般逼近,也没有人往后退开一步。

    这一幕,巨剑下血骑仍旧悍不畏死地冲锋,让暂时安全了的营地中人看得心惊胆颤,他们不知道下一刻,那些前来援救他们的骑士会不会像蚂蚁一般被击飞,或砸成肉泥。

    “继续加速,我来挡住它!”

    楚云升从战马上一跃而起,踩着马头,腾飞出去,一路踩着十二血骑的人头飞袭,赶在他们的前面,在空中抽出流火战刀,尽量保存不用火元气,仅凭借流火战刀由枢机之火淬炼的坚韧材质,与自己的三元天火境界的本身力量,硬撼硬地猛烈迎击上从天空中斩下来的锈迹斑斑的重剑。

    刺耳的指甲刮上金属般的声音在四射的火星中穿透空气,朝四面八方袭去,靠得稍近的人连忙捂住耳朵,脸上立即露出难受的神情。

    重剑上传来的巨大力量让楚云升差点像皮球一样被震击出去,破袭空气的劲风也将他从布特妮那里拿来的斗篷袍衣呼呼作响,高高飘起。

    但他毕竟还有三元天境界的力量,虽然没有动用火元气,五脏六腑被震荡得几乎移位,可他神经迟钝,感觉不到多少剧痛,仍可以集中所有的力气,全神贯注地顺着重剑腐朽的剑锋往下边滑动卸力边阻挡它落他身体与巨剑比起来,小的吓人,如同一片下坠的树叶。

    那些锈片如鳞甲般被流火刀刮开,露出银白色的耀眼寒光,光滑一片,看不出有任何的疏密或者条纹,像是极为紧凑的某种金属,以流火刀的材质都无法在上面留下一丝痕迹。

    经过他奋力阻挡,凝滞住重剑下斩的速度,布特妮率领十二血骑梭一般地鱼跃而过,冲向巨人的脚底。

    而落在最后的楚云升的战马此时也终于狂奔上来了,找准楚云升的位置,让他能勉强落在它身上,向后仰倒,重剑刮着流火战刀从他身体的上方擦空惊险掠过。

    他的战斗动作没有任何花哨,更没有任何拖泥带水,都是几十年来生死战斗逼出来的经验和技巧,就连跃起在低空中时身体的平衡性也极为稳定,这一点,没经过磨练的人根本无法做到。

    在营地里的人看得心惊动魄,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人能在巨魔的手底下遇袭而不死,并且还成功地逼近了巨魔。

    远在丛林北面,一架直升机停靠的前方,包好绷带的安第鲁放下望远镜,脸色在一掠间有些颓然,和刚才看到的那个人比起来,他从电影上模仿来的一些战斗“技术”,简直就是蛮力瞎打,和那个人比起来就是一个渣渣,然而,更让他郁闷的还在后头。

    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