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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文家已经家徒四壁。
全部财产都捐出来为国征战,家中的婢女全都献给了那些大人物,更别说那些田产财物了,也就是这样,才保住了自家性命,不过这也让他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好在此时前方的乱子很多,也没人来处置他,对于介绍了一个祸根过来的小孩子来说,郑志文的日子已经是非常好的了。
“咚……”
郑志文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慌忙出去查看,却见到在地上的纸团,他狐疑的看了看,自家已经没有其余的仆役,这是什么人扔进来的?
不过,歪歪扭扭的字迹还是看的懂的,“两拨武器,一堆三千支步枪,一堆三百,三千支是给贵主的货物,三百支是给你的回扣,你好自为之。”
下面是很简单的图画,但但凡是本地人就可以看懂这意思。
好自为之?
郑志文一下子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
三千支步枪,是让自己去交差的,用来作为之前协议的一部分,只要自己拿去对付南方人,汉人就会按照约定的那样,继续补充运送,而那什么什么回扣,大概的意思,就是归自己了吧。
如果是之前的郑志文,可能还会想也不想就上缴,但是经过大小事务后,他也开始学着为自己打算,仔细思考,咬咬牙。
“就是这里,他们的图说在这里,我派了个老仆来看,确认无误,才敢叫长辈们来的。”
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在城北找到了那些军火,让闻讯而来的郑氏族人很是欣喜,也不必说什么,纷纷先用来武装自家的家丁,这些汉人的火器,谁用水说好,不说趁机增加私人势力的事情,就说自保,也是极好的。
郑万福虽然全身的肥肉,但还是在滑竿的帮助下出城查看,很是满意,看了看这个没用的侄孙,叹息道:“干的不错,我回去就为你跟大王请赏,虽然之前偶有过失,但是得到了汉人的军器,立下了大功嘛。”
郑志文还心虚着呢,他隐蔽了三百支步枪没有上报,但不知道下一步如何走,但是表忠心拍马屁总是没错的,经过了见识到天朝真正的嘴脸后,他心目中那个温良恭俭让的心灵早已荡然无存,政治上,生存第一。
“爷叔,我只是想立功赎罪就好,以后有什么命,我无有不从!”
郑万福一笑,说道:“好说,好说,你准备下,再去鸿基一趟就是……”
“还去!”郑志文有些懵懂。
郑万福说道:“有了这批军火,无论如何我们都有一战之力,而那……葵花宝典兵法上所云,现在就是要趁机利用这些汉人火器,将南方的阮家一次荡平,然后再去打郑准那个逆贼,你再去一趟,赊买一些军火,不必害怕,越多越好。”
郑志文吓了一跳,说道:“爷叔,那要价如此高昂,我最后回价一百两银子,这些军火可是价值三十万两,国库里可是拿不出来的!”
郑万福无所谓道:“汉人嘛,拿了他们的东西,他们还能抢过来吗,反正在凉山的守将回报,汉人在广西的军队毫无调动的情况,他们还在看着山里人呢,既然如此,还怕什么?”
郑志文痒痒然的,说道:“可是我们已经要求了太多了,这些枪可是价值……”他猛然一想,自己的回扣,那三百支步枪,那不就意味着价值三万两银子吗,想到这里,马上说道:“我愿意去,不过这次,能不能让我带一些人,顺便送些礼物贿赂一下汉人,说不定可以把他们争取过来。”
“好!”郑万福对这一点还是没问题的,“回城以后,慢慢准备,等你回来了,家里会让你带兵,就……两千人就是……”当然,这两千人肯定是手持冷兵器的炮灰,这一点,谁都心知肚明,谁让郑志文把汉人引进来了呢。
不过,在指挥着苦力搬运军火的时候,郑志文还是看向了那个方向,他先是想到,这汉人究竟是如何将这么多东西,搬运到这里的?没道理啊,现在各个路口都有许多巡兵,还有就是……那三百支步枪的回扣,暂时放在野外,不知道安全不,他也该想办法找些心腹去运作了。
乱世到来的预兆,往往是人心的败坏。
“咳咳咳。”在这临时“征用”的民宅内,阮福澜将自己裹在一张毯子里,无视外面隐隐的春光,面色苍白,说道:“继续,我没事,偶然的风寒而已,不用因为我耽误战事,这个节骨眼上,打仗最重要。”
旁边一个坐在墩子上的汉子马上特别感动道:“大王真是我南越国的希望,此次领兵,大王不必箭矢,在前线鼓舞士气,我预料必然胜利!”
“咳咳,好了,别拍马屁了,说下下面的情况,北方究竟打成什么样了,荣市的军备情况如何,能一股而下吗,还有,郑氏内部的叛乱,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你们还是没有详细情报吗。”
“启禀大王,现在战事一起,从山路北上的探子很难装作行脚商,只要出现,很容易被发现,只能坐船,先去扮作汉商的小船,才能去打听消息,现在只能知道,是郑家一个侄子,自称有天子诏,奉诏讨贼,但战事应该很大,就在河内左近的地方,也使得他们难以南下与我等对敌,只能用重兵看守河内都城。”
“那就再想办法查探,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咳咳咳……事成以后,你们想要什么没有?”
“大王,您注意身体,至于那荣市的县官,我倒有个计策。”
“说。”
“容市的城池不大,城墙狭小,不利于守卫,只不过是江水难过,但如果我军向上游而去,对面哪有那么多兵可以阻拦我们?完全可以绕路而走。”
“混蛋,现在就是争分夺秒的时候,抢在郑氏内乱时候,大战一场,如果耽搁的久了,我们岂不把什么时间都耽误了?”
阮福澜对此倒也同意,也想要的可是很多,尤其是得到那尊佛像后,更是野心大了起来,不是原本的小小东西就可以满足,他想的是如果可以的话,趁机统一大越,可是多好的事情。
当然了,那个小将的意思倒也简单,兰江的江面很宽,但也不是那么宽,只要找到机会,就足以渡江,又不是长江那种,直接掉头向西,往上游走,荣市的守军人数本身就不多,又是仓促开战,他们肯定是来不及阻止渡江大军的。
但是,就怕但是,越南虽然林木资源多,但在这个开春的时间,想要寻找可以做木筏竹筏渡江的材料,还是不容易的,起码那绳子就很难找,而制作木筏的动作,必然也会引起注意,可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适合渡江的啊。
阮福澜一方的问题不少,粮食事实上也不是很足够,好在抢劫到了足够多的粮食,也算是好事。
“大王,我倒有一计,那荣市的县令,不是什么要紧人物,如果派人去,与人沟通,晓以利害,让他知道,阻挡我军是不可能的,而郑氏内乱,可是要连绵日久,他等不到援军,就只能等死了。”
阮福澜稍有激动,说道:“可惜没想到过在这里用兵,对荣市的县令为人如何不是很清楚。”
“那不如这样,先去四处砍伐渡江所用竹筏,那儿那几处可以蹚水过去的地方也多加巡逻,如果可以将守军往西方吸引,那就更好了,我在各村征发了五千民夫,昼夜鞭打,命令他们工作,他们不敢不从,自然可以加快速度,而我军派遣能言善辩之人,送去礼物,结好而劝说其投靠我军,时不我待啊,万一一旦郑氏大军回防,就来不及了。”
双管齐下,这已经是最好的策略了。
阮福澜咳嗽不止,不过还是很有决断,很快就如此决定,只有打下北岸的荣市,依托那里的城市防御,建立桥头堡,才能保证己方对于兰江以南土地的控制,不然的话,由于缺乏钱粮支持,哪怕到了兰江江边,未来也会因为粮食不足,迟早会退回去,这一退,只怕是要一口气被打回原有的对峙线上。
阮福濒伸展一下四肢,作为儿子,其父忽然病倒后,他自然是能者多劳,现在大事小事他操持的多一些,好在没人会说什么,不过这种焦虑的情绪还是免不了的。
越南的船运本身不发达,一切都是依靠陆运为主,造船技术可不是几个探子去做间谍就可以搞定的东西,那是整个社会系统的发达所在。
“本次以大象为力畜,运送一百石白米,并五十头大象,以为军资……”
阮福濒有些满意,后方虽然在百忙的情况下,依然送出这么多粮食,实在是解开燃眉之急。
“顺化有什么动静吗。”
“一切都好,虽然前送了许多物资,但前方不断打胜仗,军民的士气都很高……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临出发的时候,听说顺化一直有谣言……”
这人是阮福濒提拔起来的,自然是知无不言。
“说……”
“临出发的时候,顺化突然传的沸沸扬扬,说世子这次打算效仿汉人的宋帝,趁着出兵时候,对大王下毒,然后趁机黄袍加身。”
“混蛋,谁敢!”
阮福濒怒道:“你们为什么不赶紧将造谣生事者全都抓了!”
“是了,肯定是有人在管的,不过属下急着给世子运送粮草,也就来不及了。”
“这种大事,你不让人快脚送到我这里来,还磨磨蹭蹭的,是什么居心!”
“是的,属下该死。”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大概十天前吧。”
阮福濒心头一动,这刚好就是父亲病倒的时候,也太巧了。
不过,阮福濒想起从军营到顺化的距离,不认为这里面有什么,大概是一种巧合吧。
“传信回去,这种消息,九成是郑氏在顺化的细作,看我军北上后,传出的谣言,要赶快想办法抓人就是了。”
“是的,我这就回信去,不知可否拜见一下大王。”
做了事情,总该和大老板见见面,这样成绩才能被见得到,获得老板的肯定啊。
有的人埋头苦干一百年,顶不上会来事儿的人一个月的。
有人会眼力见,有特殊技能,可以在一个人的手指的动作之间,准确的判断出其是在找香烟还是在找打火机,总是可以在人家开口之前就悄无声息的递上去,因此就获得重用,这也是让你服气的地方。
但阮福濒不耐烦的随口说道:“父王生病了,就不要打扰他了,有什么事找我就是了。”
下一刻,他却在运粮官的眼神中看到了惊恐的神色,那惊恐一闪而逝,跟着就马上低下头。
他马上想到哪里出了问题。
“坏了,几乎同一天,父王病重,顺化哪里传出谣言,如果消息传回去,我不就被冤枉了吗。”
但下一刻,一个魔鬼在心中不断叫着,如果真的……
接下来,阮福濒的指挥就开始更以稳健为主,每日其父阮福澜的起居都是儿子的心腹在看管,而真的开始了到处去交心,拉关系,对于对面荣市的渗透也更加的加大力度。
而其父阮福澜,虽然每日还清醒的很,但却是头疼脑热不断,只知道躺在躺椅上,抱着那佛像,梦想着自己先统一了大越,而后就登基称帝,作威作福,享受万千人的拥戴,金钱美女享受不尽,而之后,将整个中南半岛占据,强盛起来后,就可以趁着还在内乱中的大明人心混乱,随便找个娃娃冒充大明宗室,之后就可以顺利北上,说不定,还可以达成他们的野心,木棉花开起的地方,就是大越的土地的野心呢。
但他也只能这样的想了,他不知道,自己体内早已密布了各种的……
这种症状不仅仅是在他身上,也在他身边伺候的几个女人身上,阮福澜习惯了将佛像摆在面前,这也是好习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