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8章 这么好的地方,都留不住你

贰把菜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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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9章

    “由我来吧,不要再让你担上弑兄的恶名了。”叶欢手压在爱莎手腕上,拦住了她的枪口。

    爱莎嘴角浮现一抹意义难明的微笑,她轻轻抿嘴,开口道:“不必了!”

    甩开叶欢的手腕,爱莎将枪口对准帕克的额头,一声不响,砰地一声开枪。

    砰!

    子弹陷入额头,血花四溅,帕克睁大眼睛,嘴巴开合两下,再无声息,身体噗通一声倒地。

    这一刻,那个在黑牢之中,舍弃一切也要活下来的红蜘蛛,又回来了。

    无人敢直视她的额头,爱莎身披白袍,看上去高贵纯洁,但在纯洁的白袍之下,却藏着一刻杀戮之心,这杀戮令所有人胆寒。

    帕克的死,代表了所有事情告一段落,爱莎理所应当,将成为爱莎王国新的王。

    地上的尸体有专人清理,鲜血会被洗干净,被践踏坏的草坪鲜花,可以重新铺上。只是一夜的时间,整个皇宫便焕然一新,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帕克的就任仪式,终究是没有完成,虽然他曾经距离那王位如此近。然而,最终坐上王位的人,还是爱莎。

    也就在那一夜,爱莎成为了爱莎王国新的王,无人反对,有反对者,已经倒下变成尸体,鲜血浸润土壤,明年或许会开出更鲜艳的花朵。

    捻指三两日,爱莎王国变得风平浪静,恢复了以往的热闹繁华,仿佛某些事情,在大家心中并不存在。

    这一天,爱莎将叶欢请进了皇宫,只有他一个人。

    在皇宫最豪华的房间,当然,也就是国王居住的房间,叶欢见到了爱莎。

    叶欢现在算是见识到了王者气派单单一间房子,便有上百平,装饰雪般的纱,象征纯洁,而这,只是爱莎的卧室。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毕竟,整个国家都是爱莎的。在这方土地上,她可以主宰一个人的生死,也能垂手改变某人的命运。

    毕竟,她是这个国家的王。

    但是在叶欢面前,爱莎并没有任何国王气派,更直观的表现,说她是个女人更合适些。

    她身穿一件真丝睡裙,裙摆险险能遮住大腿根部,很贴身,包裹着修长丰满的身材,头发挽在脑后,毕竟皮肤如雪,两颊微微的绯红,给人一种如酒欲醉的感觉。

    “这么着急派人把我叫来,是有什么事嘛?”叶欢努力忽视爱莎是个女人,并且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而仅仅把她当成一位国王。

    “今天下午,电视台有一场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在大家面前露面,我必须郑重,只是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想了半天,只好把你请过来拿拿主意。”爱莎颦起眉梢,脸上有一种小烦恼,似乎抉择衣服的问题,比曾经面对帕克还令她觉得苦恼。

    “这……”

    叶欢刚想开口,却见爱莎背过身去,在自己面前脱下了睡裙,卸下肩带的时候,还回头看了叶欢一眼,道:“不许偷看哦。”

    这与其说是警告,倒不如是一种邀请。叶欢一怔,就见真丝睡裙从爱莎身上整个脱落,露出她如玉一般的胴体。她在睡裙下,竟然没有穿内衣,虽然叶欢只能看到她的背部,但这已经足够叶欢浮想联翩。

    叶欢无法遏制自己的呼吸,只看到爱莎将一件白色蕾丝长裙穿在身上,回过头冲叶欢道:“怎样?”

    白裙簇拥着爱莎的俏脸,如一堆****捧出一颗白珍珠,叶欢难掩表情,道:“很漂亮。”

    爱莎在穿衣镜前摇了摇头,道:“似乎不够庄重,毕竟今天的场合很正式。”

    她又将身上的白裙脱下,换了另外一套衣服,淡灰色的职业套装,下身套着黑丝,脚下蹬着高跟鞋。长发披散在一旁,配上一副眼镜后,知性中透着一丝轻佻。

    “现在怎样?”

    “蛮好。”叶欢道,此刻的爱莎不像一个公主,倒像是一名精明干练的女强人。

    “现在倒是足够郑重了,但是不像国王,倒像是国王的女秘书。”

    接着,爱莎不停在叶欢面前换衣服,一套接着一套,或成熟,或青春,或阳光四溢,或风情万种……

    爱莎本就是罕见的西式美女,在风情之中,还有一种东方的含蓄内敛。在某种情况下,他可以适时的表现这两种风情,在不同时候,表现不同的一面。

    一套套衣服,遇到了它们最好的主人,身体搭配衣服,衣服又能完美展现出身体的优点。爱莎每换一套衣服,都会转过身去,给叶欢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你可不要多想喔!”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多想的,尤其是面前这个女人身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国王,而同时,她又像一个女表子一般放浪。

    但这一刻,叶欢没有多想,他的思维很单纯,坐在沙发上,对于爱莎的每一套服装,适当的表示震惊。

    不能简单的好或不好,眼神的转换,瞳孔的伸缩程度,以及喉中发出的音调高低,都随时转换着。

    叶欢知道爱莎在表演,爱莎也同样知道叶欢在表演,二人乐此不彼着这种小游戏,谁也没有揭穿。

    那一刻,叶欢的心情是愉悦的,他看着美丽的爱莎,似乎因她的美丽,便遗忘了在黑牢中发生的一切。

    那只红蜘蛛躲在黑暗中,吞噬鲜血,肢体,甚至自己的灵魂,发疯的吞噬……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

    然后,这一刻叶欢告诉自己,那只红蜘蛛从未存在过。对,它从未存在过,自己眼前是高贵的国王,纯洁的公主,并不是那只红蜘蛛。

    时间在二人之间缓缓流逝,二人珍重这一刻的时光,想要将这一刻留住。至于外面等待爱莎出席活动的人群,已经被爱莎抛在脑后。

    最重,爱莎选了一套复杂隆重的礼服,拖地的裙摆,紧致的扣子,如若婚纱。

    她也不知道废了多大力气,才将这衣服套在身上,完成这番动作,令她香汗淋漓。

    但背后的扣子,却无论如何也扣不上,她回过头,有些羞恼的冲叶欢道:“你就不能过来帮我一下!”

    叶欢知道自己不该过去,但他还是走了过去,就像他知道自己早该离去,但他仍旧留在这里。

    他走过去,站在爱莎身后,看着那道光滑的脊背,二人之间的距离极近,近到可以看清楚爱莎玉背上的紧致毛孔。

    叶欢努力平稳住呼吸,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处,他伸出去的双手,一直在轻轻颤抖。

    这一刻的叶欢,很紧张。

    终于,背冲着叶欢的爱莎突然转过身来,伸开双臂抱住了他。

    叶欢一惊,这一幕出乎预料之外,却又像早知道迟早会发生。而此刻,爱莎已经拥在叶欢怀里。

    “你真的不知道我想要你做什么吗?”

    自诩花丛浪子的叶大少,这一刻如雏儿一般紧张。

    “你不是不懂,你是装不懂,你不是真傻,你是装傻。”

    爱莎抓住叶欢的手,搁在自己胸前,那沉甸甸的温暖,滚烫的丰满令叶欢窒息。

    “这么好的地方,都可以是你的,你想在上面做什么都可以,难道这么好的地方,你都看不见嘛?”爱莎仰起头问。

    那一刻的叶欢,理智并没有占多少上风,或者说,他也不知道主宰自己思维的是什么东西。但最后,他还是将爱莎的手拿开,摇摇头,没有说话。

    爱莎抓着他的衣角,像是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舍放开。

    “你是嫌弃我嘛?”

    爱莎开口,终于是揭开了二人之间的遮丑布,让那些不那么干净的的东西暴露在阳光之下。

    叶欢不会承认自己嫌弃爱莎,谁能嫌弃一个国王呢。但叶欢心中也无法否认爱莎的话。

    他真正嫌弃的,不是爱莎,是黑牢之中那段生活。那是一段将人逼成野兽的生活,谁愿意想起,自己曾经是头野兽呢。

    爱莎不愿,叶欢也不愿。所以,他可以拉开了和爱莎的距离,在距离中心,有一段往事,叶欢并不愿触碰。

    叶欢如此心思,爱莎也是同样。她极力靠近叶欢,甚至可以说是勾引,目的,不是因为对叶欢有多么深厚的感情,而只是通过叶欢的行为来催眠自己。

    假若叶欢仍对自己感兴趣,自己的身体可以令叶欢着迷,疯狂,那么她就可以假装告诉自己。自己仍是纯洁的,高贵的,黑牢内那个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红蜘蛛,并不是自己。

    而某些事情,发生过就是发生过,谁也无法改变曾经。叶欢做不到,虽然这事实对爱莎来说,有些残酷。

    爱莎并不是死死纠缠之人,她最后终究是放开了叶欢的衣角,一笑而过,刚才那片刻的失态好像从未发生过。

    她越来越像一个国王了嘛?

    “要走了嘛?”爱莎轻轻问。

    叶欢点点头,道:“下午的机票,离开家太久了,也该回去了。”

    “是我让你耽搁了吧。”爱莎轻轻道,目光挪向窗外:“有句话,我知道说了会被拒绝,但还是想问,如果我挽留,你会不会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