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骨秀意清

SISIMO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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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过年与宁博容熟悉的过年是全然不同的,不过有一些风俗是一样的而已,阿郑来叫之前,她与刘湛正坐着写春联,宁博容的字相当不错,刘湛……靠着重生这个金手指,自然也是水准很高的。

    但他们毕竟是小孩子,这春联写了不是给大门上贴的,宁博容只写自己的院子的,刘湛的只贴在贫寒学子们呆的院子。

    这边搁下笔,阿青将他们写完的收拾起来,感叹道:“小娘子和楚九郎的字当真漂亮呢。”

    作为崔家世仆,阿青也粗识几个字,不比宁博容这般读书读得多,但宁博容爱到藏书阁去,耳濡目染之下,阿青倒也算有些眼光。

    想了想便将这几张春联拿着,一道到崔氏那边去,也好给崔氏看一看。

    迎着飘散的雪花,宁博容心情很是不错地走进了暖融融的大堂。

    “阿母!”脆生生地叫着,崔氏一见她来就笑着招她过去将她搂在怀里,“外面可冷?”

    “又下雪了呢。”宁博容笑着道,转眼就看到了坐在崔氏旁侧的林氏和孟氏。

    林氏乃是卢成山的老妻,便是崔氏也要敬让几分的,孟氏与崔氏年纪上差不太多,平日里关系就不错,宁博容也是见过许多次了。

    至于孟氏之子卢令仪,却只在两三年前见过一次罢了,那时候他还是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儿,如今竟有些少年的挺拔之姿了。

    不得不说卢家的基因还是不错的,卢成山儒雅清朗,颇有风仪,林氏年轻时也是出了名的世家美人,卢毅虽在学习上没有多少资质,长相却十分出众,是以同样颜色极好的孟氏身为尚书之女,却肯下嫁,这生下来的卢令仪,自然姿容不凡,可见长大了绝对是能够秒杀一众女子的英俊郎君。

    但偏偏,他站在这沈七郎旁,生生被映衬得俗气起来。

    沈七郎出身潞洲沈氏,同庆和崔氏一般,都是绵延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比起崔家的渐渐衰落,沈家却正当兴盛,而崔氏的一位堂妹曾嫁进了沈家,说来却是沈七郎的伯娘,是以拐来拐去,沈七郎也能叫崔氏一声姨母,虽只是远亲,连堂表姨母都算不上,但好歹也能扯上点关系。

    尤其这沈七郎外表实在太具有欺骗性,恐怕就没有长辈看了不喜欢。

    若论长相的好看程度,不说卢令仪不逊于他,刘湛更是胜他两分,但这气质,却难以言喻,这沈七郎身上,有种世家大族用玉器丝竹、锦绣绢帛、熏香贵米养出来的优雅雍容,使他穿着简简单单甚至称得上朴素的青色袄袍,只用一支白玉簪束发,却比穿着上要精细许多的卢令仪更加出众,明明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却已然有了几分风华无双。

    “这沈家七郎乃是我家的远亲,也不是外人,阿容你便唤他一声表哥吧。”

    宁博容:……

    总觉得远房表哥什么的,有种特别雷的感觉,尤其是小小年纪就装成这样,还没刘湛来得自然……虽然说,崔氏一副十分欣赏的模样。

    宁博容清楚,这年代的人,大概都会喜欢沈七这般风仪出众稳重到压根儿不像孩子的少年。

    “阿洵,真是好久不见。”刘湛却上前一步,微微笑道。

    沈七郎姓沈名洵,如今在国子监读书,却说刘湛这世的年纪只比他小上两岁,在来云州之前,刘湛的启蒙恩师正是沈洵的六叔,所以刘湛与沈洵也算是旧识。

    若论气质气势,便也只有刘湛这等人站在沈七身旁丝毫不会逊色了,只是刘湛有种内敛深沉的自然从容,远不似沈七这般风华毕露。

    ……所以说,古代的小孩子是要怎样啊,十几岁的孩子搞得跟大人似的,很有意思吗?这个年纪配着这样的气质压根儿就太违和好吗?

    唔,不过……她家二哥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已经开始喜欢板着脸装严肃了。

    宁博容心中吐槽着,表面上却带着乖巧淑静的微笑。

    沈七却是一惊,这楚王怎会在此!不是说他在城郊的庄子里养病么?!自己曾经想去探望还被挡了回来,他——居然在云州!

    “想不到沈表哥你与楚九郎竟然认识。”宁博容意有所指,卢家众人可是不知道刘湛的真实身份的。

    沈七冰雪聪明,立刻就明白了,转而笑道:“是,曾在京城与楚九郎有过几日同门之谊。”

    崔氏笑盈盈道:“都是自家人,不用太客气,都坐下说话吧。”她顺手将用着的手炉塞给了宁博容。

    宁博容摇摇头,“阿娘,不用,我不冷。”她是真心不冷啊!

    崔氏摸了摸她热乎乎的小手才放了心。

    “真想不到四、呃,九郎你竟然来了云州。”沈七差点儿就脱口而出四郎这个名字,因刘湛在皇家行四。

    刘湛笑道:“是啊,还是这里清静,何必和他们搅到一块儿去。”

    沈七点点头,也有些感慨,因如今他家中做官的叔伯就有六七个,是以对朝中局势还是有些了解的,深深知道刘湛话中的意思。

    不得不说,这年代的孩子是真早熟,不管男女都是。

    “对了,阿洵你到这里来是——”

    一旁卢令仪却是嘴快,“那时宁家妹妹不是写了个帖子给我家三娘她们么,那帖子被阿洵看到哩,见宁家妹妹竟是写得这样一笔好字,硬是要跟来看看!”

    沈七被他说得脸都燥红了,白玉般的皮肤染上胭脂色,闹得场上的妇人们都笑了起来。

    林氏一边笑一边道:“怕是初时见到,这沈七呀,还不肯信会有个七岁的小姑娘字写得比他还好呢!”

    “若是不带他来一趟,恐怕还得一直认为我在说谎……”卢令仪嘀咕道。

    崔氏笑得更欢了,“阿青,方才阿容不是正同楚九郎一块儿写春联吗,拿来我看看。”

    阿青笑盈盈道:“我正要拿来给娘子看的。”说罢就将手上的春联递了上去。

    宁博容这一笔字,是一日比一日出色,拜这远超普通女子的力道和练武之后精细的控制力所致,她的字形方骨秀,不失婉约却苍劲内藏,便是宁盛都夸过的,如今虽还显得稚嫩,假以时日,却未必不能独成一家,书这一项,哪怕是昔日读书最为出众的宁博闻,都要逊色于这个小女儿的。

    “咦,这是——”

    “这是楚九郎写的。”阿青道。

    崔氏抬头看了刘湛一眼,“想不到九郎你的字写得也很是不错。”

    “给我看看。”林氏好奇道。

    若说宁博容的字胜在风骨秀,那刘湛的字就是形意清,字里行间自有其从容潇洒。

    这几张春联往下一递,连沈七都顿时惊异起来,“想不到一段时间不见,九郎你的字——”

    刘湛作出不好意思的模样道:“来了云州,似乎心境也放开了,天天同那些学子一般要练上一个时辰的字,自然与在京城时不同了。”

    这不废话!在京城他还要藏拙呢,这要是表现得太好,他那皇帝老爹可护不住他,怕是早被杨昭仪给掐死了好么!

    沈七还是有些将信将疑,但看过这两人的字,却是深受打击。

    在国子监中同年的甲字班,书之一道,再无人能出其左右,便是夫子也时常夸赞于他,如今居然见到两个比他小的字写得这般好,这像话吗?

    但这点儿风度他沈七还是有的。

    “宁家妹妹和九郎你的字果真比我要好得多了。”口吻中到底有几分感叹,“看来我还需更加勤勉一些才是。”此句完全出自真心。

    宁博容这才对他有几分另眼相看,这家伙,虽然有那么点儿装的感觉,但是,也不像那些傲慢到目下无尘的孩子嘛,还是很有几分自知之明,不是那等受不得打击的矜贵性格。

    至少不玻璃心,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刘湛却微笑道:“七郎你已经够勤勉了,听闻昔日你在家读书之时用的是最好的淞州墨,熏的是最好的银岚香,连扫撒院子的小丫头都是秀雅之色,到国子监中念书,却只带一书童,便是沈师也夸过你忍得清苦、勤奋不辍呢。”

    沈七立刻不好意思道:“真是太谬赞了。”

    刘湛眼角扫过宁博容面容,却什么都没看出来,小姑娘笑得一脸淑静甜美。

    ……顿时又觉得自己真是白费劲……而且,跟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争风吃醋,争风吃醋的对象还是个七八岁的小丫头?

    连刘湛自己都有那么几分啼笑皆非起来。

    况且,现在她才这么小,懂个什么,自己也实在是想得太多了,即便是将来他们有一段婚姻缘分,那也不是此时,还早得很呢。

    他不知道的是,宁博容还真——不是那么天真纯洁如同一般七八岁的小姑娘。

    在刘湛的话音刚落,宁博容心中就呵呵一声:

    ……连扫撒院子的小丫头都是秀雅之色……

    尼玛这不会是个勤奋版的贾宝玉吧!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