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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把老毛拉走,不想让他撞到那个瘸腿的赵镇长枪口上,“这些老枪手很久没有打仗了,火气正大,你这样顶撞他们,很危险!”
“危险?他难道还会对我开枪不成?”老行毛不以为然地说道,“我是现役士官,谁敢吃这豹子胆…”
老毛有时候顽固得令人讨厌,作为他的下属和朋友,小周觉得必要提醒一下他,免得他再次得罪那些枪手。
小周之前也有老毛一样的想法,但是最近有了变化,自从他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枪手之后,才觉得枪手这个群体的能量是如此庞大。庞大到让人难以想像。
“老毛,你觉得,别人为什么不敢对你这个现役士官动手?”小周循循善诱地问道。
老毛说道:“当然是因为我是中国国防军的军人,有军队和国家法律保障我的基本权利…”
“要是北洋军阀政府控制下的国家,你的权利还能有保障吗?”小周问道。
老毛从小周的话里已经听到了一些端倪,问道:“小周,以你我的交情,你有什么要说,一下了说出来好了。”
小周说道:“老毛,之所以没有人敢向你动手,固然是因为我们强大的军队和国家,但是军队和国家有时也不一定能给我们保障。我们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完全是因为我们军队中的枪手,特别是从欧洲回来的十五万枪手…”
“老何,你是见过他的能力的。你觉得怎么样?”小周问道。
“他面对敌人的五十多骑兵,以一已之力。毅然发起冲锋,就凭这种勇气,也只有古代的关云长、赵子龙可以相比。而且他还把敌人全歼,一枪一个,沉着冷酷…在这之前,我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战士…”老毛由衷地说道,口中这么一说,心里又把当天的经过再仔细想了一遍。似乎有所觉悟。
“我只是一个初级枪手,但是当天我竟然凭一把步枪屠杀了一条村子,那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村子,而是一个有一百多红军游击队的村子…貌似疯狂,但是绝对不仅疯狂那么简单,这其中因为我也是一人枪手…作为一个枪手就应该这样做…这其中有荣誉、责任、忠诚、信心…”小周目光忽然望向远处,发射出闪亮的光芒。说道:“像老何这样的高级枪手起码有十万,而高级枪手上面的还有神枪手、直至枪王张一平…这是一个庞大的集团,而且还在不停地扩大,每天都在几何级地膨胀,很多有血性的男儿争相加入…这其中包括我在内…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渴望成为其中的一员…成为一名高级枪手、神枪手。”
“正是有这样的一个庞大的集团存在。国家和军队才能够给我们保障…而现在,老毛,你却在挑战这样一个给你保障的集团…”
老毛听了之后,呆了一下,然后哈哈笑了起来。自嘲地说道:“也许我生来就流着革命的血液…不管这个集团是多么强大,只要他的做法是错误的。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我就要批评,就要纠正…”
“老毛不愧是老毛…时刻不忘记批评,不忘革命斗争!”从对边的路上来了一队骑兵,一个中尉骑在马背上,远远就听到了老毛的话,就远远地接上了话。
老毛和小周两人循声看过去,小周不认识马上的人,但是老毛却乐开了怀,小声对小周说道:“小周,前面这个人恐怕就是张一平本人,只要见到他,我就可以将我的一些建议说给他听,希望他能够采纳…这太好了…”
“他好像对你很有好感呀,你确定他就是张一平吗?国防军最高统帅张一平司令?不会人有同名吧?”小周怀疑地说道。
“应该是他!”老毛忽然给自己非常大的信心。这里张一平已经向他们招手,老毛于是和小周一共走过去。
张一平骑在马上,看到小周的浓眉大眼的模样也是非常吃惊,再看了一下老毛,忽然惊叫道:“不会有么巧吧?你们两个人在这里就认识了?”
“是呀,是呀,总司令,这位是我的朋友小周,他是一名通信员,还是一名初级枪手吧,不过他已经具备中级枪手的能力,前段时间,他一个人就端掉了一个苏俄红军游击队的据点,消灭一百多名游击队员,光凭这一点,已经可以晋升为中级枪手了。”老毛说道。
“叫我老张就行了。”张一平没有否认总司令的身份,“你叫你老毛,你就叫我老张,再加上这位小周,咱们今晚值得喝一杯…”
“小周,你竟然还是一个枪手,了不起,了不起,真让人意外呀…”张一平惊喜地说道,“只有在战场上,才会体验到枪法的精妙之处,看来咱们的小周同志已经深知其中三味…”
“哪里,哪里,比起老张的枪王品级,我是差得远了…”小周谦虚地说道。
“老毛,你呢,枪法练到几级了?”张一平问。
“老毛我只练嘴皮子,忘了练枪法啰…”说着,老毛就哈哈大笑起来,并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自己不会枪法。
张一平让人给小周和老毛让了两匹马,三人并排向宿营地走去,当他们穿过一片灌木丛的时候,已经是暮色苍茫了。前面有一个村子,走近处听到有人在拉手风琴,有人拉开沙哑的嗓子唱着。
走到村口,他们遇到一个剪着波浪短发的身材苗条的年轻姑娘。穿着笔挺的军装,腰肢象柳条似的弯着,向他们迎面起来。
“老张,你从哪里带来的朋友呀?”她抬起黑睫毛一笑,“你听…有人在唱你编写的歌呢?”说着,她就随着从街角传来的热情奔放的音乐的拍子晃动着可爱的小脑袋。“真好听,没有想到你也是文艺青年…”
“文艺青年哪有我这么强壮…”张一平说着,亮了一下手臂,“你看,哪个文艺青年有这个力量…”
在陌生人面前,李菡梅显然不适应张一平无所顾忌的一签,一时羞红了脸蛋,一溜烟钻进门去了。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
一个沙哑而有穿透力的嗓音响亮地唱着,张一平觉得非常耳熟,他往街角一看,看见是石尉兰在拉手风琴。唱歌的是刘亚民,他的一绺凌乱的头发一直挂到眼睛上,粘在流汗的红红的脸上。而土根就在不远的地方歪倒在地上睡着了。
“啊一啊……心上人你不要为我担心…等着我回来在那片白桦林”
刘亚民见到张一平,马上提了提嗓子,带着虚假的喜悦唱了起来。“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
张一平下了马,和老毛和小周两人慢慢地走过去,静静地听说,刘亚民虽然咬字不是很准,但是沙哑的声音却很有感染力。
人越聚越多,他们这一群人把刘亚民团团围住,一曲之后,人们上前拥抱他,把他们的亲切的、热烈的脸俯向他。一个人把一个咬过的地瓜硬塞在他手里。还有一个厨师从厨房里拿出一瓶开了盖的酒来,硬塞到刘亚民的手里,要让他当场喝两口。
“不,不,我不会喝酒,”刘亚民挣扎着说,“我不会喝…也不能喝…”他眼光看着张一平,害怕他发脾气。
“喝吧,你这个该死的!”张一平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叫道,“把我编写的歌曲唱成这个样子,还有这么多人粉你,真没天理…”
刘亚民果然喝了几口,石尉兰却丢开了手风琴,不过这也挡不住大家唱歌的心情,在刘亚民那沙哑的嗓音带动下,小伙子们也跟着唱起来。
“别理他们!”张一平挽着老毛和小周的胳膊,说:“我就住在那一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