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二根魔杖

吃葡萄的狐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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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陋居的一切无疑都是十分有趣的事情,包括那会自己洗牌的扑克、可以告诉你衣服哪里需要整理的镜子、不停传来爆炸的双胞胎兄弟房间、见到哈利就脸红害羞的金妮,还有那个最喜欢敲水管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存在的食尸鬼。但是这一切都不及韦斯莱一家对哈利的宠爱,每次吃饭不添个几次誓不罢休

    ,每次谈话都谈个没完,这让温斯特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这天正当温斯特思索着要找什么借口好搬到外面住的时候,霍格沃茨的猫头鹰来送信了,信内是通知他开学ri期和一张二年级需要的书单,这点霍格沃茨做的比东方学校好点,最起码书是自己买的,你可以选择买新书和旧书,也知道是什么价格,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不像东方一些学校,虽然几年后会免去学杂费,但是拼命让学生去买新书和一大堆可有可无的复习资料,从里面去捞钱。

    “韦斯莱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今天去买今年所需要的书籍。”温斯特坐下后对韦斯莱先生说。

    “是我们招待不周吗?如果是的话我很抱歉··”韦斯莱先生一惊好似受到什么惊吓站了起来。

    “不是,在这里您和您的家人对我都很好,只是我需要一大堆东西需要去采购,因此正好可以和书籍一起购买,而您知道我需要去和几个在暑假认识的朋友联系,所以就不打扰您和您的家人了”

    “这样啊,那么好吧,不过,至少要等这顿饭吃饭后再说。”

    “好的,先生”这时早餐也熟了,韦斯莱夫人开始分早餐。

    哈利显然在这玩的很高兴,对他很好的韦斯莱一家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家的感觉,这对一个十二岁的饱受欺凌的孤儿无疑是很有吸引了了,再加上还有一个小小的追求者,因此他想一直住在开学再走,对于这点温斯特并不奇怪。

    吃完饭后温斯特来到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在这玩的几天他只打开过那个装书的箱子。衣服,杂物之类的仍好好的放在另外一个箱子里面,收拾起来并不困难。而在巫师居住的地方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无所限制的施展魔法,所以十分钟后在哈利他们还在吃饭的时候温斯特已经带着两箱行李走了下来,而这

    时韦斯莱夫人已经拿来了飞路粉。

    她把花盆送到他面前。

    “既然如此,那么哈利、罗恩、弗雷德和乔治,当你们到对角巷的时候我们再见。”温斯特把飞路粉撒到壁炉里面后转身对他们说。几个人连连点头。

    “破釜酒吧”然后他消失在火焰中。

    像是有人揪住他的领子在前面牵着,感觉两个箱子有离开自己的迹象,立刻双手用力握紧自己箱子,周围不停的晃动着一个个绿油油的窗口,每个窗口都是对应一家巫师的壁炉,在失重的状况下,不停的朝下面落下,直到双脚突然着地,一阵烟灰顿时铺了过来,该死,这家店主到底多长时间没有清理灰尘了。

    “你好,需要我帮忙吗?”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但是语气中那幸灾乐祸却是无论如何无法掩饰的。

    “清洁一空”魔杖眨眼间取出来挥动着,灰尘顿时消失不见了,温斯特看着眼前的满脸皱纹,没有一个牙齿的老板,他好像叫汤姆来着,和中国的张三李四差不多。

    “我需要一个房间。”环顾四周,应该是因为刚开门不久的缘故,店内几乎没人。

    “嗯,好的,请跟我来。”店主带着温斯特朝里面走去,走过一个小小的走廊,来到一排房间前面,打开后汤姆把钥匙递给了温斯特,“如果有别的需要可以去前面找我”然后他转身离去。

    这间屋子占地不算大,但是采光很好,透过窗帘可以看到大街上麻瓜们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一个人会朝这个方向多瞄一眼,一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大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和一个壁橱,在西方,如果一个房子没有壁橱反而会让人觉得很奇怪。

    把东西朝旁边一扔,吉布斯被他送到赫敏那里了,没有了那只鸟在旁边吵来吵去还真是不习惯,在韦斯莱一家住的虽然不错,但是正因为对自己太好了而感到很不自在,人情欠的越多还起来越难,而在那整天被双胞胎和罗恩喊来喊去的玩,看书也没办法进行。想了想后,从包裹里面取出十几个金加隆,装进一个小袋子,穿过后院打开石墙来到了对角巷。

    不管什么时候对角巷都是那么的热闹,人来人往的,空气中充杂着各种广告声,人们的讲价声,猫头鹰之类宠物的叫声。买了个大大的雪糕之后,穿梭在人群中四处打量着商铺,上次来这里没有时间和钱四处乱转,这次自然要看看有什么有趣的东西。

    在药店,店主正拿着一个天平小心翼翼的称量着一个硕大的龙心,那个龙心散发出一阵诡异的波动,似乎有着自己的生命。在一个角落,一个年轻的女巫的旁边堆着一堆尖叫着买零食的小孩子。摩金夫人在很有耐心的在为几个小男孩子挑选着衣服。宠物商店前各种宠物尖叫个不停,而几个家长陪着自己的儿女在细心的听着店员的介绍。在不远处,一大堆年轻人的脸紧紧的贴在玻璃上,里面应该有什么比较吸引人的东西,走进一看原来是最新款的飞天扫帚:光轮2001,比哈利的那个领先一代,但是温斯特对魁地奇不太感兴趣,走了许久,不知不觉走到了奥利凡德先生的魔杖店,一个小男孩正好买了适合自己魔杖,一脸兴奋不停的挥舞着走出了店门。

    “是你?你来做什么?”奥利凡德一脸的jing戒,看来对这个刚来就一下子炸掉自己魔杖店的年轻人印象很深。

    “我的魔杖上次在麻瓜世界的伦敦丢掉了,因此我来买一个新的魔杖。”温斯特随口答道。这当然是信口雌黄,他的魔杖好好的在口袋里面放着。但是之前他就一直有一个疑问,既然奥利凡德说是魔杖选择巫师,而每个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那么换句话说是不是一个魔杖就相当于一个密码锁?即使被捡到别

    的巫师也无法使用呢?但是看到罗恩那个旧的连独角兽毛都露出来,传了好几个人仍然可以使用的旧魔杖就知道自己被忽悠了,魔杖就像一把枪,每个人拿到就可以使用,那么这种东西自然不嫌多,就像没有人嫌枪支多了碍事一样,当自己的魔杖被别人给缴械之后,自己突然又拿出来一个魔杖给对方狠狠地

    来一下,那感觉一定很不错。

    奥利凡德疑惑的扫描着温斯特的衣服,但是显然魔法世界是没有透视眼之类的东西的,于是他转身离开走进去:“像你这样第一年就丢掉魔杖的人我还是第一个遇到。”

    “没办法,当时我一个人四处流浪者,或许是被哪个流浪汉偷走之后当木柴烧了”。

    走过来的奥利凡德一个趔趄差点跌倒,但是抱在怀里最上层的几个的魔杖盒仍掉了下来,被眼疾手快的温斯特顺手接住:“这是最优秀的魔杖制作师制作的魔杖,哪个混蛋会当木柴用啊!”

    “毕竟麻瓜是不知道魔杖的用处的,”温斯特挥动着到手的魔杖,但是毫无反应:“会怎么样谁都无法预料。”

    奥利凡德先生摇摇头,不管怎么样,丢了就是丢了,顾客就是上帝。只是希望面前的年轻人不会再炸了自己小店。

    半个小时,在试了上百个魔杖后,温斯特终于挑到一个合适的魔杖:十二英寸,橡木,龙心弦制作,要价十一金加隆,买了新魔杖的温斯特满意而归,老魔杖被放到衣服内兜的口袋,新的在外面。下次定会给轻视自己的人一个难忘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