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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琅从小就跟着萧守望去山上打猎。
小的时候,碍于胳膊短腿不长又没力气,他只能帮萧守望打打下手,布置陷阱什么的,大多数野味都是萧守望打到的。后来,他渐渐长大了,亲手猎杀的野味越来越多,等到蓝氏难产而死,家里没了管钱的媳妇后,萧守望便把所有钱物都交给萧琅保管。在他看来,儿子就是他活下去的意义,他的一切,都是为儿子准备的。
萧琅不是很明白萧守望的行为。在他的观念里,作为父亲,萧守望在他无法自力更生时照顾他是应该的,但如今他有了自立的能力,就不能在接受父母的馈赠。所以,他准备了两个钱罐,一个放萧守望挣的钱,一个放他自己挣的。这次给萧守望预备生辰礼物,他用的就是自己的钱。
“阿琅,你看这绸子怎么样?给二叔做衣服不错,回去我和你伯母一起裁缝,用不上两天就能缝好一套。”舒宛站在布摊前,仔细翻看摆出来的各色布匹,最后指着一匹青灰色的绸布道。这匹大概能卖一两二钱,换衣服时,怕萧琅预备的钱不够,她特意带上了二两碎银。
靴子,腰带,糕点,这已经是舒宛提出的第四样礼物了。
萧琅依然摇摇头,“我爹不喜欢穿新衣,就算买了,他也不会穿的。宛姐,咱们去那家刀剑铺子看看吧。”
其实他早就想好了送什么,叫上舒宛,不过是想随她去秦家看看懒丫头,舒宛来镇上,一定会去看看舒展或懒丫头的,只是没想到秦氏竟然让她把懒丫头带回去,这可算是惊喜了。
舒宛朝萧琅所指之处瞧去,那是一家看起来很旧的铺子,外面摆了一方长桌,一堆或新或旧的刀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摊的老头靠在藤木摇椅上,晃啊晃的,说不出来的惬意。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己毕竟是女孩子,跟萧琅想的差远了。“走吧,不过,我可不会挑……”
萧琅心里有些愧疚,垂眸道:“宛姐陪我来就已经很好了。”
两人去了刀剑铺子,这回换做萧琅领路,舒宛好奇地跟在他身后。外面摊子上摆的大多都是残次品,萧琅没有发现中意的,就去了里面,只见三面墙壁上挂满了长长短短的刀剑,单看剑鞘和刀鞘,就知道品质比外面的强了一大截。
店家是个蓄须的中年男子,身高体瘦,白面皮,一袭灰衫,正坐在柜台后看书,察觉他们进来,只抬头看了一眼,道声“请便”,目光就再次回到手里的书上,倒像是个读书人。
西边墙壁上挂着的是刀具,萧琅踱步走到跟前,幽深的黑眸专注地扫过一把把短刀,最后选了一把刀鞘简单却不失古朴的尺长匕首,抽出来,只看了一眼,便转身走向店家:“我要这把。”
荀牧瞥了一眼他手里的匕首,眼里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波澜,淡淡地道:“十两银子。”
即使镇定如舒宛,也忍不住樱唇微张,不可置信地看向儒雅店家,这么一把匕首就要十两银子?萧家父子一年的花销恐怕都不够十两!
“阿琅,这把刀太短了,不如换一把长的吧?”舒宛没好意思当着店家的面说自己买不起,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待会儿只要说没有满意的,就可以体面地离开了。
萧琅却摇摇头,极其自然地从袖袋里摸出两锭五两的碎银,放在桌子上,然后对舒宛道:“宛姐,咱们去看阿兰吧。”并不觉得价钱有多贵。
舒宛目瞪口呆地跟在萧琅身后,直到离开铺子有段距离了,她才扯住萧琅的袖子,蹙眉问道:“阿琅,你带这么多银子出来,二叔知道吗?”
给父亲买礼物尽孝心是没错,但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大大咧咧地花掉两人一年的口粮钱。萧二叔逢年过节都舍不得添置新衣,可见家里的银钱紧张,这十两银子不知要攒多久呢,她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萧琅乱花钱。再说,萧二叔若是知道一把破匕首就花了十两,估计会气萧琅乱来的!
萧琅摇摇头,买礼物的事当然不能让老爹知道了。
舒宛就知道是这样,忙把萧琅拉到路旁,郑重其事地讲了一大堆道理,什么一两银子能买多少粮食多少布料,什么要勤俭度日等等,说的萧琅满脸疑惑。
“宛姐,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我爹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想好好孝敬他一次,你放心,这钱是我自己攒下来的,不会影响我跟我爹吃饭的。”萧家的柴米油盐都是萧守望负责采办,但萧琅常常跟着一起去,自然知道一两银子有多贵重。
在他眼里,那把匕首卖十两银子,真的不算贵。
附近村子里的猎户,一般家境并不富裕,如果家里没有田地,猎户的日子可谓十分艰辛。因为他们都只是身高体壮,跑的比常人略快些,比较好的也就会下下套子,掌握两手庄稼把式。然山上的猎物又不是傻子,乖乖等着被人抓,它们耳朵灵敏,很容易发现猎人的动静,或是窜得快或是性子凶猛,猎户常常空手而归,连续几天都打不到野味。也正因为如此,野味的价格很贵,一般是家禽的两三倍,一只三斤的山鸡就能卖二百文,山猪等稀罕的野味价格就更高了。
萧守望是个普通的猎户,一年所挣只能勉强养家糊口。
但萧琅不一样,虽转世为人,可他继承了前世身为狼王的大多数优势,嗅觉灵敏,奔跑速度快,体力持久。没有锋利的獠牙和爪子,却有特制的长箭和短刀棍棒替代,这些都让他成为了天生的猎者。别人到处寻找山鸡野兔,他能直接捣了鸡窝兔窝,别人四五个一起见了狼豹都要逃跑,他九岁时就单枪匹马宰了一条成年豹子。
儿子太过优秀,萧守望既高兴又担心,怕自己那混帐无情的亲爹和蛮横不讲理的大哥一家人眼红打秋风,所以只要萧琅打到罕见的猎物,父子俩都会特意拿到二十里地的白水镇去卖,而不是只隔六七里的平阳镇。
除了他们父子俩,没有人知道,短短的两三年,萧琅已经攒了六七百两银子。
听着萧琅淡然的语气,舒宛很想问问他家里到底还有多少钱,可,这种涉及人家家私的话,就算萧琅把她当姐姐一样看待,终究不是一家人,她真的问不出口。
“罢了,要是萧二叔发现钱少了,不高兴,你就说银子借给我了,千万别说匕首花了十两银子!”舒宛无奈地叹气道,幸好娘亲没有收掉她往常收到的红包,她还有点闲钱,可以先替萧琅垫上。
萧琅静静地看着舒宛,那双杏眼里的担忧警告让他心中一暖,乖乖地点点头。
舒宛松了口气,看看天色,笑道:“好了,咱们去找阿兰吧。”
结果,等他们拐进秦家所在的那条弄堂,正好看见秦家小厮领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郎中进了院子。
舒宛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了,小跑着奔了过去。
于是,两人与郎中同时跨进了厅堂。
只需一眼,萧琅就发现了舒兰的位置,然后看见她缩在秦家老太太的怀里,眼中含泪,抽抽搭搭地望着旁边的朱元宝,那双软软的嫩嫩的小手搭在膝盖上,几道血痕清晰可见。
朱元宝正提着那只弄伤舒兰的兔子,“阿兰你看,我把它抓回来了,你不是想摸它吗,尽管摸吧,把兔毛都摸光了也没关系!”原来,兔子的四只小爪都被粗布裹得严严实实,不管它扑腾的多厉害,都没了伤人的手段。
舒兰看了看朱元宝,想要伸手,可对上兔子那双红眼睛,突然觉得十分可怕,根本没有之前以为的那么可爱,便往老太太怀里缩了缩,脑袋紧紧贴着老太太温暖的胸口,撇嘴道:“我不摸,再也不喜欢兔子了。”
看出她眼里的害怕,朱元宝狠狠拍了兔子一下,“也好,这东西有什么好玩的,你等着,回头我给你弄只红嘴大-鸟来,还能陪你说话呢!”
舒兰眼睛一亮,抬头看向老太太,好奇又期盼地问:“姥姥,元宝哥说的是真的吗?鸟还会说话?”
老太太宠溺地摸摸她的脑袋,笑道:“嗯,没错,那鸟叫鹦鹉,不但会说话,还特别好看,不过,你可不能再亲手摸它了,它可会啄你的!”
舒兰吃了贪玩的教训,自然乖乖地点头,扭头朝朱元宝甜甜一笑:“那元宝哥要说话算数!”
本就明亮的眼睛,此时弯成了两弯月牙,衬着里面未落的泪水,清清亮亮的,直让人疼到心里去。
朱元宝被舒兰那样看着,只觉得心跳的厉害,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平静下来,不知是急的还是怎样,白净的脸蛋倏地就红了,胡乱点点头,“那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弄来!”拎着兔子,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老太太满意地点点头,笑望着他跑开,瞧见舒宛,喜道:“阿宛来啦,快过来坐!”把萧琅当成了老郎中的小厮或学徒。
舒宛担心妹妹的伤势,一时忘了介绍萧琅,快步走了过去,心疼地查看舒兰的伤,“姥姥,这是怎么回事啊?”
老太太把舒兰放在一边,示意郎中过来帮忙检查上药,低声跟舒宛解释起来,心里并不是很担心,孩子还小,伤口又浅,涂些祛疤的膏药就行了,保准不会留下疤痕。况且,小外孙女跟朱元宝玩的来,她心里高兴着呢,隐隐有了个念头。
她们祖孙俩说话,萧琅跟着郎中走到舒兰身边,偏偏站在郎中身后,这样他能看见舒兰,舒兰却看不见他。清水早就准备好了,郎中重新替舒兰清洗一遍伤口,涂上乳白色的伤药,拢须示意无碍。
老太太便吩咐丫鬟领郎中去管家那里结账。
郎中走了,舒兰这才瞧见萧琅,对上他幽深的黑眸,吓了一跳,眨眼就躲到老太太旁边,娇声斥道:“你怎么来了?”
警惕防备的语气,跟刚才与朱元宝说话时判若两人。
萧琅的胸口就好像被什么割了一下,疼痛难忍,渐渐地,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变成了愤怒,一点一点在胸腔积聚,慢慢上涌,蔓延到了眼底,直直地,盯着舒兰。
就在他残存的理智即将消失地一丝不剩时,老太太疑惑的声音传了过来,“阿宛,他是?”
除了舒兰,没人留意到萧琅的异样目光,舒宛笑着将萧琅拉到老太太身前,介绍道:“姥姥,他就是阿琅,过几天就是萧二叔的生辰,他想买件礼物,我是陪他来镇上挑看的。”
老太太自然听说过萧琅,秦氏每次过来,总会念叨几次他,听着听着,她也打心底里喜欢这个可怜又懂事的娃,如今亲眼见了,见萧琅剑眉星目,一派沉稳的气度,不由点点头:“嗯,是个好孩子,行了,你们俩就在这吃午饭吧,我去前院看看,你舅母她们这两日忙的很,刚刚看过阿兰就又去忙了,我也去瞧瞧。”
舒宛站了起来,伸手扶她:“姥姥,我陪您去吧。”回头对萧琅道:“阿琅,你陪阿兰待会儿,看着她,别让她再惹祸了!”
舒兰噌地跳了起来:“姐姐,我也……”却被萧琅闪身拦住,一手扣着她的脑袋,打断她的话:“嗯,我知道!”
老太太回头看了一眼,见萧琅背对着自己,手像哄孩子一样摸着小外孙女的头,知道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比亲兄妹还亲,便没有多想,叫上丫鬟一起走了。
她却无论如何也猜不到,萧琅手里下了多大的力气,被他挡住的舒兰,脸上又是多么惊恐。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够肥了吧,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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