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杀父仇人

贫道野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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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常胜的话语,以丁云浩为首的十七人身子不由得一颤,眼中露出火热之色,他们在乎的并不是这个奖励,而是常胜对它们实力的认同!

    常胜笑着说道:“虽然常胜堂目前只有十八人,但是,用不了多久,我相信,我们常胜堂的实力将会迅速的壮大,京城阻挡不了我们,中国阻挡不了我们,甚至全世界也阻挡不我们的不乏!

    现在,你们当中最强的四个人,我给你们的奖励!

    丁云浩,吴刚,你,还有你,你们四个人站出来!”

    常胜说着一变用手指了指另外两人。

    四个人脸色带着激动,带着期待,一步踏出,站在人群前。

    常胜满意的点了点头:“今天我设立四大天王,告诉我你们叫什么名字?”常胜用手指了指吴刚身旁的两个人。

    两个人努力的平复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说道:“我叫韩龙。”

    另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说道:“我叫柳木。”

    “好,四大天王,血天王丁云浩,智天王吴刚,勇天王韩龙,疯天王柳木!但,你们不要骄傲,没有成为天王的人也不要灰心,只要你们有实力打到他们,你们便可以取替他们成为新的天王,一切凭实力说话,如今,把他们四人封为天王,你们服气吗?”常胜的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如今,我们服气,但是我们会打败他们,成为新的天王!”剩余的十多人眼中升起斗志,大声的说道。

    丁云浩撇了撇嘴:“哼哼,我等待着你们的挑战,到时候可不要被我打趴下啊!”

    其他人纷纷一笑,但眼中的斗志却是没有丝毫的减弱。

    这时候常胜笑了笑继续说道:“莫兄既然你加入常胜堂,那我在赠你一个称号,活阎王莫庸!你看如何?”此时常胜的话语有些张狂。

    莫庸神色一滞,眼中露出喜色:“嗯,从此京城的**上,没有黑子,只有活阎王莫庸!”对于这个称号,说真的,莫庸还是非常喜欢的。

    常胜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对于莫庸的这个称号你们没有意见吧?”

    丁云浩等人见状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毕竟他们可是亲眼看见,莫庸在对方拿着枪的情况下将对方打死,这样的手段不是他们现在可以做到的,但是他们也没有灰心,现在做不到,不代表以后!

    常胜再次的点了点头:“好,就这样吧,我问一下,这个今夜酒吧的老板是谁啊?”常胜却是有些好奇,今夜酒吧都打成这样了,这幕后的老板竟然没有露面,这倒是让他有些疑惑。

    这时候,吴刚等人脸色古怪的望向丁云浩。

    丁云浩挠着头尴尬的笑了笑:“胜哥,这今夜酒吧是我的,呵呵,前来天刚买下来的。”

    听到丁云浩的话,常胜也是微微一愣,随即笑骂道:“原来是你的啊,你这家伙,我说这里打成这样,今夜酒吧的老板都不出头呢,行了,以后莫庸就长期驻留在这里,这里就算是我们常胜堂目前的总部吧,等我们的势力在壮大一些以后,咱们在换地方。

    对了那些枪你们先收起来,等过些时日弄点好东西,大家在使用。”

    莫庸点了点头,他在哪里都无所谓,只要有个地方住就行。

    丁云浩等人也没有异议,毕竟他们现在只是刚刚起步而已。

    见到众人都没有意见常胜不由得笑着说道:“行了,那就这样吧,我先回去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说完拉着小娥,向外面走了出去。

    这时候丁云浩等人异口同声的说道:“送老大,送大嫂!”

    常胜无奈的笑了笑,这帮家伙。

    小娥的脸色倒是微微一红,但却并没有说什么。

    两个人牵着手离开了今夜酒吧,刚走出大门,便愣住了。

    因为在今夜酒吧的外面围满了人,大部分都是一些青年男女,穿着甚是火爆,那齐13的短裙下*在空气中的雪白大腿,还真是有些*。

    这时常胜不禁笑着说道:“大家都进去玩吧,今夜这里的老板请客,想嗨到什么时候就嗨到什么时候。”

    围观的一群男女不由得一愣,这是真的吗?但想了想常胜刚刚在里面表现,心中不由得大定,看来他就是老大!

    当然这里面死人了他们也知道,但那又能怎样?他们只是来嗨的!而且对于他们这些青年男女来说,发生了这些事情,他们内心在恐惧的同时也是非常好奇的,自然想去看一看了。

    常胜说完以后便直接带着小娥离开了,而当他们离开以后,这些青年男女也是控制不住心中的好奇,三三两两的纷纷走进了今夜酒吧,想必,这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吧。

    常胜与小娥并没有停留,直接回到了车内,但这一次却是常胜开车。

    将车子启动以后,常胜便找原路返回,毕竟京城的交通还是很复杂的。

    开着车的常胜忽然想起了什么,轻轻的问道:“小娥,你饿不饿?”

    小娥静静的摇了摇头:“不饿。”或许是老天知道小娥饿了,在她说完以后,那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肚子却是抗议的“咕噜”叫唤了两声。

    这不由得让小娥那白嫩的脸色升起两团红晕,你这家伙,怎么在这时候响呢,害得我又在他面前丢人。

    听到那可爱的咕噜声,常胜不禁再次一笑:“你啊,饿了就说呗,我带你吃饭去,想吃什么?”

    “不知道。”小娥有些窘迫的说道。

    “好吧,那就去吃烧烤吧,嗯,街头串烧,好久没吃过了。”说着常胜露出怀念的意味。

    因为常胜是东北人,对于串烧、扎啤他打心底喜爱。

    小娥并没有反对,对她来说去哪吃都一样,能跟常胜在一起就行。

    见小娥没有反对,常胜驾车到人多处,打听了一下,便驾车来到东城。

    随意的看了一眼,两人找到一家串烧店,随意的要了些东西,便吃了起来。

    味道并没有东北那边好,但吃起来也可以,尤其是常胜这种几年没吃串烧的家伙,吃起来那更是一个爽啊。

    吃着串烧,喝着扎啤,常胜不自觉的哼起了小调,嘴角更是挂起了淡淡的笑意。

    就在两人吃着的同时,常胜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了一名中年男子。

    中年男人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眼眶上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若是外人一定会认为是一名企业家。

    在中年人的对面,一名外国人坐在那里,两人正用英语小声的交流着。

    常胜心内一动,这不是苏纶嘛?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那个老外是谁?看样子应该是战魔佣兵团的人!

    见到常胜的变化,小娥不禁微微一滞,顺着常胜的视线,目光同样看到了苏纶与那个外国人。

    当看到那名中年人的时候,小娥的身子莫名的一阵,眼中露出强烈的杀机,思维顿时回到了十五年前,那时的她只有五岁,但有一个画面,他却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因为他的父亲,在那年,在那天被人枪杀!

    记得那天,她的爸爸抱着她,去逛商场,给她买了许多好吃的,还有许多的新衣服,让她非常的高兴,她记得那是她跟爸爸在一起时最美好的一天,因为那天她爸爸没去“工作”,就带着四处的逛,除了玩,还是玩。

    而也正是那一天,她的爸爸发生了不幸,也正是那一天,她的心中留下了阴影,留下了噩耗!

    因为那一天一个男子,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与她的爸爸擦肩而过,而也正是那时候她的爸爸极快的扑到在地,那忽然间的动作,把她吓了一条,可随后噩梦发生了。

    那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在怀中拔出了枪,那枪对准了她爸爸的脑袋,然后扣动了扳机,然后爸爸死了,那个男子消失了,消失在人群中,一晃就是十五年!

    这十五年来,小娥并没有放弃过报仇,但她已经很努力的去寻找,可却没有丝毫的线索,这让她失望之极,随着十几年的过去,她以为在也看不到那个恶魔,可今天竟然这么意外的看到了那个人,是的,她不会看错,哪怕化成灰她也认得他,因为他杀了她的爸爸!

    让她童年成为一片黑暗,让她承受了寻常孩子想象不到的压力,让她在黑暗中渡过了好多年!

    此时的小娥再也控制不住心中那几乎要涌出来的杀意,她绝美的脸庞上露出了罕见的疯狂杀机,那是不顾一切的疯狂!

    见到小娥的变化,常胜心中一惊,一把将小娥拉住,担忧的问道:“小娥,小娥,你怎么了?”

    暴怒中的小娥忽然感到自己的手被一个温暖的手掌抓住,那愤怒的心渐渐的恢复一丝平静,双眸微红,脸色更是因为过于激动露出一丝苍白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常胜,那个男人,那个中国男人就是杀害我爸爸的凶手,我、要、报、仇。”小娥一字一句的说着,迷人的眸子中露出疯狂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