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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的轻骑在这场大战中不是最出彩的,杀敌也不是最多,但起到的作用却是最关键的。◎◎他在侧翼足足牵制住了三千精锐,以两军的兵力对比来说,他算是超额完成了任务。不过,这并不重要,他打乱了这三千精锐的阵型,为魏延的铁骑突击赢得了战机才是最关键的。除了这个主要作用之外,他来回奔驰,踏出漫天烟尘,掩护魏延的接近;在烟尘中调整队伍,给魏延指明突击方向,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细节。正是这些铺垫,才有了魏延踏阵时横扫千军的威风,若是没有赵云,魏延的铁骑未必能冲得动丹阳兵的阵势,即便冲得动,也不可能呈现出如此摧枯拉朽般的局面。现在,他又来了,循着魏延强行冲开的缺口,五百轻骑水银泻地一般长驱直入,如同一阵狂风,将试图进行废墟重建的顽敌一清而空。“本将是军司马程立,我还在,将旗还在,我命令你们向我靠拢,集……”一名军司马从地上拾起了残破的军旗,挥舞着高喊,试图让更多的士兵看见,将他们集结在战旗之下。一度收到了效果,迷茫中,或是溃逃中的士兵停下了脚步,转头看了过来,但这一切都被一支长箭终止了。声音戛然而止,残旗颓然倾倒,轻骑如风掠过。白马上的少年武将收回眼神,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他放下弓箭,犀利的眼神四下逡巡,寻找着下一个试图组织残兵的目标。死战不退的敌人值得敬佩,如果有可能。赵云很愿意和这样的勇士做袍泽,一起为了建立一个强大的新汉,一个万世永兴的太平盛世而努力奋战。不过,现在对方是敌人,不杀死对方,就会有更多的鲜血流淌,被染成血色的将不止是一个马陵山,一条沐水,也许连淮河、泗水。甚至黄河、长江都会变成血河!所以,怜悯敌人是敌人彻底崩溃之后的事了,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巩固铁骑的战果,随后掩杀。让敌人尽快崩溃。“某乃军侯赵风,我……”又一杆残破的旗帜扬起,又一个无畏的勇士挺身而出,白马少年再次扬起弓箭,锁定了下一个目标。“轻骑袭扰敌军,乱敌阵势,掩护铁骑。营造战机……”山顶上,诸葛亮已经放弃研究预测战局的变化了,他默念着,记忆着。要将亲眼见证的第一场大规模战役彻底印在心间,牢牢记住此刻的想法、心得,和种种感受。“铁骑破阵之后,轻骑随后掩杀。巩固战果,扩大战果……铁骑冲击力有余。速度较慢,转向也不甚灵便,轻骑的速度可以在铁骑突击一次的时间内,反复冲击已经散乱的敌阵,很快会导致敌军全面的崩溃……”从诸葛亮的角度,可以看得很清楚,魏延的铁骑走的不是直线,而是一条曲线。起自他挑开拒马突阵的那个点,划出一条半弧,穿透了整个侧翼,冲向了曹豹的中军,如果继续向前,将会一直冲到青州军与曹豹军交战的最前线才会终止。铁骑的冲势一起固然势不可挡,但敌人若足够顽强,也有可能重新组织起来,比如眼下的丹阳兵正努力做的这样。虽然丹阳兵是个特例,但在青州的见闻足以让诸葛亮意识到,经过严格有序的训练,普通人也可能被训练成丹阳兵一样的强兵。这不是青州的特权,也不是王羽的专利,天下英雄多着呢,万万小觑不得。这个时候,不那么出彩的轻骑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特别是在赵云的指挥下,轻骑的威力百分之一百二十的释放了出来。他总是能找到敌阵最薄弱,或混乱最严重的地方,然后加以针对性的攻击。遇到少数硬钉子,他也不硬碰,调转个方向,如风一般从敌人身边掠过,留下暴雨般的箭簇;亦或顺势来一招珠帘倒卷,驱赶败兵去硬撞顽敌的阵列。在他的指挥下,轻骑的速度和灵动发挥到了极致,乍合即分,乍分即合……转向,拦截,合围,狙杀……从山顶望下去,诸葛亮觉得对方不是在进行血腥残酷的战斗,而是跳着最为优雅的舞步,如同浊世中的翩翩佳公子一般,挥洒着说不尽的风流倜傥。优雅的轻骑,紧随在狂暴的铁骑之后,所过之处,如热汤泼雪,溃兵如潮。再怎么强悍,丹阳兵也是人,一败涂地到这种份上,还能死战不退的,绝对不是人。当魏延的大刀即将斩向曹豹中军将旗的一刻,整个侧翼已经完全崩溃了。“风借火势,风助火燃,疾风烈火,所向披靡……”庞统的话本来就不多,技术性的分析又都被诸葛亮给说完了,他想了好一会儿,干脆直接用上了抒情流。风和火各有特性,但这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无疑是世上破坏力最强的力量。单说瞬间的破坏力,雷电也许更强,但风火还能互补,互相增进,使得破坏力更强,更持久。王羽以风火命名两支骑兵,本是借鉴了老祖宗的兵法,可在庞统此刻看来,没有比这两个字更能形容这两支配合无间的骑兵的词汇了。当然,魏延的部队只是临时客串,并非真正的烈火铁骑。不过,临时客串的都这么强悍,专司冲阵破敌的铁骑难道还能比这弱不成?要知道,按照骠骑军中默认的说法,烈火骑兵是王羽的本队亲卫。今天只是情况比较特殊,王羽不可能训完话,自己拍拍屁股就走了,那样一来,刚凝聚起来的战意就没了,后面的仗也不用打了。若非如此,带领铁骑冲阵的应该是王羽,发挥出来的战力只会更强。更狂暴。诸葛亮和庞统居高临下,又远在战团之外,所以表现得气定神闲,有空研究战法,也有空抒情。但曹豹军的主将们就没这么悠闲了。章诳声嘶力竭的嚷了一通,却发现敌人越来越近,逃兵越来越多,身边却没人回应。他觉得有些奇怪,就算预备队杀上去了。身边应该还有些亲卫,亲卫之外,还有两个好兄弟,好伙伴才对啊。他茫然回顾,愕然发现。将旗底下已经只剩下他和几名面如土色的亲卫了。他惊讶,他茫然,他愤怒,他不知所措……许耽胆子向来就没大过,无声无息的跑了还算合理,可曹豹那家伙明明……他茫然四顾,敌人近在咫尺。马蹄声像是催命的丧钟,染着血的战刀仿佛指明了通往地狱深渊的道路……更远处,一缕烟尘正高速卷来,烟尘扫过的地方。只留下尸体。吼叫声,马嘶声,频死者的呻吟,绝望者的哭喊。皮鞭一样抽打着章诳的心脏。突然,他不再茫然。也不再腹诽同伴,提起长枪,迎着狂暴的战刀冲去。他终于明白自己和自己的伙伴们错在哪儿了。错的不是向天下无敌的王羽发起挑战,对方也是人,不是神,用的计策根本算不上多神奇。乱世来临,豪杰并起,有想法不是错,有私心也不是错,只要能站在无数骨骸堆起的巅峰,谁又在乎你为了什么而起兵,为了什么而争战盈野,杀人盈城?历史,本就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书写!英雄谁比楚霸王?无赖何如汉高祖?自己错了,错的是有野心,没勇气,只想着成功如何,却不想付出热血和伤痛。曾几何时,自己也挥舞着手中的长枪,冲在沙场之上,在幽燕关塞,在雍凉边疆,陶恭祖的赫赫武功之中,何尝没有自己的存在?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是当年恭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每次自己护卫在他身前,受了伤,流了血,他都拍着自己的肩膀,对自己说着相同的话。丹阳兵的强悍,本就是以这句话为纽带,铸就出来的。自己、许耽加上曹家兄弟,现在的确是废物,是草包,可当年却不是。自己没脑子,靠的就是悍勇;许耽、曹宏胆子小,武艺差,但两人都很勤奋,总是笑着说:勤能补拙;曹豹的本事一般,但他很擅长听取别人的意见……若当真一无是处,恭祖又岂会仅仅因为是同乡,就把童年的小伙伴提拔到高位上呢?高处不胜寒,岁月是把杀猪刀啊!章诳有些落寞,有些释然。正是身居高位,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之后,几人才开始变成草包和废物的。自己沉溺于酒色,荒废了武艺,上了战场,也不再有身先士卒的勇气;许耽沉迷于财,曹宏满脑子都是权术;曹豹更是力图将曹家建成广陵陈家那样的世家,为此,他甚至婉拒了恭祖结亲的提议。世家是要跟世家联姻的。从在洛阳见过王羽之后,陶谦就一直为别人考虑,为别人打算,不遗余力,陶家将来怎么可能会是世家?这一刻,章诳心中平静,四下里也是一片寂静。他知道自己会战死,但他要让敌人看到丹阳猛将章诳的勇气。附近士兵纷纷让开一条道路,目送着自家将军与敌将对决。“噗!”过马一刀,抢折人亡,章诳败得干净利落。魏延挥动手臂,将章诳的尸体扫下了坐骑。紧跟着,他提起左手刀,一刀砍翻了曹豹军的中军战旗。“万胜!”骑兵们大声呐喊,在敌军阵之中往来驰骋,每个来回,都踏起重重血雾。在血雾的边缘,丹阳兵彻底丧失了斗志,炸了群的绵羊般东躲西藏,根本提不起抵抗的念头。苍穹之下,只有沭水依然如故,带着一江血水和尸身,蜿蜒南流,静静的向世人诉说着战争的残酷与辉煌。〖书网∷更新快∷无弹窗∷纯文字∷〗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