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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过后,王路懒洋洋地抚摸着躺在胸口的冯臻臻细腻的背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君王一得美人就不愿意上早朝了--看看外面的大太阳,何况不早朝,根本就是白日宣淫嘛。
这旦旦而伐的日子,已经足足过了三天,王路简直如同忙碌的雄峰一样,只要冯臻臻狩猎回家,稍有得空,就被他拖上了床,有时两人面对面吃饭,碗里的肉汤还没喝完,就已经腻在了一起。
怎么也没个够的时候。
荒唐,荒唐得无以复加。
王路不是没想过崖山,可每次看到冯臻臻媚到骨子的里眼神,就统统抛到了脑后,自我安慰只要有封海齐、周春雨等人在,崖山并无大的风险。
无耻,无耻得令人发指。
但两人正是食髓知味之时,恨不能两人做一人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王路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谢玲。
基于性的爱。也是爱。
王路爱陈薇,那爱,偏于理性。两人相识时,并称不上一见钟情,当时陈薇在学校里开了个写作兴趣小组,因王路在文学上小有才名,七拐八弯托人请他来上课,两人这才慢慢走到一起。相恋的经过也很平凡,压压马路,看看演出,偶尔逛下啤酒馆喝点扎啤,借着酒劲儿搂搂小腰,陈薇很保守,结婚前两人都没越过最后一步,反倒是商量着因为房价太高,先租人家房住才合算等很现实的问题。结婚后,王路才越发看出陈薇的好来,性情平淡和顺,眼中除了儿子就只有自己。
王路爱谢玲,那是末世里的一段不该有的爱情,在极端条件下的同生共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偏偏谢玲也是个痴心的·认准了王路,就此死心塌地。真要说起来,是王路对不起谢玲,两人的爱·是同甘共苦,是生死相从。
王路爱冯臻臻,与和陈薇、谢玲的爱都不同,如果非要一比,那就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爱,性爱。一如发情期的野兽,爱了·那就上。也许这种爱,被小资们鄙视,但却也最纯粹,爱就是爱,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多余的牵扯,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利益。
爱到极处,甚至不用动脑筋·你有多爱我,这和月亮无关,来吧·和我做,做得越多,你就越爱我。
短短3天来,王路已经彻底迷失,人生的意义--去他妈的,什么狗屁的人生意义,人生的意义就是鸡巴!
除鸡巴,天下无大事。
而令王路自傲的是,他的鸡巴很争气,此前在陈薇和谢玲面前的不举荡然无存·一夜三次郎那是小菜一碟,反正两人从白天到黑夜就没有穿衣服的时候,黄帝曾一夜连御十女,王路自认不比他老人家差。
这肯定也是异能带来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很爽,真的很爽·天下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想要这样的异能?
冯臻臻显然很喜欢王路这特殊的能力,她是真的喜欢,如果说一开始她因为保留了对王路粗暴性事的记忆,还有些畏惧的话,那到了现在,在王路的引诱下,她将所有王路看过的脚盆国的小电影里的花样都学了个遍。一个手把手地教,一个身体力行地学,更是学以致用,知行
此间乐,不思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王路完全迷失在桃花源中--她的桃花源。
一根纤纤玉指在王路胸口调皮的划着圈,故意在他的敏感处挑逗着--这个喂不饱的小娘皮,王路半是苦笑半是欢喜,手又伸了过
冯臻臻突然道:“肉干保存得很好,已经能带在路上吃了。”
“什么?”王路摸不着头脑。
冯臻臻在心里叹了口气,委婉地道:“风干角麂肉晾晒好后,我就将它收了起来,放在塑料袋里,找了处阴凉地收藏着,昨天打开看了下,果然像你说的,比熟肉要更方便保存,我嗅了嗅,并没有变质的迹象。这些风干肉,够我们吃好几天的了。我想,走出这个小山村应该不成问题。”
王路的坚挺,立刻化成一摊软泥,半晌,他才闷闷地道:“明天,我们就出发。”
王路松开了搂着冯臻臻腰的手,翻了个身,背对着冯臻臻。
冯臻臻平躺在床上,怔怔瞪着梁柱。
她知道,自己刚才那话不应该说出口,说出口,就是把王路推离自己的身边。
但是她忍不住。
忍不住想知道,在王路心里,自己到底有多少分量。
相较于陈薇、谢玲,王路是爱她们多一点,还是爱自己多一点。
这很愚蠢,真的。
尤其对一只智尸来说,更是愚蠢到家了。
这就像吃食物,对智尸来说,只要不是同类,都能下肚,可对人类来说,非要美食美器,多加点盐,少了点糖,就要皱眉,这可真是可笑到了极致。
智尸寻找爱情,就象希望能享受美食一样,可笑,多余,滑稽。
冯臻臻啊冯臻臻,你已经享受到了性爱之更因此而得到进化,这已经足够你满足了。只要多施展些手段,让王路彻底迷失在你的身体上,日子一久,将陈薇、谢玲、王比安等家人忘了可不是好。
为什么你偏偏要提离开这小山村呢?
仅仅为了知道他有多爱你?
愚蠢啊,愚蠢的女人。
你总是忘了,你是智尸,只不过是只更像活人的智尸。
这一夜,王路和冯臻臻都知道,身边的人没有入睡,但两人都在装睡,一言不发。
次日,王路和冯臻臻默默地穿上尿素服,背上风干肉,出发。
王路以前没少到过这样的小山村,或是因为采访,或是自驾游,这样的自然村,座落于深山冷岙,离正规山路有不少距离,但总有村民上下山出入或者耕种砍伐的小道。
冯臻臻这段时间四处狩猎·倒也找到过好几条类似的道路,但因为多年没有人走动,路都被野草幺塞,分不清哪条路是通向山外的。
王路却也不急·一边寻路,一边竖着耳朵听水声,水流永远是山里人家的好向导,顺着水走,总能找到大路。
山村的蓄水池,多半建在山泉处,两人沿着蓄水池的水流一路向前·水流越来越大,山涧也越来越宽,突然,王路的眼睛一亮--涧道里,出现了几个矿泉水瓶子,有人乱扔垃圾就说明这里是人来人往之处。王路捞起石缝里的瓶子看了看,日期显示是2年前的,很好·果然找对路了。
两人沿着溪水又走了一阵,王路欢呼一声,前方的一段溪岸明显是人工加固过的·他托着冯臻臻爬上了堤岸,自己也翻身爬了上去,这才看到,脚下踩的是一条砂石路,太好了,终于找到人工硬化路面了。
王路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下来,虽然砂石路因为久无人迹,车道上长满了杂草,但依稀还能看出车辆轮胎在道中沙石上压出的车辙,只要顺着这条沙石走·就一定能找到大路。
王路和冯臻臻的脚步加快了不少,又行了2个多小时,终于眼前一亮,一条水泥路出现在眼前,同时,在水泥路和砂石路交界出·还出现了一块简陋的路牌,上书“里岙村”三个字。
想来两人所住的废弃小山村,就叫里岙村了,只不过,光这个村名还不能让王路辨认出身处何地--里岙村这样的自然村村名在山区不要太多,甬港地区没有一百也有数十个。
冯臻臻突然道:“山道边有样东西。”
王路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草丛间,隐约看到有一物体,他小跑过去一看,居然是辆28寸永久自行车,仔细一察车胎,车胎居然有气!王路仔细查看了一遍,在车把手上找到一些可疑的黑点,虽然年长月久,已经辨认不出原型,但王路晓得,这肯定是人的血迹--丧尸居然已经深入到山区这个程度了。
不过,有车代步,可比两条腿走路强,王路骑上车,后座带着冯臻臻,顺着山路一脚一脚蹬着踢板,生锈的链条在挡泥板上发出哗啦哗啦的磨擦声,打破了山里的寂静。
有自行车,就说明附近有村,有人烟的村,果然不出王路所料,又骑了有一小时,水泥路越来越宽,旁边也出现了护栏,护栏外是梯田,种的是茶树,虽然没有人照料,茶树长得却很是茂盛,绿油油的叶片长得又肥又厚,这样的叶子,自然是无法炒青烘茶的,在绕过一个大拐弯后,前方山坡上,出现了一村,房屋就建在山道两侧,错错落落,约有230家。
嘎,王路握住了刹车,刹车不是很灵光,他又伸出脚尖在地上磨擦助力,这才刹住了自行车。
王路对冯臻臻道:“我过去看看,你在这儿等我。”
冯臻臻摇了摇头:“一起去。”
这一路来,冯臻臻和王路之间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气氛,两人之间连句随意的攀谈都没有,还不如萍水相逢的路人。
王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离崖山越近,就意味着自己和冯臻臻之间的距离越远--心的距离。
等到了崖山,也许从此两人真成了陌路人。
王路脸皮再厚,也不敢当着陈薇、王比安、谢玲的面拉着冯臻臻道:“我又给你们找了个姐妹来。”
所以,王路很内疚,觉得对不起人家。因为内疚,更觉尴尬。
这时听到冯臻臻要一起跟自己去村内,王路想要拒绝,却又硬不起态度,软软地回道:“这样不好吧,太危险了。”
冯臻臻也不看王路:“我不怕。”说着抬脚就往村里走。
王路唉了一声,忙拨出折叠小刀,打开,匆匆赶到冯臻臻前面。
冯臻臻看着王路匆匆前行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个男人啊,做事拖泥带水,不清不爽,如果自己以前还是活人时,根本看不上眼,只是自己这特殊的智尸身份,才造就了这段孽缘。
也许·就这样结束,也是桩好事,自己得到的已经够多的了。不仅是心理上,同样的理上所“得”也超乎自己的预料。就此罢手也好。
入村了,王路紧张地在前面四处探望着,每经过一幢楼房,都要趴着窗户望里张望,只是一路行来,居然一只丧尸也没看见。
村里的必然来过丧尸,因为山道上能看到已经干涸褪色的血迹窗户和门都有抓挠后的破损,甚至还有辆拖拉机冲出了山道,四轮朝天翻倒在山沟里,想来生化末世时,这个深山里的小村子,也是一团乱像。但是,如今却一只丧尸也没看到。
王路大着胆闯进一户居民家中,上上下下翻腾了一阵出来的时候,却是一脸沮丧:“见鬼,什么也没有比水洗了还干净,没有吃的,没有衣服,连把盐都找不到。肯定是有别的幸存者来搜刮过了。”
又搜索了几户人家,依然还是空空如也,王路气得哭笑不得,这是哪来的幸存者啊,居然跑到这样的深山冷岙里,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徒手都不好搬非得用车辆来拉吧。
王路尴尬地对默默跟在身后的冯臻臻道:“对不起,我思虑不周,原以为出了废弃的小山村后,沿途能在人居的村镇里找到食物,可没想到,幸存者连这样的小村子都搜刮得干干净净。没有食物回家的行程又远,可要委屈你吃苦头了。”
冯臻臻其实不在乎食物,但看着王路为自己着急,心中却是甜甜的,她取下肩上的小包道:“没关系,我现在不饿,对了,你要不要吃些肉条垫垫饥。”
王路抽了抽鼻子,嗅着肉干诱人的滋味,却摇了摇头:“我也不饿。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我倒不信了,找不到一点吃的。”
这处小村,却有一桩好处,那就是找到了好几辆车况不错的自行车,还有一个打气筒,不过古怪的是,王路只是取了打气筒,依然带着冯臻臻一起上了那辆28寸的老永久,哗啦哗啦向前骑去。
冯臻臻的双手,自然而然环在了他的腰里。
转过几个弯,王路突然刹住了车,因为刹得太急,冯臻臻的头和他的背不轻不重撞了一下,冯臻臻正在诧异,王路惊喜地道:“快看,有好东西。”
冯臻臻跳下后座:“什么好东西?”
“枇杷!”王路乐呵呵地道。
真的是枇杷,成片成片的枇杷树就在山道两旁的坡地上,如今这季节,正是枇杷成熟时,累累的果实沉甸甸压在枝头。
王路磨拳擦掌:“那些幸存者能把居民家里的东西搬空,总不能把这些枇杷树也挖走吧。冯臻臻你等着,我去给你摘些枇杷吃。”
说着,跨过护栏,跳进了坡地里。
枇杷没有疏果,也没有施肥,更没有打药,果子结得多,但个儿不够大,有不少还被虫吃鸟啄了,地下也掉了不少,但却是浙东一带有名的白枇杷种,皮薄肉甜,最是美味不过。王路匆匆摘了几把,用枇杷叶裹了,扔给了山路上的冯臻臻。
冯臻臻剥了颗放嘴里,冲着王路嫣然一笑:“好甜。”
王路兴冲冲地道:“我再去摘一点,带在路上吃。”说着已经回头钻进了枇杷林里。
枇杷林虽密,但结出的果实中个子大的却不多,王路又专挑个大的摘,渐渐越走越远,突然,他感觉到前方有什么东西,一种他很熟悉的东西。王路抽了抽鼻子,突然脸色大变,他把兜在怀里的枇杷往地上一扔,拔出了小刀,闪到了一棵粗壮的枇杷树后。
哗啦哗啦,前面传来身影擦着肥大的枇杷树叶的声音,王路不用眼睛看,不用鼻子嗅,就能感应到那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就是这个时候!王路猛地蹿了出去,扬手一挥--他的面前,站着一只丧尸,林间穿梭的声音,正是它发出来的。
只不过,王路咋看到面前的丧尸时,握着小刀刺向对方的眼窝的手,突然顿住了--因为,因为面前的这只丧尸,实在是太滑稽不过。
那丧尸,身上裹了一条脏得看不出颜色的床单,用稻草绳胡乱在身上捆了几道,用来固定床单,脚上一只皮鞋,一只跑鞋,头上戴着顶绽开了线的草帽,两只手上绑着两把破蒲扇,一边走一边上下扇动着,刚才枇杷林里的哗啦哗啦声音就是扇子刮擦枇杷树叶发出的。
这、这是闹哪样啊?
王路被这怪模怪样的丧尸吃了一惊,以至刺杀动作一顿,等他准备再次刺向丧尸后,他又一次愣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只古怪的丧尸对自己毫无敌意。
面对自己这个突然从林里窜出来的新鲜大活人,丧尸居然看都不看一眼,依然一上一下舞动着胳膊上的扇子,不紧不慢向前走去,和王路擦肩而过。
王路原地呆了半晌,终于挠了挠头,好吧,这一定是异能,没错,除了异能不可能有别的解释。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