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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啥叫鹿筋?
去县城的路上,一辆黑色轿车快速行驶在泥泞的道路上,很不巧大雨加闪电。叀頙殩晓大雨滂沱而下,砸在车窗玻璃哗啦作响,白色的闪电划过黑云遮蔽的天空。这样的天气不常见,也不算少见。可是这样的天气让强子内心焦躁不安,他很少像现在这样不安。雅琳在驾驶舱,轻车驾熟地开着车,车里开着广播,恬静的音乐让强子的焦躁情绪稍微缓解。
“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几乎无所不能,连开车这种活都自己做得来,真是万中无一的女汉子!”强子不由得称赞道,能写一手好文章,下得了厨开得了车,上得了床,这女人真不简单!雅琳可不爱听了,“我才不是女汉子,我是女强人!我可以不依赖男人一样过得好,男人能做的事,我哪一件做不到?”
强子不可置喙,摸了摸鼻子,坏坏一笑,“有一样东西你就没有,你能站着嘘嘘嘛?”雅琳就知道这男人没正经,也不怎么理睬,自顾自说着闲话。“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就是女强人的性格,什么东西都要争个输赢。人家都说像男孩子性格,同班男生还给我起了外号叫大嘴巴,因为我说话大大咧咧,不经过头脑,所以人家给我起大嘴巴的外号。没想到现在的我会变得这么斯文吧,我淑不淑女啊?”
“淑女!”强子懒洋洋回答说,眼睛看着窗外,闪电像利刃一般轻易切开粘稠的黑云轹。
“一点诚意都没有,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真是讨厌死了,人家开车很闷的,你陪我说说话嘛!”雅琳回过头用近似哀怨的眼神看着他,她对自己驾车技术还是很有自信的,一边说着话一边掌着舵。“在听着呢,这么说,驾车也是上学时候学的?雅琳你不是说省城毕业的吗,怎么会来到我们偏远的乡下呢?是你自愿的,还是家里强迫的?”
“我说我是逃婚,你相信吗?”雅琳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让强子半响愣在那里。逃婚,逃谁的婚?结婚是好事,干嘛要逃婚?“你真的逃婚?结婚是好事嘛,干嘛要逃婚呢!要逃婚也别往山沟里跑,最差也该去县城那种地方不是吗?”
“傻子,我说什么你就信了,这么好骗啊?没有逃婚那回事,是我自己想到农村磨练一番,增长见识的。”雅琳眼神恍惚了一下,似乎另有隐情,没有说实话。强子还想说什么,突然一道闪电几乎是从前窗玻璃划过,雅琳被吓得一身冷汗,等到反省过来,才发现双手离开了方向盘。作为司机朋友都有常识,那就是双手绝对不能离开方向盘。强子霍地站起来,脑袋撞在车厢也不觉疼痛,果然前面你强挡道,一块巨石横躺在路中央。“不好前面有泥石流,把路给堵了。快刹车,快啊!”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强子一个鱼跃翻身坐到副驾驶舱,使劲踩刹车板,车子终于在离巨石相隔几公分地方停下来,太险了!要不是强子反应及时,恐怕要车毁人亡了醅。
“你开车是怎么开的?难道当初教你的师傅没告诉过你,双手绝对不能离开方向盘,意外往往在一瞬间完成,等你反应过来就来不及了。”强子也是惊得一身冷汗,身上短袖都湿透了。“雨下这么大,前路又断,我们倒霉运了!有啤酒吗?”
“你不是说不喝啤酒吗?我倒是喜欢喝,偷偷预备两罐,原本带来两箱啤酒,如今只剩…给…”雅琳与他并肩而坐,将头靠在他肩上。强子将易拉罐打开,臭猫尿的味道呛得他咳嗽不止,“果然跟猫尿一样难喝,从没见过这么难喝的啤酒。别人都说女人爱零食胜过爱自己的男人,所以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可能分文全无,但一定会有…答对了…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零食…”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零食?我没告诉你啊!”雅琳觉得不可思议,她爱吃零食爱到什么程度,连她一向严厉的父亲都拿她毫无办法。她父亲把零食扫荡而空,当作垃圾给扔掉,结果发现一个很悲哀的事情,那就是不仅厨房柜子,沙发卧室,就连冰箱,她父亲办公抽屉里都是零食。结果…严肃的将军…表示妥协…没错…雅琳的父亲是位高级军官…
“我是用常理中一般来推测个体,既然所有女人都爱零食,你也是其中一位,那么爱吃零食理所当然了…”强子确实不知道雅琳喜欢吃零食,他只是按常理推测出来结果。当然瞎猫碰上死耗子,他不过瞎蒙罢了。
在雷雨交加的一天中强子和雅琳被困数个小时,直到大雨停止黑云散去,天气转晴以后差不多也到了傍晚。“如今昼长夜短,夜晚来得稍微早些。我们开车往那边走,我想那里肯定住着人家…”强子指着一条羊肠小路,路边茅草茂盛,似乎很久没人踩踏,亏他看得出来那一条山路。
“你怎么知道那边住着人家,你来过这里?”雅琳四处张望,夜色渐浓,别说一个人影,就连半点灯火都不见,他凭什么断定前面住着乡下农民。
“调换位置,夜里山路不好走,我来开保险些!”强子好几次踩踏油门,可是车子只是打一下滑,依然不见往后倒退。反而差点把前窗玻璃给磕碎了。强子最后无奈地说,“可能没油了,或者车子出现故障。我们还是走路过去吧,再晚点,夜路更不好走!”
雅琳穿着漂亮的高跟鞋,高跟鞋的鞋跟踩在泥巴子里,激起泥水飞溅。哆哆哆像敲门的声音,在夜里乡野响起。“等等我,我不会走夜路!哎哟,我的腿!”雅琳脚脖子一歪,扭伤脚了。强子赶紧扶着她,“没事吧?把鞋给脱了,自己拿在手里,我背你!”雅琳像个小女生一样,甜蜜的笑容洋溢着脸上,像只小兔子蹦到强子背上,不是说扭伤脚脖子了吗?怎么还这么兴奋,比兔子跳得还高?强子对此表示不解,扭伤了脚还那么兴奋。
“你会一直这样背着我,不放开我的手吗?如果你给不了我幸福,就离我远点,不要假装对我好,我很傻,分不清真好还是假好?我真傻,是吗?”雅琳敏感的神经像被触动了,一路上自言自语个不停…
强子走惯了山路,即使在黑夜里也可畅行无阻。强子的眼睛在夜里格外有神,夜里蛇鼠出没,当然得小心谨慎。大雨过后的山路泥泞难行,走到最后脚都陷在泥里,很难从泥巴子里拔出腿。强子背着雅琳,脚陷在泥里,就算体力再好也不由得感到汗水夹背。茅草很盛,磕磕绊绊好几次将两人绊倒,一路走一路跌,狼狈前行。这段路不过一公里开外,平时三两分钟可以走完,可如今半个多小时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过好在强子背上的雅琳似乎看到前面微光闪烁,似乎真的有人家坐落此处。强子的直觉真不是一般准啊,这也许就是大伙常说的第六感,也叫直觉。
离房舍不到百米,就听到里屋狗吠声,狗的主人觉得奇怪,“平白无故叫什么叫?总不可能来客人了吧?”点了灯,一路跟着狗,正好见强子狼狈一行。“你们这是?哪里来,哪里去?怎么夜里还到处乱跑?”房舍的主人是个老猎人,心性直率,热情好客,当时就请他们进去歇息喝茶。
强子告诉他说,自己和雅琳赶县城,没想到碰上雷雨交加,再加路上泥石滑坡,所以耽误了行程,摸索着找到了这家农舍。又把雅琳脚扭伤需要医治的的事情说了,那老猎人才相信了七八分。强子进得房舍,就觉得感觉不一样。房屋里墙壁上挂满了各种猎物的皮毛,腌制后的腊肉等等,一股肉香扑鼻。两人一是饥肠辘辘,二是劳累不堪,如今闻到肉香更是饥渴难耐。
老猎人二话不说叫老婆子埋灶做饭,当时宰了一只母鸡,并一些新鲜的菜蔬,煮了几样菜算是给强子他们洗尘。“老叔,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出色的猎人啊!”强子当然不知道人家的枪法如何,但凡是人都喜欢听好话,他就捡好听的说。果然主人脸色喜色增多,“说到这打猎,一靠技术,要眼睛好,要枪法准;二就是要有好猎狗,好猎狗奔跑速度快,好的猎狗可以堪比好的猎人,我这只黑色大犬就是狼狗,油亮乌黑的毛发,壮硕的身子,一看就是能打猎的好猎狗对吧?”
“好狗,挺机灵的,百米开外就知道有人来了!”强子不以为然,心里想这老头子还没完没了,一讲就是半个小时,不就是夸耀自己枪法好,猎狗好,跑得快吗?不得不说这特殊方法腌制的腊肉味道就是不一样,滑而不腻,肥而不油,可以算得上档次的肉制品了。“这是鹿肉,很补的,平时老头子和我都舍不得吃。你们来了,我们才舍得煮着吃!”老猎人的女人性情温和,话虽不多,但平易近人。
“这是什么?长长的,像被烤焦了一样!”雅琳用筷子夹起碗里长长的玩意儿,像泥鳅又像蛇。强子很古怪看了一眼,我靠这不是鹿鞭吗,咋这么细这么长?
老猎人大大咧咧说道,“姑娘这都不知道,我们把它叫做鹿筋,很好吃,很补的!女孩子吃了,对生育有好处,当年老婆子怀孕想吃都没得吃,姑娘你好运呢!”
“鹿筋是什么?”雅琳似乎不怎么相信老猎人的话,凑在强子耳边问道,一边说话还一边吃鹿筋。强子一句话让她腹内翻山倒海,“鹿筋是土话说法,比较靠谱的说法是鹿鞭,也就是…麋鹿的…小弟弟…,又叫鹿筋…”
“鹿鞭…”雅琳这晚像喝得烂醉的男人一直在吐,老猎人很关心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喝醉了吗,我还没上酒就醉了吗?”强子很幽默地回答说,“醉了,把肚里不干净东西吐出来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