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章

沈桑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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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姑姑绕着云宝莲转了一圈,拍了拍她的背,“背不够挺,走路的姿势一点也不文雅。”

    盛氏自小接受过训练也看得出这个姑姑是有真材料的,上前几步,“庄姑姑,我们家莲姐儿乡野出身,还望姑姑多多教导。”

    庄姑姑见盛氏的礼数周全,暗自点点头,说:“云夫人客气了,既然王夫人将她们送过来,我就必定将她们教好。”

    盛氏:“多谢姑姑了。”

    盛氏放心地走了。

    云宝莲就有些苦了,她比其他姑娘慢了很多,还要从走路开始学起,金敏年纪小,习惯还没成型,反而更容易改。

    庄姑姑的要求很高,来学堂的都是官家小姐,但她也丝毫不放松,如果做的不到位,要反复做连续做,如果不认真,那是要挨板子的。

    云宝莲就这样练了大半天的走路,以前她还丝毫不觉得自己走路难看,但自从看了庄姑姑走路后,才发现她以前走路的姿势有多粗俗。

    谢真妍和谢真颖从小在京城长大,接受的礼仪也比较官方,对于她们来说,礼仪课只不过是平日里无聊的消遣,这些礼仪早就刻在了她们的骨子里,不用教也信手拈来。

    但莲姐儿来了之后,她们几个就找到了新的乐趣,教莲姐儿礼仪。

    云宝莲绝对是学堂里来的最早的,学的也是最用功的。

    “来的那么早,有什么用,不过是个秀才的妹妹,居然还能和我们一起上课。”叶蓉是晋州城县丞的嫡女,面色不预,谢真妍她们也就算了,毕竟不能得罪,可她云宝莲是什么东西,居然也和她们一起来上课。

    “还不是那天被羞辱了心里不好受,偏偏那天还说的这么好听。”

    “就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

    云宝莲深吸一口气,继续练习。好似没有听到她们说话一般。

    叶蓉努了努嘴,真没趣。

    金敏在这里年纪比较小,也没人会欺负这么小的孩子,而且她嘴巴又甜,在这里倒是挺吃香的。

    金敏看了看边上对云宝莲,安慰道:“莲姑姑,你不要听她们的话,上次夫子都夸你进步很大呢。”

    云宝莲朝她笑了笑,“没关系,我不在意。”

    盛氏见她行为习惯一日比一日优雅,气质也越来越沉稳,心里也是高兴的,毕竟从女学出来后,日后婚事也可以顺利一点。

    云宝莲在学堂能说上话的还是只有谢真妍她们,其他的女孩子对她都是爱理不理,估计是受了叶蓉的影响。

    四月中旬的时候,房子建好了一大半,云仲全的生日在即,盛氏带着几个孩子回去为他庆生,顺便在家里住上一段日子,她有些犹豫莲姐儿的安排。

    本是想把莲姐儿放在王家,但总是这么麻烦人家也不好意思,青田村离城里近,每天接送也不是问题,但何伯年纪大了,也不能总是这么折腾他。

    盛氏想着家宅也建了,总归要买一批佣人,把车夫也给买了算了。

    临行前她就去牙婆子那边挑人了。

    “云夫人,你看着,这些都是刚来的,还没受过训,价格也相对便宜一些,那边的都是受过训的,价格就贵一点。”

    盛氏点点头,一个个看下来。

    “这里谁会驾车?”盛氏问道。

    “夫人,奴才会,奴才会。”

    “俺也会,俺也会。”

    “夫人,选我吧,我也会。”

    一时间就有很多男人应了。

    盛氏蹙了蹙眉,牙婆子一看,抽了抽手里的鞭子,“安静,安静,听夫人的话。”

    “二十岁到三十岁的站出来。”盛氏说道。

    几个男人就出来了,其中一个不会说话,嗯嗯啊啊地指着自己,大概意思是自己会驾车。

    盛氏指了指他,问:“他怎么回事?”

    “哦,他啊,他脑子有点傻,就叫傻大个。小时候得了病脑子就坏了,后来做了人家的仆人,那家人生意不好,家里有点紧,他是个哑巴,身子又壮,吃的就多,主人就嫌弃他不吉利,把他给卖了,要是夫人您要,我就给你便宜一点,十两银子,他还是受过训的。”牙婆子显然很想赶快把他脱手。

    盛氏打量了一下他,他朝她傻笑,大大的个子,长得比较粗犷,似乎看着有点可怜,盛氏点点头,“那就他吧。”

    彩蝶拿出十两银子,牙婆子数了数,高兴的篡在怀里,然后又摸出几个碎银子,给了傻大个。

    又买了几个使唤的佣人,现在家里不缺钱了,盛氏也不喜欢亏待自己。

    除了傻大个,其他的盛氏把他们都暂时安置在了城里。

    傻大个真的很高大,穿着云仲全不要的衣服,硬生生断了一截。

    云珞仰着头看着他,他估计有姚明那么高,傻傻地站在那里,眼神却是清澈的,什么*都没有。

    傻大个看着可爱的小人,心里欢喜,想朝她笑又怕吓着他。

    “傻大个,别站着儿,会吓着小姐的。”

    傻大个刚想走,云珞就拉住他的衣摆,“不,不,他不叫傻大个,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

    “小姐给他取名字那是他的福气。”

    云珞却是硬生生盯着他看。

    傻大个蹲下来,欢喜地点点头。

    云珞想了想,说:“你这么高大,就叫阿高吧,阿高,你喜欢吗?”

    阿高挥舞着手臂,指了指自己,啊啊地点了点头,意思是自己很喜欢。阿高真的很高兴,自己居然有名字了,他一出生不是叫傻大个,后来他们都叫他傻大个他才叫傻大个的。

    云珞咯咯地笑了,“你能抱我起来吗,我要丢高高。”

    阿高猿臂一捞,立即把她抱起来了,把她放在自己脖子上,又蹦又跳的。

    “傻大个,你在干什么!”云宝莲看着吓了一跳,连忙叫道。

    云珞俯视着云宝莲,“姑姑,你看我高不高?他不叫傻大个,他叫阿高,我给他取的。”

    “好好好,阿高,还不快把小姐放下,要是摔着了怎么办。”

    阿高乖乖地把她放下了。

    阿高对他们是绝对服从的,他吃的的确很多,要吃三大碗饭,但云家也不是养不起。而且阿高从外表上看不出傻,看着反而像侍卫。

    阿高还特别喜欢跟着云珞,阿高跟着出门的时候都是跟在云珞后面,在家里的时候,阿高不好在内宅,但云珞一出屋子就可以看到阿高。

    盛氏也没说什么,下人们也就让阿高这么继续跟着了。盛氏想的是阿高跟着,沅沅也能安全一点,更何况云珞还挺喜欢阿高的。

    没过几天盛氏就准备好东西准备回去了,云祁很兴奋,他年纪小,虽然已经启蒙了,但没有两个哥哥学业那么重,就是隔一段日子去云仲全那边交作业,然后再回来。

    “我给盛哥儿买了玩具弹弓,他一定会喜欢的。”云祁最想念的也就是盛哥儿了,虽然谢俞很好,但怎么比得上同吃同穿同住的盛哥儿呢。

    盛氏笑着说:“你也不怕你阿爹打你,又买这么不是名堂的东西。”

    云祁讨好地朝盛氏笑了笑,“娘,娘,你就别告诉阿爹嘛,我就偶尔玩一玩,不影响学业的。”

    讨饶中,已经到了青田村。

    村子里的人都很热情,“云夫人,您回来了啊。”

    “对啊,最近我家相公生辰,我回来给他过生辰。”盛氏虽然和乡下妇人扯不上来,但基本的笑脸相对还是有的。

    妇人们还就吃盛氏这好脸相待一套,“哎呦,云夫子生辰,怎么也不说声,我好给夫子准备点礼物,多谢夫子教导我们家家宝啊。”

    “哪里,就不牢大家破费了,平日里大家都送我们家这么多蔬菜水果的,我们也不好意思。”

    “这是什么话啊,我们乡下这些不值钱,家家户户都有,云夫子让我们家娃去上课还就收这么点钱本来就过意不起了。”

    这一声让许多人响应了,云仲全平日里都会开课讲学,这些课是对外开放的,进来只收个几文钱,一些读书人家贫苦,读不起书,所以云仲全这一做法让许多人记在心里。

    但云仲全也不是完全不收钱的,除了自己的弟子之外,他还有一些授课的学生,是余下辅导的,肯定是收钱的。就靠这样也赚了不少钱。至今为止,靠这个私塾,云家也存了一百多两。

    “送礼就真的不用了,大家都是乡亲,日后肯定还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还望大家日后多多帮忙。”盛氏惯会做人。

    乡亲们说:“哪里的话,肯定帮。”

    “夫人一句话的事情。”

    马车停停走走地回到了庄子,这座庄子还在翻建中,也可以看出两个分化,新造的和旧的。

    新的扎庄子很大,私塾就占了不少地,云仲全正在上课,院子里静悄悄的,除了那一边传来的堆砖头的声音。

    盛氏也不让人通知,让人小声地把东西搬进去。

    冯婆子早就打扫出一间屋子,有些简陋地摆上以前的一些家具。

    盛氏去看一下建设的情况,阿高抱着云珞跟在后面,云珞指着房子,“阿高,这是我们家,你喜欢吗?”

    不管云珞说什么,阿高都喜欢,阿高点点头。

    “娘,我要给阿高住大房子,阿高太高了,屋子太矮了他住不了。”

    盛氏轻笑,“沅沅对阿高这么好,阿娘要吃醋了。”

    云珞撒娇道:“最爱阿娘了,可沅沅喜欢阿高。”

    “知道了知道了,阿高,日后你就住在前院,靠近小姐的屋子,要保护好小姐知道吗?”

    阿高点点头,抱紧云珞。

    为什么会对阿高这么好呢,云珞也不清楚,隐约知道自己心里的愧疚。看到这个傻大个,她就想起了自己前世的叔叔,那个读书读坏脑子的叔叔。

    那个叔叔是父辈唯一考上大学的,是南京航大,但为了读书,他连一个朋友也没有,考上大学之后就精神不正常了。在她小学的时候,这个小叔叔送了她一本伊索寓言,从此她的成绩奇迹般的好了许多,迷信的说话就是因为叔叔。

    长大之后,见到叔叔的机会也多了。有一次去,他把一个小孩子玩的球塞在她怀里,说给她玩。她已经长大了,他却还把她当作小孩子。这个叔叔对她很好,他一辈子都没找老婆,家里长辈走后,他一个人痴痴傻傻地过着。

    没想到他死之前,却说把家里的财产全给她,但那几年,她正在外地上大学,看都没怎么去看他,那种愧疚,可想而知。

    一开始看到阿高,就好像看到另一个时空的小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