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漂泊的生活

成功二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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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逍并不知道,在他消失的这三年的时间里面,在他所留下的数字生命的发展之下,世界竟然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在当初,杨逍被易天德一掌打中心脏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从神龙令牌当中飘出的疑云飞临到了他的心脏部位帮他抵挡了这一掌的话,他当时应该已经死去了。

    不过,即使是有这团疑云帮杨逍抵挡了这一掌,他也没有能够摆脱他激发生命潜能,最终引爆他的念力所留下的后遗症。

    杨逍也不知道他被波涛汹涌的江河之水冲刷到了什么地方上,最终,他清醒了过来。

    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杨逍醒来了,但是他却显得非常的呆愣,因为他的脑子里一片的空白,他引爆了自己的念力,因此而失去了意识,失去意识,就代表着失去了记忆。

    但是人类本能的知觉却让杨逍感觉到了他的肚子饿了。

    天黑得连视线都无法看得清楚两米之处的景物,在邵阳市的江河边上,一个呆愣的人向岸边之上走去。

    这个人身后的江水翻滚起伏,波涛汹涌的浪潮澎湃,浪花在水中飞溅而起,狂风从平坦的远方呼啸而来,带着沙尘与暴雨,呼啸进入了江水之中,而也打在了这个人的身上。

    这个男子就是杨逍,他失去了记忆,他不知道他是谁,而且他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他更加记忆不起来一切的事情。

    完完全全,杨逍变成了一个呆愣的大傻子。

    如今。杨逍能够明白的就是他的肚子太饿了,他需要寻找吃的东西。

    邵阳市的江河边上,杨逍走到了江河岸上的世界,他在大马路上面游荡,最终,他看到了一个垃圾堆,垃圾堆当中有吃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已经发臭与发霉了。但是他饿了。

    狼吞虎咽了一阵子,杨逍饱了,垃圾堆的东西真是太难吃了,虽然杨逍有些显得呆愣,但是他却也知道这些东西不好吃。

    就这样,杨逍开始在邵阳市内流浪了起来,他的衣服很烂,也很脏,同时他的头发也很乱。他就是一个乞丐,而且是一个傻傻的乞丐。

    一年的时间,杨逍就这样在邵阳市内游荡着。他吃的是别人丢下的食物。有的时候还被一些同是乞丐的人殴打,杨逍没有什么意识,他只是知道抱着头在地上或者是角落里面挨打,这是悲哀的一幕,曾经的杨逍竟然沦落到了这等地步。

    一年的游荡,杨逍开始学会说话了。他说话虽然不太灵活,但是却已经能够明白一些事情了。

    杨逍脑海深沉的记忆在复苏,但是复苏得并不快,他能够说话,这只是开始而已。

    当了一年的乞丐。杨逍又游荡到了另一个城市当中,他来到了天.津市内。而在这里,他又一次开始了乞丐一般的生活。

    日子虽然很难过,但是杨逍却过得还算很好,至少,他没有死掉。

    身上变得太过赃,杨逍开始学会在江河当中洗干净了,而衣服变得太烂了,杨逍也开始学会换上好一点的衣服了。

    第二年结束了,杨逍变成了一个正常的人,他学会了思考,同时也学会了明白事理,只不过,他是谁,他又是出自什么地方上的人,曾经的他究竟是谁,他依然还是不知道。

    而当第三年也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位天.津市郊区上住着的一个好心的老奶奶收留了杨逍。从此,杨逍有了新的衣服,也有了新家,而他也很安心的住了下来。

    老奶奶有一个孙女,她的孙女在教书,她是一个老师,她的名字叫李艳。

    老奶奶姓伟名丽,她叫伟丽。而她的孙女跟随着她的姓氏,因为她的孙女也是一个孤儿,她同样是老人捡回来收养的孩子。

    伟丽老奶奶已经很老了,她有七十多岁了,而且,因为她的生活过得比较苦,她的样子看起来已经像是一个*十岁的老阿婆的样子了。

    老人是一个孤家寡人,她上无父母,下无儿女,如今,她一个人在郊区这里的小楼房里面住着,而她的孙女也在这里陪着她一起住。

    “奶奶,傻蛋出去工作了。”一大早上,杨逍对老人说了一声,他要去工地上面去上班了。

    “小心点,晚上回来别乱走,早点回家,奶奶做好饭等你和你的妹妹回来吃。”老人笑着看着杨逍走远,而后她又看着还在整理书籍的李艳。

    “小艳子,那些学生调皮,你耐心一点,他们也都是一群苦命的孩子。”老人很疼爱她收养回来的孙女,同样,她也很喜欢刚刚收养回来一段时间,显得有点傻傻的杨逍这个大傻蛋。

    伟丽记得,当初她看到杨逍的时候,杨逍正在被一群拾荒者殴打呢,因为杨逍也是一个拾荒者,而老人也是一个拾荒者,她常常去拾荒,虽然她的孙女如今已经上班,有工资养活她了,但是她还是出去拾荒。

    别看老人已经很老了,但是她的身子骨却硬朗着呢。

    “奶奶,我知道呢,不过傻蛋哥已经去工地干活三个月了,他怎么也不会问要工钱呀?”李艳有些无语的说道。

    杨逍是李艳的奶奶捡回来的,当时捡回来的时候,杨逍的头发老长了,而且满脸都是胡子,简直就是像一个沦落的乞丐一样。

    后来,是李艳带着杨逍去理发的,而后他的胡子也整理干净之后,李艳才发现,杨逍其实并不是一个乞丐,他也不老,他还显得很年轻呢,感觉上比她也就大了几岁而已。

    只不过,刚刚被捡回来的时候,杨逍这个人确实有些傻,他只知道吃喝,却不知道做什么,后来李艳才给杨逍起名叫做傻蛋的。

    “别这样叫你哥哥,他只是忘记了记忆而已,等他想起来了就好了。”老人训斥了李艳一句。

    李艳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她吐了吐可爱的舌头,然后笑道:“奶奶,我也出去了,等下午我下班的时候,我去给哥哥说工钱的事情,那些人也真是的,明明知道我哥老实,就是爱欺负他。”

    工地上的工作是李艳介绍杨逍去做的,但是如今都已经做了三个月了,竟然还没有得到一分钱,这让她的心里一点也不舒服,因为,如今都快要过年了呢。

    忘记了记忆的杨逍的为人很老实,正如李艳心中想的一样。

    在李艳下班后,她来到杨逍所工作的工地的时候,她就发现了,杨逍所干的活都是最赃,也是最累人的活计,不过她的这个大哥天生就是有一股子的蛮力,干这些活计,她的这个哥哥能够吃得消。

    “这些人也真是的,知道我哥哥力气大也不能这样呀,什么累活都让他一个人干,真是缺德,而且也不给工钱,哼!”

    说着话,李艳跑到了工地上正在工作的杨逍的边上,然后拉住了正在搬运着三条至少也有两百来斤的钢管。

    “傻蛋哥,别做了,我带你去要工钱去,这次他们敢不给,我就告他们去。”李艳拉着杨逍,她漂亮的脸蛋上充满了愤怒。

    杨逍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如今的他已经是另一个人,而自从他明白了事理之后,他也明白了男人与女人,而和老奶奶与李艳生活的这几个月的时间里面,李艳这个漂亮的女子也教会了他很多的东西。

    在杨逍的心中,李艳确实很漂亮,他每次看着李艳的时候都会走神。

    “别傻笑呀,傻蛋哥,回神啦。”李艳有些无语地白了杨逍一眼,李艳知道杨逍在看着她傻笑呢,杨逍的这种表情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而是每次都是这样,所以她才叫他大傻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