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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块地皮也奇怪,绿化地皮是块鸡骨头,谁会去抢?可他们投地皮的时候,就有人来抢了,价钱还越抬越高,似乎明知欧阳凌天势在必得的样子。
欧阳凌天最讨厌别人怀疑他的判断,他什么时候有下错决定?
拓天他根本不知道叠翠园那块地的价值,叠翠园那块地皮离君天打算建立的商业圈很近,君天集团的背景很大,他们的后台也够硬,前段时间他跟那两个负责人喝酒,他们喝醉酒爆料出来的,君天打算买叠翠园隔壁的地皮,那块也是绿化皮,他们有把握让绿化地皮变成商业地皮。再加上他也跟市政局那边的人聊过,他们都说很快要进行重新调整,所以现在他才会花那么多钱买那块地皮。
“拓天,你不懂,那块地皮很快就不是绿化地皮,到时候我们可以番好几倍赚回来。”欧阳凌天拍拍拓天的肩膀,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欧阳拓天知道大哥不喜欢别人忤逆他,可这次真的太冒险了,稍有不慎,他们欧阳家就会彻底崩溃。更何况这件事还事关欧阳渺渺的终身幸福,大哥也太狠心了。
“好,地皮的事我不说,那就算这样,你也不能用渺渺的终身幸福作赌注,你明知道,张家大少是怎样的人,如果我们不能如期还款,渺渺嫁给他怎么会有幸福。”别的他也就不过问了,正所谓虎毒不吃儿,欧阳凌天这样跟卖女儿有什么差别。
张家开银行的,黑白两道通杀,在都景市横行霸道许多年,他们很识时务,只欺负比他们弱的,比他们强的,他们可以弯腰示好,能屈能伸,这也是他们在都景市屹立不倒的最大原因。而张家大少爷张涵,却是个喜怒无常的人,他温柔起来甜死人,粗暴起来杀死人,好几次他身边的离奇失踪,警察都不敢深入调查,只当成失踪案,其实他们都心知肚明,人怕是被张涵送往黄泉路上。
还有一样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是男女通杀,经常喜欢叫上几个男男女女一起混战,反正非常不堪。
欧阳凌天刚想反驳,他这次跟张家借钱,并没想过要堵上渺渺的婚姻,只是这张家大少对渺渺一见钟情,死求赖脸地求他给他个追求渺渺的机会,就算他们没能及时还钱,他也不会强娶渺渺的。所以最后,他才答应那个请求。
刚走到门前就听到这么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欧阳渺渺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平时很疼爱她的父亲,怎么可能,爸爸竟然为了钱把她给卖了?
“要我嫁个张涵?可以,如果他不介意娶道尸体。”欧阳渺渺狠言道。
她对张涵很反感,这种反感来源于内心的恐惧,张涵给她的感觉就像头野兽,他很变态,他喜欢做那啥的时候施虐,还喜欢让人围观。
还记得有次欧阳渺渺被朋友扯去一个生日宴会上,那天就是张涵的生日宴会,她见识到张涵施虐的全过程,甚至刚跟他翻云覆海的人他也能无情地一个过肩摔,摔往墙上,那人就在她面前失去呼吸,那一刻她差点奔溃,她尖叫过后,对上张涵嗜血后充满快感的眼睛,他还把手指上沾到的死人的血轻轻地放在唇边,伸出舌头舔舐。回家后,她足足做了一个月的噩梦。
这时,欧阳凌天也不想解释那么多,有时候适当的压力也许能成为动力呢。既然渺渺那么反感张涵,那么她应该会对妍丽会那个项目更加上心吧。
“如果妍丽会那个项目出现问题,到时候你不嫁也得嫁。”
欧阳渺渺没想到父亲会那么决绝,咬咬唇,冲了出去,她再也不想回这个家了。
开着法拉利在路上狂飙着,风扑面而来,使她很难呼吸,这接近死亡边缘的感觉让她压抑的心好上许多。
妍丽会,她连进都进不去,原本那个项目听说搁置着,暂时还没确定什么时候开始,为什么会这样,不是早就说好让她负责的麽?怎么会无端端搁置,还是由杜太太发令的。
不知怎么的,她就觉得是郑铮搞的鬼,郑铮就好像冤魂野鬼,总是不放过她。
就在这时,她接了通电话,原本痛苦沮丧的脸顿时放这异样的光彩。
太好了,这次不用她出马。要玩就玩大的,要虐就来虐心。不知面对他们的时候,郑铮的表情会如何呢?她真的好期待。
……
都景市机场内
一名穿着时尚,带着太阳镜从关卡里走出来,她挽着的那个男人貌似不太愿意,手微微挣扎,却还是没把她甩开。
女人对男人的反应很满意,他最后还是不忍心甩开她,这样已经够了,起码,他心里还是有她的。
她抬头挺胸,像个胜利女王那样阔步走出机场。走出机场那一刻,她深深呼吸,都景,她又回来了。
她身边的男人停住脚步,侧头望向机场内最右手边的那根柱子,眼眸里闪过不忍,后悔和怀念。
六年前,她就站在这根柱子上对着他喊吧?那时她以为他已经走了,实际上他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喊得失去声音,哭得眼睛再也流不出眼泪,就那么绝望地瘫坐在地上,背靠着柱子,灵魂似乎被抽空,静静地凝视着天空。
六年前,是他负了她,如今他回来了,她可还好?郑铮,我回来了,你开心吗?
庄诗雅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空空如也的柱子有什么好看的?拉扯着他的衣袖,嘟者红唇,不满道:“南,我们走吧。”
又是这句话,六年前她就是用这句话把他扯走,今天再听到这句话,他很是不爽,用力挣脱开她的束缚,声音也不在温和,冷声道:“我有事,先走了。”
庄诗雅愣愣地盯着邵南离去的身影,贝齿死死地咬着下唇,直到血腥味充斥空腔。
一回到都景就这么迫不及待甩开她?甩开她之后要去找谁呢?郑铮麽?六年前郑铮已经斗不过她,六年后她也不怕她。
庄诗雅对邵南的脾性很清楚,他的家庭观念很重,他永远都拒绝不了父母的要求,只要是他父母说的,他再怎么不愿意也会去做,譬如六年前离开郑铮。
郑铮右手转动签字笔,瞥了手上的纸一眼,两眼一翻,很是无奈。
住了还几天医院,住得都腻了,仗着医院里有人,硬是要求回家休养的郑铮这时发现回家也木有想象中好,因为回家回的不是她之前的家,而是温庭珺的家。
两人同居,家务事少不了的吧,温医生那么忙,手术排得满满的,家务事当然不能让他操心,可问题来了,别的事,她还可以做一下,毕竟平时自己一个人住也是她搞的卫生,可做饭这项任务,真的无比艰巨,她怕她胜任不了。通常她都是叫外卖解决的,可依她对温医生的了解,他比较挑剔,外卖这么没营养的东西他应该不吃,可她做出来的就简直是毒药,谁吃谁死。曾经贪吃的程灵吃了郑铮做的鸡翅,住了几天院,就再也没人敢尝试郑铮做的阎王菜了。
掏出手机进入入厨房的客户端,翻看着最简单的一样菜式,炒鸡蛋,上上下下看了好几次,决定今晚就做这个菜,好让温医生下班回来尝试一下家庭温暖。
说到家庭温暖,她好像没见过温医生的爸爸妈妈,怎么说他们现在也算是结婚了,丑妇终需见家翁,她是不是也要见见温医生的爸爸妈妈?环顾四周,似乎只有温医生的单人照,木有任何合照,这是什么节奏?跟他相处这么久,好像真没听他说过家人,相反的,他貌似对老佛爷好有好感,每次跟老佛爷见面他好像都很开心,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老佛爷魅力依旧?
所以说人真的不能老是宅在家,不然总会胡思乱想,瞧,郑铮现在就是人版。
就在她胡思乱想之际,电话响了。
“你好,林姐。”林媛那边传来说话声,她似乎听到男人的声音。
林媛没想到郑铮会接电话接得那么快,她刚才还跟人在说话呢,不知郑铮听到没有。
“小铮啊,病得怎么样啦?好点没有?不好意思啊,林姐最近比较忙,都没有时间去看你,连你结婚那么大件事,我都不知道,唉,我这个老板,真做得很不专业。”
说实话,郑铮闪婚这点真的很出乎林媛的意料,那天她接到一个名为郑铮老公的男人的电话时,她还以为是骗子,直到他能把郑铮的身份证号码,三围,爸妈的名字还有家庭电话号码时,她才开始相信。
林姐都知道她结婚了?看来她结婚的消息已经从低调变成高调。
郑铮连忙摆手说道:“怎么会呢,蓝色光标接了那么多项目,肯定很忙,我又出事了,帮不上忙,是我不好意思才对。林姐今天打电话过来是不是公司有什么事?”
她能想象得出蓝色光标现在肯定忙得七国大战那么乱,自从上次蓝色光标大挫后,除了收回以前的客户,还接了不少大客户,林姐怎么还抽得出时间给她打电话呢,毕竟她又不是什么大病。
跟郑铮说话确实不需要左拐右拐的,直奔主题更好,“是这样的,今天我们跟张总已经签好合同,张总会投入大量资金到蓝色光标,我们可以扩大业务了,不过他今晚就要回萃明市,所以想跟我们一起吃个饭,你身体好点没有?可以出来吃个饭吗?张总特别希望你能出现,他想跟你道个歉。”
不会吧?又来个神逆转了?那个老古董张总可是对她有很大成见,怎么这么快就转态了?
林媛见她那么久还没说话,以为她不愿意,又为张总说了不少好话,“怎么了?你就不要怪张总,他也知道不应该以貌取人,现在来跟你赔罪了。”
“没,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去行了吧。”郑铮也不想林姐难做,反正吃个饭,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掏出笔来,把林媛说的时间地点都记了下来,想着离约定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于是决定给温医生制造点家庭温暖。
炒鸡蛋是一门学问,如何把鸡蛋炒得比黑炭还要黑,那也是这门学问,郑铮完全搞不懂前面那门学问,却能很好地把后面那门学问实践出来。
抬起腕表,见时间差不多,急忙忙换衣服走人,临走前给温医生留了张字条,炒坏的鸡蛋也没时间丢,反正正常人看到也不会吃,她相信温医生的智商。所以直接把字条用盛炒鸡蛋的碟子压着,就小跑出门。
有时候,郑铮真的很怀疑自己是不是人类,怎么会有惹事的特征。她只不过是跟着林姐给的地址来走,怎么这也能碰上事呢?
听着越来越近的喊叫声,郑铮轻轻叹了口气。
“抓贼啊。”
抢了包包的小贼向郑铮这个方向跑来,受害者紧跟身后,可惜战斗力明显不足,跑了几步已经跑不动了,瘫坐在地上,沙哑的声音悲切绝望地喊到。
四周的人都怕惹麻烦,只是拿着手机在拍摄,却没有人肯出手帮忙。所谓世态炎凉,人情淡薄,受害者似乎已经看破了,只是在暗暗哭泣。
受害者是个发福的中年妇女,小贼见没人敢来捉他,侧头看向中年妇女,见她已经绝望地瘫坐地上,吱吱地笑几声,当他转过头来,对上的确实一个女式包包。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硬生生地用脸接了过去。惯性作用,他来不及停下脚步,被拍得跌倒在地。
他晃几下脑袋,等脑袋清醒许多后,抬头看看谁敢出来做雷锋,难道不知雷锋很早去世的麽。
这一看,真是亮瞎他的狗眼,鼻血差点流了出来,这个女人真的是真材实料,前面很有货啊。
她是经常被人盯着看,可从来都没有像现在那样觉得恶心,郑铮火了,拧着包包死命地砸,嘴里骂道:“nn的,死臭贼,竟然敢欺负女人,还敢用那么猥琐恶心的眼神盯着姐看,你真是活腻了,我让你看。”郑铮抬起高跟鞋,狠狠地往他的命根子踩去,小贼吓得一身汗,灵活地滚两圈,郑铮没料到小贼会逃过去,她那一踩很用力,所以力度收不回去的效果就是,鞋跟,断了,脚,扭伤了。
小贼见郑铮趴在地上,捡起脚边的包包快速逃走,他可没忘郑铮刚才要踩断他命根子的凶悍样,女人真可怕。
靠,郑铮脾气也上来了,她绝对不允许亵渎她的人就这么逃跑了,脱掉鞋子,忍着脚上的疼痛,小跑追上。
小贼距离她越来越远,郑铮怒骂道:“靠,快来人帮姐捉住这货,你们眼睛都瞎了,小贼都不捉麽?”
郑铮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跑得越快,脚,也已经痛得麻木了。
终于小腿没有力气,跌个踉跄,扑倒在地上的郑铮瞧着小贼越走越远的身影,气得用力捶打水泥路,大怒:“靠,一群草泥马。”
小贼也以为自己能顺利逃过,率性向郑铮竖起中指,还做了个鬼脸,惹得郑铮想杀人。
他准备快速离开,逃跑的速度也加快不少,就在他加速到最快,突然,一条长腿伸出,他来不及躲避,跌个狗吃屎,他的速度很快,所以跌倒的力度也很大,前面好几个门牙都撞掉了,满嘴都是血。
他狠狠地盯着长腿,视线快速往上移,当他触及到对方的眼睛时,顿时心生畏惧,长腿的主人无辜地眨着眼睛,脸上挂着无害的笑容,声音也很温和,只是说出来的话有点不如人意,他盯着滚落在地上不断往后爬的小贼,突然笑道:“这是你自找的。”
话音落下,一个飞腿,小贼飞落到三尺外,啪一声,跌落下来,头部向地,失去直觉。
他嫌弃地用纸巾擦拭着裤脚,性感的薄唇扯出艳如桃花的笑容,吐气如兰道:“真脏。”
他连跌落在脚边的包包也没拿,径直走向郑铮,四周的人哗的一声,全都给他让路,他们可没忘他刚才粗暴的一幕。
周围的人有点怕他,郑铮刚开始看不清他的样子,等他越走越近时,郑铮有种立马站起身逃跑的想法,而且她也做了,只是脚太痛了,她才起到一半,又跌倒回去。
一双干净洁白的手伸到郑铮面前,可她不敢接,要知道精神病这种东西,说发作就发作的,也许刚才他就是精神病发作,才那么凶狠,郑铮可不想做第二个被踢飞的人。
眼前这个男人,郑铮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他就是在这辈子她碰到的精神病也就这么一两个,而瞳孔是紫色的也就这么一位。
依旧是白玉簪挽起长长的青丝,那妖冶深邃若潭水悠悠的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看,眼神里充满戏谑,关切道:“怎么这么狼狈?需要我帮忙麽?”
听起来好像是在询问,可他已经很强势地把她从地上揪了起来,不给她任何拒绝的话语。
“哟,你还真脏。”扶起她之后,还说了那么一句讨人厌的话。
郑铮怒了,气到:“嫌脏可以放手。”
他毫不在意,扯出一个无比妖孽的笑容说道:“不要,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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