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莫子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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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大娘——嗯,当然指的是眼下又是女屠户又是熊姥姥的那个公孙大娘,而不是唐时让杜甫写下流传千古的“一舞剑器动四方”的那一个——公孙大娘藏得极深,天下知道她又是女屠户、又是桃花蜂、又是五毒娘子、又是*婆婆……最近更还是卖糖炒栗子的熊姥姥的,绝对不多。

    而知道公孙大娘的老巢就在大庾岭东南某处的,更是屈指可数。

    当然,公孙大娘也不会只有那一处巢穴,她虽不像九公子一般明的暗的别院满天下,但每一个化名,都至少有一处居所。

    是以公孙大娘的巢穴本也不少。

    但宫九却哪处都不去,虽然桃花蜂的桃花坞就在江南离苏州不远之处,他也不去,

    因为他知道,大庾岭下的那一处,于公孙大娘格外不同。

    每年中秋前后,公孙大娘都一定会回到那里去。

    何况此前还有个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那一天,公孙大娘又一定会出现在羊城西园里头。

    到那时恰好荔枝季也差不多了,待阿伍吃够了岭南点心,便去扒一张熊皮消食,岂不正好?

    宫九来岭南,原本确实只打算守株待兔。

    就是第一次赶上刚被绣花大盗“绣”成的三十六个瞎子时,虽是随手救治,却不过看的阿伍的面子,方遂了苏少英的意,他原也懒得放在心上。

    天下每日发生的仇杀劫掠事儿多了去,漫说现在天下还没名正言顺归属于他,就是哪日他大计得成,也未必有心思过问区区七十二只眼睛的小事。

    是以就算不过数日就知道内中详情,宫九也懒得去添柴下石的。

    但难得他想和阿伍好好享受一段时日的清静,偏有人不知好歹犯上门来了。

    金九龄!

    原先的天下第一名捕,现在的南王府大总管。

    原先的大总管是江重威,不过他几天前已经被绣花大盗绣成又一个瞎子,而且还让南王府足足损失了十八斛明珠。

    所以现在的大总管已经是金九龄了。

    金九龄是何许人也?

    他是苦瓜大师的师弟。

    苦瓜大师就是一个做得一手好素斋,连江南花家的七少爷花满楼,和号称围棋第一、诗酒第二、剑法第三的木道人想要吃一回他亲手烹制的素斋,都必须沐浴薰香,耐心等候他心情好了的一个老和尚。

    而金九龄本人,除了曾经破案侦察天下公认的第一名捕的名头之外,他本“身”也很有名。

    据说金九龄身上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

    巧得很,宫九也是个讲究吃穿的。

    但不巧的是,宫九却不是个会为了面子舍弃里子的。

    所以他的衣裳,在外人眼中价值几何虽也重要,但更重要的并非外人能一眼看出的高贵精致,而是九公子自己的贴身舒服。

    哪怕大暑天里穿上五六层衣裳,也可以不运用内力降温都很舒服的舒服。

    至于式样?与其跟随所谓的时新,不如让自己穿的成为经典。

    所以就算不去计较宫九身上无所谓外人认不认得出的高贵是金九龄身上众人皆知的高贵质料几十几百倍都未必换得来的,单是这心态,宫九已经看不上金九龄。

    摆谱也不是谁都能摆出格调来的。

    何况金九龄还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这双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除了能让他一眼就辨别出古董字画的真假好坏、马匹的血统脚力之外,还有一个极其特别的本事。

    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人,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无论那个人另做了如何的装扮,他都能认得出来。

    这个本事,曾经也是他能成为天下第一名捕的利器。

    可惜现在仿佛却要成为他的催命符了,而金九龄还不自知,还在笑得恭敬又得体地招呼宫九:

    “太平王世子……”

    是的,宫九敢谋划天下最大的大事,依仗的自然不可能只是他个人的武力和在江湖中搜罗培养的人手。

    虽然这些也会是宫九棋盘上极其重要的棋子,但若只依靠这些,想颠覆一个已经大致巩固下来、又还未露衰亡之相的皇朝,绝对是痴人说梦。

    宫九最大的倚仗,其实是他的身份。

    不是什么九公子无名岛主之类的身份,而是源于父母血脉祖宗庇佑而来的,一落地就是当朝皇室嫡血、先帝嫡亲兄长嫡长子的身份。

    虽然他已经隐姓化名在江湖很多年了。

    可巧的是,很多年前,在他还是个难得能走出太平王府一趟就高兴得不得了的小小孩童时,还在六扇门中效命的金九龄,只是护送钦差的众多侍卫中的一个,随同前往太平王府宣读世子赐封的圣旨。

    所以当时还很年轻的金九龄,曾经见过还很年幼的宫九。

    这些宫九原本已经不记得了。

    就算一个人从二十岁长到三十几,面容变化一般不会很大,但宫九也很难将自己四五岁时偶然见过一眼的一个无关紧要的侍卫放在心上。

    而金九龄?金九龄原本就算记得,也不该认出宫九的。

    毕竟一个人从四五岁长到二十许,那面容变化一般还真不会小。虽然俗语只说女大十八变,很少听闻男大十八变的,但无论男人女人,从孩子到成人的变化,有时候还真能挺大的。

    当然,也会有那种三岁、十三岁、二十三岁甚至七八十三岁时,轮廓都能让人一眼认出来的,但总是少见些儿。

    起码宫九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金九龄原本不该将宫九认出来的。

    但他确实有些本事。

    他那双眼睛,不只能一眼就认出曾经见过的人,还能看出一个人幼年时是什么样、一个孩子长大了又是什么样。

    何况宫九和年青时的太平王虽不是十足相似,但总也有那么三五分。

    几年前,在金九龄见到现在的那位“太平王世子”前后不久,他恰好都曾无意间见过宫九。

    一次只看到侧脸,一次虽是正面,却是马上匆匆迎面错过。

    但对金九龄来说已经足够。

    足够他打听到九公子一些鲜为人知的动作。

    足够他从这些动作中猜测出一些什么。

    毕竟九公子虽还没露出獠牙,但真正接触到的人,例如阎铁珊,甚至苏少英,谁能真的毫无所觉?

    金九龄号称天下第一名捕,自然更加敏锐。

    但他既没向他曾经三跪九拜的帝皇禀报,也不曾将此出卖给他现在效忠的南王。

    他选择了和宫九合作。

    只因为金九龄确实有一双好眼睛。

    他很敏锐地看出了,南王父子加起来,都不如九公子一只手。

    而目前高踞丹陛之上的那位……

    除了他已经坐上那个位置之外,行事魄力,也不及九公子多矣!

    大臣宗室们称赞他时,总说他仁厚宽和。

    当然,作为皇帝,仁厚宽和也不见得不好,守成还是可以的。

    ……如果他没有一个如九公子那般心机魄力又心系天下的堂兄弟的话。

    但很可惜,他有。

    金九龄自认目光如炬,天纵奇才。

    他不满足于一个天下第一名捕的续衔,只因为就算是天下第一名捕也一样只是个捕快,他的俸禄远不足以支撑他喝第一流的酒、坐第一流的车、睡第一流的女人、过第一流的生活。

    就算他有一双一眼就能辨别古董字画驴马优劣的眼睛,也还是支撑不起他的生活。

    所以他现在成了南王府的大总管。

    可他发现,南王府大总管的薪酬虽说尚可,却显然不够他为南王父子的野心鞍前马后。

    况且那薪酬也不过是勉强可以支撑他的生活罢了。

    可巧在这时候,他发现了宫九。

    一个心机魄力身份都足够,已经经营多年剩下的最后一步眼看着迟早也能轻松迈出的,早晚总会登顶的皇室嫡血。

    一个目光如炬天赋之才却偏偏时运不济到生活都难以支持的落魄奇才。

    可不就是命中注定的君臣缘分?

    汉王初遇张子房,唐王始见李世勣,想来都不过如此了。

    虽然宫九还没意识到金九龄的价值,但并非谁都是姜太公——便是姜太公,何尝不是有意将自己的本事显露出去、通过口口相传将自己的贤能送入周文王耳中的?

    为了日后更超水平的生活,金九龄决定做一回毛遂。

    宫九和阿伍才住进宫九在岭南的一所别院,准确的说,是才洗过一身风尘喝上一碗热汤,金九龄就来了。

    他一向是个很懂得做人的人。

    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他分得很清楚。

    所以对宫九这样连头发稍儿都透着坚毅自负的人来说,既然要做毛遂自荐,那么态度就不妨再殷勤些。

    不需要放低到尘埃里头去,但最好用速度表现自己的诚意。

    金九龄很有诚意。

    他不只带来了岭南最好最新鲜的“掌上明珠”,甚至没有对宫九掩饰自己最近“绣”出来的几十件“好作品”。

    他甚至很诚恳地表示:既然他投入宫九麾下,那他那些好作品附带来的金银俗物,也都可以献出来为宫九的大业之用。

    ——金九龄确实诚意十足。

    ——但很可惜,他过分特殊的“绣布”,却不为阿伍所喜。

    ——宫九为了阿伍连“自己”都嫌碍眼,又怎么会收留碍了阿伍眼的人?

    ——何况金九龄只是金九龄,他既不是张子房,也不是李世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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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九原不觉得将人变成瞎子有什么,但阿伍有个瞎子好友,而且那个好友还是经过自己认证的——

    在宫九眼中,花满楼除了帮着阿伍考中秀才又还总爱继续帮着阿伍捣鼓科举的事儿之外,作为孩子的朋友,真真儿样样都好,绝对是最能让家长放心的那种。

    当然啦,宫九现在已经不满足于做阿伍的家长,也不能单纯将阿伍当孩子看待,但花满楼既然能得了阿伍的好儿、得的又不是宫九想要独占的那种好,他自然也会高看花满楼一分。

    就像宫九在苏少英成了阿伍的半个先生之后,就颇为容让一般。

    ——是以只要花满楼一日是阿伍的好友,那么无论阿伍知不知道,宫九都不会收容一个爱绣瞎子的家伙。

    所以金九龄显示出再多诚意也没用。

    谁让他爱绣什么不好,偏偏爱绣瞎子呢?

    宫九没有一口气将他亮出来的底牌直接吃掉,而由得他安然走出别院,已经是极大的宽容了。

    至于虚言敷衍让金九龄以为他已经搭上了九公子的大船什么的……

    谁让这家伙在来找九公子之前就已经先不知死活地去招惹那颗陆三蛋呢?

    要知道宫九的情报库里头,关于各种想利用陆三蛋去砸臭砸死谁结果却把自己砸臭砸死了的,堆起来可以有半屋子。

    而上一次想利用陆三蛋结果却赔了老本的金鹏王朝余孽,宫九可是亲自追踪围观过的。

    虽然宫九也很不理解陆三蛋的狗屎运,但想来这次的金九龄,只怕也不会例外。

    ……就算陆三蛋忽然真的成了臭蛋,宫九也有办法暗中推一把手,保证这颗臭蛋还是稳稳砸到金九龄头上。

    所以拿半真半假、等到水落石出时就会发现坑死个人、但又却绝对算不上谎话的话先把金九龄稳住,方便日后接受他的遗产什么的……

    虽然金九龄全部身家在宫九看来也不过沧海一栗,但不过几句话的事儿嘛!

    谁让他送上门来呢?

    宫九有心谋划个星星上掉下来的活宝贝,自然不会去做天授不取的蠢事儿。

    要知道天授不取反受其咎,浪费是可耻啊!

    ——自从有了个给人胸口补个洞要缩半寸、给他补个牙更是直接缩水了三四寸的阿伍之后,宫九连精打细算俭省持家都学会了,真是……咳咳……

    ——笔者居然差点又说出可喜可贺这样启动大宇宙的恶意去糊九公子一脸泥的关键语!好歹及时吞回去了!

    ——总之不管怎么说,自从有了阿伍,阿九越来越贤惠能干有大中华传统美德了。

    更兼宫九心态转变,虽不很喜欢花满楼过来打扰他和阿伍的独处时光,却也不再以家长看待孩子朋友的眼光看,因此便是不速之客,也需给阿伍十二分面子好生儿接待,倒让花满楼一开始颇诧异,但他素来温柔随和,宫九又是阿伍的哥哥,花满楼也不会妄加猜测他的善意,只坦然受之。

    惟有对阿伍不过数月不见,没有长高反又小了几岁的情况有些惊讶,却也没有多问,只是自动自觉又给阿伍贡献了一回内力,更自动自觉地是在阿伍窝在他膝头被顺毛睡着之后,便递还给宫九,这让宫九那因为阿伍居然当着他的面儿睡了别人而翻腾不已的心肝儿平定了不少。

    而阿伍在花满楼递出来是有些颤动的眼睫毛,在接触到宫九的那瞬间又平稳下来的反应,更让宫九们合力将要将花满楼清理掉的念头埋葬掉。

    宫九虽然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但没有朋友是多么寂寞的事情,他还是知道的。

    他自己无所谓,却不舍得阿伍忍受那样的寂寞。

    所以他也能忍下花满楼。

    宫九行事素来决绝,既然忍得下,不妨就做得更好些。

    所以花满楼来到岭南之地,原是为了帮助朋友追缉那个不只劫财、还每每要害人眼睛的大盗,又偶然遇上苏少英,盛情难却又着实有些想阿伍,方才过来看看阿伍,最多小聚半日,却不知怎么的,给宫九几句话一留,倒真住了下来。

    而且从起居到饮食,哪怕只是早起漱口的一杯水、晚上睡前“看”的一本书,都让他仿佛仍在家中。

    实打实的宾至如归。

    虽然陆小凤拿着绣花大盗劫掠现场留下的红缎子去问询神针薛夫人尚还未归,绣花大盗更是踪迹全无,但好歹没再绣出新的瞎子来,花满楼坐在竹榻之上,闻着夜风中轻轻送来的花香、草香,还有更远处河水流过特有的水汽,听着身边苏少英眉飞色舞的描述峨眉山上的各种秀绝天下的绮丽景色,和略远些儿地方,阿伍趴在宫九膝头睡熟之后那浅浅的呼噜声,也觉得岁月静好。

    若有颗总是不安分地四处滚的陆三蛋在更好。

    若是世间能少一个绣花大盗、多几个能看得见光明好景的,更是好上加好。

    花满楼从来不会因为自己是瞎子,就希望天下人也都是瞎子。

    他从来不会因为自己的悲剧就希望其他人也都陷在黑暗里,虽然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将目不能视当作悲剧。

    就像石秀云说的那样,他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他却能用心去看比一般人眼中忽略了的许多的美好。

    他渴望光明,却也享受黑暗。

    和黑暗中一切静谧和不静谧的。

    他更不是个会因为自己的心情就迁怒于人。

    甚至哪怕别人先冒犯他,但只要不是实在不能容忍的伤害,他就算反击,也不会给别人造成什么难以弥补的伤。

    花满楼不至于无原则良善到无论何时都傻愣愣的不杀人,虽然他确实不喜欢杀人。

    但只要可能,他也不会给人留下任何难以弥补的伤残。

    不只眼睛,断手断脚割鼻子割舌头……等等等等都不喜欢。

    对于花满楼来说,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

    他不只尊重其他生命生存的权力,还尊重他们完好生存的机会。

    所以花满楼迫不得已时也会杀人、伤人,但绝对不会因为一时意气杀伤人命。

    但可惜的是,陆小凤的朋友,并非每个都是这样的。

    既然有一个将杀人视为神圣之事,每每还要先斋戒沐浴的西门吹雪,那么再又一个会为了一个醉鬼几句话和拉拉手的冒犯就要砍人手臂的薛冰,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阿伍遇上薛冰的时候,她正好就要砍一个醉鬼的手。

    阿伍原也不在意谁多了一只手少了一只手的,大星际时代虽然个个种族都爱标榜文明、标榜礼仪,连全星际公认他们若认了暴躁蛮横好战第二就没哪个种族敢认第一的里欧塔瑞,也有自己独特的文明礼仪,也以遵从宇宙公认的礼仪为荣——

    例如半个宇宙时前才下了战帖、半个宇宙时后战舰就很可能已经开到人家主星上空,但他们也一定会先下战书,而且任你如何有心人挑刺,也绝对只能发现,不管他们的战舰是一个宇宙时还是半个宇宙时就开到人家主星上空,他们也一定是很坦荡的,绝对是战书下达之前才从里欧塔瑞的地盘上开出来的。

    科技好速度快,却是人家的本事儿了。

    ——但无论多么讲究文明礼仪,就像里欧塔瑞平均半个宇宙年就要发起一次小规模战役,轻则打到人家爸妈都不敢相认,重则将一个种族彻底毁灭一般,星际生存那残酷的一面,只会比什么断手断脚杀头灭门残酷得多。

    阿伍看不得绣瞎子的,不过是因为一个花满楼。

    若非现在苏少英因着体贴花满楼的温和良善,不愿他才进门连饭食都没用上就先给血污冲去了胃口,侠义心肠忽然发作,薛冰就是把那里头一屋子人的手脚口鼻都去掉,阿伍也懒得多看一眼多说一句。

    可苏少英偏偏冲出去了。

    别看苏少英在宫九阿伍花满楼跟前不是吃瘪就是装乖,这人能考得中举人,却真有些不同等闲之处

    虽圣贤都说非礼勿言,但这读书人耍起笔杆子、玩起嘴皮子的时候……只看明明是个刚正不阿清官的陈熟美,只因其总管拒绝了一个来投奔的文人,就被写成个忘恩负义富则易妻甚至连儿子都抛弃的代表人物陈世美就知道有多厉害了。

    苏少英好歹也是个举人,别看他每每被阿伍噎得半天无语,但说起一个薛冰,还真是不费吹灰之力。

    一出手,薛冰手中的刀还刚挥出去就断成两截落地不说,还一张嘴,就是:

    “女孩子家家,一出手就要致人残疾,端的是好家教!”

    苏少英训人时语速还挺快的,他那“教”字才落地,那两截断刃刚在地上砸出两声铿锵脆响,醉鬼孙中此时方惊觉过来,那色迷迷的笑脸就僵在了脸上,带上几分亦紫亦青之色,看薛冰的眼中也是有愤有怒,但他的酒虽还没全醒,刚刚也才借着酒意发了酒疯,但总算不是个真正的酒疯子,也知道就算他方才确实不怎么清醒,但薛冰从他腰间抽刀到挥刀砍下,他都不及反应,这身手,也不是他招惹得起的。

    因此心下再是如何不忿,也忍住未曾言语。

    何况听苏少英这一句“好家教”,看薛冰那比挨了一刀还难看的脸色,孙中心下也畅快不少,脸上青紫之色都淡了很多。

    但薛冰的脸色却又忽然白了。

    比她方才对孙中动手前更白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如果写西叶五九回原著的番外,大家希望从哪个情节开始呢?莫有点犹豫呢!像是紫禁之巅之前不错,但之后虽有遗憾,但遗憾有时候似乎也很美丽;又例如只有西叶五九呢,又或者要带上花花一道儿?拿不定主意呢!大家要不要给点意见?当然了,不可能每个意见都会被接受,但也许能启迪一下莫的灵感,让番外早一点面世神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