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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一个拥抱,就能改变一个人的一个小时、一天、一个月,乃至一生。
平凡如我们,都需要这样的爱,相互鼓舞慰藉。
记得有一次,我去医院看眼睛,被点了药水之后,刚才熟悉的世界陡然陷入黑暗。身外一片人声扰攘,脚步杂乱,我却战战兢兢不敢举步,恍惚只觉面前横亘万丈深渊。幸好有只手伸过来,轻轻把我送到长椅上坐定。这只陌生的手让我渐渐安心,心情坦然。
我的先生只是市井小人物,但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深入骨髓。他每月工资少得可怜,从不肯乱花一分钱,但是身上总是带着硬币,施与沿途乞讨的老人。有一天,我们结伴回家,他看到一位老人在秋风中双手抱膝,脑袋低垂到胸前,瑟瑟颤抖,马上掏出零钱,又拉着我走到附近一家小吃店,买了几个热包子,放到老人面前。他做这一切都很自然,从不骄矜自喜,反而觉得羞愧,羞愧自己能力不够,无法盖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这个世界流行的是强者和超人,渺小如蝼蚁、脆弱似玻璃的小人物,更需要洞察幽微的眼睛,需要有力的手,带他们走出窘境。假如你碰到黑暗里挣扎的人,请不要背过身去,伸出一只手,就能给对方一个春天,让一颗心慢慢复苏。即使对方并不知道你是谁,也会一直记得你掌心的温度。
不以善小而不为——一个温暖的眼神,一句轻轻的鼓励,都足以变成一个人心中的蜂飞蝶舞,水绿山蓝。因为现实如此冰冷坚硬,人心更要柔软,好比掌心化雪,滴滴晶莹。我们无法想象一支永远吸不完的烟,正如我们无法成就一场永远热烈的爱情,那不仅不可思议,违背常理,同样,也让人难以忍受。
爱情是一支寂寞的香烟
文/依雁
其实,爱情是一件相当寂寞的事,就像夹在指间的香烟,除却燃烧的短短瞬间,它的来处,是不为人知的一隅,等待某根手指将它拈起;而它的去处,则是空茫的灰飞烟灭,如同生命的消亡,在逝去的那一刻,仍旧是寂寞。
若抛开表象不谈,只论本质,爱情与香烟,基本上是相同的。例如:这两者都需要一簇擦亮的火花,爱情的火花产生于相吸的异性之间,以科学的观点来看,就是两个互相作用而有截然相反的磁场于某个瞬间发生电磁反应,从而刺激荷尔蒙的分泌,最终导致两个人或一个人的爱情。而香烟的火花,则是由火柴或打火机的作用产生的,同属科学范畴,只不过换成了化学反应。
同样,爱情与香烟也都有一个燃烧过程,时间长短就看个人的造化与想法了。吸烟最好的办法就是慢吐慢吸,细细品味。对待爱情的最好办法,也是顺其自然,不必强求。我们都很清楚,任何事物有开始必然会有结束。香烟如此,爱情也是如此,爱情的幻灭如同烟灰,终归要跌落尘埃,了无痕迹。到那时,维系两个人的,无非是习惯与感情,甚至是义务与责任,但与爱情已然无关了。
爱情的到来,与买烟一样,都是无法预知的。当你从街头小贩的摊上,或从金碧辉煌的商场,买回一包香烟时,你并不知道,哪一支会是你的爱情,或者,究竟是否有你的爱情。一如你在街上行走,或于某个温暖的午后退想时,你也并不知道,你会否点燃一根香烟。爱情的到来没有任何先兆。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你遭遇了爱情,或者,你点燃了一根香烟。
爱情与香烟,同样的短暂。它们唯一的不同在于,你可以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烟,却绝不可能一次接着一次地享受爱情。即便你已经修炼成仙,能活千年万世,真正属于你的爱情,也只有一次,唯一的一次,你在这唯一的一次里燃烧,然后消亡。当然,爱情不会离开人间,但却会离开你,回到它永叵的寂寞的等待中,去守候另一个人的另一次燃烧。
所以,西湖的白蛇,才以千年修炼,化作一个叫白素贞的女子,于人间成就她无边岁月中唯一的爱情,这份坚贞,可叹,亦可怜。因为,许仙只是凡人,他终会老去,白素贞以千年修行换来的,也只是一次短暂的燃烧,而自此以后是清寂的湖底,碧水青天,夜夜思念。爱,无永生。故而《白蛇传》也只写到雷峰塔倒,那是人们对白蛇的顾念与怜惜,让她永远定格在情爱双全的喜悦中。
其实,爱一个人,真的是件很寂寞的事情,没有人会喜欢没完没了的寂寞,所以,心底里,我们还是喜欢这样的结局的。虽然,来去匆匆的爱情,总让人怀有无尽的想念,但这种短暂,却更符合人的本性与需求。我们无法想象一支永远吸不完的烟,正如我们无法成就一场永远热烈的爱情,那不仅不可思议,违背常理,同样,也让人难以忍受。
所以,还是让爱情寂寞下去吧,在静静的一隅,静静地等待一簇擦亮的火花,在燃烧的瞬间,它就像夹在你指间的那根香烟。当时吃,是因为苦菊最便宜,还能清热败火,但他并不爱吃苦菊。到了后来,他却真的爱上了苦菊: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初恋的那道苦菊
文/雪小禅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究生。
家里都不富裕,生活比较清苦,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儿,画一张漂亮的生日卡片。他的细心体贴,在相爱之后,她益发能够感觉。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凉拌苦菊。那是一道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吃后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还有一个必点的菜是她爱吃的:腰果虾仁。虽然价格不菲,每次他照点不误。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归她,一碗不放,归他。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两年来,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他们几乎一直这么吃饭。只是,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让她的味蕾无法忍受,她说: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读完了研究生,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他慢慢低下头,仍然说:我不能不回去。她并不知道,他父母双亡,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是那个小村里出来的唯一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海归派,带着她到名典咖啡屋吃50块钱一个冰激凌的男人,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还是点的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后,他们各自结婚。他成了家乡的教育局长,出席了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从他去后,那里的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没变的,是他仍然爱吃苦菊。当时吃,是因为苦菊最便宜,还能清热败火,但他并不爱吃苦菊。到了后来,他却真的爱上了苦菊: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好一个人过下去。
她常常一个人去吃饭,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她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吃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吃苦菊的那人在哪里?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流连在唇齿之间。她的眼睛忽然有了泪:为什么当初她没有等到唇齿留香就吐了它呢?为什么尝到了一点点苦就全盘否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