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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自己现在,又想了想不久前的情景,顿时理智战胜了一切:先记住吧,等我睡醒觉就回来刨!
看了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十一点多了,算起来,不知不觉我已经玩了近十一个小时了,竟然还没有感觉累,难道这就是所谓游戏的魅力?
终于,在小心翼翼的走了半天之后,我终于见到大地城的轮廓了,2o分钟左右的路程,愣是被我走了4o多分钟,可见这一路的惊险!
大地城,一座蕴含着沉重气息的人类主城,城体用巨大的石块堆积而成,防御能力为九大主城中最强,是人类中一个重要的防守基地。 在漫长的岁月里,每次战争的生,鲜血都会染红城墙以及周围的大地,所以至今大地城周围的地面仍旧一片暗红,寸草不生!
看完系统对大地城的介绍,我仔细的看了看,果然,城墙表面承现出一种鲜血凝聚后的暗红色,不知道里面是不是也被染红了,这得多少鲜血才能染成啊。
近三米高的城墙,正中间是一道巨大的城门,门口有一群士兵把守,一身的铁锴加上锋利的长枪,顿时羡煞我也,偷偷的在心里安慰自己:铁锴会有的,其他的也会有的。
“什么人,鬼鬼祟祟的,给我拿下!”一个头上挂着“守卫队队长达林”的npnetpc迅将我围了起来,数根明亮的长枪指着我的脖子。
靠,防守真严!我不禁欲哭无泪,我不就是打量了几眼吗,什么叫鬼鬼祟祟了,幸好这里没有弓箭手,否则我铁定会被射成刺猬。
将手挥了挥,嘴里焦急的喊着:“队长,别开枪,自己人!”被一群看不到等级围着,并且用长枪指着,万一哪个家伙手一抖,我找谁哭去。
达林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嘴里说了声:“押过来。”然后脑袋继续看向别处。nnd,派头还不小,好,你不过来是吧,那我就……我就过去。
享受着npc围绕身旁的感觉,果然不一般,这待遇恐怕没几人能享受到,当然,想体验的话也很简单,去把达林砍死绝对能体验到这种待遇,搞不好还能获得“系统通缉24小时”的大奖。
“说,你在哪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是不是魔族派来的奸细!”一张标准的国字脸,两只大眼扫视着我,我竟然感觉到了威压。下一刻,我挺了挺腰杆,正色道:“我是国家的战士,生是国家的人,死是国家的魂,如今我要进城,却遭到你们的阻拦,难道有规定说不允许战士进城?”
找了几句不知道谁说的话,改了改,七拼八凑的,想不到达林竟然相信了,赞赏的看了我一眼,对着后面的战士一挥手:“放行。”
费了半天的时间,终于进了大地城,不容易啊,哼哼,等到以后来的玩家多了,你们再一个个的查,不把你们累死才怪。
主城的建筑果然不是新手村可以比拟的,房屋全部都是用是石头堆积成的,防御能力肯定不差。城内四通八达,我现在站在这个地方都可以看到远处的另一个城门。
怀着炽热的心,寻找任务,这一刻,所有我能看到的npc在我眼中化成了金币和经验,于是我立刻走向了一个个的npnetbsp; 正在跟一个老头npc聊天,看看能不能得到任务,忽然瞥见一大群人马在城里游荡,仔细望去,竟然全部都是“灭世”作为前缀,远远望去,一堆灭世家族的玩家挤在一起,手里拿着武器,就跟鬼子进村似得。
这群灭世家族的玩家升级真快啊,这么一会就有这么多玩家1o级了,肯定是大势力组建的。算了,还是快点接任务吧,这么大一个主城,肯定有个唯一任务,万一别人给接去了就不好了。
“大家分散开去接任务,十五分钟后,大家在这里集合,一起去做任务!”
“好!”众人同时应了一声,惊得一个个npc全都望了过去。太羡慕了,急忙转过头,嘟囔了一句:“这都没什么好羡慕的,以后我们血梦肯定比这个强大多了。”
一众灭世的玩家轰然散开去接任务,我立刻对着刚才正一起聊天的npc来了句:“有没有任务,交出来!”
老头摇了摇头,说道:“没有。”
“您老继续晒太阳,我先走了,再见。”
“哎,小伙子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啊,这才说到我刚进到李寡妇的家里,你就不听了啊。”结果不就这么个结果吗,你要么被揍了,要么就成了,我还急着接任务,等哪天定回来听你跟一个寡妇的故事。
大地城真够大的,果然不愧是主城,走了半个多小时,愣是还没走遍整个大地城,于是干脆不走了,下线睡觉去,这么大个主城,任务愣是少的跟和尚头顶上的虱子一样,这么长时间,才接到了3个任务,算了,睡觉去。
站在商店门口,召唤系统,下线,睡觉去,虽然这游戏的确不错,但也不能长时间玩,精神消耗太严重了,整个游戏完全靠脑电波操控,玩一个小时的这个绝对比玩两个小时键盘游戏更累。
虽然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但并没有传说中的寂静,反而依旧那么的吵燥,没办法,闹市区太吵了。
找了找,找到一盒泡面,看的我直翻白眼,现在一看到泡面,就直接饱饱的,大学时吃的太多了,想当年,一壶水,几盒泡面,一天都不用下楼。
好歹,还是有点余粮的,一根火腿肠,一包面包,今晚上的干粮就是它们了。解决了肚子的问题,风风火火的跑到浴室……额,其实就是一个小屋,里面搭了个水管而已,冲了个凉水澡,冻得我打着哆嗦就出来了,nm,晚上的水真凉。
忙完所有的事,往床上一趟,瞥了一眼表,23:59,不错,有望在今天睡着。
可能是今天一天经历的事太多,我睡的出奇的快,还没数到十只羊就已经睡的呼呼的了,精神消耗太大了,估计明天没有九点是爬不起来了。
一晚上,完全被梦给占用了,在梦中,我看到了大学时陪我一起窝在宿舍里打副本的胖子和老吴,也看到了因为我的张狂,胖子和老吴为我挡的刀子:
“鸿飞,你快走,我和老吴为你挡着,你快走!快走啊!”胖子的衣服已经在乱战中被撕裂,右臂上一条手指长的伤口不断滴着血,但依旧一边挡着对方,一边回头对我吼道。
老吴也好不哪去,同样的也已经带伤作战,但他们都没有后退,反而在前面为我争取逃跑的时间。可是我……我却真的听了他们的话,自己一个人走开了。
记得事后,看着胖子手臂上的伤口,以及老吴头上那包裹伤口的纱布,我十分的悔恨,为什么自己当时真的走开,让他们受伤,可是事情都已经生了,当我对他们说对不起的时候,胖子只是咧嘴一笑:“兄弟之间不需要说对不起!”
老吴当时也没有说话,显然是默认了胖子的说法。一声兄弟,一生的兄弟,有胖子和老吴这样的兄弟,真的是我最大的幸运。那天,我暗暗立誓:谁敢动胖子和老吴,我定与之拼命!
场景突然一转,班花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只是这次不同,班花向着我走了过来,一脸买弄的妖娆,两眼带春的看着我,焦急的说着:“丁鸿飞,我要嫁给你。”
脸上没有一丝面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吐出一句话:“还记得我曾说过的的誓言吗,现在我已经实现了,我走了。”
班花直接跑了过来,我站在那里,等到即将靠上来的时候,来了一句:“你给我滚,不要脏了我!”班花的眼里一眼的不敢置信,很显然不敢相信曾经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会说出这样的话。转身离开,只留下班花独自一人呆在原地。
我有我的尊严,她曾经当众践踏我的尊严,这种羞辱,即使是在梦里,也不会忘记,虽然现在我还没有任何的资本,但,这一天终会来的。
……
一夜的梦,一个个的梦,总是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等到我爬起来的时候,床上都被我印出了一个大大的汗印。
“呼……”长舒了一口气,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脸上油腻腻的,天知道昨晚上到底出了多少汗。看了看表,竟然已经9点了,急忙起起床,洗刷完毕后,找了件体面的衣服穿上,吃早餐去,顺便去胖子和老吴那里看看,只是不知道早餐这个点还有没有买的。
还没等我出去,我的门便被猛的推了开来,一看来人,我顿时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