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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冬末时分,天气格外晴好,晨风中混着些寒冷的味道,徐徐拂过脸颊,带着丝刺痛,就像被她伤害的心,虽痛,却是一种享受。
斯南王宫,阿莫礼站在寝宫的门外,闭上眼睛享受着这般美好,时隔三年,她,应该有消息了吧?
只是在三年后再次想她,心情莫名其妙地有些不同,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他不想承认,却又无法逃避。
这时,一阵翅膀拍打的声音震荡着耳鼓,他的唇角一弯,缓缓抬起手臂。
一只雪白的信鸽扑打着翅膀落在了他的手上,果然,有消息了。
他掀起眼帘,从信鸽的爪上拿下纸条,看过之后,本以为唇角的笑容会扩大,谁知,却是不知不觉地敛起。
朱固力说,三年了,拓跋九霄没有找到林铃儿,而且林铃儿也没有回去的意思,约定之期已到,他可以兑现当初的誓言了。
纸条被他揉进了掌心,为什么三年之后在收到这样的消息时,他的内心竟然没有想像中的悸动?
不仅如此,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另外一个人,那个陪伴了他三年的人。
或许,他应该告诉她,阿兴被他关押起来了,早就没有人敢威胁她,她已经完全自由了。
更或许,他可以直接告诉她,她可以回来了。
或者,他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拓跋九霄,这样,她会不会得到幸福?
不,他为什么要帮他人做嫁衣?扪心自问,他没有那么大方。
一连串的想法在他的脑中起起伏伏,最后却都没有定论。
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绣着铃铛的手帕,将纸条小心翼翼地放在上面,一下一下地包好,重新放入了怀中。
或者,他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闭上眼睛,他的唇角又缓缓勾起,再过些日子,不知他又会收到什么样的消息?
同一个冬季,这一日,高昌帝国举国欢庆,百姓们早早就挤满了街道的两边,盛装打扮,如同出席盛大的节日,岂不知,这一切只因为他们最伟大的公主要出嫁,为了全国百姓的平安而作出牺牲,远嫁中原第一大国。
在百姓们的翘首企盼下,公主千呼万唤始出来,她端坐在骆驼背上,由众人簇拥着,从王宫的大门缓缓地走出来。
城门上,国王坚定地看着她,面无表情,王后则泪流满面。
阿依木在距离城门不远处勒住了缰绳,回头最后看了一眼生她养她的父母,泪水跳出眼眶,浸湿了她的面纱,这一别,便是永远。
下定决心,她绝然转身,快速离去,身上白色的斗篷划破空气,留下一道道痕迹,斗篷下露出华丽的衣角,那是林铃儿为她做的嫁衣。
护送公主远嫁的队伍有三百人,由阿依木的亲哥哥、王子奎尼率领,亲自护送,因为这涉及到整个高昌帝国的未来,国王不敢怠慢。
奎尼个性温暖,功夫极好,因为是他亲自护送,阿依木对于蓝衣的计划又多了几分把握。
队伍里人人身披白色斗篷,白纱遮面,只露出两只眼睛,这是在沙漠里行走的最基本装束,为了抵御炎炎的烈日。
然而,就在和亲队伍出发的前三天,“铃曦坊”的大门紧闭,外面挂上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店主外出,暂停营业”,大多数人都说店主蓝衣这一次亲自回中原去进货了,等她回来,一定又会跟王宫做成一笔大买卖。
却没有人知道,她真的还会回来么?
七日后,沙漠中出现了一个几十人的商队,与以往的每一次不同,这支商队脱离了丝绸之路上有组织的商队组合,独自行动,有向导带路,领队名叫蓝衣,她告诉向导,一定要专门往沙匪极易出没的地方走,向导十分震惊,认为她是个疯子,问她为什么,她却很淡定地说,她要跟沙匪做一笔大买卖。
向导怕死,不肯带路,却受到了穆耳的威胁,说如果不按领队说的做,就让他有命来没命回。
无奈之下,向导只能服从指挥,专门往沙匪经常出没的地带领路,尤其是沙鹰极易出没的地带。
正午,太阳烈火一般在头顶燃烧着,林铃儿让商队停下来歇息,而她则用眼睛搜索着这里最高的地势,最后目光锁定在一座较高的沙丘上,喝了口水后,她扔下水袋,朝那座沙丘走去。
“喂,你干什么,回来,快回来!”
向导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见林铃儿这危险的举动忙招呼着她,
“不要去高的地方,容易被沙匪看见,被看见就完了……危险,危险啊!”
无论他怎么叫喊,林铃儿都像没听到一样,自顾自地往前走,向导气得向身边的人求助,穆耳等人也是充耳不闻,一副放任自流的样子,气得向导大骂“一群疯子”,不住地拍大腿。
爬上沙丘时,林铃儿已是大汗淋漓,她站在高处,长吁出一口气,突然从怀中抽出一块大红绸,攥在手里拼命地向四面八方挥舞起来,那劲头就像在广场上扭秧歌的大妈,恨不得飞起来、更引人注目些才好。
挥着挥着,她一时兴起,竟真的扭起了大秧歌,一身白,拿着大红绸,不停地扭动,这画面就像一个面袋子活了,真是颇具喜感。
商队里的人都惊呆了,恐怕除了穆耳等人,谁也不明白她为何会如此疯狂。
他们怎能想像得到她此刻的心情?
就要亲手促成一桩美事了,她怎么能不疯狂?
七七和蝉儿分别坐在小郑子和穆耳的怀里,四只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林铃儿看,那懵懂的样子实在是惹人疼爱
七七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娘亲变成这样,大眼睛眨巴眨巴,问道:
“爸比,妈咪这是肿么了,被骆驼亲了么?”
小郑子好奇地捏捏七七胖嘟嘟的脸蛋儿:
“宝贝儿,你在说什么呢,什么被骆驼亲了?”
七七一本正经地说:
“妈咪说过,不能跟骆驼玩亲亲,骆驼嘴里有细菌,亲了之后会得MERS,你知道MERS是什么吗?”
“磨、磨丝?”
小郑子拧着眉头。
七七摇头:
“不是磨丝,是MERS!”
粉嘟嘟的小嘴发音极其标准,认真地纠正他,
“MERS就是一种会让人发疯的病!”
说罢,她凑近了小郑子的耳朵,用肉乎乎的小手捂住,神神秘秘地说,
“喏,就像妈咪这样。”
拿下了小手,她又看向她那亲爱的妈咪,努了努小嘴,看了看,又重重地叹息一声,连连摇头,
“唉……疯得这么厉害,她一定亲了不只一下。”
小郑子听着她的讲述,最后直挠头:
“磨、磨丝?磨丝……”
他还是没有弄懂这个词的意思,只能顺着七七的思路继续去看林铃儿,尽管知道她开心的原因,但是这副样子看起来,还真是……让人无语。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高高的沙丘上,林铃儿边唱边跳,不亦乐乎,也许这是她能快乐的短暂时光,就让她放空自己,尽情地释放一次吧,三天之后,她的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
唱够了,跳累了,她一屁股坐在了沙丘上,将大红绸子蒙在了头顶,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虽然她不知道苍鹰在那么远的地方怎么就能看到她的大红绸子,但她就是相信他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一定会带人来找她。
红绸下,她闭起了眼睛,此刻,就让她享受这片刻的宁静吧,享受这样的日光,沙漠里静静拂过的微风,以及她剧烈跳动的心。
向导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会劝劝这个,一会劝劝那个,想让商队快点起程,生怕沙匪会寻着林铃儿的歌声跑来。
“快走吧,都在这歇了快一个时辰了,再不走,等着被沙匪吃掉吗?”
向导的脸上因为常年累月的日光暴晒,皮肤又干又红,皱纹也多,此刻皱纹里沁满了汗水,焦急地神情让他看起来越发地狼狈。
他见主要的几个领队都不动,便开始鼓动商队里的其他人,其他人跟他想的差不多,纷纷站起来跟着起哄要走,就在这时,只听一阵轰鸣声由远及近地传来,众人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一群人骑着高大的骆驼黑压压地一片朝他们这里极速狂奔,那样粗犷的打扮、豪放的笑声,不是沙匪还能是谁?
“快跑啊,沙匪来啦!”
向导带头呼号一声,扔下所有人,自顾自地往林铃儿所在的沙丘后面跑去。
“死老头,你这个乌鸦嘴!”
队伍里有人咒骂了一声,扔下货物跟着跑去,众人只管逃命,却没有注意到,除了他们,主要的几个领队谁都没有动,哄孩子的哄孩子,打盹儿的打盹儿,依然故我,好似根本不知道沙匪是个神马东西。
沙漠里本就徒步难行,众人还未跑到沙丘后面时,沙匪已经呈包围之势将商队围了起来,一声声惊叫哭号此起彼伏,这时,只见沙丘上的林铃儿站了起来,缓缓扯掉了头上的红绸子,平静的脸上渐渐绽开了一个舒心的笑容,就像沙漠里难得一见的花儿。R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