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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出杨州的马车,撵着清晨清冷的日光,朝着杭州的方向行去。已经是快要过年的时候了,南方的气候,却要比北方来的更加令人心生敬畏。
南方的冬天没有北方冷,但北方却有着舒服的大炕,只要坐在炕上,全身都能热腾腾的冒汗。这却是南方那种湿冷的天气没法儿比的——江南水乡,不缺的是水,但那种阴冷的直朝着人的骨子里钻的寒气,却连冬日的厚衣都挡不住。
这实际上还是好的。
更加糟糕的是,因为南方的气候条件原因,所以并没有火炉,也没有火炕。明显是从北方来的的赵僖不住的嘀咕着,诅咒这地方该死的天气。马车外跟在一边的小李子几乎一路小跑,勉强跟着马车,也是一副撇嘴的模样。
马车一共是两辆。
前面的马车坐着的就是赵僖,厉风坐在车辕上。他自小就在江南长大,这样的冬天他已经习惯了。假如有一天到了北方,他反倒是会感觉天气实在是太过于干燥了。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天籁,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厉风哼唱着二十一世纪的广场舞神曲,最炫民族风的旋律,倒是很合那位赵僖公子的胃口。来自于北方的赵僖,不停的拍手称妙。小李子时不时的仇视—一—本—读—小说 {y}{b}{d}{u}厉风一眼,心说自己的主子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家伙?
也许是因为被人在那个地方割了一刀的原因,所以小李子对于任何比较阳刚的东西,都有着本能的敌意。
后面的马车里,自然是温小天和白叶子。
修为到了他们这一步,天气是冷是热,其影响顶多也就是舒服,或者不舒服。这里的气候,明显是凉的,温小天枕着白叶子的腿,闭着眼睛,商量起温小天的胳膊来。
他的这一条胳膊,如果可以在这里接好,那是最好不过的。如果在这里没有完成这个任务,那么下一个世界,就只能冒着一些风险,去风云的世界里寻找麒麟臂了。反正胳膊断了已经断了,再次选择的话,怎么也要牛叉一些。
麒麟这种神兽血液浸染的胳膊,一定很牛叉。
白叶子则是希望温小天可以选择进入一本叫做《异侠》的世界。这本书成书很早,但是温小天却没有看过。白叶子大体的给温小天介绍了一下异侠的剧情,并且怂恿他去将绝的血肉弄到手。
“异侠这个世界,开局极其简单,和邪风曲这个类似。是王大明在钓鱼的时候,遇到了女主角被绑架,被绑匪一道带走。后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无意中吃了绝,又拿到了天帝的苍冥剑,继承了绝和天帝的力量……”
“绝和天帝?这样的存在也太牛逼了吧?”
“告诉你哦,绝的.力量可是很强大的……”想到温小天可以变得更加英俊,并且有一头蓝色的头发,白叶子更加卖力的诱惑起温小天来。尤其重要的,就是继承了绝的血脉,几乎就等于拥有了不死之身。
现在她们在江湖上,虽然逍遥,但是却谁也放心不下对方。生怕离开了自己的视线之后,下一刻就会遭遇到什么意外。
假如拥有了绝的血脉,那这些问题,便不是问题了。
“.力量很厉害?”
温小天有些心动了。
接着,白叶子又说了一些王大明变身的剧情。什么整条手臂变成了龙爪,体内还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储蓄空间,放入白骨剑仗等等。如果说这个都无法吸引人的话,那么喜欢吐槽的侍剑绝对就是白叶子势在必得,萌的让温小天都扛不住的存在了。
白叶子不断的诱惑,温小天的心动指数眼看着就要爆表。
温小天想象了一下绝的能力,又想象了一下只有一尺多高的侍剑坐在人肩膀上的画面,已经多多少少的把持不住了。但是麒麟臂这件装备,他也不想便宜了别人啊。只是白叶子一句话,就让他放弃了麒麟臂了:
麒麟臂见了步惊云可是会叛变的有木有?
接着,再次分析厉害,对比彼此之间的前进空间。一个是创造和毁灭世界的存在,一个就不过是神兽的一点点可怜的血脉,优劣一目了然啊。
“如果在这里找不到好的手臂的话,那咱们下一个世界,就去异侠吧。”
异侠的世界美女似乎不少呢。
摇摇晃晃的马车,也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温小天的思绪收了回来,便开始抱怨古代的交通问题。假如有可能的话,以后一定要雇佣七八个轻功卓绝,上房翻墙如履平地的高手,给自己抬轿子。
景色渐渐的远。
最炫民族风变成了小苹果,噪音肆意的朝着周围弥漫。
厉风还是一个少年,和所有的少年一样,充满了精力,纵然是放声高歌一整天,都不会累。杨州距离杭州并不太远,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要关城门的时候了。两辆车赶着最后的脚程,进了城。
冬天的西湖没什么好看的,但胜在稀奇。一行人还是照直去了西湖,上了画舫。温小天带着白叶子到这个地方,厉风是不感觉奇怪的,至于赵僖,是不会奇怪,只会好奇。而轮到了小李子这里,根本就连表达自己纠结的心理的权利都没有。
自己的主子高兴,他就要跟着高兴,自己的主子不高兴,他就要生气。
主子高兴三分,自己就要高兴十二分。主子有点儿生气,他就要暴跳如雷。主子要将人惩罚一下,自己就要将那些得罪了主子的赶尽杀绝。
这就是他这种人的生存智慧。
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那就是做奴才的,跟了主子,就要百分之一万的衷心。因为主子是你没有办法选择的。你能够选择的,只是让主子喜欢你,让主子获得更加稳固的地位,更加强大的权利,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活着。
他们可悲,他们也可怜。
冬天的西湖人很少,湖面并没有结冰。小冰河时期现在还没有到来,天气虽冷,却达不到让人足不出户的程度。
一些风流的人物依旧你来我往,穿梭于画舫之间。
赵僖选择的画舫,正好客人不多。赵僖大把的银子花下去之后,画舫就离开了岸边,驶入了三潭映月那里。主席背着手,看着夜色,看着黑压压的湖面,只有灯火映衬,便是一阵无比的失望。
来了一次西湖,却看不见三潭印月。
很快,他便从思绪中收回精神,在船舱里和人热闹起来。温小天和白叶子依旧是自己玩儿自己的,弹琴唱歌,划拳喝酒,倒是好不快活。就这么闹了一夜的功夫,第二天赵僖就带着厉风等人去查账。
绸缎庄。
温小天走进之后,就停住了脚步,目光落在了伙计身上。
伙计竟然是一名外功高手,人虽然显得有些瘦弱,但是功夫却全部都在手上。你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个伙计的手已经练得绵软的如同海绵,手指肚上的指纹,也暗淡的即将消失。这显然是一门极为厉害的,以柔克刚的掌法。
“赵公子家真厉害啊……这一个小伙计都是高手。难道这世上真的先天不如狗,金丹满地走了?没有这么夸张啊……”厉风的心中疑惑不已。温小天和白叶子早就知道这些东西,也就没有说话。
走进了绸缎庄的内部,入眼的高手便更多。掌柜的带着几个人一路往里走。这一路上,扫地的打水的,乃至于是洗衣服的那个大妈,都是先天境界的高手。这些高手,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对旁的视而不见。
但敏感如温小天厉风等人,却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他们已经被这里的人锁定了。
无数道先天境界的武者的目光,落在了他们的身上,锐利无比。
厉风撇撇嘴,因为温小天就在他的身后,所以他并没有将这些人放在心上。温小天也没有将这些人的目光放在心上。他们再厉害,不过也就是先天境界罢了——他们的力量,还差的太远太远。
一道道的目光从身上划过。
温小天若无其事的问赵僖:“赵公子,这些高手,都是你家的么?”
“没错,都是家里的老人了。”
“哦。”
温小天没有再多说什么。
进了客厅,等了一会儿,掌柜的就吩咐人将各种珍宝带来,请赵僖盘点。赵僖只是坐下,让小李子指挥人一一点验,他自己倒是懒得看。厉风也在那里翻找,翻着翻着,竟然是找到了一颗宝珠。
那是一颗乌漆墨黑的珠子。
“这是什么?”
赵僖哈哈的笑了一声,才是问。
厉风嘿嘿一笑,便将这颗珠子的珍贵之处说给对方听。赵僖听得目瞪口呆,这颗珠子看起来毫不起眼,没想到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避水珠。接着他便根据自己看过的记载,让人将一桶水带了上来。
“扔进去看看!”
厉风一抬手,就将珠子扔了进去,单见得那珠子周围,竟然形成了一圈真空的隔膜,将水隔离开来,简直神奇无比。
“没想到还真的是这宝贝,厉风兄弟好眼力啊……厉风兄弟你说说看,想要什么赏赐?只要掌柜的我能办得到,都会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