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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昏开到天黑,总算到了江淮易的公寓。
周俊站在门前,习惯性掏出一张门卡,忽然看了眼明笙,眼睛里神色流转。
在明笙探询的目光里,周俊深吸一口气,后退三步。明笙以为他要气沉丹田撞门了,结果他缓慢而认真,一步一顿地……输入了四位数字。
“嘀”的一声,门开了。
周俊好似不辱使命般瞄了她一眼,结果只见她嘴角噙着一丝笑,眼睛注视着门里边的景象,完全不知有没有留意到他故意按出的数字。
门里边,江淮易已经喝垮了,唯有不羁的灵魂在支撑着他继续跟人拼酒。
屋里边人不多,已经走了一波,剩下大约十来个,聊天的聊天玩游戏的玩游戏,轮番上阵陪寿星喝酒。江淮易正勾着一个朋克打扮的女孩子,头靠着人家的d罩杯,沉痛地举着一个酒瓶子:“太累了。日子过得太累了,你知道吗?”
周俊真想冲上去扇他一巴掌。
女孩子眼角贴着亮片,特不屑地一挑:“你还过得累,让我们怎么活?”
江淮易勉强撑起身子,拍拍她的胸,如同在拍肩:“你不懂。你还小。”
人家一点都不“小”好吧……
周俊一个箭步冲上去夺下了他的酒瓶,在他耳边说:“你笙来了。”
江淮易啊了一声:“……什么生?”
要不是这么多人看着,他就开踹了!
周俊扶着他,笑眯眯地对剩下的人说:“今天也差不多了,这货喝垮了,让他自己清醒清醒。咱们要不找个地方唱歌去?”
梁雨乔从游戏组抬头,纯真无邪地看着刚进屋的明笙:“学姐才刚来呢,怎么就散了。给大家介绍介绍学姐吧?”
底下有人问:“学姐哪个院的?面生啊。”
梁雨乔貌似窘迫地低下头,摆摆手说:“不是我们学校的。”
“我就说,我们学校这么漂亮的我肯定有印象!”有个头顶红毛的男生喝醉了,带头笑起来。立刻有人掐他,拼命使眼色:幸好江淮易喝垮了,没听见这话。
周俊把江淮易安顿好,叮嘱了声明笙,双手向大家拍掌:“来来来,咱们挪窝,喝第二轮啊。那几个晚上没怎么喝的,别跑。试都考完了,别特么跟哥拽借口。”
“你还有脸说,这都一滴没喝呢。现在当完司机了,能喝了吧?”
就这样,一群人蝗虫过境一般,从公寓里左扶右搀地走了出去,通道里传来他们嬉笑怒骂的回声,渐渐隐去。
世界忽然安静了,静悄悄的。
尤其是醉得不省人事的江淮易,显得格外安静而乖巧。
他喝酒不上脸,只有耳根是红的,突然斜过眼,眼神朦胧地盯着她很久,“你来啦……”他笑着滚了半圈,侧躺着说,“你站那么远干嘛呀。过来。”
明笙把包放下,换了双鞋,走近问:“你这有药吗?”
“药……吃那个干什么。”江淮易很痛苦地回忆了下,回光返照般坐起来,指着茶几上堆的食物,“这有好多吃的呢,你都不喜欢吃?”
“……”
老实说,她现在耐心有限。黄昏吃的那粒感冒药效果甚微,又颠簸了几小时过来,被夜风吹得她头很疼。
江淮易伸出双手,做一个拥抱的姿势:“你皱眉头干什么呀,是不是头疼?”
还真是。
“过来我帮你揉揉……”
“……”
明笙气笑了,把沙发上散落的几本杂志收拾掉,坐下来,从上往下地对上他的眼睛:“你三令五申让我来是图什么的,千里迢迢找个保姆?”
江淮易神智又陷入了迷茫,闭着眼睛,脸侧来侧去:“好痒……”
她发丝拂到他脸了。
明笙伸手把一缕头发夹到耳后。江淮易伸手虚抓了一下,像只猫一样,表情失落地往她身上埋了埋。
她好整以暇坐着,从桌上几瓶水位线各不相同的矿泉水瓶子里找出一瓶没喝过的拧开喝,候着他还有什么花招。
猝不及防间,江淮易抱住了她的腰。
软绵绵的,江淮易不由自主蹭了一下,说:“我就是想见你一面。真的,那天我态度不太好,不是故意的。送你个礼物,原谅我好不好?”
以他瞳孔的失焦程度,明笙觉得他能找到他的手机完全凭本能。
江淮易眯着眼努力看清锁屏上的解锁数字,按……按……按了几次没按开。
明笙终于看不下去了,拿过手机,又去碰他的手。刚碰着他就闪电般缩了回去,在她大腿上滚了半圈,笑呵呵地说:“痒……”
看来是下手太轻了。
“别动……不要动。”明笙拿出制服一只野猫的力气,把他的手捉过来,大拇指按上home键,两秒之后果然成功解锁。江淮易就这么保持着躺在她大腿上的姿势,高高举着手机,再度凭借他的本能打开相册,找到了一段视频,按下播放。
嘈杂的欢呼声在空旷的公寓里炸开,夜色里,霓虹灯光在屏幕上交织成一根根凌乱的彩线,模糊的像素聚了几下焦,终于拍清。那是他们去过的那间酒吧,落成的时候他给改了个名字,叫明夜。
艺术字体用清冷的白色灯光衬着,柔柔地汇入夜色。
拍这个视频的人抖得厉害,招牌很快又失焦,朦胧一片。明笙怔怔地看了几秒,不知是感冒减缓了血液流速,还是这柔和的灯光使然,心头忽而有一种被羊绒织物抚过的柔软。
她知道。这一瞬间的动容是真的。她根本经受不住谁对她用心。
然而,柔软的触觉没持续多久,江淮易保持这个姿势压迫了他的胃,蓦地侧身一声干呕,下一秒……就吐了她一裙子。
明笙第一反应是低头去看江淮易。他吐完还扒了一下茶几,去够她刚刚开过的那瓶矿泉水,并且闻了闻味道,很嫌弃地离开了她的大腿。
“……”
喝完水之后,江淮易同学清醒了不少,脸上泛着可疑的红晕,指挥她:“你去次卧洗吧,我姐的衣服全在那儿,你随便挑一件。”
明笙好气又好笑,屈指在他脑门上敲了两下:“你是故意的吧?”
他像个傻子一样,还晃动额头蹭她的手指。
明笙只好收回来,拇指下意识抚了两下被他蹭过的指节,说:“你让我穿我老板的衣服,是嫌我入职时间太长?”
江淮易满不在乎道:“我姐衣服多得自己都数不清,拿她条裙子而已,你就算穿着走在她面前她也认不出。放心吧!”然后他就上身一个鱼跃,扑进沙发睡了过去。
真是活得久了,什么人都能见到……
明笙凭着良心,喂了他几口水帮他漱口,又喂了他几瓣橙子。据说果糖能促进酒精代谢,不管三七二十一试试再说。果然,江少爷被伺候得很满足,乖乖地睡着。
她走进次卧。
一进门就知道,这一定是顾千月的房间。
开放式的衣柜仿佛是时装杂志室内布景,悬挂的裙子全是同一个设计师系列,纯色元素,白绿相间。她挑了一条最没辨识度的白裙子,冲了个热水澡,再换上。
出来的时候,江淮易已经睡熟了。
她帮他摘下耳钉,拿走手机,在沙发上安置好,不太忍心他睡在这个乱糟糟的屋子里,于是顺手帮他扔掉随处可见的酒瓶、纸巾和瓜果屑。料理好他刚才吐的一片狼藉,才终于坐下。
已近午夜。
少年般的眉眼在熟睡过后愈发显得清秀乖顺。他的五官实在没有哪里能挑剔,嘴角在梦里翘起的样子能打动每一颗少女芳心。
明笙靠在电视柜上,远远打量他。
信里说,他和那个人长得很像。长到六七岁,所有人都说他和他父亲小时候一模一样。
江绍年很宠这个儿子,几乎年年都会为他举办盛大的生日会。也是因为太宠,某一年儿子生了场大病,他急匆匆从国外赶回来,改签了一趟红眼航班而失事。
尸骨无存。
这是社会新闻里的内容。见到真人的时候会觉得很缥缈,无法想象当事人的长相,和性情。
但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今时今日,今朝有酒,他醉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