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新你屁股挂花了

风上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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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兄弟们狠狠的打!废了这个不给大哥面子的小白脸!”

    李蒙南一边煽风点火的混淆视听,一边抡圆了胳膊对准前方晃荡的脑袋啪啪两瓶子砸了个稀碎,毫无防备的两个混混极为干脆的扑街,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

    “卧槽!什么情况?怎么倒了两个?”两个大活人趴在那里不可能没人看到,混混们立刻警惕起来。

    可惜他们遇到的是群架经验丰富的李蒙南,这货在放倒那两个混混的同时,立刻向不同方向抛出几个酒瓶,任由它们在空中做自由落体,这边的混混刚有所警觉,那边便接二连三的有玻璃碎裂声传来,立马分散了所有混混的注意力。

    “卧槽!那小白脸居然还敢还手!”

    李蒙南这一盆脏水泼过去,早已打红眼的混混们立刻中招,真当是躲在餐桌后的吴铭远在反击他们,嗷嗷怪叫着再次加快了手上的力道和频率,砸完手边的空酒瓶,连没开盖的新啤酒都跟着遭殃了。

    “不是吧?这样也行?”

    躲在远处观战的四女完全傻眼了,在她们印象中,街头群殴虽没什么暴力美学可言,但至少也应该是像电影《古惑仔》系列那样,堂堂正正中尽显男人的热血豪情与不屈精神。

    而李蒙南此刻这种偷偷摸摸下绊子拍黑砖的阴险打法,整个活脱脱一卑鄙油滑见风使舵的小瘪三形象,和刚才吴铭远那霸气四溢以一敌十的威武一比,简直没法睁眼。

    如法炮制又放倒了两个混混后,那些混混就算再傻也察觉到队伍内部出了“内鬼”,也顾不得再去管那吴铭远,立刻掉过头来围攻李蒙南。

    有吴铭远的例子在先,这些混混不敢低估李蒙南的实力,可惜他们却低估了李蒙南的无耻程度。

    比起他们,李蒙南才像是个真正的混混,打起架来下手出奇的黑,什么踩脚趾、二龙戏珠、撩阴腿,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更加可恨的是,人行道上的彩砖地面没有沙土可以扬,李蒙南却找到了比沙子更好用的东西——烧烤用的辣椒粉,通红的辣椒粉在空中爆开一团团梦幻般的淡粉色烟雾,中招的混混无不痛哭流涕哀嚎连连,仿若在对他们人生中犯下的种种罪恶在做出最深刻的忏悔。

    这伙混混当真是有苦说不出,他们出道也有些年头了,还从来没打过这么恶心的架,以往开片都是越打劲头越足,哪怕挂彩见血,也是一路气势如虹,可今天也不知哪冒出这么个怪胎,各种阴招怪招硬是将他们的士气越打越低,要不是心里还有之前的怒气撑着,这会估计早就有人撂挑子不干了。

    这架打得太憋屈了。

    “喝——!”

    场地中心横倒的桌子被掀翻,玻璃渣子和啤酒沫子纷落如雨。

    抓住李蒙南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为其创造的有利机会,一直被压制得抬不起头来的吴铭远终于从餐桌后冲出,如出笼猛虎般突入混混当中,拳打脚踹,似乎要将胸中积郁的所有怒气尽数发泄。

    挨边的几个混混可是倒了血霉,一个个被暴怒的吴铭远打成了“空中飞人”,如同装垃圾的破塑料袋般四下倒飞出数米远,趴在地上有出气没入气,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很快便只剩下了领头的那名混混,眼见双眼满是红血丝的吴铭远一脸阴郁的逼过来,这混混一酒瓶子在自己脑袋上砸了个稀碎,翻着白眼极为光棍的扑倒在地上,与周公聊天去了。

    这货的帐倒是算得明白,自己动手就是个皮外伤,最多脑袋上缝几针就完了,若是换成吴铭远这个职业武者动手,一拳打他个五劳七伤都得是他祖上积德了。

    “呸,垃圾!”

    吴铭远啐了一口嘴边的血沫,眼中露出极度的鄙夷,但身为武者的尊严却令他不屑于向一个失去反抗能力的敌人落井下石。

    这就是正统武者的迂腐之处,若是换做李蒙南,别说只是昏过去,就算是死,只要他还没出气,鞭尸都是可以考虑的。

    嘴边泛起滚烫的温度,一根香烟刚好烧到头。

    李蒙南吐掉烟头一脚踩灭,满意的点点头,虽然很久没有玩群殴了,手艺倒是没有返潮,犀利如昔。

    见现场局面稳定下来,乐优优等几女急忙上前扶起庄佳,掏出纸巾七手八脚的帮她止血擦脸。

    “滚开!我不需要你假惺惺的好意!”

    可惜庄佳并不领情,粗暴的将乐优优等众女推开,扯下头上已经变作殷红色的纸巾,奋力摔在地上,用手捂着还在流血的额头,一瘸一拐的向外走去。

    “这人怎么这样?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陈玲玲气鼓鼓的塞回刚掏出一半的纸巾,为乐优优打抱不平。

    “算了,都是同校的同学,举手之劳能帮就帮一把,图的就是个心安,感谢不感谢的倒也无所谓。”

    乐优优好声安抚着几名义愤填膺的室友,神情复杂的望着庄佳那一瘸一拐的背影,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意味深长的轻叹了口气。

    “嘿,哥们儿,要不要擦擦你脸上的血?”

    李蒙南也向面前的吴铭远递上一张刚才揣在兜里的餐巾纸,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被乐优优等人的人道主义精神感染了,若是换做以前,他可做不出这么富有人情味的举动。

    至少对男人肯定是做不出。

    可惜李蒙南这难得的热脸还是贴上了冷屁股,那吴铭远对他表示出的好意接也不接,反倒如同受了多大的侮辱般面露愤恨,迎风昂首冷冷道:

    “吴家的人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李蒙南无所谓的耸耸肩,对于吴铭远这不识抬举的臭脸,他早就有心理准备。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武者就是这个臭脾气,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不然华山掌门岳不群也不会为了修炼《辟邪剑谱》连子孙根都给割了,那得对自己多狠呐?

    “又是个不识好歹的家伙!难怪这两个人能搞到一起,还真是臭味相投。”

    和只关注颜值的陈玲玲不同,余美辛可是个实用主义者,虽不至于像十五六的未成年少女般因这么一场群殴就对李蒙南产生什么爱慕之情,但另眼相看却是在所难免,毕竟男人在任何女人心中的第一标签都是“安全感”,能认识这么个武力值貌似颇高的朋友还是相当不错的。

    李蒙南微微一笑:“是不是臭味相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嗯?”

    余美辛循着李蒙南的视线向远处看去,只见几辆白色面包车如同f1赛车般打着漂移横停在街口,车门一开,不到米宽的小门里呼呼啦啦下来二三十号人,手提钢管砍刀等各式凶器,嗷嗷叫嚣着向烧烤大排档这边冲过来。

    “妈的!是哪个不开眼的敢动我们的人?今天一个都别想跑!”

    本还在李蒙南身边狐假虎威的余美辛此刻吓得俏脸煞白,她原本以为招惹的只是几个普通的街头混混,看这增援规模,她们招惹得明显是b社会啊!

    “我……我还有个约会,先走一步,改天请你吃饭!”

    余美辛心虚的一缩头,夹着自己的小坤包遁入四下逃散的围观人群,也真为难她一双八公分的高跟鞋能跑出百米冲刺的速度。

    “优优姐,我们快跑吧!这群混混简直疯了,见人就打!”陈玲玲死死牵着乐优优的手,娇小的身体被奔逃的人群冲撞得左摇右摆。

    “李蒙南!”乐优优试图叫上李蒙南一起走,但汹涌的人潮早已将他们二人冲散。

    吴铭远跑得很干脆,或许对他而言,这种行为应该叫做战略性撤退,一对一逃跑是懦夫,被群殴还不跑就是傻子了。

    武者的尊严并不需要在这种地方去体现。

    正主都跑了,李蒙南这个打酱油的自然也不会留下来顶缸,那可是三四十号的职业流氓,一人一块板砖都能把他这小身板给埋了。

    出来混江湖,最重要的不是有多高深的功夫,而是自知之明,有多大肚量装多少饭,有多宽菊花拉多粗屎。

    总结起来其实也不过一句话——装逼不是不可以,但装逼之前得先想清楚对方会不会打你。

    这时就显出存在感低的好处,扔掉手上的“凶器”装出惶恐无辜的表情往人堆里一站,李蒙南便立刻“泯然众人矣”,哪像吴铭远那小白脸,逃跑也能逃得那么飘逸拉风,连那身染血的白衣都不脱,简直就像是成心开嘲讽拉仇恨的。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新人。

    猪一样的队友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在跑路的时候,你会发现他那无可替代的存在价值。

    十之*的混混都被那风一样的少年引走了,少数几个见过李蒙南“行凶”的混混,视线也被周围混乱的人群所隔,一时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李蒙南正要趁乱开溜,却忽然发觉那长发妹聂晓倩正在惶恐不安的在人群中寻找出路,几次试图突围,却被如受热分子做不规则运动的人流接连撞回,踉跄着险些摔倒。

    存在感弱也有不好的一面,乐优优她们三个都跑了,愣是没想起来还少个人……

    “抓住我的手,跟我来!”

    李蒙南拨开人群挤过去,一把抓住对方那柔若无骨的手腕,强行将其拖出,头也不回的拉着她夺路狂奔。

    直到跑入附近一处僻静的居民区内,李蒙南才放开手暂作休息,转头正要说话却不禁愣住了。

    身后这名被他拖着跑了好几百米的女孩居然不是聂晓倩,而是那个炫富女庄佳!

    “你不是乐优优的男朋友吗?刚才不去救她,救我干嘛?上次那件事咱们还没算清呢,别指望你救了我我就会感激你!”

    庄佳冷冷的看着李蒙南,怨恨中带着一丝羞恼,她是个极度在意自己形象的女孩,可偏偏每次最不堪的时候都会让眼前这货赶上。

    她觉得内心十分无力,或许可以在别人面前颐指气使,但在李蒙南面前,这种高傲却是可笑的——眼前这个混蛋连她一丝不挂的模样都看过,她再高傲也只是一层一触即溃的空壳。

    李蒙南眨眨眼,心道你当我是想救你?这不是抓错人了吗?当时场面那么混乱,抓错一两只手也是很正常的。

    但输人不输架,李蒙南索性将错就错,从容的点上一颗烟,极富艺术气息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云淡风轻道:“救谁不是救呢?你这小姑娘虽然讨厌,但横竖也是个活物啊!我这人心善,平时就是见到小猫小狗小蚂蚁受伤,也会出手救一下的,习惯而已,所以你也不用背负什么心理压力……无以为报以身相许什么的就更不用了,你这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小姐,哥也伺候不起。”

    在这个混蛋眼里,自己居然只是类似小猫小狗的活物?

    庄佳感觉肺都快被气炸了,若非大学里不允许带私人保镖,她定然要让保镖将这个混蛋吊起来,她再亲手撕烂这个混蛋的嘴。

    “哼,别做梦了,懒蛤蟆也想吃天鹅肉!我庄佳就算看上路边的乞丐,也不会看上你!”

    李蒙南以拳击掌,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看庄佳的眼神也开始意味深长。

    “哦?路边的乞丐?虽说爱情不分身份贵贱,但我真没想到你庄大小姐的口味会这么重……”

    “你!混蛋!”

    庄佳险些一口血喷出来,若论抬杠放嘴炮,她哪里是身经百战的李蒙南的对手,脸憋通红也想不出该如何反击,只能恨恨的一跺脚,扭身离开。

    “喂,庄大小姐,你今天来例假吗?”李蒙南双手拢成喇叭向庄佳喊道。

    庄佳险些一个踉跄摔倒,这个混蛋是故意来羞辱她的吧?这种女孩子的*问题居然也能问得出口?

    “关你屁事!”庄大小姐凤目含怒,少见的爆了粗口。

    “我可没你庄大小姐那么重口味,对你的生理周期也毫不感兴趣……不过,如果你确认近期你家姨妈没来看你的话,那么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你屁股挂花了。”

    李蒙南若无其事的指了指庄佳的身后。

    这位大小姐今天穿的是一条白色修身款女式休闲裤,臀尖上的点点红花犹如一幅盛开的雪里梅花图。

    庄佳疑惑的在屁股上摸了一把,才发现满手鲜红,不由得再次发出一声喷气飞机都为之汗颜的高分贝尖叫,身体不受控制的向下瘫软。

    李蒙南手疾眼快架起她的一条胳膊,硬生生把下坠的庄佳又给提了起来,他也没想到这位庄大小姐居然晕血。

    奇怪,刚才她头上不是已经挂过一次彩了嘛……八成是把血当成残酒,没在意吧?反正眼睛又看不到头上的伤口……

    “血!好多血!”

    不知为何,庄佳忽然变得歇斯底里,仿佛世界末日降临般,眼中充满惊恐不安,泪涕俱下完全不见了往日那高傲的大小姐模样,双手死死抓住李蒙南胸前衣襟,超乎寻常的巨大手劲险些将他的衣服从中间扯成两半。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快救救我!快救我!”

    这种反常情绪绝非晕血这么简单,显然这位庄大小姐曾经有过什么与血有关的恐怖经历,才会出现这种过度的应激反应。

    若是此时有哪位仇家随便一盆什么血泼过去,绝对能将这位庄大小姐直接送入疯人院,而且还得是重症监护区。

    李蒙南倒也不至于趁人之危落井下石,说到底,这庄佳不过就是个被宠坏的富家女,虽然那动不动就主动开嘲讽的傲慢态度挺遭人讨厌,但还罪不至死。

    更何况这女孩还挺漂亮的,就这么疯了怪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