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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兄弟,如何讲?”满眼的金子啊!不过,文陶并不相信这些虚幻的预兆,他需要彭绾的解释。
“按先前我们的打算,只是要给圣上一个交代。今天看了死囚的表演,文兄就没有什么感想吗?”
文陶横了彭绾一眼,心道:“富贵就在眼前,却又玩你那套玄术,这不是吊为兄的胃口么?”
“彭绾老弟,为兄愚钝得很,有话你就直吧!”文陶再度看向流金溢彩的汾河,金灿灿的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帮死囚,不是江洋大盗,就是地痞流氓,本性凶恶,都不是什么善茬。老弟之前之所以不敢太指望他们,是因为这千把号人,虽个个的强横残暴,但总归是一盘撮合不到一块的散沙,但一旦这些人真正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那就是一头足以毁天灭地的凶猛怪兽,就比如今天。”
“彭兄弟的意思,是想靠这些人一劳永逸解决掉护龙宗?”文陶有些明白了。
“正是!你也这看到了,这帮死囚,人人都是不要命的悍匪,噬血成性,就如樊伎一样,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只要训练得法,养成他们守纪律,听指挥的习性,届时,让他们冲在前面,与护龙宗血拼一场,先来个两败俱伤。官兵随后掩杀,凭借官兵的火炮硬弩,坚盾长枪,收拾护龙宗的残余就容易得多了。”
“呵!彭老弟,剑都是双刃的,你就不怕死囚队反咬一口?”文陶有些心动,收回视线,转头看着彭绾。
“文兄多虑了,死囚队身后,是几千人的官兵衙役,这个督战力量还不够么?前进者赏,后退者杀,死囚队没有退路,唯有拼命向前,他们如何反噬?”
文陶道:“依彭老弟的意思,是要请胡非校尉的二千官兵随我们一同行动了?不过,这件事要想办成,那就只能拿着圣上的密旨去向王大将军请虎符了。”
“正是这个意思,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用官府的名义,遍邀本地的武林人士前往助拳。届时,若死囚队能与护龙宗拼个两败俱伤,那胡非££££,的军队、邀请来的武林高手,还有各班衙役便可一涌而上,将护龙宗与死囚的残余通通剿灭,一个不留。若死囚队不是人家对手,那就由督战队压迫他们攻山,与护龙宗一起两面夹攻,将这千名祸害除了再。这样一来,近千人的死,也足够圣上当借口用了,至于他老人家接下来要做什么,那就不是我们的事了,呵呵。”
进可攻,退可守,进是大功一件,退是功一桩,总之,只要按此计实行,无论如何,都是百利而无一害。彭绾一席话,将文陶内心隐隐约约的想法清晰地呈现出来。
文陶大喜,在马背上抱拳道:“此计甚妙,彭绾老弟真是大才啊!”
依彭绾之计,无论成败,这千名死囚都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眨眼之间,天就黑了,那条汾河,除了潺潺水声,已看见不到半金辉了。一股寒风袭来,文陶缩了缩脖子,道:“彭老弟,回府吧,回府再仔细斟酌斟酌。”
杀人者恒被杀,算人者恒被算,当彭绾向文陶献计时,恶魔化身的樊伎也将刚用罢晚饭的十几名亲信召集到一起,要做一场暗室之谋。
这些亲信,少数是旧识,更多的是新交,是见识了樊伎残忍手段后,依附过来的投机分子。连同樊伎在内,共计一十八人,号称十八罗汉。现在,除一人在外把风,其余人也基本到全。
旧识只有二人,一曰裴净,一曰陶潜,都是杀人越货,四处流窜作案的惯盗,曾与樊伎在别的州府大狱做过狱友。这次得晋阳州集中全境死囚的机会,得已重逢。三人很快混到了一起,裴、陶二人投到恶名昭著的樊伎麾下,做了哼哈二将。樊伎刚升任死囚队队长,又经过了一场大变,有些不放心,因此饭后将裴、陶二人派出去巡视各队,尤其是曾由晁傀担任队长的第七队。
其余十五人,也皆是有本事的,或功夫好,或轻功高,或善于隐踪匿形,或精通开门撬锁,否则也不可能入得了樊伎法眼,被其收入麾下。
此时天已完全黑透,屋内起了松明,突突跳跃的火焰映照在一张张邪气十足的脸上,更添阴森恐怕气氛。空气中弥漫着烟雾粉尘,裹挟着屁臭、汗臭、口臭、脚臭等各种异味,被这些凶悍的男人吸进肺部,过滤掉氧气后,再吐出一口更加混浊的,掺杂了大蒜味的气体。
樊伎斜靠在床榻上,袒着左胸襟,露出肩胛处抹了木炭灰的伤口。今天生食了一颗心脏,晚饭吃的又有太多,肠胃有些许不适,在憋出一个长而闷的臭屁后,觉得舒服了好多。
樊伎闭目假寐,等待裴净和陶潜的归来,其余人席地而坐,见老大闭着眼睛,连大气都不敢出。
满屋寂静中,樊伎脑中闪过一帧帧画面,那是他的过往。
樊伎生无来处,是被一个无名庙的和尚从野外拣回来的。那和尚法号弥悟,待樊伎如同己出,樊伎也就从跟着做了个和尚。直得十三岁时,弥悟圆寂,樊伎才离开庙,独自闯进了世俗世界中。
十三岁以前,樊伎没吃过肉,只身到社会上流浪后,一次饿急,见地上有一只死鼠,便剥掉皮毛,去掉内脏,将鼠肉生吞了下去。当时那种甜津津、滑腻腻的美妙无比的体验,樊伎至今记得清清楚楚。
樊伎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四处捕捉鸟兽生吞活剥,过起了茹毛饮血的原始人生活。由于常年在崇山峻岭间追捕猎物,时不时还得面对凶禽猛兽,再加上传自弥悟的一套功法,倒也无师自通练就了一身好功夫。
樊伎第一次坐牢,起因也是因为这张嘴。那还是二十岁以前的事,算算离现今也要二十多个年头了。樊伎酷爱生食动物心肝内脏,那次正赶上某知县办喜事,宰杀了很多猪羊。樊伎便于半夜潜入县衙后厨,找到这些心肝内脏,又抱来几坛好酒,也不掌灯,摸黑席地而坐,大快朵颐。酒足饭饱,樊伎困意渐浓,躺倒就睡。寂静的半夜里,樊伎滚雷般的鼾声很快将巡夜的衙役吸引了过来,被逮个正着。
樊伎以擅闯县衙,偷盗财物的罪名被判收监一年,而他这个名字,就是那次入狱时,因为报不出自家姓名,一个书吏给取的。至于为什么要用这个名字,除了那个书吏,只有鬼才知道。
那次入狱,樊伎不仅有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多出了一项恶习:吃人!
五六年的野外生活,樊伎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头肉食动物。牢狱里供犯人吃的伙食都是稀汤寡水的,能照出人的影子,樊伎哪能吃得下去!一连绝食了三天,樊伎眼都饿绿了,脑中都出现了幻觉,看着同监室的狱友,就像是看一只只无毛大猩猩。
一天晚上,狱霸宣笑吃完了自己那份牢饭,照例伸手来取属于樊伎那份牢饭。樊伎出手如电,左手拉着宣笑的手臂向怀中一带,右手一个黑虎掏心,插入了宣笑胸膛,掏出心脏,“咯吱咯吱”大嚼起来。
一是为捕猎需要,樊伎学虎狼等动物,经常沾着松油在树皮上,石头上磨指甲。二大概是用尽废退的原因,因樊伎常常空手生撕活剥野物,因此十个指甲锋利异常,比起鹰爪还真不差多少。要戳破宣笑单薄的衣服,再破开皮肉,插入其胸腔,当真是势如破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宣笑心脏被人摘了去,惨嚎两声就咽了气。同室的狱友黑夜中看不清楚,察觉有异后过来查看,发现宣笑胸口破了一个大洞,早已气绝身亡,而樊伎兀自旁若无人般狼吞虎咽,虽看不清吃的什么,但那冲天的血腥气还是让几个同监的犯人意识到了什么。
知情不报是要连坐的,震惊过后,有那胆子大的就开始发声呼喊:“来人哪,杀人啦!”此时正是深夜,呼喊声又低,半天不见狱卒过来。
见樊伎犹如没听到一般,自顾大嚼,几个犯人胆子大了,齐声呼喊。良久,终于将酒后正睡得香的狱卒吵醒了。二名狱卒手提灯笼,一边骂一边开了牢门,看到箕坐在地,脸上,胸前满是血迹,犹自咀嚼不止的樊伎,和仰躺地上,胸口洞开的宣赞,狱卒当时就吓醒了,把手中的灯笼都扔了。灯油外溢,引燃灯罩,呼呼着起了大火。借着火光,众人才发现,宣赞的胸腔内,除了肠胃外,其余的心肝脾肺已悉数被樊伎摘下,填了肢皮。
就这样,樊伎被打入了死牢。对于这样一个食人恶魔,当然没人敢与他做狱友,因此樊伎独享了一间狱室。又过了几天清汤寡水的日子后,樊伎终于受不了啦,便扭断戒具,掰弯门栅,打昏狱卒,越狱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