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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凌霄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鬼训练,在自己身体没办法百分百适应的星球,灵魂牵引还在随时间延长而叠加,平日里能轻松完成的训练任务在这里也变得有些吃力,更何况他还有翻倍的处罚在身。
本来还想着抽空回部落看看飞景近况的他,每天训练一结束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再也不用问嬴风索要催眠吻了,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为期半个月的实习期结束,直到临离开前才得以休息。
再一次来到星际港,同学们都在把手上没花完的实习补助换成当地特产,凌霄之前把钱留给了洛洛一些,现在剩的钱已不多,嬴风在吆喝声此起彼伏的摊位间穿梭,终于找到一个卖花的小贩,招牌上还挂着人狼无欺的标语。
“买花吗?我这儿的花存活性强,在哪儿都能种。”小贩一见到客人上门就热情地招呼着。
嬴风粗略地扫了一遍,多数他都见过,唯独一种看着眼生,叶子扭曲不起眼,顶端结着小红豆。
“那是什么?”
“客人你真有眼光,这是近年才从外星系引进的品种,根据本地环境做了改良,当然,你要是带去附近的星球也完全没有问题。这种花叫相思蔻,平时只结这种小红豆,偶尔才开花,它的花非常漂亮,比碧蕊白莲还要美,来一盆吗?”
嬴风把剩下的钱都给了他,“有种子吗?”
“当然,”小贩乐呵呵地接过钱,“我给你包起来。“
“嬴——风——”
凌霄的声音从集市的另一头远远传来,尾音结束时,人已蹦到了跟前,手里举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兴高采烈地示意给嬴风看。
“看!小狗狗!”
小狗狗比他巴掌大不了多点,皮毛跟眼睛一样都是浅灰色,被凌霄举在半空,四肢和尾巴都垂着,大大的眼睛显得有点无辜。
“我在那边的角落捡到的,”凌霄一脸期待,“能养吗?”
嬴风斩钉截铁地拒绝,“不能。”
“为什么,”凌霄脸上的期待一秒转为失望,“你看它长得好可爱。”
他把小狗举到下巴颏,也摆出同样无辜的眼神,一上一下就仿佛是同类,“你看它的眼睛颜色跟我是一样的,好可怜。”
“哦,我知道了,”他画风一转,指着嬴风,“养了它你就不是家里唯一身上有毛的成员了,你一定是嫉妒!”
嬴风额角青筋一跳,忍无可忍,“重点不是毛和眼睛,而是它根本不是狗是狼吧?而且这里是狼宿星,这家伙根本就是狼宿人吧!”
小狼:嗷呜——
凌霄下巴一落,宛如受到了重大的打击。
“哪有养人当宠物的,可能是父母没看住跑了出来,找不到孩子他们会着急的,”嬴风揪着后颈把小狼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在哪里捡的?”
凌霄沮丧地伸出手指了指远处的角落,“它在那边捡垃圾吃。”
嬴风拎着小狼,走到凌霄捡它的地方,刚要放下,一个女人来倒垃圾,见到这一幕顺口说了句。
“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出生没多久就不要了,像它这样自己活不久的。”
嬴风手顿了顿,等女人走后才又打量了下手里的小家伙,凌霄没有说错,他们的眼睛颜色真的是一模一样。
但是在天宿星,有接近一半的人眼睛都是同样的颜色,如果灰眼睛就是可怜,那天底下值得可怜的人也就太多了。
“就算死也死在自己的土地上吧,”嬴风把它放了下去,被不明所以兜了一圈的小狼,下地后适应了一下,操纵着小短腿摇摇晃晃跟着眼前的男人走了几步,却发现怎么也跟不上对方的速度,很快就被落得远远。
嬴风回去取他落下的种子,小贩早已包好等着他来拿,凌霄奇怪地瞄了一眼,“你买的什么?”
“花种。”
“买这个做什么?”
嬴风动作一滞,买这个做什么呢?好像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很自然就做了,完全没有考虑过原因。
直到他把包好的花种揣起来,也没有想好理由。
“留个纪念而已。”
凌霄大咧咧地也没有多想,只遗憾了句,“宿舍里也没有地方种。”
集合的时间差不多到了,他们拖着行李往港口走,眼尖的凌霄在墙后看到一个探头探脑的熟悉身影。
“洛洛!”他放下行李走了过去,“你来送我啊?”
洛洛起初被发现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凌霄高兴地摸了摸他的头,“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你长大后也欢迎来天宿玩。”
洛洛挺了挺胸,“我加入了你们的部落。”
“哦?”凌霄挺意外的。
“长大后我要做狼王!”
“哈哈,我等着看你做狼王,”凌霄用拳心敲了两下胸口,“以灵魂见证。”
洛洛郑重地回了一个狼宿人的礼,“以大地母亲起誓!”
挥别了洛洛,凌霄带上行李跟其他人一道上了飞船,几次跃迁后,狼宿星便变成视线中一个棕色的星球。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凌霄问。
嬴风的听觉更敏锐,自然也是听到了,“应该是从你的行李里发出来的。”
凌霄检查行李,发现原本封闭的口被打开了一道缝,全部拉开后,他目瞪口呆地从衣服堆里抱出了一只巴掌大的小狼。
“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凌霄又是惊讶又是惊喜,抱住小狼一顿乱揉,“你真的要跟我们回天宿?”
小狼舔了舔他的手,嬴风看不下去了,再怎么说它本体也是个人,想要伸手去抓,却被凌霄护住。
“有可能它真的只是匹狼呢?”
“你见过会开行李的狼吗?”
“那它也只是个小宝宝,”凌霄把它搂在怀里,大有嬴风不答应绝不放手的架势,“它都到船上来了,总不能把它丢出去。”
见嬴风还是不妥协,凌霄自退一步,“不是说狼宿人过了幼儿期才能变成人型吗?等它长到能变成人的时候,我保证把它送回家乡。”
——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出生没多久就不要了,像它这样自己活不久的。
“算了,”嬴风撇开头,“随你。”
凌霄高兴地把小狼举起来,“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新成员了,就叫你灰狼好了。”
“它本来就是只灰狼,哪有人用物种起名的?”嬴风听到这里又忍不住转回来。
“小名叫小灰,就这么定了!”
“没见过谁起名像你这么随便。”
“那是因为你见过的人太少,”凌霄不服,“这世上起名随便的人多了去了。”
尽管只离开了半个月,再一次踏上天宿的土地,凌霄还是感受到从脚底涌上的归属感。
他迫不及待地想把小灰带去它的新家,连嬴风表示要先去办点事都没有追问去向。
嬴风一个人来到了教堂,牧师还记得他,温和地询问他的来意。
“我刚从狼宿星回来,带了点花种,不知道这里还需要吗?”
牧师听后莞尔,“有心了,教堂后面还有片空地,你可以种到那里。”
嬴风冲他点头道谢后便离开,从教堂的后门穿出去,随手去西边的花房中取了工具,选了一处合适的花圃把带来的种子种了下去。
牧师十几分钟后才想起来他忘记告知嬴风工具在哪里,忙追去后院,却发现嬴风一个人半跪在花园中,用手里的花铲在铲土,那姿势,那神情,像极了一个人。
嬴风全神贯注地做着手里的工作,直到种好一排才留意到现场另一个人的存在。牧师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神色中有着不甚明显的惊讶。
“怎么了?”他站起来,冲那个方向问。
牧师一回神,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可能是过于思念,以为自己见到了故人。”
他视线转向一旁的地上,种花的工具一应俱全地摆在那里,“我担心你找不到工具,所以想来告诉你一声,想不到你自己找到了。”
“哦,”嬴风不以为然,“我在来的时候见到了花房,猜测工具会在那里。”
牧师疑惑地往花房方向望了望,他是从后门出去的,花房跟这里是两个方向,他没有可能会路过。
不过他没有把自己的疑惑说出口,而是看着嬴风把所有花种都种了下去,又仔细地浇上水。
“这是什么种子?”
“相思蔻。”
“没有听说过,”牧师主动提议道,“凌星过去整理过一部植物图典,是荆雨帮着他做的,在他离开后,我把他留下的手稿整理出版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把新的植物资料记录下来,等再版的时候补充进去。”
“你说的那部图典,编者的名字莫非是雨星草?”
“正是,雨星草是他们二人合用的笔名,取的就是他们的名字。”
雨星草是天宿常见的一种草,在有的地方漫山遍野都是,在夜里草尖会发光,远看上去就像繁星点点一般。
这个名字比较特别,才会给嬴风留下印象,当时他还以为,这本书的编者很喜欢雨星草,才会用这种草的名字做为笔名,没想到这其中还有其他典故。
“我在图书馆里借过这本书,我愿意继续完善它,”对于牧师的提议,嬴风一口答应下来。
比起植物,凌霄显然对动物更有兴趣,他刚把小灰放到宿舍的地上,小家伙就迫不及待地四处跑起来,像是在参观自己的新家。
嬴风回来的时候,凌霄已经吭哧吭哧给小灰在客厅角落里开辟出很大一个空间,一个狗窝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很是让人无语。
不知道狼宿人小时候有没有人的意识,如果它认为自己是人,却被安顿在狗窝里,一定会气得狂性大发吧。
但小灰看上去却很高兴,钻进来钻出去,兴奋地尾巴都小幅度地抖动着。
连嬴风都疑惑了,难道它真的只是匹普通的狼?
凌霄布置好了,扒在嬴风身上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终于有点三口之家的感觉了。”
难怪情侣指南上建议收养一只宠物呢,虽然只是多了一只动物,但宿舍一下就显得温暖起来,就像用脸颊摩擦小灰身上的皮毛带来的感觉。
“突然间好困,”凌霄圈着嬴风的脖子,头软绵绵地搭在肩膀上,最初的兴奋感已经过去,接踵而来的是大体力训练的疲惫后遗症。
在嬴风的半拖半拽下,凌霄被他拖进了卧室,门在他们身后砰一声地关上。
片刻之后,卧室的门开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被人拎着脖子从里面丢出来,而门也再一次被关上。
被丢出卧室的小灰晃了晃脑袋,嗷呜了两声表示不满,转头看到自己的窝,又高兴地屁颠屁颠跑了过去。
***
第二天,小灰的精神明显比前一天萎靡,凌霄为它准备的东西,它只看了一眼便闭上眼睛,完全没有要进食的意思。
“它怎么了?灵魂牵引吗?”凌霄有些焦急。
“可能是生病了。”
“生病?”凌霄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状况,“我去叫冰璨过来。”
“他的治疗能力只针对天宿人有用,就算是御天的校医也只会处理本族的伤势,找他们还不如找对生物有研究的雨集。”
嬴风的提醒让凌霄想到一个人,“我知道了!”
恒河仔细检查着面前的动物,抬起它的爪子,扒开它的眼皮,小灰毫无脾气地任由他摆弄,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你确定它是狼宿人?狼宿星的狼也很多,而且狼宿人和狼小时候极其相似,从外表上很难分辨,只有通过dna才能鉴定。”
“不管是狼还是人,我想知道它为什么会无精打采?”凌霄急切地问。
“初步估计,应该是水土不服,而且它在此之前就已经严重地营养不良,很可能吃过什么糟糕的东西。”
“我见到它的时候它在捡垃圾吃,”凌霄忙道。
“那就是了,我们使用的药物对它无效,不过你来找我就找对了,我正好就是研究这个的。”
恒河顺手取了凌霄的检查报告看,“你的血液已经完全净化干净,我们的实验也可以继续进行,之前落下了进度,可不能再拖延了。”
时隔两周凌霄再一次插上管子,血液从他体内向外缓缓流动着。
“你可要帮我医好小灰,”他在昏睡前不放心地叮嘱着。
“放心吧,一定,”恒河别开眼神有点不敢看他,按照上面的指示,落后的进度不能顺延,只能分期补上,这次设定的取血量已经高达全身的四分之三,这是天宿人的临界值,一旦再发生一点意外,凌霄就有生命危险。
这是军部的命令,就算恒河再怎么强调危险性,对方都一意孤行,他也只能服从。
现在只能奢望嬴风不要有过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