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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诏也算是明末难得的悍将之一,不仅能战而且敢战。
在公元1631年开始负责剿匪,先是击杀了王嘉胤,随即还陆续击杀了点灯子、李老柴、一条龙、扫地王等义军首领。后来在剿灭流寇的战斗中屡建奇功,义军闻之丧胆。
奈何最后还是中了李自成的诱敌之计,兵败之后自刎而死。
在原本的时空里面,他是1631年才开始活跃在剿灭流寇的战场上。奈何如今朝廷的确是没人可用,故而就提前让他出山了。圣旨直接来到了他的军帐之中,并且当着他的面宣读了出来。
这份圣旨,曹文诏自然是欣然接受,本来如此。
只是听到最后……这出兵的日期有些坑爹……按照圣旨的意思,出兵的时间是明年四月份,也就是春赋收上来后。为什么会那么安排,因为朝廷也没有钱粮可以调拨,故而必须要等到春赋收上来有钱有粮了,才能够调拨给他出征。
曹变蛟都身为曹文诏侄子,听得都想笑出来了,奈何曹文诏狠狠瞪了他一眼,也就收敛了回来。
“叔父,这圣旨到底算什么意思?前面说得陕西十万火急,似乎我们不快点过去陕西就该不姓朱了一样。可怕怕我们的出证日期,却是大半年以后……”曹变蛟回到营帐之后,却是再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这就相当于,甲方向乙方求救,说自己的爹快死了,让乙方快去帮忙。乙方就要动手,却不想甲方突然说不急,半年后再动手帮忙,毕竟他还要半年才能够存够医疗费用。
若曹变蛟是乙方,他或许会吐槽:“算了,也不用救了,草草埋了吧!”
“天子也不容易,大明国库空虚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每年就那么两千万两银子的国库收入,扣除基本办公和官员的俸禄,两千万也剩不了多少银子。若非万历年间加派了辽饷,只怕辽东那些老爷兵都未必有粮饷可发的。我们这种身为边军,偏偏又不是辽东边军的存在,自然是最为尴尬的存在。”曹文诏也不是莽夫,他懂得分析情况。
“侄儿只是觉得这份圣旨的用词有趣……”曹变蛟尴尬的说到。
“前半段那是必须的,若是表面上一点都不关心陕西的情况,那别说其他的士人了,只说这天下的百姓都饶不了这样的朝臣和皇帝。前半段,只是表面朝廷对陕西的一个立场,实际上就是空话,你看不看其实没什么意义。”曹文诏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道。
“侄儿就是一个武人,对政治的那些弯弯却是一点都不明白。”曹变蛟苦笑。
“这也是一个好事,武将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这政治的事情自然是与我们没关系的。只是如今武官的日子不太好过,若是一点政治一点人情往来都不懂,这日子也就没法过了。你看看别的边军序列,哪个的待遇比我们还好的?”曹文诏其实很看重这个侄子,只因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一身本领和地位,以后或许还要靠曹变蛟来继承。
还好,曹变蛟非常懂事,武艺、骑术、战略战术都非常出色,只是人情往来方面还是差了些,不过那玩意其实又有谁是专门学过的?曹变蛟只是年轻,等他长大起来,会慢慢学会的。
好吧,朝廷既然要明年打仗,那就明年打好了,趁现在还有大半年的功夫,好好操练操练士卒就是了……但是如今军粮一直不够,而军饷也拖欠了好久……三天一操都难,如何能够加大操练的规模?
哎,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啊……
明廷至上而下都在过着苦日子,但是远在同州的救世军却是过上了好日子。
新一批的粗粮入库,新型粮食也开始被大家彻底接受,尤其在这样的灾年,当麦子和稻谷没收获或者少收获的情况下,有玉米、马铃薯和番薯支撑着,倒不至于饿死,而且这些多出来的部分,还能够换回一部分的银子。
通过张氏商行,甚至已经归附张弘斌的同州商人的商行,这些粮食被源源不断的运了出去,谎称是在暹罗国那边进口的粗粮,在当地很受欢迎。北方人很少有出国的,甚至连离开家园都不会,故而只要学会如何吃这些东西,觉得味道还可以,那么他们也就认可了这三种新品种的粮食价值。
商行赚了个钵满盆圆,收购价格自然不会亏了百姓,百姓有了钱,再加上对这三种作物产量的放心,当然还有对张弘斌的政策的安心,便带着银钱去附近的城镇进行消费。
就算买不起好的棉布和丝绸,买上几尺麻布,儿子闺女的新衣服就有着落了。嫁给自己多年的媳妇也总算有了新衣裳,不再老是穿着那打满补丁的,当年出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穿的衣服了。
买不起布匹的,在村子里面的国营养禽场、畜牧场里面也可以买到他们需要的肉食。这里的禽肉和畜肉的价格都不高,按照当地的批发价出售给他们的,比那些二道贩子出售的要便宜得多。城里人买一斤的揉钱,他们可以买差不多两斤,今年赚了那么多,足够孩子们三四天吃一顿肉了。
日子越来越有盼头,士绅虽说不能够提高地租比例,但是通过经商也的确是赚了不少的钱。张弘斌也没有吃独食,超市里面的那些货品,他想这些富商进行了招标,根据价格获得该类商品一年的出售许可。换言之,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这类商品只能由该商会进行出售,别人要出售必须要在该商会那里取得经营资格。
这年头,士绅经商已经不是什么私密的事情,谁不知道经商才来钱快一些?
眼看日子越来越好,士绅们也开始归心了,至少在张弘斌麾下经商也可以光明正大一些,而且不被歧视。毕竟他们都知道,这救世军最大的商贩,就是救赎大王名下的商队。
早些时候俘虏的那些士卒,除了十分之三要求回乡务农或者当力巴以外,其他的在遴选完毕之后都加入了救世军。救世军的规模已经提高到了五万人之多,按照他们的装备情况,就算把整个西安府打下来也不会有问题了。
只是原本预定明年开始攻略西安府的,却不想最新的邸报,却是写着朝廷发生的事情,边军居然要南下剿匪了?
当然,这剿匪最先不会是自己,但最终会打到自己这边,故而明年到底是积极应对南下的边军,还是先攻城略地,这就是当前救世军的文武官员需要讨论的话题。
讨论还没有结束,却是迎来了一个节日,那就是七月初七的乞巧节。是的,之前所有的计算都是按照公历计算的,按照农历计算的话,此刻刚好就是七月初七。
同州城,甚至各地都解除了宵禁,在今夜举办了盛大的晚会。当然实际上并不盛大,但相比其他地方举办都没有办法的情况,同州这里的晚会已经算是空前盛大了。
满怀着某种艳.遇的情节,张弘斌也带着两个丫鬟出游,当然周围也埋伏了上百名的内卫,密切保护着他。
其实张弘斌此刻的外表,是非常容易认出来的,一边脸颊有长长的十字疤,一边的眼睛自上而下有一道疤痕,这样的外表偏偏却是一点都不凶悍,反而衬托了那伤痕下面稚嫩的俊俏脸蛋。也不知道是不是日化用品用多了的关系,张弘斌的皮肤很白皙,而且也没有这个时代未老先衰的感觉。
娘炮算不上,只能说是一个标准的奶油小生,三道伤疤则是在这个基础上,多了几分调皮的意味。
这也是,为什么柳如是一开始见到张弘斌,也不会害怕的原因。要说害怕,也仅仅是针对他的身份,而非本人。
以他这个特殊的外表,若是出街游玩,只怕是隔着三十米都可以认得出来。不过没关系,乞巧节有一种商品名为面具,这玩意就算一晚戴在脸上,也不会有谁觉得很奇怪。实际上,路上也有不少人是戴着面具的。
或许,年轻的男女就是希望在这样的情况,能够和自己的那个他偶然相遇,然后造就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吧?
只是张弘斌身边带着两个姿色都不错的女子,明眼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兄妹。这样的情况下,只怕也不会有什么女性,会主动送上门来的,毕竟谁也不希望当小四。
“好吧,我突然觉得今晚的策略错了。”张弘斌郁闷的摇了摇头,低声呢喃到。
“少爷,您在说些什么呢?”春香似乎听到了什么,回头问到。
“没什么,你们好好的玩便是了!”张弘斌笑道。
偏偏就是这个时候,一个身影匆匆忙忙的撞了过来,直接把张弘斌给扑倒在地,还好面具够结实,没掉。
“谁***不看路啊?”张弘斌有点火大的回头。
“对不起,对不起!对了,你可以帮帮我吗?有几个坏蛋在追我!”一个女丐,一个似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的女丐,似乎是在求救,又似乎是在发号施令般的对张弘斌说道。
“我为什么要帮你?”张弘斌气乐了。
“你我在乞巧节如此投缘相遇,这说明我们之间有缘分。帮助一个有缘分的女子,你不觉得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吗?说不定,哪天你就和本小姐结为连理,到时候你说不定还要感慨自己曾经救过我,没有放弃掉这段姻缘呢?”那女丐却是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眼看后面传来阵阵脚步声,女丐却是一溜烟的躲到了张弘斌的身后,似乎很有把握张弘斌会帮助她。
“好吧……真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子……”张弘斌叹了口气。
实际上他真的很好奇,这女丐到底是什么身份,若说她真是一个乞丐,张弘斌是不会相信的。只因为她邋遢的服装和外表下面,皮肤却是非常细嫩,那是常年养在家里锦衣玉食的闺女才会有的情况。她的性格,她的语调也表示,她应该是一个大小姐,而不是一个乞丐。
恩恩,这岂非是常有的剧情?大小姐翘家出走,刚好被某士子相救,结果结为连理……若按照这个剧本,后面追着的,应该就是她的家人了吧?
有预谋,还是无意……张弘斌很好奇,也很想知道。权当,是解闷的一个游戏也好。
终于,十多个汉子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张弘斌的面前,一个个凶神恶煞……似乎不是家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