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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十年白骨(六)
在杨百家的屋里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东西并不多,房子也不大,一张床一张桌子,撑了七八根大小不一的树干,还有一个大瓷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东西,只有被老鼠啃食的痕迹。
苏云开和两个衙役从里面出来,发上脸上都有灰尘,他掸去尘土,对杨富贵说道,“劳烦村长将杨百家的生辰八字,还有双亲去世的年份、他失踪时的天气这些写下来,然后交给衙门。如果时隔太长不记得了,可以问问村里其他人。”
杨富贵连连答应,又道,“刚才听这位姑娘说,杨百家当年是被人杀了丢弃在河对岸那小树林里的?并不是自个猝死在那的?”
“嗯。”苏云开没有多言,吩咐一个衙役留在这,等村长写好了就将信拿回衙门来。
离开杨家村,明月又跟他说了方才杨千里说的那番话。苏云开听后说道,“看来也得查一下杨家村之前失踪的那些人,或许真的跟杨百家的事有关,即使没有关联,也该查查了。只是杨百家是孤儿,村里人对他又有怨言,他失踪没人管不奇怪。但为何当年陆续有人失踪,村里人也只是来衙门报个案就作罢了?卷宗也没看见拜托衙门去寻人的记录。”
明月说道,“这个你可就问对人了。”
苏云开笑道,“怎么?你竟然知道?”
“恰好知道,你去贺家村的时候,我和赵叔他们就在说这事。”明月笑道,“你说我们是不是心有灵犀?”
苏云开笑笑,“嗯。”
明月接着说道,“二十多年前,接掌这里的官个个都坏透了,压榨百姓不说,连上游河堤崩塌也不修筑,任由百姓受苦。每年良田被淹,百姓苦不堪言,外出逃难的也不少。所以那时候人们自顾不暇,也不知道突然不见的人到底是饿死在哪里了,还是逃到别处去了。况且衙门只顾敛财也不管这事,因此突然丢了人的家里,都是去衙门报个案,两边就都没下文了。”
苏云开叹道,“竟是因为这样。”
“赵叔他们说了,他们小时候也见过那种官,后来朝廷派来的官虽然不那么可恶了,但也并不太好。直到上一任大人赴任,才改观。可是没想到,还没任满,就换了你。还这么年轻,他们就以为你是用了什么卑鄙手段将人挤走,自己做了这官。”
苏云开苦笑,“难怪他们总是对我疏离,不苟言笑。”
明月笑笑安抚他,“别怕,都说日久见人心,你好好做这个官,他们以后也会像敬重前任大人那样敬重你的。”
这个安慰像极了他哄自家小侄子别哭的语气,应声笑道,“我会的。”
明月心满意足,欣慰道,“孺子可教。”
苏云开顿时又笑开了。
马车依旧晃晃悠悠,明月被颠得也有些犯困,见他精神尚好,便问道,“你以前也常这么三天两头不睡么?”
“为什么这么问?”
“如果不是经常这样,那就算年轻气盛,休息了小半个时辰精神气也不会回来,唯有平时都是这么过来的,才可能。”明月又道,“在南乐县办百宝珍那案子的时候也是如此。”
苏云开说道,“我入仕以后就进了大理寺,后来又去过刑部,都是一发生案子就需要马不停蹄办的地方,所以久而久之,就养成这习惯了。虽然知道不好,但案子不能拖。”
明月当然也明白这点,有些案子你要是去晚了,没一会线索就会消失。再有,犯人也有可能在你睡觉的时候逃走,“要是他们都能像你这样,就好了。”
苏云开听她神思恍惚,低声,“困了么,那在这睡一会吧,我将位置挪给你。”
“不困。”明月抬眼看他,还是禁不住湿了眼,再开口嗓子已有些哽咽,“要是当年在别人报官后,当地的县官能跟你一样去抓凶手,那就不会让凶手还快活了五年才抓到。”
虽然没头没尾,可苏云开还是很快从她的一举一动中明白过来——她说的,应该是她的双亲。
“爷爷从小就跟我说爹娘去别的地方玩了,可我知道,他们已经不在了。可我不想让爷爷担心……”明月越说声音就越低,“后来等我长大了,爷爷也不骗我了,我们谁也不提这件事,但心里都明白。”
苏云开没有经历过家破人亡,可他突然意识到,哪怕明月经历过这种事,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没有变得自卑怯懦,反倒是比以前更加开朗乐观。他只是因为随家人四处颠沛,就变得消沉。如果不是圣上赏识提拔,他或许已经在翰林里做个安逸的翰林官了。
父亲在他入仕时曾提过,你适合待在大理寺,而不是翰林院。
所以他才去了大理寺。
他默然片刻,那早上未伸出去的手如今又提起,抚在她的头上,“我会让人留意南乐县那边,等你爷爷外游回来,就接他到大名府。到时候你从府衙搬出去,我也放心。在这之前,你就住在内衙吧,否则……我也不放心。”
宽大的手轻抚在头上,微微力道似压进心底,将明月不安的心平稳压着,捂得暖和。她轻轻点头,想摸帕子把那眼泪拭去,才想起帕子在下马车的时候给他润水洗脸了。
诶?那她的帕子还在他那?
苏云开看不见埋头的她的神色,只感觉到她的气息平稳了许多,再抬头,又露了嫣然笑脸,“我没事,爹娘是不会希望看见我哭哭啼啼的。我不能垮,我以后还要做最好的仵作,让爹娘开心。”
苏云开缓缓收回手,说道,“我也会立志做最好的官。”
“嗯。那我们一起。”
说罢,就伸了尾指到他面前。忽然见他一笑,明月才觉实在是幼稚,人家好歹是探花郎正四品的大官。想着就将手收回,可还没缩手,已有指扣来,轻轻晃了晃,字字道,“拉钩。”
扣来的手指很修长,尾指出奇的长,指骨匀称,比一般男子的手还要白净许多。明月看着看着,“呀”了一声,捉了他的手就左右翻看。
整个巴掌都被她死死扣住,正反摩挲,苏云开顿觉要不是认识她这简直就跟被非礼般,他沉气定心道,“怎么了?”
明月没答话,正一根一根地挑他的手指摸,苏云开沉不下气了,定不了心了,砰砰砰跳个不停。他当然知道明月不是在非礼他,所以没有再问。等她将无根手指都翻完,还捂着他的手不放,沉思起来。许久才抬头看他,“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挖到杨百家的尸骸,我们找的最后一根骨头是哪里?”
那晚印象深刻,苏云开当然记得,“左手尾指。”
“虽然杨百家的尸体有些蜷缩,但因为不是被人分尸裹起,所以在肉腐烂消失之后,骨骼的位置是不变的。我也是按照骨架子开始拾骨,可为什么那根尾指却不是在它该在的位置上,而是坑里别的地方?”
苏云开细想后说道,“那日药铺掌柜只说他看见狗掘地,没有说看见狗吃了骨头。”
明月冥神回想那日情景,缓声道,“就算狗吃了骨头,可那根指骨还在土里,如果真吃了,骨头就不会还在土里,而是被咬到外头。哪怕真的扔回去了,也不会埋得那么深。”
“所以说,杨百家在跟那人争执时,曾被对方用利器砍断了手?”
“不对,如果是能将手指砍下来的利器,那为什么凶手还要大费周章用钝器来杀死杨百家?而且那晚我们用麻线穿白骨,那尾指的伤口要是被戾气所伤,肯定会很整齐,我也会注意到。可现在没有,可见当时尾指的伤口并不明显。”
苏云开皱眉,“整个尾指断开,伤口竟然还不明显?”
明月还抓着他的手,想到深处觉得凶手越发的可怕,指甲都快嵌入他的肉里,抓得苏云开脸都白了一圈。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凶手咬住了他的手指,然后在撕扯的时候,从关节那,直接连皮带肉扯断了……而因为十年过去,肉和筋早已不见,所以看起来就跟正常的手指腐化了一样。”
这么一说,苏云开觉得自己的手指也疼了起来。等他低头一看,明月已经快把他的手指给抓出红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