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络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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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喜乐和常昱回到客栈已经入夜,常喜盛见常昱满头大汗却一脸兴奋的模样不由好奇,“这是去哪里回来,这么高兴?”

    常昱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今日却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这说明是高兴极了。

    常喜乐将今天的事一一道来,常喜盛大为赞叹,“我们虎爷还真厉害,随随便便去玩个游戏都能弄出这么多名堂来,啧啧,这弓一看就是好家伙,咱们叫虎爷真是个小福星。”

    王大力见到常昱手上的弓,心里十分痒痒,男人嘛对这些玩意总是没有抵抗力。

    “我能摸摸这弓吗?”

    常昱难得大方的递了过去,王大力一拿到手里就更觉得这弓不俗,只是……使了最大的劲也才拉开一点点。

    常喜寿笑道:“大力,你这几天在府里日子过得好了,怎么反而力气没了,白瞎吃了这么多好东西。”

    王大力额头都冒出了汗,也只是艰难的拉到一半很难拉满,更别说上箭。

    “少说风凉话,这弓至少有三石,你们估摸拉都拉不动。”

    常喜寿不信,方才他可听到常昱今天一直用这弓联系呢。便是接了过去,果然使出吃奶的劲也不过是拉开一点点,远不如王大力。

    “好家伙,这弓怎么使啊,拉都拉不开。”

    常喜庆和常喜盛都轮着试了试,方才知道这弓的力道。

    常喜盛不可置信道:“今天下午我们虎爷一直是用这把弓练的?”

    “是啊,我让他换一把不需要那么大劲的,他还不乐意。”

    常喜乐叹道,他虽然知道常昱天生神力,可比较年纪还小,发育还未完全,负重太过对他成长不好。可常昱却坚持要使用这弓,怎么劝都没有用,这还是常昱第一次不听他的话。

    所幸那老板今日只教了动作,并不需要一直拉开,也就没有一直在用力,不过依然够呛。反正让他一天这么端着,晚上睡觉非胳膊酸疼得没法动弹了。

    王大力虽然知道常昱的本事,可也忍不住怀疑,“这小不点真能拉开?”

    常昱斜了他一眼,将弓拿回来,姿势一摆好似非常轻松的把弓拉满了。

    方才大家都轮着试了一遍,知道有多难,一见此顿时备受打击。

    “这也忒神了,你要是不去做将军,都是浪费啊!”

    “可不是吗,这么小年纪就把我们几个大汉给踩在底下,以后还怎么得了。”

    常昱微微挑高下巴,明明心中得意,表情却是一副有啥了不起的模样。

    常喜乐笑了笑,却不再让他拉弓,“今天就练到这里,小心你明天胳膊酸。”

    常昱这下很听话的把弓背在身后,也不让其他人再碰。

    晚上的时候,常喜乐还让店小二打了一盆热水过来,用毛巾为他敷胳膊,就怕今天使劲太过,第二天会难受。

    可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常昱第二天一点事都没有,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在那练习。这时候的他小脸好像发了光似的,一看就知道多喜欢这玩意。

    常喜乐几人吃完早饭,常喜乐、常昱和常喜盛就打算去找高元,而其他人继续游逛这府里,将这里情况摸清楚,到时候回来一起汇总所得的消息,为以后做打算。

    常老爹虽然给了他们高元从前的住址,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府里早就有了巨大变化。如今的南瓜府比常老爹在的时候要大上四五倍,从前的房子都已经打倒,建起了新屋,早已经寻不到人。

    所幸这里府里做什么营生的都有,专门负责包打听的就有不少店铺,颇具规模。

    只要能得到对方的姓名和一些信息,就不难查到。

    这也是因为府里户口管理严格的缘故,府里规定每一户人家门口都必须写上居住在这里的人的名字,包括所饲养的牲畜的头数。如果家中又人亡故,就将名字划掉,若是有孩子降生就必须填上。

    而若有人借住,也是要相当于街道办事处的地方登记的,入住时间和离开时间都需登记清楚。而若外来人在府里居住一年,就可以入这里的户籍。

    这样一来,就能够确切的掌握城中居民的人口,对流动人口的情况也了解比较深。若有什么不法之事发生,很好摸清楚情况。

    虽说也有人并不遵循这样的规矩,可一般来说普通百姓都不敢欺瞒,全都按照规矩办事。

    也正是因为这样,就让这些包打听很容易掌握居民信息,想要找人并不算太困难。尤其他们还有从前的住址,虽这些年变动了许多,但是依然有迹可循,所以当天就将高元现在的住址查到了。虽然花了不少钱,却也是值得的。

    不管高元能不能帮上忙,常老爹非常挂念这许久未见的老友,很想知道对方现在的情况。仅凭这个,他们就得尽力寻到人。

    高元所住的地方属于府里富人区,一走到这边就明显感受到与其他地方的不同。

    这里十分安静,而且不像平民区一楼都是面朝大街的店铺,繁华却很吵闹。这里都是用围墙高高围起,看不到里面的景色,来往的人也不多。

    “应是这里吧?”常喜盛看到一户人家门口牌匾上写着高家。

    常喜乐到门口看了一下书写居住人名字的牌子,上面书写着高元和仆从安兴两个名字。

    “应是这里没错,只是……高叔好像是一个人住,似乎没有儿女?”

    常喜盛道:“若这人就是高叔,那打听消息的人说,高叔没有婚娶过,膝下也没有儿女,只有这个仆从一直在身边伺候。”

    这种情况在这里很少见,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尤其高元小有资产,若没个后人,百年之后继承他产业的人都没有。这里的人哪怕一生孤寡,可大部分都会领养一个孩子送自己终老。

    按照这里的观点,高元如此,晚景可谓十分凄凉,哪怕有钱也依然让人觉得十分可怜。

    常喜盛向前敲门,没一会就有一个三十来岁的人打开门,看到他们有些疑惑,“你们找谁?”

    常喜盛拱手行礼,“请问这里可是当年被称作是蟋蟀大王的高元家吗?”

    开门人皱紧眉头,口气不佳道:“你们找错了!”

    说着就要关门,常昱先一步将门抵住,让那开门人没法关上。

    开门人明显愣了愣,没有想到自己的力气还比不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

    常喜乐上前,“我们无意冒犯,只是想为家中老父打听从前友人罢了。家父叫常荣,来自稻香县桃源村,不知这位大叔可以询问一下你们家主人是否认识?”

    “桃源村常荣?”

    “对对,正是家父。”

    开门人的神情这才缓和了下来,上下打量他们一眼,“你们进来吧。”

    常喜盛和常喜乐眼睛一亮,怕是八-九不离十了!

    这开门人正是仆从安兴,他领着常喜乐三人一同进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屏风,绕过之后就是个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布置得十分雅致,在角落还种了几棵翠竹,还有摆着不少盆景。

    常喜乐本不过是这么一扫,竟是看到一处盆景里种植着西红柿!他刚开始还不敢确定,走近一瞧才发现他并未看错。

    常喜乐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他一直很喜欢吃西红柿,不管生的还是熟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未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看到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立马闪过西红柿炒鸡蛋、酸汤鱼……

    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出来,这才回了神。

    来人看着约莫四十岁上下,虽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脸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风的模样,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们是荣哥的儿子?”

    这与之前常老爹所说对上了,高元从前确实这么称呼常老爹的。

    三人连忙上前行礼,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们要来府里,特意交代让我们过来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从眉眼间还能寻找到当初常荣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初你爹离开这里也就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如今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我们临走前,我爹还说起从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里来,否则必是会过来与你叙叙旧。”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当年他说过不会再到府里来,我本以为总会有机会,没有想到他是铁了心。”

    “如今在大修运河,等通船的时候,来往就极为方便了。到时候高叔若是想与我爹叙旧,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摇了摇头,“我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关注这里情况的安兴连忙上前给他递了一颗药丸,一脸关切,高元却推掉了。

    “没事,只是见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动罢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对视一眼,他们方才虽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这状况怕是比想象中的还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体怎么了?”

    常老爹跟他们说起高元,当年高元明明身体不错,而且比常老爹还要年轻,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看他日子过得也不错,怎么现在就变得如此虚弱。

    “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想要出远门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见他不愿多提,也就没有再追问。

    “高叔,您现在已经不养蟋蟀了?”常喜乐问道。

    安兴方才那态度明显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说过,高元养蟋蟀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十分喜欢,所以才能养得非常好。因为他把这些蟋蟀当儿子一样养,照顾得比谁都周到。

    可这话一落,

    高元的身体明显一僵,安兴的脸色也不大好,让人觉得十分古怪。

    “早就不养了。”

    高元明显不想提起,常喜乐和常喜盛也就不好再打探。毕竟他与常老爹虽是好友,可与他们却是全然陌生的。

    可自从提了蟋蟀一事之后,高元态度更加冷淡了,不咸不淡闲扯了几句,高元就明显体力不支。常喜乐和常喜盛见此也就不好再打扰,放下之前备好的礼物就离开了。

    高元也并未多挽留,只让他们离开府里的时候过来一趟,便没有再说其他。

    常喜乐三人刚出了门,安兴就将门牢牢的关上,将两边隔离开来,不愿意其他人进入。

    就连常昱都感受到高元主仆的冷淡,大门被关上,他忍不住朝着门呲了一下。

    高元现在的态度与之前常老爹描绘的完全不同,常老爹口中的高元是个很温柔很热情的人,两人关系极好,可以说同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有想到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莫要说跟高元打听消息,连多说两句话都很难。刚才说的基本都是客套话,高元对常老爹的近况也不是很想知道。

    “这真的是爹说的高叔吗?是不是爹年纪大了,事情记不清楚了?”

    常喜盛看着紧闭的门,一脸不解,这和他们想的差别也太大了。虽说对方也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只是平常的问候,可语气里的疏离是藏也藏不住的。那奴仆对他们的态度更是冷淡到了极点,一出门就立马将门关上,生怕他们又回去似的。

    常喜乐也摸不着头脑,“几十年过去了,人总是会变的。而且高叔还病了,人一生病性子也容易变。”

    常喜盛点了点头,“还好咱们已经找到了沈家这条门路,否则咱们来到府里啥情况都不知道,又遇到这冷遇,只怕很受打击。”

    “只是回去不知道怎么跟爹提,之前他提起高叔那言语的想念藏都藏不住。可高叔却并不是这般,只怕对爹的情分也早就淡去了,爹要知道,不知道得多伤心。”

    常喜盛听这话也蹙起眉头,“这种事也瞒不住,咱们离开之前再来一趟吧,到时候看高叔有什么事,然后再想想怎么跟爹说。”

    “也只能如此了。”常喜乐想到什么,道:“哥,你说高叔性情大变是不是跟养蟋蟀有关系?否则为何一提起,他们的态度就变了。”

    “等我回头去查一查吧,爹肯定很想知道高叔最近过得怎么样。要是跟爹只说今天之事,爹怕是要难过了,而且肯定觉得有隐情。爹那脾气,要是一冲动跑来府里也不一定。”

    “恩,查一下也好,我也觉得这背后藏着什么事。只是若实在查不出就算了,以后你要做买卖,来往的机会也多,时常去看他就是。他兴许只是与我们不熟才如此,来往多了,可能就会好些。”

    常喜盛当日就去之前打听消息的地方去打听高元之事,依然不费什么功夫,就大概知晓了怎么回事。

    这事在当时也算挺有名,大约就在常老爹回乡后的三四年左右,高元养蟋蟀的名气越来越大,不少富贵人家都找他要蟋蟀。

    可这名气大了,事也就来了,找他的人多,所以难免就有不着调的。有一个富家子弟,从高元这里买了蟋蟀结果斗输了,一怒之下去找高元的茬,结果高元被狠狠折磨了一番,因此得大病了一场。虽说那富家子弟家中用钱摆平,富家子弟也亲自登门道歉,可高元的身子骨却是大不好了。

    他也无心再养这些小玩意,这些年一直深入浅出,极少与外界联系。也曾有人想请他出山,可他不管对方出多少钱,或者是言语要挟,都不为所动。

    而且高元的身子骨确实很不好,自个都照顾不好,更别说照顾这小东西。所以也渐渐的没有人打他的主意,不少人都已经忘了这么一个人。

    可高元毕竟从前也出过名,也算是江湖有他的传说,后来的蛐蛐儿都说没有他养得好养得生猛,大家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想起这么一个人。如今府里依然十分流行斗蛐蛐儿,所以混这一行的,都知道他。

    这查探消息的,自然也很容易查出从前之事。

    常喜盛叹道:“没有靠山,就跟无根飘萍一样,一切不由己啊。”

    高元在常老爹口中是个厉害人物,结果真遇到事,毫无还手之力。

    常喜乐也十分唏嘘,怪不得高元和那奴仆一听到养蟋蟀之事表情会如此古怪,想来这件事带来的阴影直到现在还没有消失。至于为何对他们冷淡,兴许遇过大难之后,而且宅了这么长时间,就很难与人亲近了吧。

    “若爹听了必是会难过。”

    常老爹把高元当做弟弟疼,之前因为自个受罪就一直想要劝高元一同回村,结果高元不愿意,他也就不再坚持。两地又实在太远,通信极为困难,也就彼此失去了联络。

    虽然常老爹一直不放心,可心底一直觉得高元能耐,必是过得顺风顺水,否则也不会让他们到府里的时候去找高元打探消息,哪里晓得事与愿违。

    “爹经历了那么多事,也没有什么想不通的。”

    常喜乐点了点头,常老爹虽只是个乡野村夫,并没有多大作为,却是个狠通透之人,拥有属于农人的智慧。

    只可惜他没法向高元询问那西红柿的由来,到嘴边的美食又给跑没了。

    食天下和清风酒楼斗菜的日子很快到来,常喜乐几人早早就到达食天下准备一睹风采。

    沈百里见到他们连忙上前打招呼,将他们领进最好的房间里观战。

    “这几日我家利用茱萸酱和孜然想了一道新菜,那味道甭提多带劲,一会必是会赢得满堂彩!”沈百里激动道。

    常喜乐几人笑了笑,“若是如此,以后我们这茱萸酱的生意也能跟着好。”

    “这绝对没有问题,这几天我用你们的那些东西做了不少好吃的给家人,他们个个都夸赞不已。这才吃了几天,现在一顿尝不到就觉得不够劲。我家人平日最是叼嘴,这次却纷纷叫好,说明这玩意非常吸引人。不仅如此,你们做的粉丝,我家女眷尤为喜欢。你们这次带的都不够我们家吃的,等你们这次回去我就命人去拿货。”

    常喜乐几人高兴不已,常喜盛道:“若是这般那就太好了!我们之前就存了不少,如今都快没地方放了。”

    “待我比完之后再跟你们详谈,今日比试我就能让招来不少订单,你们到时候就记得赶紧弄出来。不过可说好了,东西得和这次的一样,我这人做生意可不讲情分,只管东西好和坏。”

    常喜盛应道:“那是自然。”

    “哼,只讲生意不讲情分,黑炭你还真是没良心。”裴清云身着一袭月牙白长袍走入,宛若落入凡尘的仙子一般,令人眼睛一亮。

    沈百里却只想翻白眼,“这是我的地盘,你进来做什么,别打扰了我的贵客。”

    “我裴清云想去哪里你管得着吗?有本事去找祖母告状去,记得哭得惨一点,省得没人同情你。人丑,就得多下力。”

    沈百里冷哼一声,懒得理他,“现在姑且让你先得意一会,现在多痛快一会就有多惨。”

    沈百里嗤了一声,“这话也是我要送给你的!”

    两人明明老大不小,在这里都是能娶妻生子之人,可斗起嘴来就跟小孩子似的。

    常喜乐和常喜盛知道两家到底是何关系,所以也跟其他人一样视而不见。这两人斗起嘴来也完全无视在场还有其他人在。

    直到比赛就要开始,这两人才停了下来。

    裴清云十分得意道:“我这次得了新调料,必是你从前不曾吃过的,这次不管你创了什么养的新菜,就没法与我这独特味道相比。”

    沈百里挑眉,“哦?恐怕让你失望了,我也得了新口味的调料,而且还不止一味而是两味。”

    裴清云却不以为然,“哼,事到如今还嘴硬,一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沈百里笑了笑,“那就等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