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走,捉奸去

陌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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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抬手将我的眼泪擦了擦,温柔的说道:“这样最好。△頂點小說,”

    “那你的小鲜肉怎么办?”我指了指酒吧驻唱,打趣的看她,“一起打包带回国吗?”

    她伸出食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no,小鲜肉,只够拿来新鲜,不够拿来托付。我跟你说个事。”

    我挑眉,笑了笑:“想说就说,你还有什么当着我的面不敢说的?”

    “我怕刺激到你。”杨一,给自己的酒杯续上颜色极为清爽的鸡尾酒,她对我打了一记响指。

    “你说说看,我尝试着不受刺激!”我歪过脑袋,看她。

    她笑了笑,风情无限的说:“其实小鲜肉的尺寸不够,所以这是不打算将他快递回国的主要原因。”

    我双手做了个叉的动作,真是怕了她了,若是不及时让她刹住,她一定会毫不避讳的告诉你对方的耐力、持久力、做起来的频率、以及她是否**都能描述的绘声绘色。

    杨一白了我一眼:“就知道会这样子,女人是有权利追求性福的好不好?这有什么难以接受的?苏晴,你丫的真封建。”

    “不,恰恰相反,我很开明。我接受不了是你说话的方式太直接,我会觉得很丢人。”

    “切,明明就封建保守,还要嫌弃我说话方式,还觉得跟我在一起聊着个,让你觉得丢脸?”杨一怪叫了一声,眉目倒立,“回国以后,我得替你找个男人收拾你,收拾不了,教教经验也好。”

    我感觉额头冒冷汗,无语的看她:“好好说话,行不行。”

    我顿了顿,目光落在那个酒吧驻唱的身上,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扭过头问杨一:“问你件事。”

    “嗯。”杨一哼了一声,目光打在旁出

    “我是不是经常唱歌,唱到你们嫌弃了?”我问

    “没有啊,怎么啦?”杨一打马虎眼,漫不经心的的说。

    “那你们干嘛不支持我用麦克风?”我问,“说实话,我不会怪你们,埋怨你们的。”

    “不是怕你扰民嘛,你知道这边治安一项严谨的,万一你进去了,我还得花时间去保释你,多浪费。再说,你经常大半夜不是哭就是唱,不吵人啊?”

    我听她说的有些道理,继续问:“那你老实说,我唱歌好听吗?”

    杨一笑了笑,态度十分的真诚:“可以啊,弹吉他的姿势一逼加一逼的,无人能及,魅力无限,光芒四射,像青春偶像剧里的文艺骚年。呦,怎么了?是不是小区里的人说你了?既然那么喜欢,你可以去参加一些活动嘛,像一些商演,你的水平是可以的了。又有钱拿又有场地给你发挥,多好。就唱那首你爱的不行的《 until you》,就能赚足了大把大把失意情人的眼泪。”

    我对她摆手:“不,不,没人说我。我就是在反省,我还唱吗?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室友叫韩莹,她买了个屁颠虫的音响,整天放周传雄的歌,然后一开始我们都很兴奋这种有音乐环绕的气氛,但是有一天,隔壁的女的,跑到我们宿舍门口说,你丫的不要再放这半死不活的歌了,把老娘的耳朵都吵聋了,心情也吵坏了,男朋友也飞了,你看我眼睛肿的,都是这破歌害的……然后,我觉得她很霸道,我就跟韩莹说,我要去买屁颠虫的麦克风,到她们宿舍门口唱。然后韩莹以为我在说玩笑,其实我说的是真的,然后我们一起逛万达的时候,我看上了那个麦克风,我要买,被她死死的拖住,她说怕我跟那个女的干仗,然后我想想了她说的对,最后就没买。”

    杨一笑的心花怒放:“你还有这么霸道的一面,很勇猛。看着温婉的不行,骨子里倔的要死,性格又刚硬,你也算奇葩一朵了。不过这小半年,发现你热爱音乐已经发狂的不行,一唱就停不下来,唱的太投入,有时候真佩服你。我还以为你受了什么刺激,特地观察你一段时间,结果显示除了热爱音乐,你一切都 ok。”

    “那我不唱了,省的你又观察我。”我笑了笑,看向墙上的时间,已经不早了。

    “也不是说不让你唱啊,平常周末白天在家的时候唱啊,晚上想唱的话声音小点就好啦。你知道 如果有热爱的东西,其实很值得尊敬的。”

    酒吧的气氛很热闹,容易让人忘记了门外的寒冷,其实我想告诉杨一,我突然那么热爱音乐,只是因为想将他走过的音乐路,从头再走一遍,并一直走下去而已。

    “李猛,那死人妖,他小情人好不容易来一趟,还舍不得让我们见一面,也是够可以的了。”

    杨一对李猛那个小情人不是一星半点的好奇,之前她告诉我说,她偷偷翻人妖手机好几回,都没看到那小妖精的照片。

    杨一突然来了兴致,她对我挑眉,一副要做尽坏事的样子:“要不我们现场捉奸一次?”

    我冒冷汗,舌头打结:“还是不要了吧,这么缺德的事,我干不出来。”

    “缺德的事怎么能轮到你干,这种事情我来就好,你只负责看,就成。”

    杨一对我打了一个漂亮的响指,冲我扬眉奸笑:“走,捉奸去。”

    我看向时间,确实不早。大家同住在一栋公寓,这个点回去,我想李猛也应该歇息了,应该不会打扰他们吧。

    我这样想的时候,人已经被杨一塞进了出租车。

    冬天的风寒很大,当初生顾里的伤口遇到这样阴冷的天气,时常会有隐隐的疼,所以说女人活着不易而又伟大,可我刚好不是这其中一个。因为我是一位不称职的母亲,我背弃了自己在夏景轩面前说的那些话,所以,回国也算是对顾里的一种补偿吧……

    车快开到公寓的时候,杨一问我:“你说这年头,小姑娘都是怎么想的?男人钱多钱少真的很重要吗?”

    “你问我,我又不是小姑娘!”我讪讪的笑笑。

    杨一挑眉,分贝拔高:“你不是小姑娘,那我是啊?我是啊?”

    “好好好……我是小姑娘,您继续刚刚的问题。”我讨饶,“那你说什么重要?那副臭皮囊重要?还是肾重要?”

    杨一大笑,她没能想到我也会跟她将几句荤段子:“肾是必要条件,脸蛋是次要条件,钱嘛,老娘不在乎,老娘在乎的是知冷暖的才好。”

    我撇撇嘴,笑她:“感情你找不是男人,你找的是肾。”

    “对,精辟!肾好,我才好。女人要么不潇洒,潇洒就得如我这般。”她大言不惭说,“能征服我的男人,还没有真正出现。”

    我眯眼,看车窗外被风雪染了一层白的夜景,淡淡的笑:“那快了,我一直都相信,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等着你,无论何时何地,反正你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就好,所以,你的 super man 快出现了。”

    “那你呢?”杨一反问我。

    我语塞,不知道怎么去回答。这个世界上有一类人:他们劝别人可以,劝自己就是不行,刚好我就属于这一类。

    “苏晴,你最让瞧不起又刚好是令人心疼的地方,你知道是什么吗?”

    杨一很直接的问我,连看也没看我一眼。

    我想了想,接着她的话回答:“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杨一回头看我一眼,不屑的对我哼哼:“又一副死样子,臭德行!”

    我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的白眼,尤其是杨一的,尽管我大多时候对人爱理不理,一副拽的二五六的样子,其实那些表现并不是因为我拽,我冷淡,而是我真的胆小,我胆子变小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这一段本来可以忽视掉,直接写回国的部分,但是我之所以费力那么长的篇幅,只是为了接下来剧情做铺垫。

    杨一熟练的去开门锁,而且动作一贯的粗鲁,所以动静也很大。

    其实在国外买房子要比国内便宜很多,而且环境也好。我们三人当初为了能生活在一起,并且当初也没有做出长远在这里生活的打算,所以对买房子这一块,我们三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先租房子住,到后面看发展需要。

    我们住的地方为了方便经营顾里的需要,租的是连排别墅。

    这里环境一直都很好,斯德哥尔摩附近的乡村田园其实也是很漂亮的,我在孕中期那段时间去生活过一阵子,车祸也是在那里发生的。

    他们那些小房子,一排一排的,一家一栋,高级轿车停在路两旁或是房子的停车库里。天很蓝很阔,环境也极致的优雅清净。欧洲的建筑有着自己的特点,除了都市里的新老楼房,乡村的房子也精致的细腻,我那段时间拍了不少这样田园风的照片,只是因为喜欢。

    门打开以后,我们显然回去的还不算时候,李猛背对着我们,将他的小情人压在身下,正打啵打的火热,他**着上半身,就剩一条内裤还没有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