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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嫁:冷王的俏皮王妃>
正文 翠羽
昨晚和姐姐聊到一点,又在电脑前赶了一个通宵,写出五千字稿件,传了上去交差。
睡到自然醒,看看钟已是下午四点。胡乱洗把脸,挽起长发,随手抓了枝笔插在脑后把它固定住,再拿起包包准备晃到楼下去填我的五脏庙。
抱着从街角的社区自选商场里买来的一大袋零食,慢慢地走在碎鹅卵石铺的步道上。“啪”地一声轻响,一只滴着血的红嘴白足的小鸟已掉在了我的脚边。
“是谁?”抬起头四处张望——路人侧目,却无人应声。只有远远的两个半大的小伙子,形迹可疑,低下头匆匆地跑走。
我低咒一声,蹲下身拎起那可怜的小东西——还好,虽然血流得多了点,却只是翅膀上一处擦伤,并没有伤到骨头。
找出急救箱,拿了些碘酒,胡乱给它消了毒。再找出一板铵卞青霉素,掏出一颗,压碎了小心地给它撒在了伤口处。随手把剩下的塞口袋里,再用纱布细细地给它包了起来。
“谢谢。”
“不用。”我随口回答,然后怔往,抬起眼,张大嘴了巴,狐疑地瞄向那只小鸟——家里只有我一个人,除了它,谁会跟我说话?
“没错,是我。”它歪着头,乌黑的眼珠定定地盯着我,一动不动。
“哈!妈,又是你搞的鬼?”我偏头细想——今天周末是四月一号,我的生日。不禁恍然大悟,仔细检视这只鸟,忍不住抚掌大笑——妈妈的科研项目看来又取得新的进展。这只仿生电子鸟,做得还真象!一点也看不出是假的!
对,我的老妈肖梅清女士是生物遗传学博士。二十五年前突发奇想,做了个试验,结果弄出了我和方越这对双胞胎。最可气的是,她居然把我们的生日选在了愚人节。于是年年的今日,意外连连,惊喜不断。
“我不是仿生鸟!我是一只精卫鸟!”它严肃地睇着我,义正言辞地反驳。
我双手在它身上乱摸,想找出电池或遥控按扭来。闻言,忍俊不禁。
“精卫鸟?那你是炎帝的女儿咯?你最近还填海吗?”
老妈真是越来越幽默了!
“我叫翠羽,是炎帝的外孙女,填海的那个是我娘。”它一本正经地回答。
“哈哈!”我捧着肚子,笑得眼泪都掉出来。
“真的,我从不撒谎,不信我可以证明给你看。”它急了,乌黑的眼珠里居然真的漾起了水雾。
“证明,好啊,除非你能带我去……去这里!”我斜睨着它,手指乱摇,最后定格在电脑屏幕上——那里有我昨晚才虚构出来的四国。就不信老妈连这个都能预知?
“去大周?”小雀偏头想了想,犹豫了几秒,终于说:“好,不过,只能去十天。”
“喂,你说真的?”我呆怔片刻,笑容慢慢僵在脸上——不可能,老妈不可能知道大秦这个地名,绝不会预先设定答案给它!难不成它的眼睛里装了扫瞄仪?
“恩。”小雀慎重地点了点头。
“等一下,我要带……”意识到这可能是那亿万分之一的机会,我紧张得全身颤抖。来不及狂喜,已听见咻地一声响,身子一轻,已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入一个无边的黑洞,身体开始急速地旋转,越来越快,渐渐失去了知觉。
正文 古装帅哥
“方萌,快醒醒!我,我法力不够了……”恍恍惚惚里,一个惊惶失措的声音,穿透了耳膜,敲进我昏昏沉沉的脑子。
不等我弄明白是咋回事,“哗啦”一声巨响,身子已掉进了冰冷的水中。从口鼻间狂涌而入的水流压榨着我的胸腔,肺部的空气急遽的减少。
凭着求生的本能,我努力地挥动手脚,好容易才从水底浮了上来。来不及喘口气,身体一轻,已被人粗鲁地抓住了手脚,象只小鸡一样提了起来,带到了岸边。
“你是谁?”一个低沉浑厚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呸呸!”挣扎着站立了起来,吐掉嘴里的泥沙,摘掉挂在鼻尖上的一根水草。抬起头,双目立刻放出异彩,兴奋得全身发抖——天哪,我看到了一个男人!
他剑眉朗目,身材挺拔修长,沐浴在淡淡的夕阳里,好象全身都笼罩了一层金色的光环。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穿着古装!那一身雪青的长衫,衬着这一泓碧水,几枝残荷,说不出的俊逸潇洒,那浓浓的书卷气几乎令我沉醉!
天哪,地啊,偶滴神呀!我好象,似乎,可能,大概,真的穿越了?!实在控制不住颜面神经,我象个傻瓜似的冲着这个一脸狐疑,盯着我打量的男人,乐得呵呵直笑。
“你倒底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会落在我家?”他大概被我诡异的笑容弄糊涂了,一张俊颜透出恼怒的青色,发出一连串的疑问。
“我叫方萌,家中遭逢变故,来此地寻亲。不幸遇到劫匪,我慌不择路,这才失足落入湖中……”我强行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微微敛眉,缩着肩,双手抱胸,撇着唇,垂着眼帘,极力装可怜——瞧,我是一只无害的小绵羊,还不赶快收留我?
他看起来斯文俊秀,是知书达礼之人,应该不会太为难一个落难的单身女子吧?
不知道他是我设计的哪个角色?根据穿越定律,女主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应该就是他的真命天子。不过,我并不是女主,他也不象我心里设定那个男主类型。难不成是男二号?三号?N号?还是路人甲?
完蛋!这篇文刚刚才开始写,好多人物都没来得及下笔。早知道有这种机会,当初我就少挂QQ,多写字了!真是悔不当初啊!
“少爷,不好了!”脑中正胡思乱想着呢,已有一个家丁神情慌乱,大声嚷嚷着飞奔了过来。
“嚷什么?”那男子掉过头,微皱了皱眉头,淡淡地低喝一声。待他跑到近前,这才淡然地问:“丁贵,什么事?”
“小姐,小姐……”丁贵喘着粗气,面色惨白。闪烁的目光转到我身上,忽然一愣,立刻现出惊疑之色。虽然他马上垂下了头,可我依然感觉得出他眼角的余光仍然在偷偷地窥视着我。
正文 小姐自尽
我当然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有多滑稽可笑——套头毛衫,牛仔裤,波鞋,这套行头,在古人的眼里已经是相当的怪异了。何况它们现在还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水。
显然,对于我这样一个一身狼狈,服装怪异,来历不明的女子,他有着一肚子的好奇。
“小姐还在闹?”男子拉下脸,面上闪过一丝不耐:“告诉她,王府的花轿明天就要来抬人了,再闹也是白搭。”
啧啧啧,这男人对于自己的妹妹,表现得未免太过冷血。不过,目前情况未明,我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所以聪明地闭紧嘴巴,不发表任何高见。
“不是,小姐她……她投环自尽了。”丁贵垂着头,嗫嚅着回答。
“什么?”男子一脸愕然,目光倏地变得阴冷:“不是吩咐了要派人守着她?”
“小姐哭闹了几天,下午时突然说要沐浴,结果就……”丁贵讷讷地解释,被那男子越来越疑重的面色所吓,声音渐渐转弱。
“一群废物!要你们何用?”男子沉声怒骂,凛着容,步覆匆匆地往丁贵来的方向走去。刚走几步,忽然站定,掉转头森冷的目光锁定我,眯起双眸道:“丁贵,先把她带到静心堂。记住,千万别让其他人看见。”说完,他头也不回,匆匆地走了。
“呃……小姐?”丁贵是个憨厚的人,对着一个湿淋淋而又身份不明的女人,尴尬得手足无措。
“丁贵大哥是吧?”看着他黑黑的脸因这一声“大哥”而涨成青紫色,我忍俊不禁,冲他微微一笑,道:“我叫方萌,麻烦你了。”
“呃,方姑娘请随我来。”丁贵搔了搔头,红着脸在前面引路。
“丁大哥,我是从外地来此寻亲的,为避劫匪,这才误落此湖。”紧走几步,与他并肩而行,脸上露出淡淡的忧愁:“不知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啊?”
“啊,原来姑娘遭此不幸!想不到天子脚下,居然还有人敢如此胡作非为?”丁贵立刻一脸同情地看着我,用力拍着胸脯,说得豪气干云:“你放心!待我家老爷回来,一定会为你作主,把那些匪徒全部抓住,替你讨回公道!”
“多谢丁大哥了,不知你家老爷如何称呼?”暗暗好笑,随口探听消息——那都是我随口捏造的,到哪里去找抢匪?
“这里是刑部尚书云征鸿的府第,刚才那位公子是我们书桐少爷。”丁贵一脸的骄傲,与有荣焉。斜睨着我,神气地挺高了胸膛。
一阵微风吹来,湿漉漉的衣物贴在身上,寒意透入肌肤。我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抱住肩膀,向丁贵咧唇一笑道:“丁大哥,能不能麻烦你帮你找几件替换的衣服?”
“呃,请方姑娘不要随便走动,在此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丁贵尴尬地红了脸,急匆匆地没入了云荫小道。
正文 华服老者
原以为丁贵很快就会回来,谁知道这一等,眼看着金乌西沉,深蓝的天幕上已缀满了点点繁星。丁贵却沓如黄鹤,一去无踪。
我又冷又饿,又累又倦,终于决定不再盲目地等下去——说不定,那云府千金真的翘辫子了。这种官宦之家,办起丧事程序肯定极其繁琐。一忙起来,谁还会记得我这个路人甲?
“方姑娘,你想上哪?”谁知道前脚刚走出院门,迎面已碰上了那个云书桐。他轻皱着眉头,微微不悦地瞧着我。与他同行的除了丁贵,还有一个锦衣华服,年约五十的老者。
他身材高大,微微发福,国字脸,浓眉大眼,轮廓与云少爷有五六分相似。比云书桐少了几分斯文,却多了份威严。紧抿着唇,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瞧,满脸的严肃——这人八成就是丁贵嘴里的那个刑部尚书云征鸿了。
“方萌见过云大人。”微微低头,向他欠身一礼,目光却向丁贵身上溜了过去。
不知道那个云大人来做什么?坏了!难不成真的是丁贵说动他来替我捉劫匪的?
“哼。”云征鸿面无表情,只淡淡地从鼻孔里应了一声,冷冷的目光不住地打量着我。
“方姑娘,请先换过衣服,进屋再说话。”云书桐略略偏头,丁贵立刻上前一步,把捧在手里的衣物恭恭敬敬地递了上来。
我接过衣服,返身进入内室。这古代的衣物看上去挺漂亮,穿起来却真麻烦。奋战了半天,才终于勉强搞定它。那轻软柔滑的衣料,触感极佳,绝非普通丫环仆妇所有——想必是那云小姐的衣服了。
庆幸的是,那枝被我拿来当发钗的金笔居然还安稳地插在头上。摸着这枝往日天天瞧着也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笔,心里掠过一丝温暖。
它是老姐的男友张剑送我的礼物。
剑哥是个武器专家,这枝笔除了能写字,实际上还是枝微型麻醉枪。因为我们经营酒吧,下班时间都很晚,剑哥担心我的安全,所以特地研制了这件东西给我防身。
这次古代之旅,只有短短的十天,我的安全应该是无虞的。可是拿着它,心里却更踏实了一些——唉!虽然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