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关系

莲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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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衣然不动声色地打量那块挂在高俊脖子上的通透白玉,样式简单极了,拴着玉的红色细绳也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常人是看不出那玉周围飘渺着一团薄薄灵气的,不过即使没有精雕细琢却给人了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

    而且这样有“灵性”的玉特别滋养身体。

    通过这两天的接触,曲衣然已经初步了解了高俊大大咧咧的性格,可是这个容易炸起浑身鸡毛掸子的少年在解开衣领后整个人身周围的气都被玉给内敛了起来。

    看来人养玉期已过,如今换作玉养人,那么想必这块玉高俊已经佩戴多年了。

    曲衣然心中一顿,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即使车里人不多,他也不会好意思去和高俊伸手借那块玉的。

    玉虽有灵气却终究不是纯正的灵器。

    假设他可以将高俊那块玉暂时借到手,待净化好了李密后再原封不动的还给他……

    其实这样做高俊是不会察觉出玉有什么异常的,可是曲衣然却知道,那块玉已经完全不同了,不会再有任何滋养的作用,它仅仅是一块普通的白玉。

    心中无声一叹,曲衣然将目光转移向车窗外,不再去刻意关注高俊的大脖子。

    看来只能另想办法了。

    他摸了摸兜里的手里,轻拍了几下。

    ‘稍安勿躁’。不仅仅在对李密说,同时也是在对他自己说。

    李密虽然不懂行,可心里不由自主的特别想飘出去围着玉转悠几圈,甚至还有种想抱起来狠狠亲几口的冲动。

    但是曲衣然既然这样说了,就一定有他的理由,李密不会冒然的轻举妄动。

    一行人回到曲宅,曲衣然慢悠悠的跟在几人身后,心中有了些思量。

    “妈,你有纯玉的饰品吗?”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问道。

    “嗯哼?怎么?”前阵子唐晓晓刚好去缅甸扫了一次货,如今家还设立了个专门的房间供她堆放扫来的大批玉器。“呵呵,然然对玉感兴趣了?让刘伯带你去三楼,想要什么款式的自己去挑。”

    果然试对了!

    曲衣然点了点头,既然已经有了头绪,那么暂且不用心急。

    倒是高俊,摸了摸自己脖上的玉,疑惑地问,“曲哥你这又是要走什么路线?”

    曲衣然随口道,“走你的路线。”

    高俊,“…………”

    魏晋和方言像看他的眼神就像看高俊一样,咳咳……是看怪物一样。

    “行啊高俊,你也引领起了一种全新的‘时尚潮流’。”鸡毛掸子风,魏晋心中好笑。

    “就他——”方言咋舌,“好吧,的确够‘潮’。衣然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学高俊弄成小鸡尾巴头,其实你现在这个发型挺好看的。”比某人不知道好看了多少倍呢。

    “喂,我说你们两个够了吧!”高俊忍无可忍地提高了些嗓门,正准备说点什么为自己‘平反’,却在看到某个恭敬的身影时,撒欢似的冲了过去,“刘伯!好久不见啊,您老最近身体可好 ?”

    笑得是又狗腿又灿烂,就差背后竖起根大尾巴摇摇晃晃了。

    管家刘伯微微点头,心下了然,“高少爷请放心,已经备好了您最爱吃的菜系。”

    一下子就被人猜透了心思,高俊老脸一红,摸着脑袋嘿嘿直笑,“果然还是刘伯了解我,嘿嘿嘿……”

    “这个笨蛋,丢脸丢到别人家里来了。”方言捂住额头。

    魏晋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哥们,辛苦了,我有时候真挺怀疑,你们两个是怎么和平相处十五年的。”

    “什么和平相处?一点也不和平,小时候我们天天掐,每次都是我哥他……咳……我去看着点高俊,别让他继续丢人了。”方言说到一半突然转移了话题,魏晋心中奇怪,却没在意这点小细节。

    方言和自己一样是家中独子,也许说的是表哥吧,他倒是没多想什么。

    管家吩咐女佣端来了高俊几人最喜欢吃的小点心后,对唐晓晓说,“小姐,沈默先生已经到了。”

    “噢?在二楼造型间呢?呵呵,他比我们还快呢。”唐晓晓一勾笑,转身拉过曲衣然的手,“天哲,你招待小俊他们,我带然然先去见阿默。”

    “好。”

    “阿默?”正埋头大吃特吃的高俊鼓着腮帮子含糊说,“曲叔,唐姐和沈默大师很熟吗?”

    然而曲天哲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挑眉道,“高俊,你总叫我‘叔叔’是不是在暗示我长得很老呢?”

    “哪能……咳咳……哪能呢!”高俊拍着胸口,被他不经意的视线的视线刺得缩了缩脖子,“您看哈,我已经有了一个‘曲哥’,总不能叫您曲大哥……叫他曲小哥吧……”

    真不愧是是省里干部,气场太强大了!高俊抹汗。

    曲天哲好笑地摇了摇头,“我们和沈默是高中同学。”

    “呃呃呃?曲大哥唐姐和沈默是高中同学?”高俊自然而然地改口了,这个消息真是把他给震住了,呆呆地喃喃自语, “你们那届的人都要逆天了吗?沈默也四十多了?我的妈呀……”他还以为沈默那个高傲鬼最多三十出头。

    人冷傲是真,俊美更不假。

    举手投足间都仿佛带着极致优雅,沈默是个非常注重细节,更注重本质的男人。

    曲衣然的头发虽然被他自己在不知名的店铺里染得金灿灿像极了午后稻草,不过发质却充分遗传到了唐晓晓和曲天哲的良好基因,非常适合修剪造型。

    “每次摸着你的发根都会令我产生一种幸福的错觉。”沈默望着镜中映出的安静少年,弯下腰在他耳边低声说道。

    “你也说了,是错觉。”曲衣然浅笑起来,虽然耳根被他呵出的热气吹得痒痒的,却并没有感觉到任何恶意。

    拥有冷漠外表的人通常还拥有一颗更加炙热的心。

    沈默就是如此。

    他的面部表情波动极少,五官冷冷如冰雕,可是在为人做造型的时候,沈默是神采飞扬的,不需要刻意的微笑他的表情就已经非常鲜活了。

    “一阵不见,小然倒是成熟了许多。”沈默站直了身,指尖在曲衣然的发尾打转,语气听起来懒懒的,“有什么要求,和我说说。”

    “弄黑,简洁。”四个字,说出他心中所有的想法。

    “噢?没了?”沈默十分讶然。

    “嗯。没了。”曲衣然见他没有下一步动作,想了想还是决定解释道,“您是造型大师,我只是个外行人,没什么发言权,还是您看着办吧。”

    沈默挑起他的下巴,对着镜子观察了半天,“既然你这么相信本人,那么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你稍微琢磨琢磨了。”

    “谢谢。”

    “嗯。”沈默不再多话,已经拿起自己熟悉的那套工具开始比量起心中的设计方案。

    他与唐晓晓和曲天哲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虽然大学去了国外,可这么多年三人却始终没有断了联系。

    一转眼小时候抓着他裤腿要糖吃的两个孩子也都长大了,“时间过的可真快,晓晓。”

    修剪后上好了染发膏,沈默摘下手套走到了唐晓晓身边。

    “是啊,真快。”唐晓晓甩了甩自己的卷发,认真地看着他问,“这么多年也没想过给自己找个伴儿?”

    沈默摇了摇头,“没合适的。”

    “阿默……”唐晓晓看他风轻云淡的表情有些心酸,“转眼我儿子们都快结婚了,你还没结婚呢。”

    “呵呵呵。”沈默只是轻笑。

    他的性向注定了这辈子无法结婚,要怪,只怪他看错了人,等错了人。

    那边,曲衣然闭着眼靠坐在皮椅上默默感受黄毛变黑的全过程。

    ‘李密。’

    ‘啊?’

    ‘别再现场直播了,我能听清楚他们说话。’

    ‘咳咳……你……咳,你耳力也不错啊。’

    曲衣然抿唇没理他,灵活的手指却小幅度的动了动,在屋内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闪起了淡淡的白光。

    “情路虽然坎坷了些,也漫长了些,不过……结果还算不错。”

    小拇指的红线栓得很牢,上天早已注定,只需耐心等待。

    而沈默,恰好也有这个耐心。

    ‘曲哥,你掐指算什么呢?’看着挺玄乎啊,还发光了。

    ‘他的姻缘。’

    ‘呷?’李密呆若木鸡,本能地说了一句,‘那你能给我也算一算么?’

    ‘你觉得呢。’

    ‘咳……’

    “对了,晓晓。”这边沈默突然话题一转,“前几天我去巴黎参加时尚周,看到凌锋了。”

    “凌锋?”似乎许久没有从别人口中听到自家大儿子的名字了,唐晓晓有些失神,随即朝他笑了笑,“呵,他还好吧。”

    沈默顿了顿,自己儿子的近况还要从别人口中得知,看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他也不卖关子,对老朋友直言,“人挺精神的,生意似乎做大了,从美国扩展到法国那边了。你不需要瞎操心的,他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终究会飞回来的。”

    “嗯,我知道……”唐晓晓咬着嘴唇,牵强地勾起了唇角。

    “好了好了,我就知道不该提这个话题的,你看你的脸色。走,我们过去看看小然的新发型。”沈默说完,率先朝曲衣然坐的位置走了过去,“和我过来洗头吧,时间差不多了。”

    “好。”曲衣然瞄了瞄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浅浅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买了银耳炖猪手……结果猪手全吃了,银耳剩好多,惆怅,我真的是无肉不欢动物也。

    沈默是个有故事有魅力的老男人,哈哈哈,其实大学学什么专业真心和未来的职业挂钩不大,我周围的妹子学法不少,毕业后当律师的却是寥寥无几。

    沈默也是学法的,现在不也做起了尖端造型师么?命运这玩意,真难说。

    怎么样,咱家衣然小受开始露一手了吧,另外霸气大哥攻已经露了个脸,大家给咱鼓鼓掌哈(痛扁)

    PS:这周只能做到五更,有两天要请假,一天就是明天,要准备周三的考试QAQ

    临阵抱佛脚了,祝福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