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书店奇遇〔1〕

沧浪水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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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林已经知道她压根儿拒绝喝咖啡,干脆地专门为她准备了花茶。

    随意地聊了几句近况,美林就问她周末有没有安排。

    桑红推说工作忙。

    美林告诉她希望她到自己家里参加周末的烧烤聚会,这已经第三次请她周末到自己家里吃饭了,桑红知道再拒绝就显得太不入局了,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美林很善意地告诉桑红:“在甜水镇做一个摄影师压根儿是无法糊口的,虽然这个职业和闲散的生活方式很棒,但我很担忧你和未出生的孩子,因为这里压根儿就没有足够的业务量,一个月一千美元的薪水,连你自己都无法养活。”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桑红对这个慈母一样友善的朋友明朗地笑笑。

    “所以,你要想赚到贝贝的奶粉钱,就要扩大社交圈,除了拍摄工作需要的照片之外,你还可以把照片挂在学姐的画廊里让她帮你宣传,还可以给那些业余的摄影爱好着指点技巧,寻找像影楼一样拍摄生活照的赚外快的机会,还可以——”

    桑红无奈地打断了她的滔滔不绝的建议,她当然无法说自己压根儿就是一个冒牌的摄影师,技术尚待磨练,她只是客气地再次表示感谢。

    美林愣了一下,依然不死心地说服她:“所以——我希望你能来参加聚会,除了一些有涵养的人之外,我丈夫有好几个优秀的学生也常常到我们家参加聚会,都是和你年龄差不多的同龄人;一段爱情结束了,可以考虑开始新的情感生活,不能因为受到伤害,就这样一个人形单影只地生活,你现在这样年龄段,遇到任何一个男子,他们都会把你捧在手心里疼的,为什么非要自己一个人来承担那么多的责任呢?”

    桑红看着她那真诚得近乎慈爱的眸子,她的心里沉甸甸的,美林想和她成为忘年交,可是,她觉得自己根本就交不起朋友,拥有着太多秘密的过去,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桑红再次地确定了一下聚会的时间,然后礼貌地告辞了。

    穿过一条条的新街区,桑红心里想着,甜水镇的人对她真是太友好了,友好到她每次出门,一旦回到公寓就有想逃的冲动——马上打包行李,开着那辆破车代步,飞奔出镇。

    但是,她能逃到哪里去呢?

    西雅图?波特兰?

    那里似乎更有可能遇到从国内出来旅游的熟人——她能肯定,自从她和宋书煜的订婚照频频亮相还有她成为英雄的葬礼,绝对会让她的面孔被很多不相识的人记住。

    好了,即便她再逃到一个比甜水镇更加闭塞的山城,和这里生活的情况不会有不同,她依然会遇到更多的友善的问题,关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等等等等。

    而且她要是突然违约失踪的话,除了美林会因为她的房租而调查她的银行信誉之外,汤姆克鲁斯绝对会不遗余力地追究她一再违约恶意失踪的缘由。

    一个人活着真是无法理解,这样蛛网一样的人际关系,无论到了哪里都无法摆脱。

    她只能留在甜水镇,别无选择,还必须努力地适应这个小镇上生活的人的好奇和热情。

    因为如果她不能轻松地开始在这里生活,如果她把每一天经历的问题都当做潜在的危险充满戒备和提防的时候,那么用不了多久,她就会成为甜水镇人口中一个怪异的人——一个隐藏秘密的不入局的怪人。

    那时候她再试图隐藏起自己,恐怕已经错失良机了。

    隐藏的最好的方法是让自己和最普通的人一样,泯然众人,如此而已。

    汤姆克鲁斯也对自己的这个敬业的下属十分满意,尤其是她的悟性。

    他除了第一周对着她吼出声之外,再也没有对她大声地说过话。

    因为即便挑剔如他,暴躁如他,也没有再冲她大声吼叫的底气——

    她每一周交上来的照片都能明显地看出进步的痕迹,她对于不同的照相机的技能挖掘得很透彻,很多他没有摸索出来的技能,她都能做出尝试,然后告诉他拍摄出来的效果。

    她大概两三天就让他换一种相机试手,交还相机的时候,会把新奇的发现和功能的延伸写出清单或者给他演示。

    这让他在惊喜之余,更加乐意把自己珍藏的相机借给她用,当然最初他有过她会携带着珍贵器材潜逃之类的念头,但很快就打消了。

    因为桑红用饱满的工作热情告诉她,她对这个爱好的热爱和痴迷程度。

    一款相机到了她的手里,仿佛被拆开又重新安装过一样,她好像不仅仅满足于探索相机功能的奥秘,甚至有做修理工的执着,每一个按钮和功能对她来说都不是一个说明书上的空泛的概念,而是一种破解设计者独具匠心的乐趣,她是如此的执着和乐此不疲。

    这种钻研的精神让汤姆克鲁斯仰望。

    她为了锤炼技巧,甚至能耐着性子把同样的一张照片冲洗出十种以上不同的效果图片,她拿出来的照片越来越上得台面,偶尔还会有让人眼睛一亮的精品。

    遇到这样的照片,汤姆克鲁斯总会很热情地帮她分析照片成功的因素,帮着她明确努力的方向。

    看着她璞玉一样,一天天地被他雕琢出来,他不知道是该惊诧自己的运气还是该为她的成长庆幸,总之,她的成长似乎是一条肉眼可以看得见的途径,告诉他,他发现了一个摄影天才,假以时日,她一定会大放异彩的。

    他的报纸上即便每周刊登一两张她拍摄的照片,可是静下心来观察,他有个敏锐的感觉,她的照片以及配套的解说文字,渐渐成为他主编的报纸上的一角亮色。

    汤姆克鲁斯渐渐觉得他开始期待桑红来到报社的日子,这种期待甚至有种隆重的意味。

    他觉得这个东方女孩子很神秘。

    二十二岁——她的年龄不正是情窦初开,渴望爱情的阶段吗?

    为什么他这样英俊多金又有魅力的上司却丝毫都没有吸引住她的兴趣?

    在他看来,他甚至没有自己递给她的一款款相机藏品富有吸引力,她的视线触及到相机的亮度和光彩,灿烂得让他嫉妒。

    他甚至生出一种古怪的念头,他孜孜不倦地收藏的那么多的藏品,难道都是为了等着这个神秘的东方女孩来实践藏品的意义?

    而且当初那个初来甜水镇的面色憔悴,精神萎靡的瘦弱的女孩子,在他的面前一天天水蜜桃一样地丰腴饱满起来,她的面颊一天比一天丰润,白里透红,让他常常看得移不开目光;她的眸光一天比一天澄澈,顾盼生辉的模样比他看过的最妩媚的女人都勾人;她的笑容也一天比一天让他沉迷。

    她和任何一个蓄意围拢在他周围的女人都不一样,他也猜测过她是不是在和他玩欲擒故纵的把戏,她那水波潋滟的黑漆漆的眸子一定也为某个男子柔情似水过,她那一低头的温柔,常常引诱着他的视线,让他渴望勾起她的下巴探究她心底的秘密。

    但是她恪守着职业女性的准则,自从第一次去他家里看过他的藏品之后,她再也没有上过他的门,而办公室内的交流,全都是围绕着摄影展开的。

    某次在她兴奋地给他展示解说相机的某一功能的时候,他的双手情不自禁地从身后陇上了她纤弱的腰肢,出乎意料,她的骨骼纤细、柔软异常,让他热血沸腾。

    她只是身体僵硬了一下,红晕一点点地上升,然后她侧脸瞄了他一眼,他就觉得脸皮骚热,索性厚着脸皮固执地收紧了双臂。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看那脸上的晕色已经一点点地散去。

    她恢复常态后只是转动小脑袋对着他粲然一笑,在他想入非非地妄想一亲芳泽的时候,她的小手竟然变得老虎钳一样,生生地把他紧紧合拢的双臂掰开了,还捏得他的手腕痛了好几天。

    当然他的惨叫不过是换来了她的抿唇一笑而已。

    让他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小女人的脸上竟然没有被唐突的羞恼,没有被性骚扰的过激反应,只是很淡淡地告诉他:“我敬你如师,亲你如友,我们是志同道合的要把报纸做好的伙伴,下不为例!”

    这是汤姆克鲁斯第一次遇到来自异性的冷遇。

    羞恼之余,汤姆克鲁斯很快冷静下来:“对不起,我保证下不为例!”

    他很绅士,在情事上从来都没有强迫女人的念头,立刻很认真地为自己的失态道歉。

    表示很高兴和她保持长久的工作伙伴关系,因为遇到像她这样一个敬业的、把私生活和事业分得很清楚的女人,他觉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是啊,把这样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变成一个性伙伴,当**的吸引力消逝的时候,关系就难以维持了,他曾经经历过数不过来数目的床伴,其实,连他自己都很困惑,他为什么就身不由己地把手放到了她的腰上。

    他抬起胳膊仔细看看自己的手腕,疑惑地看看桑红,她的手已经放到了口袋里:“你刚才——刚才用什么拉开了我的胳膊?”

    桑红看他轻轻按压腕子的动作,知道他可能很痛,当即就把抄在口袋里的双手伸出来,对他做了捏的动作。

    他活动两下手腕,觉得那种真实的痛感,绝对应该是一种神秘的防狼工具什么的带来的效果,她那细白纤柔的小手,如果是在他的手腕上抓下两道血痕完全有可能,钳住他的手腕然后生生地用蛮力拉开,那简直是神话。

    汤姆克鲁斯眨巴眨巴澄碧的蓝眸,视线聚集在她的手上片刻,又抬头不可置信地问:“真的?你真的——是用你的——额——你的手掰开了我的手臂?太不可思议了,黄,你是不是会传说中的神秘的东方功夫?”

    桑红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沉稳暴露的男子脸上露出孩子一般的好奇神色,当即失笑地摇摇头:“我不过是手劲儿大了一点点而已。”

    “不,刚才——你一定是借用了什么道具,要不,你再给我演示一下。”汤姆克鲁斯无法相信。

    “怎么演示?还用你的手腕吗?”桑红促狭地笑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副很乐意的模样。

    汤姆克鲁斯连忙甩甩自己的手臂,眼神犹豫:“额——你真的有那么大的力气?”

    桑红目光从他的手上移到了桌上的那个精美的瓷咖啡杯上。

    后者顺着她的视线,挑了一下眉头,这是他最喜欢的咖啡杯,她那什么眼神,难道她觉得她能用那纤细的小爪子把咖啡杯捏碎?

    简直是笑话嘛!

    他挑衅一般仰头把那咖啡杯里的咖啡一饮而尽,把空空的瓷杯子向着她的方向推了推,一副拭目以待的模样。

    桑红打量着那只放在桌上的青花瓷的咖啡杯,觉得这个老外实在太过分了,她一贯觉得这个品相属于上品的青花瓷茶杯明明是喝茶用的,偏偏这家伙就要附庸风雅地用来喝咖啡,那么大的手掌捏着这么一只小杯子,不搭调至极,她早就看不过眼了。

    当即笑吟吟地拿起那只杯子,决定给这个唐突她的家伙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杜绝他以后再对她动手动脚的念头。

    当即不动声色地双脚稳稳地站好,把力气聚集到手掌上,面不改色地把那个杯子在自己的双手之间来回抛起来又接下了两次,然后杯子完好无损地被她轻轻地放在他面前的桌上:“好了,你的期待似乎太高了些,呵呵,都忙啦,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