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64:我也是醉了(穆奕篇)

原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笔下文学 www.bxwxa.com,最快更新你擒我愿最新章节!

    一更(穆奕篇)

    时与后面那两个女孩很漂亮,是第一眼美女,也很受端详,越看越有味道。

    别问我什么味道,穿成那个样子,除了骚味还会有什么?

    她们没有穿丝袜,大腿雪白,时与以前穿裙子几乎都会配上丝袜,现在她想穿却穿不了 ,肚子太大。

    时与也喜欢穿那两个女孩脚上的高跟鞋,鞋跟精细,那个品牌也是她的最爱。

    我仔细想想,除了手袋以外,最近时与好像没再买过别的东西。

    她身上宽松的娃娃裙是我妈妈买的,她脚上的平底鞋是我舅妈买的,以前她不会穿别人买的东西,她不喜欢,她是个有主见的人,一定要自己选择才可以。

    现在呢?

    我是很喜欢小孩,看到同龄人做爸爸我会着急,我也想要一两个可爱的小宝贝,但是现在有我点后悔了。

    原本我媳妇也可以像她们一样打扮靓丽,走到哪里都成为被人关注的焦点,现在她却要舍弃许多自己喜欢的东西。

    比如紧身裙,比如高跟鞋。

    为了给我生宝宝,她在孕吐期间瘦下去七八斤,现在终于不吐,却飞快的胖起来。

    她胖一些也好看,有时候饿的委屈会故意低头撅嘴,下巴后面还有一个肉肉的下巴,看着很可爱。

    她也不想自己发胖,但是她会饿,无法控制的饿,饥饿是很难忍受的,尤其是当你知道美食明明是触手可得,那还有什么理由不吃饱。

    我不怕她胖的难看,她变成300斤我也不会离开她,只怕她自己会接受不了。

    从店里出来,时与一路没再和我说话。

    她好像生气了。刚刚她身后那两个女孩对我微笑,我很本能的对她们也微笑了一下,孕妇总是敏感的,至少我是这样觉得,她很敏感。

    我们一起穿过商场走向停车场,这段路很长,需要10分钟左右,期间我问了她三次,想不想吃披萨,泡芙,冰激凌,她每次都摇头说不。

    你看,你连东西都不吃了,那一定是非常生气。

    走出商场,我们迈下两节台阶,然后往右手边方向20米处走,那里停着我们的车。

    我将车解锁,她大步走过去,我想为她开门,结果她看都不看我一样,径直从我车前穿过。

    我上前拉住她,问,“媳妇,你要去哪儿?”

    时与随便朝前一指,“那边。”

    “我陪你去。”我用反手在车钥匙上按下锁车键,跟着她沿着街道往前走。

    整条街上几乎都是商场,一座挨着一座,街边有公交站牌和地铁口,来来往往的人非常多,我总担心会撞到她。

    可她挺着肚子横冲直撞,别人都绕着她走。

    她没说要去哪,我跟她搭话几次她也不理,我们就一直默默的往前走,一直走到十字路口,再往前几乎没有商场,又换成一批写字楼。

    不能再走下去了,我都感觉到有些疲惫,时与也一定会累。

    我说,“老婆,你想去哪,我们打车去?”

    她想了想说,“回家吧,我困了。”

    我招来一辆出租车,打车回到我们停车的地方,然后开自己的车回去。

    她上车就闭上眼睛休息,一副“我真的很累你不要发出一点声音打扰我”的样子,我吻了吻她的脸颊,启动汽车。

    我知道她没睡觉,于是我说,“媳妇,我刚刚不是故意对她们笑的。”

    时与不理我,好半天才慢悠悠的开口,“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一定是情不自禁的。”

    “我当时在想你没怀孕的时候多漂亮,所以就情不自禁了。”

    “ 我没怀孕也没你漂亮。”她说。

    这是实话,我就不谦虚狡辩了,因为我的媳妇大人说过,你的优点没有多少,长的好看绝对是最突出的一点,别人夸你好看你就别谦虚了,否则你真是看起来一无是处。

    自从那以后,我基本上就不会再否认自己好看这一事实,做人不能总是昧着良心说话,再说我也舍不得抛弃我这唯一的优点。

    谢谢我妈生的好啊,不然时与还真不一定能看上我。

    时与生气是很难哄好的,不过有一点值得庆幸,时与生气一般不需要哄,她会自愈。

    这绝对是女强人老婆的可取优点之一,她们的心洶虽然没有男人宽广,但一定没有普通女人那么狭隘。

    这就好比普通人家的妻子容忍不了三妻四妾,但皇后还要给皇上主持后宫。

    等等,我为什么要做这项比喻,我连个小三儿都没有,我爱我老婆胜过爱我自己,怎么会让她为我受那种委屈。

    今天时与的饮食很正常,我怕她饿,睡前又给她喝了一大杯牛奶还吃了一点玉米片,这东西好消化,吃完睡觉也不会太难受。

    半夜时与醒来,我在黑暗中按兵不动,等着她的去向,她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把我放在chuang头的一大杯水喝完,又钻回被子里。

    第二天一早,她破天荒地的没有睡懒觉,而是和我一起起chuang。

    阿姨每天早上回去买新鲜的食材回来做饭,我们洗漱好,早餐也就差不多做好。

    时与比我动作快,弄的我也跟着着急,洗脸时扑腾一地水。

    她先去楼下,我在衣柜里翻出一件T恤套上才去一楼。

    当我站到楼梯口可以看见时与的那个地方时,我很无奈的笑出声。

    我可爱的时与,居然一手拿着小勺一手拿着小碗站在餐桌旁边踮着脚尖向厨房张望。

    我在空气中闻到香菇鸡肉粥的味道,时与喜欢吃。

    “你打算喝多少?”我走到她身边,把她按回椅子上问,阿姨端着洁白的砂锅出来,放在桌面的隔热垫上,开始给她盛粥。

    “喝一……”她话说一半,突然停下了。

    我猜她刚才想说她能喝一锅,停下来的原因是她改变了这个计划。

    我说,“宝贝儿,吃两碗好吗?中午我带你去吃全鱼宴。”

    时与点点头,“可以,我不吃黑鱼。”

    “恩,咱不吃黑鱼。”

    两碗香菇粥她呼噜呼噜就吃完了,我一碗还没吃下,她瞪着眼睛看我,我用勺子舀起一点,喂到她嘴边,“再多吃一口?”

    她果断摇头,“我还是比较想吃鱼。”

    好吧,我继续慢条斯理的享受我的早餐,在她如狼似虎的盯梢下。

    中午我带她去“鱼欢”吃饭,这里曾经有过我一点点不美好的回忆,我在这里听到很伤心的话,激动之下犯病倒地,我以为时与会有一点点内疚的,可谁知,我带她去洗手间的路上,她指着走廊的一块地砖说,“也不知道是谁,当初说再也不想见到我,啧啧啧,幸好我出现了,不然死定了。”

    我抬手指向后面的小花园,说,“也不知道是谁,当初说不需要穆奕,啧啧啧, 幸好我出现了,不然精神分裂了。”

    她哼我,哼的特别可爱,下颌底下肉嘟嘟的,甩着脸蛋儿走进女洗手间,我在外面等着。

    或许我真该和秦远夕做朋友,如果没有她这个多事精,我不会来到鱼欢来吃饭,也就不会在那天那一刻遇到时与和楚慈,楚慈没有看到我的药瓶,就不会知道我有病,他不知道我有病,时与就不会病的更加严重,时与没有病的更重,他不会痛快送她回我身边。

    在某些方面,我要承认我没有楚慈聪明,他说的对,他擅长挖墙脚。

    我和时与相识这么多年,按理来说感情牢不可破,可他轻易就将她从我身边带走,我能得到时与,也是他肯成全放手。

    我不会承认我爱时与比他少,我只是情商比较低。

    时与说,情商低没什么,这是单纯天真的表现,她还说,我的外表已经为我补平了情商上的大窟窿。

    由此可见两件事,一是我的情商也没想象中那么低,二是我长的真好看。

    在时与出来之前,我面前路过一个长发女人。

    她的头发真的很长,已经长到她热裤边缘的位置,也就是大腿中段。

    我很震惊,一直盯着她的长发看,转头时,看到时与一脸漠然的站在洗手间门口瞪着我。

    我走过去搂她的腰,小声在她耳边说,“媳妇你看那个人的头发,再长一点可以拖地了。”

    时与不屑的哼了一声,“一把火烧掉。”

    我媳妇是吃醋了吗?我喝多了跟别人滚在chuang上她都不会吃醋,现在居然因为我看别人的大腿吃醋了!

    想想我也是醉了,不过媳妇能吃醋说明她爱我,醉就醉吧,不气坏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