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 警队形象

萌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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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sir。”这时一个顶着黑眼圈的人影,走出茶水间,迎面撞上早晨上工的长官。

    李沧东捧着一杯咖啡,出声讲道。

    庄世楷竖起一根手指,轻轻说道:“嘘。”

    “让伙计们睡一下。”

    李沧东收敛起表情,微微点头。

    庄世楷探手从西装内袋取出一个钱夹,掏出一叠钞票递给李沧东道:“给伙计们叫点吃的。”

    O记兄弟们忙一个晚上,睡醒以后肯定的很饿。

    这都是不用多说的。

    庄世楷做不了太多,但是给手下兄弟叫点吃,填填肚子,还是可以做的。

    “thankyou,sir!”李沧东接过钞票,卷成一叠,也不客气。

    庄世楷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记得叫热食。”

    然后他便走进办公室,拉开椅子,屈腿坐好。

    李沧东则是拿着钞票,走到隔壁的小间里,给茶楼打电话。

    作为一名长官,如果不懂体恤下属,那么简直不配当人!

    别人替你打生打死,你还是苛责、虐待、你TM良心不痛吗?

    庄世楷自问不是很善良的人,但他一颗心起码是肉长的,知道人都是父母生的,机器人不会帮你做事!

    在李沧东打电话叫餐的时候,他在办公桌后,拿起一张报纸,饶有兴趣的惊道:“咦?怎么还有我的相?”

    只见报纸头版的标题是《警队一哥、华人警司一线指挥》,《港警出动,古惑仔丢盔弃甲!》。

    标题下面则是两张拼接起的张片,一张是庄世楷坐在轿车后座,隔着一面黑色玻璃,眼神深邃的望向混乱街道。

    另一张是警员将林怀乐踩在脚下,将其拷走的场景。

    而且场景还采用远距离拍摄,将街道上的杂乱、以及灯柱、刀片等场景摄入。

    这导致两张照片互相拼接,非常具有感觉。

    庄世楷拿起报纸,看着报纸啧啧赞道:“拍的还挺靓。”

    “这记者是边个?”

    庄sir拿着报纸,翘起二郎腿,靠着沙发座椅,开始慢慢浏览报纸内容。

    只见他轻轻抖着皮鞋,一身西装黑裤,头发整齐潇洒,津津有味的表情,好像在看八卦报纸。

    不!八卦报纸都没新闻报纸来得够劲!

    新闻报纸上全是赞扬警方的文字内容,而他作为警队指挥官,赞扬警方就是赞他。你说看起来够不够劲?

    这通篇彩虹屁看下来,庄仔越看越愉悦,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饮下一口咖啡,接着再慢慢看。

    由于昨晚社团的非法聚集,确实给城市带来适量的疼痛。

    这让港岛市民们明显感觉到社团的暴力、危害性、以及警队的行动力、正义感。

    导致市民们开始对社团产生明显不满,更对警队产生重大改观。

    这一波警队形象算是立起来了!

    昨晚杂乱、今早干净的街道,就是最明显的对照。

    街面上的一切都在体现着警队能力。

    因此,警队根本不用做什么,报纸媒体都开始主动吹嘘警队,首次把警队摆在一个正面的形象上。

    这是警队形象的一次重大突破。

    彻底洗去贪污之名,朝向现代化、高素质的警队发展。

    呵呵,庄世楷还记得他上次登报纸是用“四大探长”的名号,这回就变成英勇的“华人警司”了。

    中间的差距、民意的偏移,可想而知。

    这回八大社团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一切都在掌握中,媒体倒是很识趣。”庄世楷放下白色咖啡杯,浏览完报纸,目光落在最后的记者名字。

    “乐慧贞?”庄世楷动作一停,最后点点头道:“是个靓妹!”

    最关键是这个靓妹很识趣,懂得该怎么写报纸。

    而且能拍到他的相。

    看来是很蹲很久了。

    否则,以他和处长在幕后操纵的姿态,现场很难有人拍到他们。

    何况这个靓妹把他拍的很靓仔?这深得靓仔心!

    毕竟靓仔最讨厌不会拍照的女人!

    这会白瞎掉他的天生帅气。

    庄世楷暗暗记住这个名字,抬起手看上一眼手表,旋即起身离开办公室,准时来到总署六楼、公共关系科。

    “庄sir!”林国雄一身西装,等在六楼走廊。

    庄世楷朝着笑着摆摆手,出声喊道:“阿雄。”

    他在回到总署办公以后,其实经常都能和林国雄见面。

    而林国雄现在则是公共关系科督察,负责记者接待、以及对外联络。

    虽然看起来没有蔡元琪、卓京全等人独当一面威风,但他也没蔡元琪等人资历老啊!

    当然,他在蔡元琪等人面前是晚辈,但对于其他警员来说,也算是跟庄爷从探长时代走过来的老人了。

    现在新人都熬成老人。

    可见岁月无情,庄爷多威。

    “一哥已经到了。”

    “记者招待会马上开始。”

    今天早上警队要召开记者会,特意说明昨晚的突发行动。

    庄世楷受到通知需要出席,于是他便来到公共关系科。

    当然,这种重大行动警队不需要对公众交代什么,只要表明警队态度和决心便可。

    至于后续的统计数据,警队自然会在相应渠道公开。

    “好。”庄世楷点点头,跟着林国雄一起走进公关课的记者厅。

    其实公关科在警队内部是个很重要的部门,等于警队喉舌,掌握着对外话语权。林国雄能够在公关科任职,对于庄世楷来说是件好事。

    而且林国雄学历不低,近几年还去港大在职深造,算是庄系老人里面,学历比较出众的角色。

    这种角色做管理、显然会比打打杀杀、冲在一线合适很多。

    总的来说,“阿雄”也算能文能武,是庄世楷手下值得培养的潜力股。

    只不过,公关课属于文职,而文职部门早已被鬼佬高层安插的人马控制。以陆明华位首的这批警员,正是在文职部门扎根。

    优秀升职的通知,自然是掌控在他们手里。

    这导致林国雄未来升职难度比较大。

    庄世楷得想办法替他找些机会,打通渠道,才能让林国雄获得稳步提升。

    这时记者厅内,一名名报社、电视台记者、早已坐在椅子上,拿着纸笔记录处长出言。

    许多扛着大仪器的摄像师、录影时,则徘徊在场地四周,寻找合适角度拍相。

    处长正在台上发言,庄世楷抱手与林国雄站在旁边,一名穿着制服的女督察上前,朝庄世楷递出一瓶矿水泉,并且出声讲道:“庄sir。”

    “麻烦你下次来的时候,先去洗手间漱一下口,刚刚喝完咖啡的人,牙齿会留下痕迹。”

    “这在镜头面前可能会有损警队形象,也对你不好。”

    方洁霞出声说完,林国雄立即皱起眉头,朝对面讲道:“madam方!注意你在和谁讲话!”

    “我是善意的提醒庄sir!”方洁霞抬头看向庄世楷,庄世楷也不言语,点点头,先接过矿泉水才道:“多谢。”

    方洁霞面容姣好,腿长腰细,在警队里算是高水准了。

    不过,她眉宇间带着英气,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货色。

    等等方洁霞转身离开后,庄世楷便接过矿泉水走到旁边一个垃圾桶前,用矿水泉开始漱口。

    林国雄则站在旁边,瞥瞥嘴巴朝庄世楷讲道:“madam方,方洁霞。”

    “公共关系科督察,是跟陆明华的臭婊子,据说是海外留学回来的,估计是个香蕉人,拽的要死!”

    “庄sir,要不要我去警告她一下?教她怎么说话?”

    林国雄目光不善,庄世楷却侧头看向他:“收声。”

    林国雄微微一愣,马上点头:“是!长官!”

    “公众场合,注意言行。”庄世楷把嘴巴漱干净,将水瓶丢进垃圾里,特意对林国雄提点一句,林国雄顿时就感觉大有道理。

    他刚刚还诧异怎么庄sir不生气…以庄sir的性格,肯定会对方洁霞这种说话夹枪带棒,立场不为民族人厌恶…不说马上找人教训对方,起吗也要骂上两句。

    连骂都不骂,真有些不像庄sir。

    原来庄sir是害怕人多口杂啊!

    而庄爷说的确实有道理,林国雄自知失言,马上便闭嘴不谈。但是从刚刚林国雄的言语中看得出来,他可能没少在方洁霞手上吃亏。

    这是方洁霞则走到远处陆明华身前,态度亲昵的附耳说话。

    庄世楷看向两人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奇妙的笑容,笑容中好似暗藏深意。

    有些人连自己是哪一边的都不知道。

    等她知道的时候,场面一定会很精彩。

    随后警务处长结束发言,庄世楷便作为行动指挥,上台面对记者提问。他说的话不多,但却严肃声明,港岛绝不允许有非法集会!如有发生,必定驱散!

    若非法集会中产生暴力!警队一定严厉处理!

    “维护社会治安是警队的使命!也是警队的底线!以后发生此类事件,警队行动参照昨晚!”庄世楷说完这句话,神情凛然的走下发言台。

    “哗啦啦。”记者厅内响起一片掌声,各路记者举起相机,纷纷对他拍照。

    陆明华、方洁霞、陆启昌等人站在台下,啪啪啪,面无表情的拍着手。

    “庄sir可真会讲话。”

    “呵呵。”

    “让他宣传警队形象也好。”

    “可我怎么感觉有些怪怪的?”

    几人交头接耳,出声说道。

    昨晚鬼佬、文职部门在警队行动前都已经下班。

    可以说,这两批人完美错过本次重大事件。

    属于后知后觉的背景板,根本没有任何用处。

    好在他们也不用承担风险,非常公平的坐在观众席上,只能负责鼓掌叫好。

    只是鼓着鼓着,他们又突然感觉有点怪怪的……

    新时代的警队形象,竟然是由旧时代的“四大探长之一”建立?

    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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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TM魔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