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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任务失败后我杀疯了
她从来没见过那样精致的小孩儿,肌肤宛如冰雪凝成一样,可那一双锋锐的眼眸,又让人想到那极寒天地一线之间,长风猎猎,云翳尽散之下的初阳。
炽热,而剔透。
齐韫不自觉掏出了被她挂在颈间的那枚琥珀——
好漂亮,一模一样……
生平全然不知道羞涩为何物的她,直接凑上去,想摸一摸那澄澈如水一般的琉璃瞳。
洛玦歌却是反应极快,头颈一拧,避开了她的触碰。
她倒不觉得扫兴,一双偏大的杏眸晶亮的骇人,将北地草原上锁定猎物后的苍狼,浑身上下都传达出一种凛冽的兴奋感,以及征服欲。
她本人可能是有点收集癖的,只要是看种了的物件儿也好,人也罢,最终都必须成为她的藏品,无一例外。
比如说,之先那位秦将用的长刀,牺牲士兵中惊艳到她的一截指骨,雪狼碧绿的眼珠子……如今都被密存在她的藏室中。
而如今,面前的这个小孩儿,每一处都像是迎合着她的喜好生的。
她想要他,全部。
“玦儿,介绍一下,这是你舅舅的女儿齐韫,你应该喊她韫表姐。”洛玦歌不喜欢眼前的少女,侵略性太强的视线,但他又贪恋着母妃抚过他头顶时,掌心的温热。
他要听话,母妃才会更喜欢他的。
“……韫表姐。”少年尚未进入尴尬的变声期,嗓音清透干净,显得分外乖巧。
真好,这声音,她也喜欢。
军人里的糙汉子,说话时嗓门比雷还大,粗砺得如同北地漫天起落的尘沙,哪有这般清润透亮,听得叫人舒心。
原本她还打算等阿爹一走,就直接开遛回北齐的,她对嫁人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
但现在,她改变主意了。
......
第146章朝来寒雨晚来风八,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齐韫在胤国待了两年,从十六岁到十八岁,一共吓跑了二十七位定亲时前来相看的权贵公子。
有一半是被她的脸吓跑的,还有一半,是被她过分强势的性格劝退的。
不过,她也从未将这些放在心上过。
“韫表姐,你别伤心。”
少年干巴巴的一句慰问,却让她饶有兴致勾了勾唇,冲他招了招手。
洛玦歌直觉不妙,迅速后退,却还是被她,狠狠捏了把小脸。
可惜,手感没以前好了。
这两年,少年脸上的婴儿肥褪去,显露出俊秀清晰的轮廓,身量也拉长了不少,只比她矮半个头了。
没以前冰雪可爱,但那时不时展现的,如野兽一般凶戾的眸光,却更加让她,生出了征服欲。
可惜,她还没来得及付诸于实践,洛玦歌为了躲她,竟自请去周国求学,胤王同意了。
她很生气,本想追着去周国的,但却收到一封密函,言南楚与北齐交界处,又起纷争,镇宁侯已领兵前往平江城。
边关又起战事,她自然是要回去帮阿爹的。
于是长亭十里,垂柳依依,她纵马疾驰,与洛玦歌的车队擦肩而过之时,她留了一句,“你等着。”
便扬鞭驭马,隐没于风沙深处了。
齐韫跑死了三匹马,赶至平江城之际,已是城门将破,一路杀伐入城之后,却听见了镇宁侯在平江城外血战而亡的噩耗。
那一刹,所有的情绪一齐涌上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一个字——杀!
她没有时间悲伤,迅速整合平江城剩余军队,与楚军激战三日三夜。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多少士兵,也不清楚这场交战究竟持续了多久,她只记得,自己陷入昏迷之前,半边天皆是腥红的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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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span再度醒来,她已经回到了北齐王城,幽都。
身边围着的所有人,一袭素缟,眼眶湿红,看不出真情还是假意,反正泪水便是他们最好的武器。
哦,阿爹死了。
她也想哭,但她天生仿佛就没有眼泪这种软弱与悲恸的附属品。
面对所有人无声的指责,以及齐王传下来的收回镇宁侯全部兵权,但仍保留爵位的谕令,齐韫猛地意识到,她阿爹的死亡,绝不可能是单纯的战死!
兵权收回就收回呗,反正她知道,那三十万大军,早就不是凭一枚小小的兵符就可以掌控的。
大军之中,她可以这么说,每一位士兵,都跟她是过命的情谊。
她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职权,能方便她调查阿爹战死的真相。
于是,齐王为了安抚民心,在大殿之上接见她时,问她想要什么补偿。
“臣女想做刑官。”
此言一出,众臣哗然。
在北齐,可还没有女子为官的先河!
但齐王同意了。
后来,齐韫终于想明白了,那个身居高位的男人为何会答应的如此轻快,他权当这是一种施舍,与其刻入骨子里的对女人的轻蔑交杂在一起,叫她作呕。
但那个失去了父亲庇护的少女,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隐忍。
那一年,她十八岁,成了北齐的一名七品刑官,掌审讯。
而她花了两年时间,才查清了,阿爹所谓的战死,不过是齐王与楚国云湘君的一笔交易,以平江城易楚,换镇宁侯一死。
楚吞平江,何可直入扶风,取周之咽喉。
镇宁侯一死,三十万大军尽归齐王手中,可助他夜夜酣眠。
可偏偏,因她当初力挽狂澜,平江城并未归楚,也正因此,楚对齐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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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瞒,才让她收集到了,齐王与云湘君勾结的证据。
楚国想借她挑拔齐国内战,当真是小看她了。
北齐的天,永远只会姓齐,如今的齐王,她不喜欢,换一个便是。
即便不发动战争,她一样可让山河易主!
因此,遇见齐暄,是刻意算计之下的偶然。
她欲考查齐王的诸位公子,寻找那个最适宜替代现任齐王的傀儡,因此从来与风月不沾边的她,受昌平公主之邀,参加了一次赏花宴。
北地时常霜雪积覆,常开不败的,只有炽红的木槿。
她不其实不太喜欢这种花,红得单调乏味,不及梅之傲,菊之幽,荷之清,芍之艳,但其最是坚韧,花期极长。
因此,她对初见齐暄的那一日,记得格外清晰。
满园朱槿悄绽,他跪在雪地之上,脊骨纤薄挺直。
即便是微垂着的眉眼,也因天生尖长的内眼角,而显得乖戾阴郁。
那个青年,像极了长大后的洛玦歌。
真有意思,齐韫唇角轻勾。
看她找到了什么,一个堪称完美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