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结束!宵夜进行时!

黄皮鸭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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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雇主,全然没有一开始的嚣张样了。

    警员来到雇主面前,询问情况。

    “怎么回事?”

    雇主直指龙逍遥。

    “阿sir!”

    “是他用枪把我给打伤的!”

    “他有枪!”

    闻言,警员掏出手铐,直接把雇主给拷了起来。

    这下,雇主懵了,一脸困惑道。

    “阿…阿sir,你这是干嘛?”

    打手们也很懵圈,同样不明白是为什么。

    不只是他们,就连小邱和程乐儿也是一样。

    恰逢此时,负责带队的警员来到龙逍遥的面前,齐齐立正站好,敬礼的同时高声道。

    “署长!”

    “警员……”

    “向你报道!”

    此话一出,不知道龙逍遥身份的那些人,直接就懵了,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他竟然是署长!?!”

    雇主和打手们再次傻眼,愣在了原地。

    小邱和程乐儿反应了一会,才把这个信息消化完。

    同时,恍然大悟。

    “难怪那名医生会讨好他,原来他是署长啊!”

    “他这么年轻,就是署长了,真的好厉害。”

    程乐儿赞同的点点头。

    “确实厉害!”

    龙逍遥对警员们点点头,下达命令。

    “那边那人是此次的主谋。”

    “其他人是他叫来的打手,也一起带回去。”

    “是!”

    “署长!”

    警员们开始动手。

    雇主被警员架着,往警车走去的时候,才回过神来,不禁从嘴里吐出一句。

    “他真的是你们的署长?”

    警员肯定道。

    “那当然!”

    “货真价实!”

    雇主还是有点不相信。

    “可他看起来那么年轻…”

    警员毫不客气道。

    “年轻又怎么,人家霍去病21岁就封狼居胥了。”

    “真正有实力的人,可没有年龄限制。”

    “就是,有句话说得好,英雄出少年。”

    紧接着,雇主面如死灰,充满绝望。

    “完了!”

    “全完了!”

    “我竟然惹到了一名署长!”

    另一名警员见状,忍不住道。

    “你应该感到庆幸才对,是我们署长不想杀你。”

    “要不然被打中的可就不是你的腿了,而是你的脑袋。”

    对于警员的话,雇主已经没心情回答了。

    作为成年人的他,清楚等待着他的会是什么。

    很快,所有人被警员给带走,等待着他们的是法律的审判。

    雇主的话,这辈子估计就在监狱度过了。

    就算能出来,也是七老八十了。

    至于打手们,会查清楚他们每个人的情况,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而龙逍遥一行人,继续上路,兴致没有被影响。

    行驶的途中,小邱和程乐儿一直看着龙逍遥,仿佛在看什么稀有的大熊猫一样。

    龙逍遥注意到一直看着自己的两人,忍不住调侃道。

    “怎么?”

    “我脸上有花吗?”

    “一直盯着我。”

    小邱一脸钦佩吐出一句。

    “龙先生,你这么年轻就是署长了,好厉害啊。”

    龙逍遥谦虚道。

    “还好吧。”

    “也别冯先生、冯先生的叫了。”

    “听起来太见外了。”

    “我们也算是共患难过了。”

    “就叫我逍遥吧。”

    小邱忍不住问道。

    “那我们算是朋友喽。”

    龙逍遥微微颔首。

    “那当然。”

    “从你们主动帮助我们那一刻。”

    “你们俩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小邱很兴奋。

    “耶!”

    “我竟然有个署长朋友!”

    “就跟做梦一样!”

    她转头对程乐儿道。

    “要是我回公司跟其他人说,他们肯定不会相信。”

    “到时候你可要给我作证。”

    “他们肯定会羡慕死我的。”

    程乐儿应答道。

    “没问题。”

    之后的时间,双方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极速升温。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小邱和程乐儿两人知道龙逍遥虽然贵为署长,身居高位。

    但是,为人却没有一点架子,非常好相处。

    这让她们原本就不低的好感度,再度节节攀升。

    而坐在副驾驶上的小马哥的就苦逼了,有种做电灯泡的感觉。

    如果不是不合适,他甚至想下去走。

    十五分钟之后。

    终于到达小马哥推荐的地方。

    那是一个路边摊,说一句简陋也不为过。

    整个摊子只有一个做东西的推车,外加五张方桌和十几个塑料凳子。

    摊子的老板,是一对看起来五六十岁的夫妇。

    看着眼前的路边摊,龙逍遥对小马哥道。

    “这就是你说的地方?”

    小邱和程乐儿也看向小马哥。

    小马哥解释道。

    “你们别看是路边摊,他家的东西很好吃。”

    “我觉得比我以前吃过的一些什么高档饭店、酒店好吃多了。”

    “而且,价格还不贵。”

    “那句话怎么说的…酒香不怕…什么来着。”

    程乐儿接话道。

    “酒香不怕巷子深。”

    “对对对!”

    “就是这句!”

    “酒香不怕巷子深!”

    经过小马哥这么一说,其他人也来了兴趣。

    “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想尝尝了,究竟有多好吃。”

    “我也是,我最喜欢美食了。”

    “……”

    小马哥信誓旦旦道。

    “放心,保证你们吃了之后,赞不绝口,还想吃。”

    接着,四人从车上走下,朝着路边摊走去。

    能看到,路边摊只有一张桌子空着,其他坐满了人。

    有这么多人,估计小马哥说的八九不离十。

    要是不好吃的话,也不可能有这么多人,哪怕再便宜。

    走向路边摊的途中,小马哥说起了他跟这个路边摊的故事。

    “我是无意中发现这个路边摊的,吃过一次之后就喜欢上了。”

    “不过,我每天洗车挣的钱,不固定。”

    “不够我天天在这吃,只能一个星期来个一两次,打打牙祭。”

    小马哥说这话时,很平静,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但是,其他人听的时候,能从这些话中,感受到一股心酸。

    小邱和程乐儿能感觉到,小马哥是个有故事的人。

    小马哥继续道。

    “今天好了,有人请客,那我可得敞开吃。”

    龙逍遥以土豪的口气道。

    “没问题!”

    “想吃多少随便点,吃到不想吃为止。”

    “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四人在唯一的空位坐下。

    刚坐下,小马哥开始了报菜名。

    “老板,给我来三碗,不,五碗车仔面!”

    “再给我来两碗煲仔饭!”

    听到声音,路边摊的女老板走了过来,看到是熟人小马哥,笑道。

    “小马,今天怎么点这么多?买彩票中奖了?”

    小马哥答道。

    “当然是有朋友请客。”

    “怎么,你还怕我们付不起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