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三章 我要看看长的多水灵

宋锦书厉卿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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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远早就想把路清荷给解决了。

    可他到底只是一个下属,无法决定什么。

    但是路清荷这件事已经被耽搁太久了。

    她留着,始终是一个祸患。

    如今,交给威德尔伯爵家处理,不管对方会怎么对她。

    那都是他们的事了。

    只要她永远不会再回到国内,永远别再出来恶心宋锦书,就行了。

    反正高远不会觉得,回去之后,威德尔伯爵会对她多好。

    就算是不死,也是在精神病院被关一辈子。

    这惩罚,差不多够了。

    厉卿川自然知道,路清荷是横在他和宋锦书之间一个很大的矛盾。

    但他和宋锦书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一个路清荷。

    还有很多,很多……

    “后面的都安排好了吗?”

    高远点头:“已经安排好了,您放心,绝对不会出任何意外。”

    他心中叹息。

    其实厉卿川心中纵然再恨路清荷。

    还是尽量给她安排到了最好。

    可惜,路清荷非但没有领情,只怕还在心中恨死了厉卿川。

    路清荷离开两天后。

    传来消息。

    她乘坐的轮船,在大海上遇到了暴风雨,船在行驶中迷失了方向,触礁,沉船了。

    因为当时海域,过于偏僻,哪怕是最近的救援船只过去,也要十几个小时。

    而且,当时海上天气情况太差。

    救援船只在海上航行,太过危险。

    所以,等到天气状况稍微好一点,救援船只赶过去,已经没有什么用。

    轮船上的人,包括路清荷在内,全部葬身大海,无一幸存。

    ……

    此时的宋锦书尚不知道这些事。

    她已经在小镇上呆了五天,还没有要回去的意思。

    午后,宋锦书躺在桂花树下,扇子盖在脸上。

    摇椅缓缓的摇晃着。

    她睡的悠闲。、

    “还不打算回去?”

    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

    宋锦书睁开眼,看到头顶上的脸,笑了。

    “你怎么来了?”

    珍妮姐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

    “这小日子过的可真悠闲啊,连你的宝贝女儿都不管了?”

    宋锦书没有动,“她从出生就一直和我在一起,我之前是总害怕,她离开我会过的不好,总觉得,除了我之外,这世上没有人能照顾好她……”

    “但是……”

    宋锦书顿了一下,笑笑:“我发现,回来之后,厉卿川其实也能将她照顾的很好。”

    “虽然我讨厌厉卿川,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他可以对任何人不择手段,但是,他会对久久毫无原则的好。”

    厉卿川不是好人,做不了一个好丈夫。

    但是,他能做好一个爸爸。

    所以,宋锦书明明那么讨厌他,却能放心的将久久交给他。

    珍妮姐拎起小桌上的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青绿色的茶水,在白瓷杯中,看起来,格外清晰。

    她端起来喝了一口。

    “还不想回去?”

    “日子过的清闲,脑子里也没有多杂念,每天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眼前没有讨厌的人晃悠,这日子,我太喜欢了。”

    总之,就是不想回去。

    珍妮姐点头:“听起来,的确是过的挺好,要是我,我也不太想回去。”

    宋锦书问她:“厉卿川让你来的?”

    珍妮姐叹息一声。

    “没办法啊,你一直不回家,他就找到了我。”

    “你打算劝我回去?”

    珍妮姐又喝一口茶水,摇头。

    “我本来是想劝你回去的,但是现在,我看你这状态,比之前好太多了,我觉得,你在这多生活一段时间也挺好。”

    宋锦书身上穿着宽松的亚麻面料做的衣服,素颜朝天。

    但是气色却极好,肤色红润,眼底终于又有了光。

    不但如此,她的状态很轻松。

    一点也不像之前那样紧绷。

    这样的宋锦书珍妮姐又很久都没看到了。

    虽然的确是厉卿川请他过来,想让宋锦书回去。

    可是珍妮姐觉得,宋锦书生活的那么压抑,她为甚不能出来喘口气?

    为什么不可以放几天假?

    对珍妮姐来说,就算是喜欢久久,前提也是她是宋锦书的女儿、

    如果让她来排出一个一二三,那宋锦书必然是第一位的。

    她希望宋锦书能好。

    所以,看到宋锦书在这里过的这么舒服,惬意,珍妮姐觉得,她反倒更希望,宋锦书在这多生活一段时间。

    宋锦书唇角扬起。

    “要不要住两天?”

    珍妮姐叹息一声:“我不行,你是老板,我就是一个打工的……”

    说完,哀怨的看了一眼宋锦书。

    宋锦书笑出声来,拿起扇子丢过去。

    “我给你放两天假,在这陪陪你老板。”

    珍妮姐:“呐。这可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啊!”

    “对,就是我说的,别废话了,走,买菜去,回来做完饭。”

    宋锦书起身。

    珍妮姐赶紧道:“那我想吃饺子……”

    买了菜,回来的路上,宋锦书熟练的跟镇上的居民打招呼。

    珍妮姐要不是认识她,都以为,她像和镇上的土著。

    她头发随意用一个鲨鱼夹卡着,身上穿着宽松的衣服,脚上穿着一双拖鞋,整个人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

    但是,你从她放松的状态可以看出,这是她最轻松最自然的状态。

    卖肉的店要穿过镇子上的街,在最东边。

    快走到地方的时候,珍妮姐惊讶的说:“这里居然还有个道馆。”

    宋锦书抬头看了一眼,点头,“对啊,里面的小道士长的可水灵了,弹琴还很好听,解卦也挺准的,你要不要去看看。”

    珍妮姐眼睛一亮。

    “真的?还有这好事?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啊?”

    宋锦书白她一眼:“我都来这么多天了,当然知道了。”

    这家道馆是新建的。

    据说,早六七十年前,这里就有一座道馆,当时香火还挺旺盛。

    后来因为战火,道馆被破坏。

    去年,在原来的地基上,按照老照片里的样子,重新复原建造的。

    珍妮姐来了兴致:“那我还真要去看看,我倒要看看有多水灵,呸,……不是,我就是想看看,解卦有多准。”

    她搓搓手,就想进去。

    宋锦书问她:“天都要黑了,你还要不要包饺子。”

    珍妮姐看看道馆,又看看,手里拎着的菜。

    “还是饺子更重要一点,反正我明天不走,明天我再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