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七十章 轻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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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伊斯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人畜无害地笑着。

    就在这时,爱德华·罗伯塔走了过来,他看着诺伊斯,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诺伊斯见北境有名的剑客竟然询问自己的名字,连忙道:“回大人的话,诺伊斯·格林。”

    “哦,诺伊斯啊,我身边正好缺少一名扈从,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爱德华问道。

    众人闻言,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诺伊斯,他们没想到,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平头小伙子竟然会让两位大佬看上。

    我看着爱德华,笑道:“你过来的晚了,诺伊斯已经答应给我做扈从了。”

    爱德华皱眉看了我一眼,随即看向诺伊斯,问道:“是吗?”

    诺伊斯有些不好意思道:“不错,刚才我确实答应秦轩先生了。”

    “他给你提出了什么样的条件,我这边愿意给出双倍的条件。”爱德华十分自信道。

    我见状,看着爱德华道:“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爱德华,你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太厚道。”

    爱德华看向我,淡淡笑道:“秦轩先生,诺伊斯到底要成为谁的扈从,决定权在他的手中,我看好他,自然全力争取。”

    我笑了笑,伸手表示他随意。

    爱德华看向诺伊斯,继续问道:“秦轩先生给你开出什么样的条件,你跟我说一下。”

    诺伊斯道:“秦轩先生承诺给我一百金币的年薪。”

    爱德华闻言,瞬间便是哑火了,他看向我,有些惊奇道:“秦轩先生,你能拿出这么多钱吗?”

    “最近剿灭了不少土匪,我从他们身上得到不少好处,一百金币而已。”我道,“再说了,以诺伊斯的能力,完全值得这个价钱。”

    爱德华笑道:“确实,一百金币而已,以诺伊斯的能力,完全值得这个价钱,可惜了,我出不了二百金币的年薪。”

    贵族虽然有钱,但是他们也不是有钱到可以随意往外散金币的地步,更何况是没有实际领地,更没有商业产业的罗伯塔家族。

    这个家族,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教授别人剑术,虽然门徒满天下,但是教授剑术的收入,也是有限的。

    诺伊斯摸着后脑勺道:“虽然很想跟着罗伯塔先生您修习剑术,但生活所迫啊,我还是先跟着秦轩先生比较好。”

    爱德华也不生气,他淡淡笑道:“没关系的,以后有机会的话,去王城找我,我教你剑法。”

    “真的吗?实在是太感谢您了。”诺伊斯十分激动道。

    爱德华看着我笑道:“秦轩先生,我很期待您的比赛,让我见识一下,血狼的战斗力吧。”

    我笑了笑,就在这时,工作人员走进来,高声喊道:“四号,四号,抽到四号的两位选手,挑选自己的武器,然后上场。”

    我举起手来,另一个也是抽到四号的青年也是举起手来,他正满脸阴鸷地注视着我。

    看来,又是一个把自己的钱押注在罗德尼·马尔兹身上的可怜虫。

    我依然选了木棒,那个少年跟我一样,同样选择了木棒。

    他先我一步,朝着场地上走去,我紧跟在他身后。

    刚是来到场地里,观众席上,一片倒喝。

    我倒是不以为意,站立之后,十分淡然的看着眼前这个青年。

    青年穿着皮甲,看脸上的疤,应该是混迹在狼隐城里的不良青年。

    想着,我把他的数据调出来看了看,十分普通,连劫匪头目的数据都不如。

    看样子,他能走到现在,完全是运气使然。

    青年冷冷的盯着我,高台上的铁锣敲响之后,他举起手中的木棒,朝着我便是砸来。

    “去死吧!你这个卑鄙小人!”

    话音落下,木棒还未招呼到我的脸上,我抬起手中的木棒,直接挡了下来。

    青年瞳孔一缩,我握紧拳头,直接在他的小腹上来了一拳。

    这家伙穿着的是皮甲,哪里挡得住我的力量。

    他的身体往后一躬,接着捂着自己的肚子,直接跪在了地上。

    “好,好,好强......”

    话音落下,青年直接向前倒下,彻底没有了战斗能力。

    现场一片寂静,就连主持人也是愣了好一会才是高声喊道:“第四场,获胜选手为秦轩!”

    话音落下,现场依然是一片寂静,观众席上,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我全然不管,来到大门这边,看着还未回去的爱德华,笑道:“我的比赛结束了。”

    爱德华回过神来,他看了眼沃克,随即看着我道:“不知道秦轩先生跟汉纳先生打起来,到底谁的力量更强一些。”

    “肯定是沃克的力量更强,我不是他的对手。”我直接了当道。

    沃克闻言,瞥了我一眼,随即转身回武器室里去了。

    第五场、第六场、第七场,第八场,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打。

    我觉得,或许自己还能捞到一个像诺伊斯这样的人才。

    不过,现实狠狠的给了我一巴掌。

    这四场比赛,由于对手之间,旗鼓相当,可以说,用又烂又长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他们这八个人里,也没有像诺伊斯那样的人才。

    第九场比赛,也就是最后一场比赛,由贾尔斯·刘易士对战一名留着长发的青年。

    两人都是选择了短剑和木盾,一看就都是那种十分仔细的近战型选手。

    由于经历了之前四场又烂又长的五场比赛,因此观众们的兴致都已经有些不太高了。

    贾尔斯虽然是贵族子弟,但是他的名声,显然不如爱德华,因此人气也不是很高。

    铜锣敲响之后,贾尔斯率先发起了进攻,他跳跃而起,挥动手中的短剑,朝着眼前这位长发青年,劈砍而下。

    长发青年见状,立刻举起手中的木盾格挡。

    铛的一声响,长发青年直接屈膝半跪在了地上,他的能力值,跟贾尔斯比,那基本上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面对贾尔斯的攻击,有这样表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贾尔斯并未乘胜追击,他向后退了两步,看着眼前这个长发青年,沉声道:“站起来。”

    长发青年朝一边吐了口唾沫,深吸了口气,接着站起来,调整了一下状态,接着挥动短剑,朝着贾尔斯攻来。

    贾尔斯见状,立刻举起手中的木盾格挡,在挡下之后,贾尔斯立刻抓住机会,发动进攻。

    铛!铛!铛!

    贾尔斯的短剑攻击,全部砸在长发青年的两根肋骨上。

    长发青年惨叫了连连,随即迅速后退,满脸畏惧的看向贾尔斯。

    贾尔斯见对面有了畏惧之色,立刻攻杀而上。

    面对贾尔斯这气势十足的战斗威压,长发青年直接放弃抵抗,他扔掉手里的木盾和短剑,又向后退了好几步,举起手道:“认输,我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