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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美国的网络已经非常发达了,戴蒙晚上做的事立即传遍了互联网,没人能掩盖。
根据ici的一项调查,2005年美国79%的成年人使用互联网。
“突发大新闻,刚刚有人在东区抢劫了法尔科内家族的金库!不知道是不是哥谭的两个黑帮全面开战了,打的很激烈,自动步枪和炸弹都用上了。”
“法尔科内的金库被抢了,是一辆黑色的装甲车冲进了大楼,抢完后又开了出来。总共也就5、6分钟的事,抢完就走。竟然有人敢挑战法尔科内,哥谭好像要变天了!”
“这不像是黑帮火拼,更像是两个人对黑帮的报复。那辆车应该只能坐两个人,多了坐不开。我觉得他们并不是冲着钱去的,根本带不了多少东西。”
“黑帮的人永远比警察先到,抢劫的人刚走没多久黑帮的增援就到了。事情发生了半个多小时后才有警察到场,而且只去了一辆车,一个人。哥谭的这帮警察,其实和黑帮是一伙的吧?”
有个网友说出了真相,去调查的警察是詹姆斯-戈登的搭档弗拉斯。这个人其实是法尔科内在警局的卧底,平时给黑帮传递大量信息,有毒品交易时还经常去充当打手和保护伞。
最神奇的是,包括戈登在内,很多警察都知道弗拉斯和黑帮的关系,却从没有人举报过他。这已经不是警局的潜规则了,摆明了“我是坏人”却没人管,因为几乎人人都坏。
弗拉斯是来帮忙的,调查谁干了这件事。
黑帮老大卡迈恩-法尔科内亲自来了,没有大发雷霆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生气。如果不能完美的解决这件事,他在哥谭的地位和威慑力都会下降。
有三人逃出了大厦,等戴蒙离开后才回来,他们是重要的目击证人,说了自己看到的事。
“来的只有一男一女,而且只有男的动手了。一个人打死了17个人,这怎么可能?”法尔科内愤怒的问。
“先生,我们说的就是实情。他的枪法太准了……一个人就压制了我们所有人。而且他穿了一身黑色的战衣,刀枪不入……他太可怕了。”一个瘦子打着哆嗦,带着哭腔。
“他是怎么打开金库的?你们看到了吗?”法尔科内阴沉的问。
三人一起摇头,表示没有看到。他们哪敢看戴蒙怎么打开金库,只要被看到,就没机会站在这里说话了。
从他们跑出去打电话向总部请求支援,到法尔科内亲自带人过来总共9分钟,但敌人已经打开了金库,拿了一些金块离开了。
所有人都觉得这次抢劫很不科学,速度快到让人怀疑金库忘了锁门,但这怎么可能呢?没有人能想明白,因为这是哥谭从未有过的超能力犯罪。
弗拉斯沉思了片刻,正色道:“我想有个人可做到这种事。”
“谁?”法尔科内问。
“杀死黑面具的人和抢劫诺亚-莱利的人。我们在撬棍夜总会调查过,没人看到凶手的脸。根据现场痕迹,警方分析是一个人干的,黑面具保险柜里的重要物品也被他拿走了。不久前,诺亚的犯罪证据和黑面具的u盘都被人放到了警局外。”弗拉斯说完,咽了口唾沫。
法尔科内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什么线索吗?我可不想被这种疯子盯上。”
弗拉斯摇了摇头。“一点线索都没有,子弹很干净查不到从哪里流出的。今天他丢下一把步枪在这里,我可以调查,估计不会有什么结果。局里认为这是个外来的超级杀手,你平时加强防卫吧。”
法尔科内的脸色黑如锅底。他当然要加强防卫,不能再随便抛头露面了。虽然警方封锁消息,媒体报道说撬棍夜总会死了23个人是踩踏事件,但道上的人都知道黑面具是被人一枪爆头杀死的。
法尔科内开始害怕了,他怕死。哥谭的黑帮之所以能统治城市,是因为这里腐败,有一套官员和黑道都愿意遵守的潜规则。他们一起敛财,一起压迫平民。他们成功的秘诀,是遵守秩序保持底线。
现在这个隐藏在暗处的敌人和哥谭的大佬们明显不是一路人。他的行为带有一种戏剧性,不按套路出牌,行事方式没有准则可寻。难以琢磨的人最可怕,你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你,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手?
与此同时,在哥谭警察总局,詹姆斯-戈登正在加班。
他看起来很疲惫,并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内心。他一直想改变哥谭市,但他的能力不足,简直什么都做不到。
今天局里接到了报警,说是法尔科内的大厦遭到了抢劫。戈登认为这是将黑帮大佬抓进监狱的好机会,建议大批警察一起出动去现场。他相信大厦里肯定能找到一些犯罪证据,只要他们赶在黑帮之前到达现场,完全有理由封锁那里。
黑人洛布局长却没有这样的魄力,他认为那里发生的是黑帮火拼,警方应该坐山观虎斗,而不是强势的参与进去。如果大批警察赶往现场,搜不到证据就尴尬了,还可能会和黑帮发生激烈的冲突。
搜查不到证据,法尔科内找律师告警方胡乱执法的话,高层一施压,洛布这个市局长大概就干到头了。
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因为事发地点在法尔科内的大厦里。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受害者,这个大佬擅长颠倒黑白,法官费登和他是一伙的。
戈登只好待在局里继续调查之前珠宝商人在家被抢劫的案子,内心感到无比凄凉。哥谭所有人都知道法尔科内有多坏,但警方就是动不了他。自己当警察到底为的是什么?一辈子调查些小案子吗?
“别出声。”忽然,戈登背后被顶上了东西,他感觉到那是枪口,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要干什么?”戈登强迫自己镇定,轻声问。他认为有谈判的可能,如果对方想让他死,完全可以偷袭杀死他,不需要和他说话。
他都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潜入警局悄悄走到他身后的,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是一个高手。
来人正是穿上了装备,黑衣蒙面的布鲁斯-韦恩,今天来找戈登是想和他合作。他没有查到抢了韦恩企业装备的人,也没等到人上门找茬,决定先对付哥谭的大毒枭。
“法尔科内每星期都进一批毒品,为什么没人阻止他?”布鲁斯问。
戈登淡淡的说:“他收买了警察和法官。”
布鲁斯又问:“该怎么做才能制止他?”
“向费登法官施压,找一个有胆识的检察官。”戈登回答。
“瑞秋-道斯。”布鲁斯说出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名字。他太看得起瑞秋了,她只是检察官助理,有胆识但没能力啊。
“你是谁?”戈登问。
“注意我的信号。”布鲁斯的声音沙哑低沉。
“你只有一个人?”戈登问。
“现在我们有两个人。”
“我们?”意识到布鲁斯不再拿枪指着他,戈登立即拔枪追上了天台。
他看到布鲁斯从楼上一跃而下,背后的披风张开,滑翔下楼消失在了夜色中。
和戈登一起加班的一个年轻警员看呆了。“那是什么?”
“我想他就是那个使用麻醉枪的珠宝大盗之一。”戈登肯定的说。诺亚-莱利公寓的摄像头拍下过罪犯的形象。
一身黑衣,有滑翔翼,还给警方提供了受害者的犯罪证据……他不可能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