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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眼看远征军的炮台就要完工了,萨伊德打算出城最后骚扰一番。
但是炮兵指挥官以赛亚找到了萨伊德,两人嘀嘀咕咕半天,然后就各自准备人手去了。
巴隆人还在拼命的加固炮台,不断有马车从后面将土石等物送上来,沃伦将军的部队,现在正在附近负责警戒。
他手下本来只有一千人,叫他将军,那是给他面子,这家伙原本只是一个大队长而已。
但是上次冒死去拖回一百多根炮管,沃伦算是立功了,塞雷斯将几个战力不俗,原本独立的大队调归他指挥,任命他为真正的将军。
现在沃伦手下,仅仅装备了火枪的都已经有三千人了,上次拖回来的炮管,经过工匠的监察,除了几根因为被萨里思丹人的弹丸直接命中,产生了裂隙之外,其他的都能用。
修复火炮的监督工作也是沃伦负责的,火炮修复之后,也交给沃伦指挥,这些炮台,将成为沃伦的阵地。
不过沃伦并不满足,三天前,从塞雷斯亲王的领地,送来了一批火炮,足足四十门之多,有三十门是二十四磅长炮,其余的是三十二磅长炮,这些大家伙本来应该是海军军舰上使用的。
并且一般的小型战舰,根本承受不住这种大炮发射产生的后座力,但是塞雷斯为了击垮萨利沙哈的城墙,不惜代价,立时四个月,才把这批火炮从自己的领地运到萨里思丹。
原本塞雷斯麾下远征军携带的最大火炮,也就是二十四磅的短炮,但是在萨利沙哈城下,大部分火炮都没有抢回来。
好在他早就已经料到,萨利沙哈回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在春季发起对勒慕斯的攻势之前,就给国内传信,让国内尽快给自己送来一批大口径的长炮。
巴隆王朝和大夏不一样,他们是以弹丸的重量来划分火炮的级别,大夏当年也是这么做的,但是在胡思远这,被改成了用口径划分。
巴隆王朝的火炮,从六磅开始,发射六磅重的弹丸,直到八磅、十二磅、十八磅、二十四磅,最大型的就是三十二磅。
塞雷斯听说,现在有人正在试制四十磅大炮,也不知道成功了没有。
不过新运来的三十二磅长炮,射程和威力都十分惊人,加长的炮管让弹丸有更长的时间在炮管里加速,弹道更加平直,射程也更远。
塞雷斯亲王准备用三十二磅长炮,对付萨里思丹人城墙上的大炮,和他们那座该死的城池。
这批大炮,没有交给沃伦指挥,而是由一个从国内来的军官,亲自指挥。
同时,塞雷斯也不准备把这些大炮,布置在那些马上就要修建好的炮台上。
沃伦对此很不满意,他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手下两千多步兵,三千火枪手,还有一百多门十二磅大炮。
现在就是让他硬抗金色鸢尾花骑士团,他也敢试试,亲王殿下的这个安排,让他这几天颇有情绪。
沃伦现在正骑在马上,监督那些从各国搜罗来的奴隶仆从军,用木桩等物夯实四米多高的炮台。
炮台外围,修建了一米高的胸墙,胸墙上插满了尖木桩。
有了这样的防御,即使萨里思丹人大举来攻,沃伦也自信可以让他们在自己的防线前留下足够的尸体,然后退回自己的城池。
“该死,夏天的太阳,太毒了,再这么晒下去,我就要被晒熟了。”沃伦拽过腰间的水袋,拧开后猛灌了两口。
突然,沃伦的耳朵动了动,转过头,看向萨利沙哈的方向。
被太阳晒的有些扭曲的空气中,那座土黄色的城池,突然间打开了大门,然后就是一队队的骑兵涌出,跟在骑兵后面的是步兵。
沃伦耸了耸肩,吐出一口热气,咕哝道“这群该死的家伙,又来找麻烦了。”
他大声下令道“传令,让火枪兵进入胸墙防线,步兵负责保护侧翼,动作快点,你们这群懒鬼!”
除了沃伦麾下的火枪兵和步兵,仆从军也被组织起来,拿起武器,填补进防线的空缺中。
沃伦虽然觉得,自己能够将这些萨里思丹人击败,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命令道“给加图索团长传信,就说萨里思丹人的骑兵又来找麻烦了。”
传令兵一溜烟的走了。
一千多米的距离,骑兵就算要等待步兵跟上,也就是十几分钟的事情,现在萨里思丹人已经摆好了阵型,缓缓的向前推进。
沃伦看了看萨里思丹人的阵型,嘀咕道“这帮该死的家伙,居然打算在城外跟金色鸢尾花来上一场硬的么?”
萨里思丹人还在慢慢的推进,沃伦已经赶到不对劲了,萨里思丹人骑兵们手里的那种马枪,虽然射程不佳,但是跟自己手下火枪兵们的火枪也差不多,三十米以内,还是有点儿准头的。
如果对方的骑兵冲到自己脸上,用马枪打上几轮,然后步兵再跟上,继续用火枪攻击自己,那么今天马上就要完工的炮台和堡垒,很可能会易手啊。
“传令兵,立即去给杜根将军送信,今天的敌人非常反常!快点!”沃伦再次大声叫来传令兵。
很快,加图索团长带着两千骑士和两千轻骑兵,赶到了炮台附近。
沃伦这个时候也不骄傲了,屁颠儿屁颠儿的打马跑到加图索团长身边,谄媚的道“加图索大人,你看今天这些萨里思丹人,他们今天非常反常,出城之后竟然用十分钟的时间列阵,然后才慢慢的推进,到现在都没走上一半的距离。”
“并且,他们今天带了很多步兵,不知道是在搞什么鬼。”
加图索团长一手持缰,另一只手捧着自己的头盔。
他有着一头卷曲的栗色头发,额头宽阔,眉飞入鬓,高鼻深目,脸上的线条如同刀削斧凿一般。
腰杆挺直的坐在马背上,入神的听着沃伦的汇报,不时还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知晓。
加图索团长的风度,在巴隆帝国中,也是盛名远播,即便是在战场上,他杀戮敌人时,动作也依旧优雅。
很快,血腥杜根也带着血腥玛丽军团的五千人赶到,沃伦又打马跑过去,然后把跟加图索团长说过的话,以更加谄媚的语气,重复了一遍。
沃伦认为自己对加图索骑士谄媚,是因为加图索大人,是一个真正的贵族,一个高尚的骑士;而之所以对杜根这个家伙谄媚,是因为杜根才是真正的小人,他从来不介意用下流的手段对付别人。
对一个骑士谄媚,那是因为骑士高尚,值得令人尊重;而对小人谄媚,那就是因为,沃伦也算得上是个小人。
杜根和加图索团长虽然不对付,但是在战事面前,谁都不会怠慢,杜根虽然狂傲,但是他也知道加图索团长的实力,不是自己能够挑战的。
“尊敬的加图索大人,你认为今天萨里思丹人摆出这样的阵势,是什么意思?”杜根主动向加图索开口询问。
加图索团长将自己的头盔放在马鞍上,用持缰的手按住,揉了揉自己的眉心道“任何反常的事情,都有它的道理,既然萨里思丹人摆出了这副阵势,我们不妨打一打,只要一打,对方的意图就明朗了。”
杜根一愣,马上就反应过来了,在敌情不明的时候,一般人会选择扎住阵脚,然后静观其变,看来加图索团长除了风度极佳之外,对自己和麾下的骑士们,充满了信心。
加图索团长当然有资格自信,他麾下的金色鸢尾花骑士团,虽然成立时日尚短,但是战绩傲人,粉碎过无数敢于向他们发起冲锋的敌人。
骑士们的出身,虽然不及帝国其他三个骑士团的骑士们高贵,但是没人会说骑士的出身越高贵,武技就会越强。
与圣殿骑士团的那些宗教疯子不同,金色鸢尾花的作战方式更加直接,也更加高效,塞雷斯亲王也从来不给这些骑士约束,只要完成任务,击败敌人就好。
帝国本土的骑士们,为皇帝效力一生,也未必能获得一块封地,而金色鸢尾花骑士团的骑士们,每个人都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封地。
这也是塞雷斯亲王,在帝国本土受那些平民和破落贵族们拥戴的原因了。
每个在帝国本土生活失意的人,都渴望去塞雷斯亲王麾下,如果能够建立功勋,那就可以在远离教廷和贵族们控制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当然,跟随马克西亲王殿下出海,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海上的风浪和不确定性太多,敢于出海冒险的人,毕竟是少数。
加图索团长从身后的侍从手里,接过罩冒戴上,然后将锁子甲套在头上,最后缓缓将自己的头盔带上,这顶精钢打制的头盔上,插着一簇漂亮的羽毛。
他身后的骑士们,见自己的团长已经戴上头盔,这就是即将发起攻击的信号,他们纷纷放下自己头盔上的面甲,然后紧了紧手上的手套,检查自己的骑枪和盾牌,再看看钉锤和长剑是否都在顺手的位置。
加图索团长放下面甲,然后从侍从手里接过自己的长柄大剑,手臂一伸,将长剑指向天空,大声道“勇敢的骑士们,让我们去把敌人的诡计粉碎!”
“遵命,团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