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玛萨拉

我是一碌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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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谱发誓,他劝过了,但劝不住。

    博巴这老哥脾气实在太过暴躁了,尤其是当知道自己被人喂了姨妈血之后。

    数十个英军领着几百个英伪军包围了皇宫,将刹帝利抓了一堆。

    在带路党黎谱的引路下,他们杀入皇宫的地下祭坛,那里有着数百名童工戴着脚链挖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喂了姨妈血。

    博巴将祭坛中邪教徒抓了个干净,但是这些犯人中,并未出现婆罗门祭司和小皇帝的身影,看来是收到风声提前躲起来了。

    而且祭坛上的三颗圣石也不知所踪。

    琼斯道:“吕!你既然早就发现了祭坛,你应该提前拦住他们的!”

    黎谱摸着下巴:“是我太笨了,没有早想到这一点。”

    琼斯叹道:“这样一来,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找齐圣石,卷土重来。”

    “嗯。有道理。”

    “一旦他们集齐所有圣石,召唤出卡莉神,那麻烦就大了!”

    “是啊,是这样。”

    “而且他们一定会回到这里,夺回皇宫。”

    “不错,我们应该早做准备。”

    “他们还会来找我们报仇。”

    “那真是太危险了。”黎谱从兜里取出一颗特异的石头,“你觉得到时候我们准备多少武器好?”

    “湿婆石?!”琼斯终于反应过来,“原来你是故意的?你故意利用他们找齐圣石?”

    黎谱道:“哇!原来我是故意的?谢谢你提醒我,印第安纳。”

    他当然是故意放跑祭司的,他这人最懒,有条件就躺赢,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躺赢。

    找石头这种苦活累活当然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干。

    在博巴摇人的时候,他提前打开机关杀进祭坛,抢走了其中一颗圣石。

    故意放另外两颗让邪恶祭司带走。

    这样祭司只要找齐四颗湿婆石,就必然要回来抢这最后一颗,自己躺在家里等就行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等待到底是多久了。

    一个月两个月都能忍,要是几年下来,自己岂不是一身咖喱味?

    好在有飞机,自己可以在重庆安个窝,把三个姨太太接过来度假。

    黎谱敲定好主意后,准备暂时在印度住一个月,一个月还不来,自己就带着湿婆石飞重庆去。

    …………

    “鸡米?”

    “要加。”

    “咖喱?”

    “要加。”

    “洋葱?”

    “要加。”

    “鸡蛋?”

    “多加。”

    黎谱大力颠锅,猛火爆炒!

    “干罗贝!”

    琼斯一把老盐撒进锅里。

    “玛萨拉!”

    胡汉一把小茴香撒进锅里。

    “出锅!”

    黎谱将一坨坨炒饭倒在了芭蕉叶上,由琼斯分给了村里的老人享用。

    所谓年过半百,阴气自半。

    老人家总是容易便秘,这顿饭祝他们肠胃通顺,长命百岁。

    做完饭的黎谱拿起一块面包啃了起来。

    琼斯咀嚼着炒饭,见黎谱自己不吃,问道:“你的咖喱炒饭很好吃,为什么不吃?”

    黎谱道:“吃腻了。”

    琼斯吃着吃着忽然把手伸进了嘴里,扯出一条卷卷的东西来。

    他拿在手里打量了一下:“这是什么?”

    黎谱道:“哦!可能是肛毛。村里大爷在磨玛莎拉的时候,我看他老是抠屁股。”

    “呕!”琼斯和胡汉都剧烈呕吐了起来。

    他们现在正守在那座因为被夺走湿婆石而荒芜的小村庄。

    因为迎回圣石和儿童,村庄逐渐开始恢复生气,短短数日时间,原本荒芜一片的周围竟然开始长出绿草。

    可见湿婆石确实蕴藏着一种促进生长的神力或辐射。

    “琼斯!琼斯!”小孩豆丁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琼斯这会胆汁都快呕出来了,无力地问道:“什么事?”

    豆丁鬼鬼祟祟看了眼黎谱,将琼斯拉到一边,小声道:“我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喔。”

    琼斯精神一振,作为探险家,他同样也是一个风流好色之徒,不然也不会中了邪教的奸计。

    只是印度这个地方吧,有点极端,大部分人都长得很丑,只有极少数漂亮的,偏偏一旦漂亮起来,就是艳光四射的大帅哥大美女。

    能被豆丁这么称赞的,一定是顶尖大美女了。

    琼斯见黎谱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盯着自己手心也不知道发什么呆,便不惊动他,跟着豆丁偷偷溜出去泡妞了。

    黎谱正在回看界面,两人的对话也瞒不过他的耳朵。

    印度美女五官再漂亮,但皮肤发灰,身上透出一股咖喱味,压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琼斯这种老白男大概是不介意这点的,毕竟鬼佬鬼婆体味也不轻。

    像爱丽丝吉尔她们知道黎谱不喜欢,所以都做了脱毛和大汗腺基因调整,生化世界的黑科技已经黑到了黎谱,离谱的地步,随时可以在极小范围内调整基因。

    他在这已经守了二十多天了,准备再过几天等满三十天,就溜重庆去,把姨太太接过来度假。

    如果真拖到好几年,那自己就留下抗日,等到时间把夺宝奇兵3的副本给一起刷了,反正第三部的时间线在二战前夕,也就是38年左右。

    距离现在也不过就三年时间了。

    他正思索着,就见到琼斯远远带着一个女人朝这边走来,琼斯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黎谱抬眼一看,发现这个印度女人确实漂亮,属于最顶级的浓颜,而且身材非常丰满匀称,一对激光大车灯开了远光,晃得黎谱差点青光眼。

    细节就不描述了,做个比喻,就好比你很饿的时候,手里端着白米饭但没东西下饭,忽然有人端了一碗炖的软烂喷香的红烧肉过来。

    这个女人就属于红烧肉那种类型,红艳艳油亮亮,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吃多了可能会腻,但在饿肚子的人眼里那比什么山珍海味都要有吸引力一万倍。

    正所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黎谱至少十二个蛋,这二十多天对他来说,比那群新兵蛋子三年还要熬人。

    于是他决定暂时收回对印度妞的偏见。

    女人来到黎谱面前,双手合十:“勇敢的英雄,感谢你为我们寻回圣石。我叫塔布,从德里来。这次是专门来朝拜湿婆圣物,以及向英雄表达我的崇敬。”

    她操着一口咖喱腔的英文。

    黎谱让开身体,露出了身后放着圣石的小祭坛。

    他声情并茂地说道:“千万不要觉得是我勇敢,只是我这人一向是看不得民间疾苦。我总是因目睹邪恶而忍不住愤怒,当这一切结束的时候,回过神时,却又发现自己已经不由自主地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助别人。

    我也会害怕死亡,我也会后悔自己的冲动。我所做的一切善行对我来说更像一种本能,一种疾病。唉,一种无法治愈的疾病。”

    “哦……千万不要这么说。我的英雄。”塔布感动地走到黎谱面前,握住了他的手,“这不是疾病。而是美德。你的英勇与正义只有猴神可以媲美。村民都在说,你是湿婆派来拯救大家的。”

    黎谱叹了口气,搂住塔布的肩膀说道:“是他们谬赞了。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面对他们的厚望,有时候我躺着的时候也会感觉到空虚、无助、害怕。心脏时不时就会心律不齐一下。你是医生吗?”

    塔布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在德里大学进修医学。”

    “看得出来,你身上有一种知性、慈悲的光辉。这是好医生才有的特质,我看人一向很准。”

    “你说你心律不齐,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你需要好好检查一下。”

    “我们是不是找个安静的地方?我听说检查心率的时候要保持平静。”

    “你说去哪里好呢?”

    “我房间怎么样?”

    塔布害羞地点点头,黎谱搂着她向住处走去。

    “路上吃过饭没有?我炒了咖喱饭,村里阿公亲手磨的玛莎拉。”

    “我火车上吃过了。”

    望着走远的二人,琼斯忍不住仰天长啸!

    “oh no!!!”

    祭坛上,圣石忽然发出了隐隐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