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四个人一起去京城

六音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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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音看着对面的少女,很茫茫然的四处看了看,说道:“淫贼?那在哪里,我没看到啊。”那表情就是一副宫九小萝莉很熟悉的二二的表情。

    无奈的一捂脸,就连宫九小萝莉也是一脸我不认识这个家伙的表情,这话问的真是太二了,绝对是二到不行。虽然对这个大笨蛋目前的智商很清楚,可是宫九每次听到六音这种二货到家的话,还是会不自觉的想要捂肚子。

    少女似乎也被六音这话给弄的愣了,心说难道还有同党?不得不说似乎这个少女也是那种有点二的类型。四处扫视了几眼,似乎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少女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着这六音道:“你这个淫贼休要骗我,你究竟怎么欺辱这个小姑娘啦,竟然让她连话都不敢说。还有你把这个小妹妹怎么了,不说清楚我就杀了你,替天行道。”

    六音很诧异的看了看自己的身后,很快意识到对面的少女说的是自己。伸出手挠了挠头,说道:“我?”

    少女,嗯。

    “淫贼?”

    少女,点头,指着六音的鼻子说道:“说的就是你。你这个淫贼,萝莉控。”六音的心里又不自觉的吐槽了一句,咦这个时代哪来的萝莉控?这不科学。等下科学是什么?六音晃了晃头,似乎对自己心里莫名其妙冒出来的话感觉很奇怪很奇怪。

    “这位姐姐,你似乎误会了。”宫九很不喜欢有人靠近自己的大笨蛋,特别是女人,而且还是那种胸很大的女人,这种然自己战斗力几乎降到负数的女孩子,还是离自己的的大笨蛋越远越好。

    少女闻言,后头看向这个刚才还一脸的委屈几乎都快哭了的小女孩,似乎有些疑惑,自己这不是在帮她吗?怎么会是误会?

    宫九把少女拉到一边,指着靠到了六音身边的红衣小萝莉说道:“他们是兄妹,那个大笨蛋,这里有问题,他失忆了。现在就是一个笨笨的,呆呆的,二二的大笨蛋。”说完就以极快的速度跑过去,继续和红衣小萝莉抢地盘。

    少女听的是迷迷糊糊的,心说怪了,难道自己有办错事情了?少女看着六音黑色的瞳孔还有那个红衣小女孩红色的瞳孔,似乎有些疑惑。哪家兄妹会是这个样子的,一点都不像吗?不过她很明智的没有继续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三个人。

    这三个人闹了一会之后,宫九小萝莉拉着六音的手,对少女说道:“姐姐,你知道去京城的路往那边走吗?”三个人闹了半天才发现没一个人认识路的。

    宫九这小丫头说聪明也聪明,可是路痴什么的最讨厌了。六音?别说失忆了,就算不失忆,你指望一个穿越过来的会认识这个世界的路?至于红衣小萝莉,天别闹了,刚出生不到两天,连话都不说。你指望她能够认识路?

    可怜的三个人就没一个能找到路的,还真是庆幸上次六音和宫九是怎么从树林子里走出来的。竟然没被困死在里面,还真是奇迹啊。

    啊,少女被问得一愣,心说不对啊,去京城不是往这边走啊,这啥情况啊,她们走的这是往西域的路吧。

    “那个,你们走反了吧,哪边才是去京城的路。”少女好一会才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宫九似乎有些脸红,毕竟路痴可不是什么好的属性。

    少女看了看六音三个人,好像对六音很不放心的样子,觉得把这两个可爱的小萝莉放到六音这种人的身边实在是太不保险了。虽然说这个人现在失忆了,可是从出手上看绝对是个高手,自己的飞刀可是苦练了多年的,自己这次去赶考,可是继承了父兄的遗愿。

    恩怎么办才好那?少女看了看宫九,似乎想起了自己可爱的小表妹,最后下定了决心,带着这三个人一起走。如果这个混蛋敢动手动脚的就直接废了他。恩,就这样,我一定要看住这两个小妹妹,绝对不能遭到这个混蛋的毒手。

    不知道为什么,少女对六音总是有着一种戒心,果然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吗?可怜的六音啊,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妹子当成淫贼并且鄙视了。

    宫九在脑子里仔细思索了一下,很敏锐的发现了这个少女对六音的鄙视,心道似乎这个女人不会和自己抢大笨蛋的,而且这个女人的武功很高,很高。那把飞刀连自己都没看清出手,甚至六音躲开之后才发现了这一枚几乎可以杀死在自己的飞刀。

    权衡了一下之后,就无奈的同意了少女的的邀请,没办法啊,没有少女领着,估计自己这几个人怕是得在这山林里,一直盘桓到死为止。路痴什么的,我也不想的。

    六音似乎有些发呆的转动着手里的一只兔子,这是那个少女用飞刀射到的。也是他们今天的晚餐之一,恩,还有一只山鸡。自己的记忆里似乎有着帮别人烤东西吃的经历,可是六音却怎么也记不起来是在哪里帮谁,只是脑子里那一道柔美的背影,却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能忘却。

    宫九和那个红衣服的小萝莉似乎天生就是对头,宫九自负聪明绝顶,天下任何武功俯首可拾,但是这个红衣服的小女孩,似乎比自己还厉害。虽然不喜欢说话就喜欢靠在大笨蛋的身边,可是自己才不会认输。

    以切磋为借口,宫九拉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对手,打算好好教训她一下。但是却发现自己竟然有些不是对手,虽然自己没尽全力,但是放到江湖上的一流好手还没问题的,可是这个红衣服的家伙竟然很轻松的就接下了自己所有的招式,用一根木棍。宫九的武功很杂,无论是剑法,刀法,拳脚,内功,轻功,奇门遁甲,尽皆有所涉猎,几乎到了天下万物随手可用的地步。

    不然就算是宫九在托大也不敢说拿着一个破盘子,就敢和手持宝剑的白云城主单挑。虽然哪一战只打了一半,但是宫九手里的盘子却还是完好的,身上连衣服都没有乱。天下能和白云城主打到如此地步的,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