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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冒险者的故事。
一个只送快递的黄金冒险者。
故事发生在埃文拉斯丁大陆上的一个名为圣沃夫冈的国家。
圣沃夫冈帝国边境,莱顿小镇,一座不大不小、中规中矩的冒险者公会——青铁冒险者公会。
冒险者公会是国家委派地方成立的,主要由冒险者组成的部门。
对于国家而言,他们要处理的事务远比击杀魔物要重要得多,但是魔物这种东西,如果不加以遏制,他们就会疯狂繁衍。
所以国家成立冒险者公会,给予资金,让冒险者击杀魔物赚取报酬,这也是变相的处理国家问题了。
现在的时间是正午。
一个男人打开了青铁冒险者公会的大门,阳光通过门缝照射进来。
正午是冒险者们出去做任务的时间,但是仍有冒险者在公会里驻足。
有身穿皮甲背负宝剑的剑士,有穿着厚重的铠甲手拿银枪的枪手,还有手持魔杖戴着高尖帽子的法师。
哦,还有背着弓箭的精灵,腰间别着匕首的兽人,戴着斗篷看不清脸的矮人。
相对于繁华的内地城市,生活在边陲小镇的人类和亚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一些。
这些冒险者正等待着适合自己的任务,像这样的冒险者要么是拥有足够高的等级瞧不上简单的任务,要么是低等级的新人好高骛远。
“切,又是他......”
在柜台前不断对柜台小姐抛媚眼的剑士看到走进来的男人时,不由得咂舌。
站在门口的男人大概二十左右的样子。
他个子高高的,身材中等,脸上总是挂着笑,每当他笑时,右脸还会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皮甲,腰间挂着一把剑,不过现在只有剑鞘,剑不知去了哪里。
他身上穿着的,与其说是皮甲,倒不如说成现代的皮夹克更为贴切,因为他的皮甲风格就是如此,虽然很新潮,但是对于冒险者来说却是个异类。
可别小看这皮甲,它可是由铁皮猪的毛皮做的,不但轻巧,而且防御度也很高,普通的刀剑根本刺不穿。
这样的高级护甲穿在他的身上,让其他的的冒险者都觉得这是在暴殄天物。
男人径直走向柜台,完全无视那位剑士,将手里的一张纸放到柜台上,那是他的任务报告。
“喔,”柜台小姐仿佛获救了一般拿起任务报告,一改不耐烦的脸,微笑着说:“布莱兹先生,您回来了。”
“嗯,这是任务报告,你看一下,报酬按照往常一样存在我的账户里。”
“好的,请在这里签字......”
“啧。”剑士忍不住的又一次咂舌。
围在委托面板前的新人冒险者看到正午就有人提交任务报告,不免有些好奇,当看到布莱兹脖子上挂的黄金牌子时,惊呼起来。
“看,那位是黄金冒险者诶!”
“黄金冒险者?在哪?”
“那呢,那呢......”
在边陲小镇,白银等级的冒险者都屈指可数,更何况看见黄金等级的冒险者。
“走,咱们过去看看,看看黄金冒险者做些什么任务。”
几个新人兴致冲冲的跑到柜台边,想要看看布莱兹做的任务到底有多么的艰辛和高大,是击杀了作恶的飞龙?还是捣毁了某座魔窟?
可当他们看到任务报告时,原本兴奋到通红的脸,全都变成索然无味的苍白,也就这么几秒钟的功夫。
委托书:快递
发起人:惊咚快递公司
事务:将从城里订购的一只可爱的小兔兔送到帕帕村村东头汤老二家。
备注:要快,锅底的火快灭了!
报酬:10积分,20枚铜币。
新人们吃惊的看着报告,嘴角不自主的抽动着。
他们的吃惊不是因为帕帕村村东头那位名叫汤老二的人,也不是因为兔兔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而是一个黄金冒险者居然送快递?
送快递不是低级冒险者的任务吗?
在世人的眼里,冒险者是一个危险而富有挑战的职业,但是这个男人不同,因为他热衷于送快递。
在别冒险者的眼里,他无疑是个异类,堂堂的黄金冒险者居然只送快递?但话又说回来,他是怎么登上黄金等级的?
冒险者的等级由下至上分为白石、琥珀、玛瑙、青铁、白银、黄金、铂金、钻石、蓝玉和红玉。
冒险者想要提升等级,不但要通过特定的考核,还要做任务积攒积分,当积分达到一定程度时,才有资格参加晋级考核。
积分的积累也是越高级越难积累,低等级晋级可能只需要几百的积分,而白银晋级到黄金则需要上万的积分。
送快递,对于低等级的冒险者或许可以显著的增加积分,但是对于高级冒险者,这样少的可怜的积分根本没有作用,还浪费时间。
但是送快递对于布莱兹来说却是不同的,简单没有危险,主要是钱多。
要问他怎么升到黄金等级的,他会回答说:就只有一个字,快!很快!非常快!当然,我说的是他的脚力,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布莱兹在没有异兽或者异兽车的帮助下,他仍然可以凭借着脚力每天送上十个快件。
一个快件能够积攒10分,如果路途远的能够积攒20分,而高级冒险者击杀一只高级魔物的积分也就在150分左右,所以他一天的量并没有落下多少。
曾经有人问过他,你如何能够这么快?
而布莱兹也总会这样回答:“那是十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个老者进入了我的梦乡,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老者说过,男人不但要有风度,更要有速度。
其他人自然不会信他的话,知道他在胡言乱语,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因为一个靠送快递升级的......他们提不起兴趣。
看着布莱兹离去的背影,新人们的内心犹如万马奔腾。
“总感觉......嗯......怎么说呢?”
“像是丢了老婆一样......”
“......你有老婆吗?”
新人沉默的对视,然后又默默地回到了委托墙旁。
布莱兹从公会里走出来,因为今天提前完成任务,心里有些高兴。
他左手习惯的摸向腰间,却没有摸到他以往的剑。
对了,昨天放在矮人老头那了。
布莱兹是一个剑士,在这个世界,神所赋予的职业一共有六个,分别是剑士、枪手、弓手、盗贼、魔法师和术士,不同的职业使用不同的武器,拥有着不同的技能。
冒险者大多数是剑士,士兵大多数是枪手。
边境是每个国家重兵把守的地方,巡逻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在大街上走过,布莱兹远远地看着他们,待他们走远,他走进了武器店。
“老头,我来拿我的剑了。”
“哼,诺大的莱顿城,就只有你敢叫我老头。”
一个白胡子矮人从比他一边高的柜台后面走出来,看到布莱兹不由得哼一声。
布莱兹看着墙壁上挂着的盔甲,笑道:“这不是显得我们亲近嘛。”
白胡子矮人名叫亚尔维斯,据说他是从一座大城市来的。
没有人知道他的往事,只知道他锻造的剑锋利无比,打造的铠甲无比坚固。
不过,你若是试着拿着他锻造的剑去刺他打造的铠甲,就会被他拿着锤子满大街追着打。
不要去想,因为布莱兹就试过。
虽然他的东西有点小贵,但是他的东西值这个价。
亚尔维斯在柜台里翻找着,没有理布莱兹,不多时,他便拿出一把剑,一把银色的剑。
亚尔维斯抚摸着剑身,就像是抚摸自己老婆的手。
都说矮人对于武器和盔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难道他对自己的剑......?
“老头,你不会对我的剑......”
“哼。”
又是一声轻哼,亚尔维斯将剑扔向布莱兹,后者一把接过。
“真不知道你对这把秘银剑都做了些什么,每次都把它弄得遍体鳞伤。”
“没有什么,”布莱兹挽了个剑花,然后把剑收回剑鞘里,说:“无非就是在送快递的时候,砍砍树,清理清理挡道的石头啥的,你也知道,山里石头多。”
“清理石头?”亚尔维斯瞪着他,言语里有些愤怒,“你用秘银剑清理石头?”
“是啊,他清理石头挺方便的。”
亚尔维斯看着他一脸玩世不恭的样子,又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亚尔维斯知道他肯定不能拿着这把秘银剑去劈石头,因为劈石头不会把秘银剑搞成这样。
他不说,他自然也不会去问了。
“对了,我上次说的那个匕首,做得怎么样了?”
“那个匕首还得等一些日子。”
“好,那过几天我再来。”
说着,布莱兹便向着店门口走去。
“等等......”
“嗯?还有什么事吗?”
“......”
“老头,你什么时候变得像小女生了,说话还扭扭捏捏的?”
“哼,上次的快递谢谢你了,我挺久没有喝到家乡的酒了......”
“不用谢我,这些也是你们花钱委托的。”
白胡子矮人还想说些什么,不过布莱兹已经走了。
布莱兹走在街上,左手抚摸着剑柄,露出浅浅的笑容。
这把剑已经陪了他将近二十年了,虽然每次都会把它弄伤,但是每次都会把它修好。
布莱兹走到药剂店门口,看着店门犹豫了一会,然后像是赴死一般走了进去。
“呵呵呵,这不是布莱兹吗?过了这么久,终于想起姐姐了?”
药剂店的店主是一个妩媚成熟的女人,她扇着用羽毛做的扇子,算得上伟岸的胸随着她扇风的动作若隐若现。
布莱兹看着眼前的人却不敢有非分之想,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不想有原因。
她可是比自己大了一千岁的魔女,可以算得上是自己太太太太太......太祖奶了。
其实当布莱兹站在店门外时就考虑要不要进来,仔细斟酌之后,他还是选择了进来,因为这的东西......实在是太便宜了。
对于这个魔女店主,大家都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好像活了一千多年,这座城已经死了几十个城主,她依然活着。
有人曾经问过她的姓名,她总会说姓名这个东西她早忘了。
大家都称呼她为魔女,因为她就是魔女。
魔女制作的药剂效果很好,通常一瓶才能起效的药水,她的只要半瓶甚至几滴就会起效。
魔女药剂店的客人总是络绎不绝,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药效果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的......实在是太大了。
而她对于布莱兹好像很有兴趣。
“你在,想什么不好的东西,对吧?”
“没、没有,怎么可能,我在想我该买什么药呢。”
“呵呵呵,”魔女用扇子遮嘴笑着,语气温柔的说:“那么,小弟弟今天想买点什么呢?”
“咳,呃......就买两瓶治愈药水和两瓶活力药水吧。”
“一共二十枚铜币。”
魔女从柜台里拿出药水放在桌子上,就在布莱兹伸手去拿时,魔女看准时机,一把抓住了他。
魔女紧紧贴在布莱兹的耳边说:“这可是姐姐给你的特别价哦,如果你今晚肯留下来的话,这价格还会更便宜哦~”
布莱兹急忙抽回手,捂着因为魔女近距离的呼吸而变痒的耳朵。
“不......不用了,这是二十枚铜币,我、我先走了......”
看着捂着耳朵逃跑的布莱兹,魔女略有深意的笑了。
布莱兹逃出了药剂店,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呼了出来,好在自己身体出现不争气的反应前跑了出来,要不然就糗大了。
虽然当时他对魔女的提议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
谁不想有个大......姐姐呢?
剑修理完了,药剂也买到手了,其他的暂时不需要了,今天可以回去休息一下了。
布莱兹穿过两条街,来到一个名叫埃纳的旅店。
埃纳旅馆在这座城里也算得上老店了,虽然没有魔女的药剂店老。
“布莱兹回来了?今天回来的比往常早呢?”
“今天的任务提前完成了,回来得早。”
身材肥胖的老板娘看到布莱兹回来,殷勤的打着招呼,要问她为什么如此殷勤,因为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两年前布莱兹到这里的时候,他直接给老板娘一袋金币,说这些是住店费,如果没有了管我要就好。
当时的老板娘还在因为厨师做的蛋羹多放了一个鸡蛋而恼火,看到一袋子金币,原本如火山的脸瞬间变成一朵盛开的菊花。
之后的老板娘可想而知,要不是她觉得自己老了,她或许都会以身相许。
“今天的晚餐还和以前的一样?”
“嗯,一样。”
“哦,对了,今天有你的一封信。”
布莱兹接过信,看了看老板娘,说了句谢谢,然后就上楼休息了。
......
清早的冒险者公会是最繁忙的时候,每个冒险者都争先恐后的争抢任务,生怕报酬高的适合自己的任务被人抢了先。
布莱兹却是坐在座位上喝茶,因为快递这项任务基本上是没人选的,新人嫌累,老人嫌报酬低。
与其去争抢,倒不如喝喝茶,毕竟是免费的。
就在布莱兹细细品差的时候,柜台小姐对他招了招手。
布莱兹指了指自己,不确定是不是在叫他,当看到柜台小姐准确的点头之后,将杯中剩余的茶一饮而尽,起身走了过去。
公会里的服务员见他起身,便走过来清理桌子,看到桌子上的茶杯时,内心不由得鄙夷一句,连茶叶都不放过。
“有什么事吗?”
柜台小姐看着布莱兹,微笑着说:“您好,布莱兹先生,倒是没有什么大事,只不过有一个指名的委托,您看......”
“快递?”
“......是的。”
布莱兹摩擦着下巴,心中揣测:快递还有指名委托的?不都是快递公司统一委托吗?就这点小剂量还想骗我?
然后,布莱兹看着柜台小姐,郑重其事的说。
“钱......给的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