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成立民团

杰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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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县令抬起手说道,“王教头,你先别忙着拒绝。其实本县是来恳求你助我。临桂县积弱多年,匪患横行。本县虽是这临桂县令,其实很多时候都感到力不从心。所以本县迫切需要你们相助,将本县境内的匪患除尽。为了临桂县的百姓,请你们一定要出山助我。”黄县令站起身来,向着王浩三人抱拳施礼,很是诚恳。

    范进和肖大贵同时望向王浩,他们都被黄县令的话感动到了。黄县令亲自来请,又说出这样一番情深意切的话,要说他们不感动是假的,但是调风村是以王浩马首是瞻,他们只能等王浩发表意见。

    “大人爱民之心,在下佩服。只是在下琐事繁多,身居高位恐德不配位。”王浩的目光从来就不止是放在临桂县,如果在临桂县任职的话,会大量占据他的时间。

    如果不是命运的安排,作为练气士,王浩更愿意将心思放在修炼上。练气士追求的是长生之道的成仙之路,就像有名的八仙。原本也是练气士。

    至于凡尘的权力,在练气士的眼中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东西,对于练气士而言,哪怕是做皇帝也是浪费生命,因为当皇帝有太多的事要处理,这样占据修炼的时间。

    实力深厚的练气士即便是世间的帝皇也不敢违背他的话,想要什么只他一句话的事。只是对练气士而言权力美色都是蚀骨毒药,很容易让人不能专心修炼,如果沉迷其中,修行也很难进步。

    最主要的是厉害的练气士总有秘法窥探到几分天机,人的命运冥冥之中自有规律。俗话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如果没有当皇帝的命,强求也没有用。最终只会遭到天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朝代更替生老病死原本就世间常态。不管世间变化如何,练气士一般都不会去管。也只有王浩这个来自后世的人,恰好又穿越到这个时代,华夏人自带的责任感,让他不忍看着万千族人被糟践。

    “无妨,无妨,只要有你在临桂县任职,有你的威名震慑,一般的宵小肯定闻风而逃。本县答应你,如非有什么重大的事,你不需要常在衙门办公。”黄县令其实并不需要王浩经常在县衙办公,他只需要王浩这块旗帜,毫不客气地说,现在的临桂县,王浩说出的话远比他这个县令更有用。

    相反他更喜欢王浩这种不喜权势的性格,他原本的手下就是太喜权势,很多时候常常阳奉阴违,他的命令根本就无法下达。

    “大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我不用当这个总捕头都可以。我听闻县大人是可以成立民团,不如大人就以我调风村民壮组建成临桂县的民团,以后专门负责为大人剿匪。大人认为如何?”

    早在唐朝的时候朝廷就实行征兵制,适龄的男子被强行轮流在军中服役,期满就回家务农。

    到了北宋期间常年打仗国库空虚。王安石为了减少正规军的军费开支,也是让各知府知县成立民团,平常加以训练武装以备辽军南下时去打仗。

    王浩打算挂着临桂县民团的名义,以后做事会更方便,至少没有人将他们当匪。有一支军队在手,他起码有数种手段赚钱,这个时代山贼横行,只要打出名声,为了政绩,有的是官出钱请他们剿匪。而且从贼人那里抢来的钱也是他们的。没有什么比剿匪更赚钱。

    “如此甚好,以后本县有你相助,定能让临桂县过过上好日子。”黄县令欢喜地笑道。和王浩合作至少可以震慑一些坏人,让他们做坏事的时候,不会这么肆无忌惮。

    王浩客气地笑道,“县令大人过誉了,临桂县有你这样一心为民的父母官才是万幸。县令大人今天不妨留在我调风村吃一顿便饭吧,试试我们山间的特产。”

    “本县乐意至极,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调风村人杰地灵,本县也想多留点时间,沾沾这里的灵气。”黄县令哈哈笑道。

    接下来的气氛甚是融洽,黄县令留在调风村吃了一顿饭,席间与王浩说定了王浩去衙门任职的事宜,宾主尽欢后黄县令才离开。此行的结果让黄县令很是满意。走出去的时候还面露笑意。

    第二天,今天的阳光并不强烈,懒懒散散地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人来人往的街道熙熙攘攘,如同一幅天然描绘的墨水画。

    王浩和王小妹来到县衙门,他既然已经答应了黄县令任职,现在的民团不需要王浩怎么指挥,只要王浩布置下训练任务,手底下的各个队长就能带队进行训练。

    而且这段时间范进和肖大贵一直在管民团的事,早已经历练出来,能够独挡一面。

    当初杨百栋当初已经将在县城的布庄抵押给他,这段时间他一直忙着训练新兵,现在民团终于步入正轨,他便来将这布庄接受了。

    民团里可是有七百多训练不赚钱的大肚汉,衣食住行还有粮饷加起来开支可不小,这样坐山肯定会山空,所以王浩必须要找到赚钱的门路,而这个布庄就是现成的门路。

    因为离县城比较远,王小妹长这么大还没来过县城,所以王浩特意带她过来县城游玩。

    两人在县城集市上逛,因为王小妹是第一次来县城,见到什么都感到稀奇。所以王浩干脆让他逛尽兴了。顺便给小妹买一些女孩喜欢的东西。小妹以前吃了这么多苦,身上的衣服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换过,女孩子哪有不喜欢穿得漂漂亮亮的。

    不过县城的集市也并不是很大,很快他们就逛到了一家店铺,店铺很大,大门上的牌匾写着百丰布店。

    “哥,百丰布店不就是杨百栋抵押给我们的布店吗?这个店铺挺大的啊。”王小妹看这店面挺满意,她一路走过来,没有几家店铺的门面比这个大。

    “以前杨百栋这么有钱,他家开的店铺肯定不会小。我们先进去看看吧。”

    两人随即走进店铺里面,只是这店铺虽大,但是里面的布匹却没有多少。好多本来摆放布匹的架子以及柜子都是空的。只有靠近柜台的那排架子上还放着一些布匹。大多都是亚麻黄的原色,和略带着微黄的白色。

    这个时代的染色技术还没这么先进,一般染色的布匹都比较贵,所以大多数的布匹都是坯布出售。

    南宋时期,贫民的衣服都是以麻布为主,麻布是从一种麻叶的植物中抽丝织成的布,外观较为粗糙和生硬。

    家境稍微好一点的就穿棉布,棉布是棉花抽出的棉纱织成的布,这种布比较柔和又保暖,只不过价格就比较贵上一点。

    绸缎是蚕吐的蚕丝编织而成,其颜色光滑亮丽,穿在身上触感光滑舒适,就是价格比较昂贵,只有有钱人才能买得起。

    店铺里面只有一个掌柜,年约四旬,长相平凡,身穿一套黑色长衫。看到有人进来。掌柜马上就过来招呼客人。

    “两位客官,不好意思,小店仓库失火,店中已经没有多少布匹。两人要买布匹的话请往别处吧。”掌柜虽然客气,但是神情却有些黯淡。

    “掌柜的,我听说杨百栋已经将这个店铺转让给别人了,你怎么还留在这里?”王浩特别好奇,按正常的道理,这个店都转给别人了,他们这些员工应该也被辞退了。怎么还有人看店铺。

    “东家确实让我们都走了,只是这个店铺从开铺的那天起,我就在这里当学徒,一步步熬到当掌柜,现在让我走也不知该往哪去。两位客官,你们是如何得知我们东家已经将本店转让出去的?”掌柜好奇地看着王浩,很多人都知道布店的仓库被烧,但是布店被转让出去的消息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不禁好奇眼前这个年轻人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

    “因为杨百栋就是将这个店铺转给我了,今天我特意过来接收这个布店。”王浩直接说道。

    “你说你是新东家,不知有何凭证?”掌柜用怀疑的目光看着王浩,他一直在县城管理这个店铺,并不知道杨百栋转让这个布店的内幕,这么丢人的事,杨百栋也不可能告诉他。他单纯地以为杨百栋是因为仓库被烧,资金链断了,没办法才将店铺转让出去。

    只是王浩两兄妹都太年轻了,再加上两人的衣着打扮不像有钱人。所以掌柜并不是很相信王浩所说的话。

    “这是布店的房契和杨百栋亲自写的转让书,你看一下吧。”王浩倒也不在乎他怀疑的态度,做事谨慎一点是好事。他从怀中的口袋里拿出房契和当初杨百栋签下的转让书出来递到掌柜面前。

    掌柜有些意外地接过来房契,仔细看了起来。很快脸色大变,连忙将房契递回给王浩,“原来真的是新东家来了,请两位恕在下有眼不识泰山。罪过,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