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小森林

辞朝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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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后的六月中旬,向眠完成了他人生中重大事项之一的高考,哪怕他已经率先获得了港大的保送,但他还是陪着朋友们参加了高考。

    为了庆祝他被港大录取,隋心奖励了他一辆大奔,沈逸则奖励他带娃,打算趁着他放假这段时间和林可可好好出去旅游过二人世界。

    别人家的娃被父母丢下那是哭得震天响,可小森林小朋友呢,贴心地为她亲爱的妈妈贴心地送上她的小包包,和她亲爱的爸爸挥着小手说再见,“爸爸妈妈再见,小叔叔会照顾好我的,拜拜~”

    看着自家宝贝女儿没有半点舍不得自己的模样,林可可甚至出现了一种她和沈逸才是那个被抛下的人的错觉,而且他们人还没走呢,就见小森林牵着她的小叔叔蹦蹦跳跳地回屋了:)

    “老婆走了!”见林可可还楞在原地,沈逸拉着她上车,好不容易等到小眠放暑假,他们终于可以过二人世界了,小棉袄再好那也没有自己老婆好啊。

    回了屋的小森林坐在向晚晚和向眠的中间,心满意足地吃着草莓,还不忘对向晚晚撒娇,“舅婆~这个草莓好好吃哦~我最喜欢吃草莓啦!”

    软软糯糯的小奶音听得向晚晚当场就撸了一把她头顶的两个小揪揪,温声细语地回道,“小森林喜欢就好,你小叔叔也最喜欢吃草莓了。”

    “哇呜~小森林和小叔叔一样腻害哎!”小森林说完拉着向眠的手,一副求表扬的神情看着他。

    已经十八岁的向眠身高已经逼近隋域了,长相也愈发成熟稳重。

    向眠熟练地撸了一把小森林的后脑勺,眼睛甚至都没有从书上挪开,称赞的话张口就来,“嗯,很棒。”

    可偏偏小森林一副捡到钱的小模样,扑到向晚晚怀里咯咯笑,还后知后觉地害羞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向晚晚都想给自家崽鼓掌了,他到底是怎么做到凭着一张冷漠脸让小森林对他这么崇拜的?

    “晚晚,该去上班了。”隋域虽然人已经正式迈入中年,但因为常年锻炼且生活作息规律,整个人的状态都特别好,让他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舅公!”小森林见隋域下楼了,立刻滑下沙发,蹬蹬蹬地就往隋域的方向冲,要说小森林在隋家第二喜欢的人是谁,那一定是隋域,这是来自小辈对长辈的敬重娇儿崇拜。

    隋域弯下腰一把抱起小森林往向晚晚身边走去,把她放到向眠怀里,然后说道,“小森林和小叔叔乖乖在家,舅公要去上班了,回来给你带小蛋糕好不好?”

    “好~”小森林软软应了一句,然后扒着向眠的脖子不放了。

    向晚晚也拿起沙发上的包包准备和隋域出门上班,走之前还不忘叮嘱向眠要带小森林出去玩,不要老是窝在家里看书。

    向眠只能任小森林在他头上胡作非为,然后应好,出去玩可以,但娃不能只他一个人带,当然要叫上朋友们了,反正小森林也喜欢他们,一口一个叔叔把少年们叫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小森林俨然成了他们的团宠。

    ------题外话------

    小森林!我的宝!小婶婶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