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 醉翁之意不在酒

鱼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笔下文学 www.bxwxa.com,最快更新踢走前夫:我的爱情不打折最新章节!

    240?醉翁之意不在酒

    “嚓”的一声,王斯依一脚踩住刹车,“什么?那你还不赶紧看着杨佑和去?”

    我有些不耐烦,“看什么看,走了,去医院,我不想看到这帮人!”

    王斯依稀奇地看着我,我的语气中明显带着怒火,她不再多问,而是一踩油门开了出去,故意从路虎车前面经过。

    后照镜中,我看到了驾驶室里的杨佑和追随我们的眼神。但是,他开车的方向却是与我们背道而驰。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的手被包得严严实实,医生说烫伤处理得不好很容易留疤,前三天必须每天到医院换药。

    我无奈地接受着,一杯滚烫的咖啡,叫我尝尽了皮肉分离之痛。可是,泼咖啡的人,和泼咖啡的人为的那个人,更叫我尝到了锥心之痛。

    王斯依手里拿着一些消炎药,看了看手表,说,“才六点啊,看天这么黑我还以为有七八点了。”

    “冬天晚得早啊…”

    冬天,杭州的冬天,冻的是骨头。

    王斯依挽紧了我的胳膊,book.?“走,吃火锅去,暖暖身子。”她什么都没有问我,平时聊八卦的时候她还会问我跟杨佑和怎么怎么甜蜜,但有事了,她反而不会来问我,只是陪着我。

    真正的知己应当如此。

    我们到了一家自助形式的火锅店,刘少和大左已经在里面等着了,我看了看斯依,斯依调皮地冲我一笑,“坐啊坐啊,锅都开了。”

    大左问,“苏影,你手怎么样,没事吧?我们还等着你庆功呢。”

    “小事,掉了一小块皮而已。”

    火锅冒着热气,桌上已经摆着满满的食物,这两个男人都是出了名的吃货。而美食对于一个刚刚伤过心的女人而言,是最好的逃避方式。

    我坐下,一筷子夹起半盘子肥羊肉,放在滚开的麻辣汤底里一烫,然后自私地全部放在自己碗里。

    其他三个人都傻了眼,我边吃边说,“你们吃啊,光看我干嘛,再不吃我可全吃光了,我现在饿得很。”

    王斯依,“对对对,赶紧吃赶紧吃,什么庆功啊,什么烫伤啊,什么吵架闹别扭啊,通通放在一边去。”

    大左和刘少正举着筷子在火锅里刷着东西,王斯依这话一出,两人一动都不动,转着眼珠看着她。她干笑了笑,抱歉地对我说,“呵呵,刚才我在外面等得无聊,我说了春晓的事儿…”

    “嗯!”我不慎咬到舌头,一阵剧痛从舌尖传来。我刚还说什么来着,真正的知己应当如此,可是,殊不知我的知己除了我之外还有别的知己,知己之间无话不谈。于是,我就被华丽丽地出卖了。

    大左立马用筷子从自己的冰可乐里夹起一块冰块,“赶紧含着…”看我愣着,他又催,“张嘴!”

    我张开嘴巴,大左一下将冰块放进我嘴里。冰块镇得我的舌头没了知觉,我明显感觉到它在我嘴里慢慢变小,直到完全消失。

    我的舌头好了些,我想,如果烦恼心痛也能像冰块一样,虽然坚硬,但遇到温暖最终还是会消失,那该多好。

    既然王斯依都说开了,大左和刘少不再回避,反正都是迟早会知道的事情。从他们的口中得知,原来这个春晓真的是杨佑和在美国的邻居,她是跟沈蔓一起来杭州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相亲之后的星期一,她才当上佑和的秘书。

    而这个春晓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她是去年米兰国际时装展上一个异军突起的新人模特,一战成名。但是,没多久就因为小腿骨折而离开了伸展台。

    时装界对此十分遗憾,但是,春晓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模特事业,她转战当了平面模特,延续她的名模之路。

    这次她跟沈蔓一起来到杭州,除了担任万象国际全球形象广告代言人之外,还在杨振林的安排之下当了总经理秘书。

    大家都看得出,她醉翁之意不在酒!

    为此,杨佑和没少跟杨振林争论过,但毕竟杨振林才是董事长,佑和反抗也没用。其实这件事在万象国际内部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而我也早就成了他们茶余饭后谈论的对象。

    今天上午在婚礼活动上这么一闹,book.?大家更是把目光聚焦到我身上,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我非常不喜欢这种感觉,特别是在跟杨佑和大吵一架之后。

    我说,“其实我们之间不关春晓的事,他要跟春晓好早就好了,他就是不屑家里连他的私事都要**控,所以故意宣布我们的关系,先斩后奏,他要他爸妈不得不接受!但是,他低估了他的妈妈…”

    王斯依十分理解我的立场,因为她也正面临着这样的局面,“是啊是啊,更年期的女人真难搞,刘少,我从来没见过像你妈这么极品的女人。”

    刘少有些不悦,“说了我们之间不谈我妈的事,你还说…”

    “你就知道逃避逃避,再过两个月我的肚子就看得出来了,你妈要是还这种态度,我去医院堕.胎!”

    此话一出,不但隔壁桌的人朝她看去,连我和大左都诧异不已。王斯依竟然将“堕.胎”两个字说得这么有力道。

    我突然想起以前她曾说过,什么时候怀孕了就结婚。我想,当时她应该没想到男人的老妈会扮演这么重要的角色吧。

    唉,所以我绝不做奉子成婚的事。

    “咳咳…咳咳咳!”刘少猛地咳嗽了几声,安抚着,“哪能啊,那是我孩子,你要去,我还不准呢!”

    (色色???王斯依不屑地瞟了他一眼,“反正我不做未婚妈妈,两个月之后你要是还没有搞定你老妈,我就去医院,没啥好谈的。”

    刘少既无奈又为难,“我这不是正在努力么,你别急啊。”他朝左右的客人干笑了笑,“开玩笑开玩笑,呵呵,大家继续吃…”

    大左用手肘推了一下刘少,逗趣地说道,“你不错啊,不知不觉就闹出了人命,看来今天的婚礼办得不错,哪天请客啊?”

    王斯依撅着嘴,说,“还说呢,在他.妈面前,他连个屁都不敢放,他.妈说一他不敢说二,这没用!”

    难怪刘少会喜欢王斯依这类的野蛮女友,看来还真跟这脱不了干系,原来他一直都是小受,哈哈!

    可是话又说回来,刘少如果因为他老妈而失去了自己的爱人和孩子,那这份孝顺还值不值得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