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豺狼人的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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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带着孩子们先回去,我在这儿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杰森看着班仔的背影,对自己的妻子说道,虽然它绝对相信班仔的实力,但毕竟班仔走的说得也非常明确了,它就是要去帮杰森一家出头的,而杰森作为一名战士、赤脊山氏族的前任酋长,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尊严,即便刚才因为自己的家人安全而不得不服软,但它的心中仍未放弃抗争。

    也正因如此,杰森最终还是决定要在附近的街道上等到班仔从那家黑店中安全的走出来再离开,虽然这样做其实也并没有实质上的意义,于是当它的妻子带着孩子们回家之后,杰森却仍然在街道的对面找了一个还算干净,并且比较隐蔽的角落坐了下来,除了时不时的探出头看看那家黑店的状况之外,就没有更多的动作了。

    另一边,班仔与弗斯拉格已经走进了那家地精烤肉黑店,显然班仔的到来,让两个巨怪保安有些不知所措,他们显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四条腿的顾客,要是班仔的体型再小一些,或许就他们以宠物不得入内给拦在门口了,但是这样一只体型雄伟的猛兽?巨怪保安看看手中的木棒,然后再看看班仔,这条土狼正在打哈欠,并且貌似不经意地张大了嘴,而看着班仔的那一嘴寒光闪闪的獠牙,巨怪保安们不约而同的咽下了一口唾液,然后转头用求助的目光看着地精店主。

    “尊贵的客人,欢迎光临烧烤的金币,我是你们最最忠实的好朋友夏洛克·金戒,请里边坐。”而无需巨怪保安们求助,刚刚赚了一大笔钱的而心情正不错的地精店主夏洛克,也注意到了正站在门口的班仔与弗斯拉格,他顿时热情的招呼起来。

    显然在夏洛克看来带着班仔的弗斯拉格(他把班仔当成了宠物了),就是那种新鲜出炉的肥羊,而且地精也不讲究什么老乡见老乡两样泪汪汪的戏码,或者说可以从自己的同类手中赚到钱,更加能够让这个奸商店主夏洛克得到满足感。

    “班仔大人,您请坐,这顿我请!您随便吃!”弗斯拉格并没有理会正在招呼着他的夏洛克,而是让站在他身后的班仔走在前面,嘴里还在嚷嚷着让班仔随便吃,并且似乎是担心班仔不好意思,弗斯拉格还从怀里取出了一个鼓鼓的钱袋,稍微晃动一下,便能听到金币撞击时发出的清脆的响声,而听到弗斯拉格手中钱袋之中发出的那熟悉的声音,夏洛克的眼睛顿时都发出了金币的光芒。

    “快请进,快请进,我们烧烤的金币物美价廉,自助烧烤,只要一银一份,随便吃!”一想到马上就可以赚上一大笔钱,奸商夏洛克也顾不得弗斯拉格对他的态度了,他现在就怕这些客人看出什么问题,然后不在这儿吃了,那他可就损失大了,事实从他看见班仔与弗斯拉格走进他的餐馆的那一刻起,夏洛克就已经把这两位顾客手中的钱当成了自己的东西。

    “恩!这味道闻起来还不错,只是这些肉排?这也太小了一些吧?”班仔的鼻子在空气之中嗅了嗅,显然杰森一家刚刚才在这儿吃完晚餐,因此在空气之中还留下了一些气味,但它又看了眼在传送带上缓缓移动着的肉排,然后直截了当的对夏洛克问道。

    “您可冤枉我了,这些肉排可是经过调味的,要是太大块了,那些味道根本就渗透不到肉排的里面,烤起来就没有这么好吃了!而且我们家的炉子也是地精科技,火力特别猛,因此烤大块肉排很容易造成外表已经烤焦了,里面却还是生的。”夏洛克连忙解释起来,但显然他的解释顶多糊弄一下同为地精的弗斯拉格,而对于班仔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抓住重点,班仔是什么人,不对班仔并不是人,它是土狼,而土狼吃生的有什么问题吗?因此所谓的生肉对于班仔而言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或者说班仔对于生肉还更加喜欢一些。

    “先吃,讲道理要是不好吃我们再换,反正才两枚银币!”弗斯拉格也劝班仔,并且直接将两枚银币拍在了夏洛克的柜台上,一副大爷就是有钱任性的作风。

    “那就先尝尝?”班仔的表情充满了动摇,讲道理弗斯拉格要不是早就知道班仔是在演戏,说不定还真的被班仔那看起来完全发自内心的动摇给骗过去。

    “土狼真是演技派,看起来越忠厚老实的土狼越会骗人。”弗斯拉格看着班仔的表情也是在心中暗暗的想道,不过他的表情也没有任何的异样,而是连连点头:“先吃,有什么问题吃了再说!”

    于是班仔也就不再发出异议,而是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然后开始大吃特吃起来,虽然夏洛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商,但是这家餐馆的地精芥末的确是非常美味,并且尤其的适合涂抹在烤肉上,虽然最后烧烤出来的肉排看起来呈墨绿色,一点都不好看,还有点冲鼻子,但是吃到口中的味道却非常的独特,班仔虽然被地精芥末给刺激得满脸眼泪,却一口接着一口的停不下来。

    “讲道理我还从来没有觉得地精芥末有这么美味!”班仔一边吃还一边对弗斯拉格赞不绝口,地精芥末由于它那独特而夸张的味道,一向都很难被除了地精之外的种族接受,甚至有人将这种独特的酱汁称为恶魔的调料,因为它的颜色和邪能极为相似,都特么是绿油油的。

    但对于敢于接受地精芥末那“浓浓的机油味,并且辣到像一颗手雷在舌头上爆炸开来”的够勇敢的食客来说,这种墨绿色的酱汁,简直是再美味不过了。

    而对于班仔来说,虽然它那灵敏的嗅觉,在它一开始品尝地精芥末的时候,很是让它大吃苦头,但也正因如此,它很快便迷上了地精芥末烤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