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民谣女歌手

正常的神经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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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听完我的话,看那样子似乎对我很满意。然后她靠近我,我心里有些警惕,不知道她是要干嘛,结果她只是帮我整理了一下我的发型。她一边摸着我的头发,一边轻声的对我打感情牌:“桑桑,这次的生意至关重要,你一定要想办法谈成了,知道吗?妈妈相信只要是你出马,这一次一定会成功。”

    她虽然这样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可这不由得让我起疑。说到底我自己几斤几两我清楚,到底是什么人,只要我出马就一定会成功呢?直到下车的那一刻,我心里面都在不断的思考,为什么偏偏是我?

    对啊,我现在都怀孕在身,为什么突然让我去弄这些呢?

    等到见到需要谈合作那个人的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妈这次会让我亲自上阵。

    因为那个坐在吧台上,拿着酒杯,灯光在他的脸上交错的男人,根本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大D哥。

    而我们相约的地点,则是张狗眼在muse倒闭之后,又重新开的一家小规模的酒吧。这里生意不冷不淡,表面上看起来还说的过去,但与之前相比,乃是天壤之别。

    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舞台的中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穿着流苏长裙的少女手握着话筒,悠悠的唱着民谣。

    要说在场子里唱民谣的虽然有,但是着实不多。夜场里的人喜欢刺激,大多会点一些劲爆的音乐来听,其他的管你歌词再好曲调再美也不稀罕。而她干净而带着沙哑的嗓音,尽管一曲民谣高潮部分都显得那么平淡,可听起来分外的让人舒心。

    我穿过人群,径直的朝他走了过去,而我妈,则亲自进来陪我。

    不,亲自来监视我。

    我知道沈煜看到我了,但是他没有停下喝酒的动作。我直接若无旁人的在他的旁边坐下,像是老朋友一般,连招呼都没有打。

    这里没有吵的人心发慌的低音炮,也算舒服,不然感觉肚子里的孩子都在跳迪斯科。

    他眼睛有些许迷离的看着舞台上的那女孩,突然问我:“你觉得她唱歌怎么样?”

    他虽然这样问,可目光丝毫没有离开舞台中央。

    我看着沈煜的背影,如实的讲出了我的想法:“她唱的很好听,如果有人愿意出钱,我觉得这个女孩甚至可以发唱片做明星。”

    沈煜喝了一口酒,继续悠然的问我:“所以你再给我觉得一下,台下得哪一位,会成为她今晚的梦想合伙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口齿清晰,语调冷静,显然没有喝醉。但是讲出的话,却让他冗自发笑。是啊,所谓的梦想合伙人,多高端的词语啊。一如日本的旦那,中国的干爹,说到底都是皮肉的交易罢了。

    只不过人是一种体面的动物,即便是最不体面的交易,也要尽量给自己一个道德出口,去让自己听上去比较体面。甚至不想连梦想这个词语,都能成为一张破烂的遮羞布。

    还好,我没有梦想。

    没有人会对另一个人凭空的好,可是很多小女孩在遍体鳞伤之前始终看不破,今夜会有无数个男人会欣赏她的“才华”,明早,这些慧眼识珠的男人就会拍拍屁股走开。

    人可以有梦想,但是自己的梦想,只有自己去买单。

    “沈煜。”

    “嘘——”

    他似乎知道我要说什么,忽的嘘声打断了我,然后他朝我靠近,眼神低低的看着我的胸口对我说:“我值得你穿这么暴露?”

    我被他这么一问,哑言了,因为今晚我穿的的却是暴露了一点。然后沈煜特别老古董的把我衣服给拉了起来,对我说道:“好好穿衣服,听到没有?还有,这种场合不是你一个怀孕的该来的地方,人多,挤,不安全。”

    “哦。”我呆呆的回复了他一句,原本准备了好几套说辞的我,被他这么一打断,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然后他不再盯着我的眼睛,而是继续转过头看向舞台上的那个唱歌的女生,眼神眯眯的说:“今晚,我准备当她的梦想资助人,你觉得怎么样?”

    沈煜笑起来带着点风流的味道,和原来的那个严于律己的他完全大相径庭,想来。自从霍大姑的葬礼之后,我们就没有怎么见过了,时间说长也不算长,说短也不算短,但绝对不足以让一个人变了个模样。

    所以只能说,他在骗我。

    沈煜在伪装自己,让自己变得风流,变得荒淫,变得颓废,这些都是他想表现给别人看的,可他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孤独么。

    我忘了自己来的主要的目的,也忘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新起之秀,只知道他叫沈煜,他年少有为,在江湖上大名鼎鼎,可他不该是这样的状态。

    我不喜欢说什么梦想合伙人的词语,我觉得恶心,于是我直接点破的问沈煜:“你今晚要包她?”

    他笑而不语,只是冗自和我碰了一下杯子,然后仰头,喝下。

    “那冰冰怎么办?”

    尽管我知道此时提到这个名字会很煞风景,可是我必须提。人家姑娘对你如此死心塌地,哪怕是你只惦记人家家产也好。现在霍大姑都死了,家产你也得了,你就不能对人家好一点吗?

    “你既然做了这一行,应该会很明白女人的心理。女人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动物,情愿看到男人身体出轨,也不愿看到男人心理出轨。相比于一个风流的男人,心里面住着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另一个女人,会更让他的女人伤心。”

    沈煜的目光变得极远极淡,就连声音也显得很飘渺:“很不巧,我就是第二种,所以,我情愿让她认为我是个风流的男人,因为我这是在减少她的伤心。”

    “你如果这样想的话,为什么不放过她?明明白白的告诉她你根本不喜欢她?你这样继续拖着,才会让她更加的伤心,更加的接受不了。”

    “如果这是一个骗局,那为什么不能骗一辈子呢?”

    他丝毫不听我的话,依旧固执的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如果能骗一辈子的话,到了最后,其实已经没有说穿的必要了。

    我不想再去谈论他们的私事,毕竟我妈还在一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监视我,跟暗夜中的野兽似的,我只好加快谈话的进程。

    “所以,你要不要和我们合作?”

    “你就是这样谈生意的?”他看着我一点也不低声下气的模样,似乎还有一些不满意。

    我没有说话,的却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他只是一个社会大哥,兴许我还真的可以头头是道的讲出什么来,可他是,沈煜。

    他晃着杯子里的碎冰,那些冰块叮呤哐当的砸着杯壁,然后他问我:“你知道你妈为什么要把你派来和我谈这件事。”

    “不知道。”

    “一是因为她觉得我一定会答应你,二是我不会伤害你,三是我不会碰你。”

    “所以,你的意思是,一旦我们的合作,是情分,而不是你的本意。”

    他不理我,而是边朝那个女的走过去,边走边对我说:“不,你理解错了。我不会答应你的要求,我和你妈也不会合作,所以你还是请回,去别的地方发展你的生意。”

    我当然不会放沈煜走,他现在就和我的求救信号一样,我如果想要摆脱我妈,某种程度上,还是需要沈煜的帮助的,我怎么能,在这种时候让他就这样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