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武胜军的军费由来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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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交子啊!”

    文彦博小声的嘀咕一句。

    苏洵见文彦博在人群外面站了好久,连忙起身走过来笑道:“三司使有何疑问之处,尽管问,下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二十四万贯这样的巨资那些商贾真的能够掏出来?”

    既然已经担任了三司使,文彦博对大宋财政和天下库藏都有一个清醒的认知,这笔钱几乎比得上蜀中半年的财赋了,这包括了盐铁税,酒税,茶马税,农税,商税的总和绝对不可能是十一家商贾能够承担的起的。

    苏洵笑而不答,邀请文彦博去自己的帐篷叙话。

    仆人给上了一壶茶,就躬身退了下去,苏洵亲自给文彦博斟满茶水这才说:“十一家商贾,其实就是十一个集团,蜀中商贾不下六千家,基本上都在这十一个集团之中,二十四万贯分散到六千余家商贾身上,每家不过四十贯钱,这样解说过后,三司使还以为二十四万贯钱财很多吗?

    您也不要以为这些商贾真的已经联合在了一起,他们只是联合一次而已,就是为了这次南征他们才捐弃前嫌走到一起来的。

    他们按照股份缴纳的钱财,其实是一种商业行为,这些钱其实就是进货的款项,您也看到了军营中络绎不绝的驮队了,商贾们将货物日夜不停地运往柳州水路,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到现在不过运走了三成而已。

    早在出兵之前将主就和商家有一个合约,那就是一旦攻取升龙城,交趾的国库,皇家宝库,以及官库里的东西归武胜军,因为大宋需要这些红利。

    而其余的财货,武胜军不管,也不拿。是那些商贾们自己带着人从升龙城辛辛苦苦搬回来的货物,所以武胜军也不得触碰,事到如今,这个合约已经圆满完成。到了商贾们开始为这次进货行为付款的时候了。”

    文彦博端着茶杯的手抖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啜了一口香茶称赞一声道:“本官听说广南如今遍植茉莉,就与这杯中茶有关?”

    苏洵笑道:“正是如此,都是那些商贾在等待出兵的日子里闲来无事发现广南最适合种植茉莉,所以才有了这个提议,广南安抚使也大力的推荐,商贾和刚刚安定下来的百姓已经签订了收购茉莉花的合约,并且还先行支付了一部分钱粮。”

    “据本官所知他们大部分都是空手而来,何来如许多的钱粮?”

    “商贾在武胜军出川的时候已经垫付了大量的钱粮。三司使难道以为没有商贾我武胜军也能自己迅速的出川,并且装备的如此完整?如果是这样,您就高看武胜军了,我们一样需要钱粮的支持,如果没有钱粮。武胜军现在能不能出川都说不好,朝廷给厢军的粮饷您是知道的,不需要下官多说吧?

    既然武胜军使用了商贾的钱粮,当然需要按照市价赔偿,来源就是武胜军从侬智高身上得来的缴获,这一点下官身为参军无需向任何人隐瞒。”

    文彦博听玩苏洵的解说之后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六千家商贾!这些人一旦聚合到了一起就能支撑起一次大军南征。而且还准备的如此的充分,武胜军中的装备和衣食,连东京的禁军都远远比不上,只是,军国大事风波险恶,这些商贾凭什么相信云峥一定能完成偷袭升龙府的壮举。凭什么会定下一场二三十万贯的赌注?

    苏洵低着头没看文彦博脸上的神色变化低声说:“武胜军给蜀中商贾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如今大宋疲敝,生意难做,如果没有一场大变革,很难有一夜暴富的机会。

    而武胜军就给商贾们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机会。武胜军的前身甲子营只要出征就会斩获无数,后来的武胜军能凭借一己之力将蜀中所有的匪患全部平定,将主又是一个传奇人物,见过大世面,能从西夏人的魔掌中安然无恙的回来,并且把那个国家搅得周天寒彻。

    这样一个人,统带一支像武胜军这样的军队干出什么事都不奇怪,您或许不知,武胜军在蜀中百姓中口碑非常好,所以商家既然找不到好生意可做,不妨掏出一部分钱财来做一次冒险,结果证明,他们的冒险是非常成功的。

    升龙城的富庶名扬南方大陆,如今几乎被那些商贾给搬空了,您可以猜想一下他们的收入会有多少,事实上这一次得利的其实是商贾,他们获得的利益,不少于武胜军劫掠回来的交趾皇宫库藏。”

    “此事为何不早早上报户部?如果……”

    文彦博本来想说如果户部做这样的一次投资,此时大宋的财政危机已经解除了,说了一半他就意识到大宋户部根本就不可能会做出这样的投资。

    怅然若失的文彦博已经无心再听苏洵给他讲述武胜军分钱的规矩了,厢军将主的自主权利很大,他不能对此指手画脚。

    走出苏洵的军帐之后他看着夕阳下的武胜军军卒,发现这些人极其的陌生,这里的世界和他认知的世界有着根本的不同。

    别的军卒领到钱之后就去干自己的事情了,那些瘸着腿,或者浑身依旧裹着白纱的伤兵们也没有露出自己见惯了的那种绝望,而是三三两两的说着笑话,独眼龙调笑着瘸子,一只胳膊的笑着骂只剩下一条腿的,看样子他们并不为自己未来的生计发愁,在大宋,有钱就是大爷,现在,那些伤兵都是财主,一个手里有着五六十贯钱的富户买一个小户人家的小子,闺女来伺候自己算不得什么事,人牙子手里好一些的仆役,一个十贯钱都不到……

    军营里还有一处堆满瓷罐子的地方,是云峥最常去的地方,今天大家都在领钱,云峥自己再一次来到了这个满是战死将士骨灰的地方骂骂咧咧的。

    “都是一群混蛋,早就告诉你们平时多流汗,打仗的时候才会少流血,现在完蛋了吧?别人都在高高兴兴的拿钱,你们却冷冰冰的躺在这里,很好玩啊?

    明知道老子最怕告诉你们父母妻儿你们战死的消息,这下好,老子要写将近三千封阵亡文书,死一个人十四贯钱,一百二十斤,这是老子在花钱买你们的肉,他娘的,比猪肉贵多了。”

    云峥盘腿坐在地上,发愁的看着面前近三千个瓷罐子眼睛有些湿润,不管和这些军卒有没有感情,这也人也是在自己的命令下前赴后继的顶上战场的。

    “都不听话啊,如果你们把武技练得再高明一点,把军阵配合练得再熟练一点,无论如何也不会丢掉性命啊,说实话,老子在梦里无数次的想过一种可能,那就是把你们全部带战场,再全部安全的带回家,哪怕多付出些钱粮,我也愿意啊。

    狗日的,你们迟早会成为我的心魔,我不在乎很多事,却不能不在乎你们,如果你们活着,过一阵子我就会忘记你们,我是一个忘性很重的人,记不住那么多无所谓的人,现在你们死了,却定格在我的脑子里了,赶都赶不走。

    死了就算了,你们的钱粮我会交到你们父母妻儿手里,一个子都不会少,如果是光棍,那就便宜我了,逢年过节我会给你们烧纸,如果在阴曹地府没了血食记得托梦给我,我给你们烧,文信侯府的血食啊,便宜你们了……”

    笑林瘸着一条腿走过来,陪着云峥坐在地上,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就把葫芦塞给了云峥,云峥嫌弃的拿袖子蹭蹭葫芦口子,猛猛的灌了一大口。

    笑林对云峥爱干净的臭毛病早就忍了好久,劈手夺过酒葫芦盖上塞子不打算再给云峥喝了。

    “你打算怎么办?还要当道士?你已经有闺女了,能不能好好地过日子啊,你们两口子一个是道士,一个是老鸨子,都不算什么好人,以后不要登我文信侯府,被人看见了丢人啊!”

    笑林无所谓的躺在地上将手放在后脑勺上当枕头,瞅着漫天的云霞笑道:“难道我还俗了,花娘不当老鸨子了,就能登你侯府的大门了?”

    “这是自然,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穷小子了,而是官居三品的侯爷了,我的朋友当然要与时俱进才成,话说按照你这次的功绩,以及你和皇帝说不清道不白的关系,弄个子爵或者伯爵不成问题吧?

    我打算回去之后就努力生孩子,生个儿子把你闺女娶过来,侯爷的儿子起码要娶一个伯爵家的千金才成,这就叫做门当户对,如果是野道士和老鸨子的女儿,那就算了,不够丢人钱。”

    云峥前面的话笑林就当放屁,但是听到后面关于自己闺女的话,他一咕噜就坐了起来,看着云峥道:“此话当真?”

    “当然算数,只要我生出儿子,这门亲事就算数,生不出来你不要怨我,这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也不是我聪明些就能解决的问题。”

    笑林摸摸自己乱糟糟的胡须问道:“如果我生出儿子来,你能不能把你闺女嫁给我儿子?”

    云峥瞪大了眼睛道:“我那是亲闺女!”

    笑林勃然大怒道:“老子的也是亲闺女!”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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