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偶遇老丈人

肖邦乱弹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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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启三十岁人生

    秋天很快就过去了,初冬已经来临。

    小区里街道两边的法国泡桐,已经掉光了叶子,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

    天也变的短了,早上五点,还伸手不见五指,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程建国是雷打不动,不管春夏秋冬,五点准时起床,穿了秋衣秋裤,换上在部队里穿的那种胶皮底的绿军鞋,出门跑步。

    绿军鞋是在小区外面军品门市部买的。他复员从部队里带回来的,就他这个天天十公里越野,带回一百双来,也不够穿的。

    就是部队,现在也不配发这种胶皮鞋了。

    如今,物质文明进步飞快,大街上各种运动鞋都有。他工资在临水算是高的,买运动鞋穿绝对没问题。可他就喜欢穿这种胶皮鞋,宁可把脚捂的烘臭,在家里一脱鞋就得把那娘俩给熏出去,这臭毛病还是不改。

    小区里有路灯,街道并不黑暗。出了小区往南,是进入山区的一条公路。如今社会发达,公路上也有路灯,灯火通明的。

    十年前这条公路,是一条进山的土路,下了雨坑洼不平的,现在也变公路了。

    其实,老程还是喜欢那条土路,在那上面跑着才带劲,那才有点越野的意思。

    从这里一直跑到最近的一座小山下边,休息十分钟。然后沿着小路,一口气跑到小山顶上,在山上打一套军体拳,看看山下不远处灯火辉煌的临水城,晾干身上的汗,再散着步回家。

    回到家里,吴英把饭就做好了,他和程晓吃了饭,一起去银行上班。

    这是他每天的必修功课,风雨无阻。

    他选择的这条路线,对一般人来讲,太艰苦了,根本受不了。所以,多少年以来,都是他一个人,沿着这条路线,孤独地跑着,没有一个同伴。就是战友老赵,人家也不受这个罪。

    老赵比他大四岁,在工商局工作,吃的肚大溜圆的,根本就看不出军人的样子来了。

    这年头人各有志,老赵爱吃,爱享受。他程建国忘不了军旅生活,爱跑步,爱锻炼,虽是战友,好朋友,可谁也不用干涉谁。

    孤独地在这条路上跑了十余年,他也习惯了。

    可是最近这几天,他发现一个人,每天都是和他差不多的时间,从对面楼栋里出来,和他跑同一条路线。

    只是,这人身体素质比他差的太远,跑出小区没有多远,那条公路跑不到一半,他就落的没影了。

    等他从小山上下来的时候,那人正在山脚下弓着腰喘粗气呢。

    开始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人,可他每天都能碰到他,他就开始注意了。

    这两天,这人好像适应了一些,他从山上下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在爬山了。

    今天,他在山上多待了几分钟,下山的时候,那人已经到半山腰了。

    上山的小路只有一条,他们相向而行,必然要碰面。

    待他们碰面的时候,程建国终于忍不住问:“你是我们小区里新搬来的?”

    那人就冲他善意地笑笑,喘着粗气回答他说:“是啊,刚刚搬来。”

    “你喜欢跑步?”他问。

    “不喜欢。”那人答。

    “不喜欢?不喜欢你还天天跑啊?”他就奇怪了,问他说。

    那人心想,不为了娶你闺女,我吃饱了撑的啊,跟着你受这份洋罪!

    这人肯定是周大林啊。

    他没敢把心里话说出来,而是说:“我每天运动量太少,担心自己身体垮掉啊,只好勉强锻炼一下。”又指指山下的公路说,这路上早上一个人没有,有点怕人。看你天天在这条路上跑,我就尽量跟着你。有个伴儿,不害怕不是?”

    老程就哈哈笑了说:“一个大男人,有啥好怕的?不过你能坚持这么多天,也不容易。”

    周大林心里这个气,特么你跑步就跑步吧,你少跑几步不行吗?还一下就跑这么远!在公路上跑跑就得啦,你还吃饱了撑的爬山,你就不怕累死啊!

    这几天跟下来,他每天腿都又酸又疼,都快坚持不住了。

    “啊,”他就打个哈哈说,“贵在坚持嘛。不过这几天坚持下来,我感觉比开始的时候好多了。早上空气新鲜,起来锻炼还是有好处的,我已经渐渐开始适应了。”

    “嗯,”老程说,“你这身体啊,的确是不怎么样。可你只要有毅力,能坚持下来,有个一年半载的,你就知道早起锻炼的好处了。”

    “是啊,是啊。”周大林就附和他说,“这每天都起来跑步,感觉这一天的精力都挺充沛,晚上也不失眠了,到点就犯困,一觉就能睡到天亮。”

    心里却说,你今天要再不搭理我,特么明天我就改计划,不跟着你受这个洋罪了!

    老程就指指山顶上问他:“你还上去吗?”

    周大林心说,你都下来了我还上去干什么,喝风去吗?

    “啊,不去了,跟着你,和你说说话吧。”他回答。

    “那行吧,咱们下山。”老程说罢,率先向山下走去了。

    “你是做什么的,办公室职员?”

    “啊,不是,做投资的。”

    “投资?投资是个什么工作?”

    两个人边下山边聊。

    周大林心说,你这还在银行里干呢,连投资是什么都不知道。

    殊不知老程是保安经理,哪里跟投资沾一点边啊?

    “投资嘛,”他就解释说,“就是看着什么生意好,而且人家又做的不错,就把钱投给人家。人家挣钱了,我也好跟着分点成。”

    老程就皱眉说:“我怎么听着像是放高利贷呢?”

    周大林差点一口血吐地上。

    “不是那个意思。”他只好再解释,“高利贷是往外借钱。借钱的一方呢,不管赔挣,都是要连本带利一起还给被借方的。我们是和借钱方风险共担的。也就是说,借钱一方如果赔了,我们也要跟着赔的。高利贷没风险,我们是有风险的。”

    “哦,”老程好像明白了说,“和入股差不多,是吧?”

    他都不知道怎么解释了,反正这个不是重点,他也就不做多解释,就附和他说:“差不多吧。”

    “那你称很多钱咯?”老程就又问。

    周大林再解释说:“也没有多少钱。这个投资人啊,不见的就是我一个。我们一般是好多人凑钱,投资一个项目。我呢,主要就是研究政策导向,分析市场需求,负责寻找投资热点。然后呢,其他人还有根据我的理论分析,寻找投资项目的。还有人负责和被投资方接洽,洽谈业务,还有负责监督被投资方运营状况的。总之,我们好多人,各负其责,才能保证投资顺利。”

    他这直接就是把日后才有的风投公司给搬出来了,把老程听了个一头雾水,似懂非懂。

    他就没想让老程弄明白,只是想让他知道,他整天不上班,游手好闲,但并不是不工作,没有收入,而且是收入颇丰就完了。

    这是他为自己设定的身份:一个靠动脑子吃饭,有大把时间的闲人。

    也只有这种人,才有闲工夫,陪着他玩,陪着他老婆玩不是吗?至于主要目的嘛,当然是日后陪着程晓玩了。

    “你原先在哪里住,怎么搬到这里来了?”老程又问。

    “像我们这种工作吧,居无定所。觉得哪个城市有投资机会了,就到哪个城市居住一段时间,考察一些项目。有合适的,就留下来,待个几个月,一年半载,或者三年五年也是有的。”

    “哦,那你是在临水看到投资机会了,准备投资什么项目啊?”

    “这个,属于商业机密,不能说的。”

    两个人就这么一路聊着往回走。路上,老程还教周大林跑步时候的换气方法,不能没有节奏,要有节奏的吸气,再有节奏地呼出来,这样才能很好的给身体供氧,跑起来才不会快速疲劳。然后就是步伐的掌握,脚掌落地的受力点,等等,还蛮专业的。

    也别说,周大林过去瞎跑,还真不懂这个。日后他按照老程教的办法试了试,还真管用。

    周大忽悠对别人能投其所好,哄死人不偿命,对未来老丈人自然就更上心。一路之上,把老程给哄了个七荤八素。这一说上话,两个人就成朋友了,约好了明天一起跑步。

    老程历来喜欢助人为乐,诲人不倦,年轻人喜欢跟着他学习跑步,他自然满口答应。

    不知不觉,两个人走到楼头上,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老程回家吃饭,周大林回家往床上一躺,连澡都懒得洗了,忒特么累人了!

    不过,和老程搭上话了,这就好办了,万里长征,终于迈出第一步了。

    他住的这个房子,一单元四楼东户,正是二十年以后,程晓和赵世豪的家!

    那天程晓带着他回来,找到卖房子的那户人家,却是程晓小学时候的同学。等她那位同学带着他们过来看房子的时候,周大林才发现,竟然这么巧。

    但仔细一想,也不算巧。

    程晓大学毕业回临水银行工作,一年以后就和赵世豪结婚。

    大学四年,她住的是那个暖气不好的学生宿舍,不像现在这样有周大林伺候着,不用住冷宿舍。

    大学挨了四年冻,给冻怕了。这里暖气好,又离得她爸妈家近,她就选择了这里做婚房,不在乎新旧了。

    而正好她的这位小学同学要调到外省去工作,就把这房子卖给了她。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二十年以后程晓和赵世豪的窝,他重生回来,变他的了。

    这叫什么,鸠占鹊巢?

    不过他回来了,变周大土豪了,这房子的装修,就不像当初程晓在这里住的时候,搞的那么寒酸了。

    三室两厅的房子,纯木地板,一水儿的红木家具,高档墙布贴墙,西洋真皮沙发,花草字画,让他给搞的,奢侈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