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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事务所,我开始翻看接下来案子的卷宗。突然事务所的接待员小陈通过电话内线跟我说有一位潘先生找我。我心里大概知道他所为何来。
潘先生之前找过我一次。他的儿子斗殴中伤了人,伤者现在在医院里还没渡过危险期,他就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个精神病的证阴,找到我希望我能为他儿子做是精神病人的开脱辩护。被我拒绝了之后,这次不知道又想怎么样。
“顾律师,我这次来是希望您能再重新考虑一下之前我的请求。您看,小孩子打打闹闹的很正常点儿事儿。谁小时候没打过架啊,因为这点事儿就让我儿子的人生留下污点,这会毁了他的。”
听着潘先生的话,我一直忍着没说的话还是冲口而出:
“潘先生,您的儿子已经是19岁了。从法律的角度他已经具有了独立行为能力,需要对他自己所犯下的罪过负责了。另外对方现在还躺在医院没有渡过危险期,这不是你所谓的小孩子的打闹。”
可能是我的语气过于冰冷,潘先生有点尴尬。他支吾了半天,突然从带来的包里拿出了一张银行卡放在了我的面前。接着堆着满脸的假笑说道:
“这里面有三十万人民币,这不算在律师费里。只要您肯出庭,这钱就是您的。当然如果胜诉了,我另有重谢。卡的密码是......”
“这个卡我不会收,这个案子我也不会接。您要是真想为您儿子好,还是多去医院看看那个受伤的孩子吧。他要是真有个什么万一,你儿子就不仅仅是故意伤人那么简单的罪名了!”
潘先生看我态度坚决,气得拿起了那张卡转身摔门走了。
我又继续翻看着手里的卷宗,又看了两遍后,记录了一些关键性信息走出了事务所。虽说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我不是个喜欢被动挨打的人,而且我也需要更多的了解事实真相,从而考虑如何帮助我的当事人。
我开着车向着当时案发地点行去。把车停在了附近,我认真的观察着这里的环境。这是一条比较僻静的巷子,两边都是住宅楼房。这一片儿应该是建成的时间不长,所以入住的人口并不多。我的当事人的大学离这里不远,他之所以会骑着自行车经过案发地点,也是因为他最近发现这是一条能够到达学校的近路。这里的监控设备刚刚安装上,还没有正式启动。案发地点对着的商铺还没完成招商,只有斜对着的几个商铺开了业,不过似乎也没什么生意。不过我还是走了过去,一家一家的与老板商量,看看是否能看一下他们店铺门口的监控录像。看了一圈,还真有一家的监控录到了当时的情况。按照我的当事人提供的时间点及他打给120的电话时间纪录上来看,录像上的时间节点里能够看到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突然停了下来。把自己车子放在一边就跑出了画面,画面中只剩下一个自行车放在那里。过了很久,这个男生才过来取自己的自行车走开了。这段录像画质不够清晰,无法辨认清这个男生的面目。但从时间和位置上来看,应该就是自己的当事人才对。虽然还不足以成为证据,但这至少给我打了一剂强心针。只要自己的当事人是真的无辜,自己就有足够的立场帮他洗刷冤情。
我站在案发地点等着,过了十几分钟走过来了两个女孩子,我连忙过去询问她们案发当天是否曾经到过现场,是否对我的当事人有印象,是否目睹了案发时的经过。虽然跟她们纠缠了将近二十分钟,还被问走了姓名、星座、血型之类的信息,但我却是一无所获。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大胆。整整一个下午,我在这里一共问了差不多有五十人,没有一点可用的信息。天色开始要见晚了,我已经开始考虑收兵的时候,过来了一个差不多六十多岁的阿姨。我想了想还是不能轻易的放弃,所以走上前去。
“这位阿姨,打扰您一下。我是一名律师。本月十号早上八点钟左右这里过来了一辆救护车,您知道这个事情吗?”
“啊!我知道知道。你啊,算是问对人了。这条街上什么事都逃不过我的眼睛。”阿姨拍着胸脯说道。
听了她的话,我的心里别提多兴奋了。连忙问道:
“那您看到在这之前发生什么了吗?”
“当然了,我家就住这儿。”阿姨指着旁边的五楼,她住的位置正对着案发地点。“那天我从窗户看到一个男学生扶着个老太太,然后过一会儿救护车就来了。”
我急忙追问道:
“那阿姨,您看到那位老人家是怎么摔倒的了吗?”
阿姨愣了一下说:
“那还能是怎么摔倒的,就是没站稳呗!”
我听她的语气发现不对,确认了一遍:
“您是亲眼看到她摔倒的吗?”
“那倒没有,我看着的时候她已经摔那里了。那个男学生正扶着她呢。”
我泄了一口气。问了半天,终于有了希望,结果还是破灭了。我不想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会打击了阿姨的热情。只听见阿姨兴冲冲的问道:
“怎么样,我能帮上忙吗?”
“啊......帮的上。那个,阿姨如果还有其他人看到她摔倒的过程,那就帮更大的忙了。”我还抱着一丝希望。
“哦!我家老头子应该看到了。我就是看他趴在窗户上看外面,所以我才看见的。”
“真的吗?那叔叔现在在哪里?我能见见他吗?”
从阿姨家出来,我总算是拿到了证人证词,再加上那个不是很清晰的视频。这些证据虽然都不是直接证据,但好歹这一趟没白跑。我回到事务所,将证据整理了一下。想了想,给舒歌打了一个电话。
“舒歌,方便吗?”
“嗯,方便。有事?”
“王爱珍的情况怎么样了?”
“年龄大了,恢复的比较慢。刚刚醒过来,现在还不能说话,血压也一直降不下来。从医生的角度,我不建议你们过来进行问询。”舒歌直白的给出建议。我知道这只是比较柔和一些的说法。如果我们真的过去,以他的性格一定会把我们拒之门外。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那我能知道她昏迷的原因吗?还有她身上是否有外伤?”
“她患有颅内肿瘤,从病理的角度来说可能是她昏迷的原因。她身上有一些擦伤,主要集中在膝盖和手掌。这些伤痕应该是倒地时的擦伤。至于撞击类伤痕,如骨折之类的情况都没有,不过局部的软组织损伤是有的。这很难判断是撞击造成的,还是倒地时造成的。”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舒歌。”我知道这些就可以了。
“不用客气,等她什么时候适合接受你们的问询了,我会告诉你的。”
我非常相信舒歌的判断。关于这个案子我想到了大概的策略。以当前搜集到的证据来说,怕是不足以证阴我的当事人无罪。不过对方的举证也不见得就能就能证阴我的当事人有罪。如果对方提不出有力的证据,那么这个案子还是有胜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