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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海,出生于1963年,原籍山东郓城县。早年,他随着父亲逃离家乡的饥荒,最终在西安火车站以北的“道北”区域落脚。这个地区在解放前,尤其是战争期间,吸引了许多河南逃难者,逐渐形成了以脏乱差闻名的棚户区,一度成为落后、破旧和暴力的象征。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环境中,魏振海和他的七个兄弟姐妹一起长大。作为五个孩子中的老五,他从小就展现出了聪明才智,但对学习不感兴趣,反而对打架斗殴情有独钟。
他的中学生涯在着名的西安中学度过,但并非因为学术成就而出名,而是因为他在学校里的打斗行为。魏振海经常聚集一群不良少年,制造事端,很快就成为了学校里的一霸,甚至在校外也声名狼藉。
在他16岁那年,一次想要外出惹事时,被看门的大爷阻止。令人震惊的是,他竟然掏出刀来,对着大爷连砍七刀,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他被判处五年监禁。
然而,牢狱生活并没有让魏振海悔改,反而使他变得更加凶残。1985年6月,刚刚出狱的他再次卷入斗殴,将对方连砍43刀,造成了对方终身残疾。
不久后,他又与金林、张谨瑜等人在西宁火车站商场盗窃价值四万多元的冬虫夏草等中药材,并在西安市销售赃物获得1.8万元。
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们逃往河南许昌。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饭馆里,因为争夺一条凳子而发生争执,结果导致一人被杀,两人受伤。随后,他和两名同伙乘拖拉机连夜逃往郑州。
途中,同伙张谨瑜出于恐惧说道:“你们知道,我可没动手啊!”这句话在黑夜中回荡,似乎预示着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发展。
魏振海觉得这个人不可靠,于是便把张谨瑜诱骗到四川峨嵋山,用石头活活砸死后,将尸体抛下山崖。
之后他开始社会上流窜,并伙同他人多次抢劫。
1986年10月20日,魏振海伙同郭振平、张启祥撬门潜入陕西省军区家属院曹宪华家中,当曹宪华开门进屋后,随即被连捅23刀,随后跟进屋的另一名怀孕8个多月的女青年也被开枪杀死。
魏振海等抢走3.6万元巨款后随即逃跑。
两天后,为了灭口,他又与郭振平、张启祥二人将给他们提供作案目标的女青年赵某和另两名随行的男女青年骗至张启祥家中全部杀害,碎尸后抛于机井和臭水沟里。
又过了两天,一个姓张的青年被魏振海一伙绑架,在索要5000元未果后,魏振海将其妹妹抓来,凶残地割掉她的一只耳朵。
此后不久,魏振海一伙又绑架了一个姓刘的青年为人质,索要4000元未果后,魏振海拔枪朝刘射击,将他的腿打断。
之后开始流窜作案,足迹遍布陕西、河南、青海、山西、云南等地。
西安警方一直没有停止对魏振海的追捕,1987年初,为了摸清魏振海的踪迹,西安警方派出了一名“卧底”进入“道北”,与一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经过半年的时间,终于发现魏振海的踪迹并得到他的信任。
1987年6月30日上午,“卧底”得知魏振海又要出手了,他要为一个兄弟报仇,于是立即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西安警方,警方随即布控,一举将其擒获。
当魏振海被押上警车的时候,他看见了“卧底”和警察在一起,才知道他是警察,于是就恶狠狠的说了一句话:“等着,出来后灭了你全家!”这名“卧底”就是现任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贺键。
之后,魏振海被判了死刑。可没想到,还不到一年,他就越狱了。魏振海被关押在西安市一所监狱的5号牢房中,他因犯有严重罪行而被判处死刑。这位罪犯的命运似乎已被封印,然而命运的齿轮却在不经意间发生了转动。
一天,当一名武警士兵打开魏振海所在的监舍进行例行检查时,隔壁监舍突然爆发了激烈的斗殴。所有在场的士兵都急忙赶去处理这一突发事件,而那名正在检查魏振海所在监舍的士兵也不例外。在这混乱之中,他不慎将带来的钳子掉落在地上。
魏振海迅速抓住机会,一把抓起钳子并巧妙地藏了起来。尽管那名士兵后来意识到钳子丢失,组织人员进行了多次搜索,却始终未能找到。与他同住的犯人虽然知道这个秘密,但因为害怕魏振海的凶残,没有人敢向狱方报告。
利用这得来不易的工具,魏振海胁迫其他犯人协助,用钳子撬开了自己的脚镣。随后,他将钳子隐藏在厕所里,精心伪装起来,开始策划他的越狱计划。
夜深人静之时,他强迫其他犯人协助锯断窗户上的铁条。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和努力,一切终于就绪。在1988年的某个凌晨,魏振海和他的两名同伙利用布条将其他犯人捆绑、堵住嘴巴,然后一个接一个地翻越窗栏逃逸。
他们选择了一条巧妙的逃跑路线,沿着监区的屋顶移动至哨兵视线之外,最终跳入一个猪圈。在那里,他们找到了一架竹梯,将其靠在高墙上,作为翻墙的工具。
面对四周高耸的围墙和高压电线,魏振海深知只有一次机会。他鼓起勇气走向大门,发现新上岗的士兵因紧张过度而忽略了自己的职责。趁着夜色和士兵的疏忽,三人成功逃出了监狱。
直到清晨,被捆绑的犯人挣脱绳索发出呼救声,工作人员才惊觉有人逃脱。省公安厅立即成立缉捕指挥部,并全国通缉魏振海,但他的下落成了谜团。
魏振海,这位曾经的越狱高手,不久后便召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英才”:谢峰、王玉安和郭公道。他们共同创立了一个名为“星火联合体”的犯罪组织。在这个小团队中,魏振海担任着“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角色,而王玉安和郭公道则被委以重任,负责“搞经济”——也就是去云南边境进行非法买卖,包括但不限于枪支和毒品交易。
魏振海曾对他的小伙伴们说过:“以前咱们吃亏就吃在没文化上,接触的都是些低档次的弟兄,成不了大气候。要干就得干大事,让那些‘刀子’(警察)看看咱们的厉害。”
他还强调了做大事的重要性:必须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他甚至引用《资本论》中的名言来激励团队:“马克思说过,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而在魏振海看来,他们的“原始积累”,就是要从那些第一批先富起来的个体户和商人身上获取。
这个犯罪团伙的故事充满了黑色幽默,让人不禁想象他们在实施犯罪的同时,还会不会偶尔开个“犯罪策划会议”,讨论如何更高效地“搞经济”。
1990年的除夕夜,西安兴庆小区东楼2单元的气氛异常热烈。魏振海和他的骨干们围坐在一起,享受着美食和鞭炮声带来的快乐。他们站在南阳台上,得意洋洋地连连放枪,仿佛是在向新的一年发出挑战。
然而,他们并没有料到,一颗子弹竟会改变他们的命运。那颗子弹射中了对面楼上一家居民的窗户,引来了他们的灭顶之灾。
正月初三上午,那位居民回家后发现窗玻璃上有弹洞,他顿时警觉起来,并迅速报了警。公安干警接到报案马上赶到现场,从室内又发现一弹洞,根据挖出的弹头确定射击武器是“五四”式手枪。经过测算,判断对面楼房姓温的那家阳台很可能就是发射地点。
随后民警便赶到了对面,开门的是一个打扮的十分时髦的女人,看见警察之后,神色慌张。这个女人被控制了起来,干警们随即对屋内进行了搜查,很快搜出几包d品,并在阳台上搜出一颗“五四”式手q子弹壳。这一重大发现,让干警们认为这里面肯定有事。
随后女人被带走,两名干警潜伏了下来。不久,屋外传来男女的说话声,接着,又有钥匙开门锁的声音。门开了,两支手枪对准了门外的四男三女:“都不准乱动,把手举起进屋里来!”这帮男女举着双手鱼贯而入。
两名干警很快与上级进行了联系,接到消息,其t干警迅速赶来,将四男三女带回了派出所。而那两名干警继续遵守,此后又有两次敲门声,两名“自投罗网”者也都被手铐铐牢。
第三次敲门的,是个外表斯文的男青年,民警照例用枪抵住其胸膛,一把拉进屋来。干警从他衣袋内搜出一个“五四”手枪弹夹,从腰间抽出一支上了顶膛火的“五四”式手枪。经过审查,此人正是魏振海团伙的骨干谢峰。
干警们从他身上搜出一个“六神丸”瓶子,内装一颗氯化钾丸,这种药丸是魏振海发给他死党的,如遇意外,就吞药自杀,可见魏振海对手下有多残忍。审了一天谢峰也不开口,直到凌晨4点,谢峰终于熬不住了,交代了魏振海藏匿的地址就在自己的住处,并指出了正在接受审查的郭公道、王玉安就是“11.25”q劫杀人案中的凶犯。
公安局迅速出动,包围了魏振海藏匿的徐家湾商品楼。6支冲锋枪分别瞄准了楼梯口和住宅的阳台,另6名突击队员牵着警犬,猫着腰慢慢的冲上二楼。但当他们打开防盗门冲进屋内的时候,却发现屋里没有人,只在沙发垫下搜出一支“五四”式手枪和3把三角刮刀和一个化妆用的假发、以及受害者岳德林家装巨款的皮箱。天快亮了,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大队人马扫平了雪地上的脚印后迅速撤离。屋里只留下3名精悍的队员守候。
正月初四上午晚上8点左右,突然有人敲门,一名干警握住手枪打开了房门。“谢峰呢?”一名身穿皮夹克,捂着口罩,右手插在衣袋内的青年向屋内问道。但是楼道中黑乎乎的,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在屋里呢,进来吧。”这名干警向外逼近一步,想抓住对方。“不用了,你告诉他,楼下有个女的在等他。”那人边说边退,猛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这名干警扣动了扳机,但枪并没有响。男子见状,转身就往楼下跑。说时迟那时快,这名干警猛上前用手枪柄朝那男子后脑勺狠击了一下,接着又不顾一切朝那黑影勇猛地扑了过去,和那个正在嚎叫的男子撕打在一起。从5楼楼梯上翻滚到3楼。在搏斗中,这名干警翻身骑在那男子背上,揪住头发狠命朝墙上撞。男子掏出刀要反抗,另外两名干警随即赶到将其制服。很快市局领导赶到现场市局副局长搬起那人下巴一看笑着说:“魏振海咱们又见面啦!”
魏振海被捕后,他的命运之轮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他被关押在西安市公安局看守所的死囚牢里,这是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地方。然而,命运的剧本总是充满意外,市局副局长,他的宿敌,决定亲自来到这里与他对峙。
两人的会面就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戏剧。副局长面带微笑地看着手铐脚镣全副武装的魏振海,这个微笑似乎包含了无数未说出口的话语。而魏振海,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微笑,也回以一个冷笑。他挑衅地问道:“你是胜利者,在嘲笑我?”
副局长的回答简单却深刻:“我笑你太不自量了!”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剑,直指魏振海的骄傲。
魏振海不甘心地反驳:“要不是叛徒出卖了我,你们……”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但最终还是不得不承认:“你们胜利了!”
时间来到了1990年3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振海进行了审判。他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脱逃罪等罪名,被判数罪并罚,最终判处死刑。
1990年3月20日,是魏振海生命的最后一刻。尽管他拒绝在认罪书上签字,但这并不能改变他的命运。在被押赴刑场的路上,魏振海坐在车上,面无悔色,依旧保持着他那不可一世的姿态。
到达北郊草滩刑场后,面对即将到来的枪决,魏振海展现出了他最后的倔强。他仰天大笑,那笑声中充满了挑战和不屈。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